1.3 主要国家和地区再制造产业概况
1.美国
美国再制造行业主要包括航空航天、工程机械(HDOR)设备、电动机、汽车零部件、工业装备、电子信息(IT)产品、医疗设备、消费产品、电气设备、机车、办公家具及餐厅设备等。其中再制造领域中比较活跃的行业(产值和数量综合考虑)包括工业装备、IT产品、汽车零部件、航空航天。此外,再制造产业链上下游相关的销售、交易、储藏、分发等公司也占了较大比例,这也是美国再制造产品使用和交易中比较重要的一部分。再制造领域中比较活跃的批发商包括机车、零部件、IT产品、航空航天以及消费产品。
美国再制造产值约1000亿美元,约占世界再制造产值的50%。美国约36%的中小型企业支撑再制造商品使用,25%的企业从事再制造商品的生产,17%的企业从事再制造产品出口贸易。同时美国是再制造商品进出口的国家,出口量约占美国市场的1/4。这也得益于美国对再制造产品制定的便利进出口贸易政策。美国旧件和再制造产品进出口关税税则中规定,在每一类机电产品税目最后都有一个相应的旧件税号,进口旧件时按相应的税号归类。美国除对旧车进口按市场价征税外,其他旧零件进口不征税。而再制造产品使用相应的新品税号,没有专门的税号。加拿大、欧盟(EU)和墨西哥是美国出口再制造商品的最大市场。
美国再制造已形成以“换件和尺寸修理法”为特征的较为完善的技术体系。美国在再制造方面的研究投入主要集中在军用装备、航空航天、工业装备、工程机械及汽车零部件等行业。其中,美军是再制造的最大受益者,开展了大量装备健康管理和通过再制造的装备现代化升级技术研究,每年军用装备再制造升级改造经费投入占装备研发费用的35%。
美国法规将再制造视为新产品管理,联邦法规要求再制造产品要有标识,标明该产品是再制造产品。其次,美国法规对一些涉及安全的产品,规定其再制造要达到特定的技术规范。此外,在如何让消费者接受再制造产品方面,政府通过政策制度让消费者了解再制造产品能够达到新产品的质量要求。
美国的再制造企业可不经新件生产企业的授权,再制造的产品上也不用去掉原厂商标,只要标上该产品由某某厂“再制造”即可。美国法律也没有规定不允许再制造的零件,一切取决于市场。法律上只规定再制造企业有告知消费者其产品属于再制造产品的义务。美国制定了关于再制造产品责任和知识产权相关规定,以法院判例确定的一个原则:一旦再制造企业在产品上打了自己的商标,那么产品责任将由原制造商转移到再制造企业。即对第三方再制造的产品,由打再制造商标的再制造企业负责产品质量,原制造商没有责任。美国环保局在其发布的《修复性材料建议书》中要求联邦政府采购项目中优先选择再制造汽车零部件。北美的工程机械的市场准入制度是制造商负责对售出使用5年或运行1万h的工程机械进行全部回收和再制造,并在回收的同时返还消费者产品价格40%的费用。商务部在其国际贸易咨询委员会中拥有再制造商,以帮助评估和审查再制造的贸易壁垒。州政府甚至更进一步,将再制造商品立法纳入采购和处置要求,惩罚限制再制造的原始设备制造商,并制定税收抵免以使再制造商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