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埃及传记文献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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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古埃及传记文献选译

1.梅藤传记

【题解】

梅藤是古埃及第三王朝的北方官员。此篇传记是在萨卡拉其玛斯塔巴墓中发现的,现存于柏林。它是为我们所知道的古埃及最早的传记,为后来的传记确立了最初的样式。因为该传记是分散刻写在陵墓中不同墙壁上的,所以要想确切确定各部分之间的先后顺序非常困难。铭文中所用语言都比较简短、含糊,有些内容很难理解。该篇传记不仅是此类文献中最早的范例,还是第三王朝唯一留传下来的传记。此外,《梅藤传记》描述了北方地理和政权建制,记述了梅藤在三角洲的活动,因而为我们研究古埃及早期政治结构提供了特别重要的材料。没有这个文献,我们对古埃及早期行政管理情况一无所知。它讲述了他的逐步升迁:开始时他只是一个小书吏和供品仓库的监管,经过逐步提升,后来在三角洲管理了很多城镇和地区。他还在上埃及取得了对法尤姆东部和阿努比斯诺姆(第十七诺姆)东部的管辖权。梅藤曾得到国王给予的礼物,主要是土地,进而成为狩猎主人。传记中讲述了他房屋的规模,土地的广袤。作为这么遥远时代留给我们的传记,该篇传记拉近了我们与古人的距离。梅藤在斯诺弗儒统治时期去世,被安葬在佐塞尔国王梯形金字塔旁。译自《古埃及记录》(芝加哥,1906)。

【译文】

梅藤父亲之死

(1)其父判官,书吏,阿努比斯姆乃赫将财产转给了他;房中无谷物及其他物品,但有人[1]及少量家畜。

【注释】

[1] 指仆人。

【译文】

梅藤的经历

(2)他被提升为供品仓库之大书吏及供品仓库之事物监管。(3)他被提升为□ □ □ □,(4)成为舍伊斯(公牛诺姆)之地方长官,舍伊斯之属下地方判官。(5)他被任命[1]为□ □判官,他被提升为国王全部亚麻监管,(6)他被提升为南部沛尔凯得之长官及代管,(7)他被提升为得普人的长官,(8)米沛尔和沛尔塞帕廷中长官,塞特诺姆之地方官,(9)森特要塞长官,诺姆[代管],(10)沛尔晒塞侪特长官,宫廷城镇及南湖城镇长官,(11)晒瑞特–梅藤有了基础,他的父亲阿努比斯姆乃赫将自己的领地留给他。

【注释】

[1] 原文nxt-xrw,直译是“大声宣布”,宣布的内容是任命他为一个与土地相关的行政职位。

【译文】

荣誉与礼物

(1)阿努比斯诺姆[1]诺姆会之监管,诺姆长,监察,(2)门得西诺姆的□ □ □ □之监察,□ □ □ □[斯塔特]土地。还有人和物□ □ □(3)□ □ □(4)在萨伊特诺姆,在舍伊斯诺姆和塞赫米特诺姆□ □ □为之建立了12座城池。(5)许多皇家□ □将200斯塔特土地作为奖励赠予他;(6)每天从王子母亲尼玛阿特哈普丧葬神庙送予他100份[丧葬]供品;(7)修建装饰一个200肘尺长,200肘尺宽的房屋;美树成行排列,还修建一个大湖,种植无花果及葡萄。(8)这些都遵照国王的旨意在那里记录下来,他们的名字遵从的都是国王书写之命。(9)装饰有许多树木和葡萄园,还有大量的葡萄酒在那里酿造。(10)为他修建一个葡萄园:墙内有2000斯塔特土地;在伊麦瑞斯,晒尔–梅藤,亚特–塞拜克,晒特–梅藤都种植了树木。

【注释】

[1] 上埃及之第十七诺姆。

【译文】

梅藤的职务

(1)南沛尔–凯得统治者[1]

(2)佩尔外尔萨赫统治者;

(3)鱼叉诺姆海森要塞长官兼地方官;

(4)舍伊斯公牛诺姆塞赫姆之宫廷长官兼地方长官;

(5)得普[2]宫廷长官及地方长官;

(6)塞特诺姆之米沛尔宫廷长官及地方长官;

(7)门得西诺姆两猎犬之宫廷长官及地方长官;

(8)海斯–外尔宫廷长官;塞特诺姆西部田地之掌管者;

(9)母牛要塞宫廷长官;荒漠地方长官及狩猎之主;

(10)塞赫米特诺姆田地掌管者,[代理]及地方长官;

(11)法尤姆东部诺姆长,[行政官]及代理;

(12)塞特诺姆西部田地判官,宫廷长官,□ □ □ □首脑。

【注释】

[1] 原文HqA,这个词的符号是象征权力的钩子。

[2] 即布托。

【译文】

土地赠礼

(13)许多王室□ □ □ □馈赠他200斯塔特土地作为礼物;

(14)(他的)母亲乃伯–塞内特送予他50斯塔特土地;

(15)她立下遗嘱给(她的)孩子;

(16)由国王文书将之归入他们各处财产之中。

(17)塞赫米特诺姆之□ □ □ □掌管者。有12斯塔特土地给予他,同样给予他的孩子;还有土地上的人和牛。[1]

【注释】

[1] 指随土地一起赠予的仆人和牲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