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生平
第一章 青年与成熟期(1588—1628)
§1
【出身与童年】托马斯·霍布斯是与他同名的父亲的第二个儿子,在他出生时,老托马斯正担任查尔顿(Charlton)与韦斯特波特(Westport)教区的助理牧师之职。查尔顿与韦斯特波特靠近幽静的古老小城马姆斯伯里,处在威尔特郡(Wiltshire)北部,属西南地区的伯爵领地,距布里斯托城(Bristol)也不远。老托马斯类似维多利亚女王时代无知的传教士,除了照本宣科地读读祷告词和布道文,就什么也不会了,“他对学问毫无尊敬之心,因为他压根就认识不到学问的魅力”[35] 。除此之外,老托马斯还是一位易怒的男人,而他的暴躁为他招致了灾难性的后果:有一次,他的一位同事在教堂门口激怒了他,他不由自主地将这位同事打翻在地,随后被迫逃走,最终在遥远的他乡直至终老。这对当时12岁左右的儿子来说,不啻为生命的重大转折点,因为从那时起,父亲的位置就由他的叔叔弗朗西斯·霍布斯取代了。弗朗西斯是马姆斯伯里一位富有的手套商人和市政官,因膝下无子,他十分喜爱天赋极佳的侄子并用心地教养之。
小托马斯的母亲出身于一个农人家庭。所有关于她的记录都指出,因弥漫于整个英格兰的谣言,说西班牙的“无敌舰队”已逼近英格兰海岸,她受到惊吓而早产,在耶稣受难节的早晨(1588年4月5日)生下了我们的哲学家。后来,高龄时期的霍布斯在他的拉丁文诗体自传中写到,他的母亲生下了“双生子”——他和恐惧。(1)他认为他仇恨祖国的敌人的原因便归结于此,与此相对,他热爱和平、缪斯与舒适的环境(V. c. e. L.I,LXXXV)![36]
这位早熟的孩子4岁时便会读、写和计算,6岁时开始学习拉丁文和希腊文。一开始,他在隶属于乡村教会的学校里读书,随后(8岁时)转学到了附近的马姆斯伯里的学校,再后来去了韦斯特波特的一所学校,该校由一位名叫罗伯特·拉特默(Robert Latimer)的青年创建。拉特默很喜欢小托马斯,常常专门教他和其他几位有天赋的学生,直至夜里9点。拉特默的教育很成功,小托马斯还不到14岁,就用拉丁语抑扬格翻译了欧里庇得斯的《美狄亚》,并把它献给了自己的老师;不仅如此,他已为进入大学学习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尽管和其他孩子一样,小托马斯也经常沉迷于游戏,但他偏好冥思,甚至在他身上总显露出一种过早的忧郁气质。正像他年长的哥哥(后来跟他叔叔一样成了一位手套商人)描述的那样:“他(小托马斯)常常藏到一处角落里,默记一会儿课文。”他深黑色的头发令他的同学印象深刻,他们给他取了一个外号,叫“乌鸦”。
§2
【学生与家庭教师】在马格德伦学堂,霍布斯度过了五年的学生生涯(1603—1608),培育出了清教精神。(参见安东尼·伍德:《牛津的雅典人》,布里斯编,第1206栏[37] )他按照当时大学的通常习惯学习逻辑学和形而上学,对古代产生了兴趣,不过他学得并不轻松。此后,他则竭尽所能地从自己的头脑中驱逐它们。相较于沉思古代事物,霍布斯更爱流连于书籍装订室,观看地球和天空的卡片,这激活了他的思想。他在合适的时机通过考试(1607),获得了学士头衔(Baccalaureus artium),因而获得了开设讲解“任何一本逻辑学著作”课程的权利。他毕业时还不到20岁,这对他而言无疑是一个值得歆羡的人生开端。但随即,他的命运发生了转折。当时哈德威克的卡文迪什男爵(他于1613年成为德文郡的伯爵,为此,他以10 000英镑的价格,向急需财政收入的詹姆士一世的国库缴纳金钱)希望为自己的儿子聘请家庭教师。作为一位新时代的男人,卡文迪什更偏向于选择一位生气勃勃、青春焕发的小伙子,而非垂垂老矣、暴躁易怒的博士。至于我们的主人公霍布斯,他此时很可能因为缺乏继续从事研究的条件,故而希望谋求这个职位。马格德伦学堂的院长热情地将他推荐给了卡文迪什,如此一来,霍布斯就被接纳为这个高贵家族的一员。直到去世,他都同这个家族保持着紧密的联系。今天,德文郡的卡文迪什家族已经是公爵之家,家族的两个著名庄园——查茨沃斯(Chatsworth)与哈德威克(Hardwicke)仍然见证了过去霍布斯同家族的情谊。[38] 不止如此,珍视哲学家的思想,历来是这一家族的传统。无论老卡文迪什,还是小卡文迪什,都十分喜爱霍布斯,他们高度评价霍布斯懂礼、勤勉、明朗。小卡文迪什和他同岁,刚同他认识就成了朋友。而霍布斯的这位学生,也给他打开了新生活的大门,相比于学习和研究,生活里更多的是消遣。在小卡文迪什面前,他扮演了侍者的角色,陪伴年轻的主人骑马打猎、捕鸟捉雀。在接下来的几年里,师徒二人几乎都在首都伦敦度过。因为年轻的男爵花起钱来大手大脚,常常陷入负债累累的境地,所以霍布斯总得自掏腰包,为他的学生做担保,这显然不是令人感到愉快的义务。但老卡文迪什必然坚信,霍布斯对他的孩子起到了有益的影响,故而他下决心让霍布斯陪伴小卡文迪什壮游(Grand Tour)[39] ,游历欧洲大陆。这次旅行始于1610年,两人前往法国与意大利。当时,法国甚至整个欧洲都因亨利四世的遇刺事件[40] 深受震动,这件事也给霍布斯的心灵烙上了深刻的印记。因为拉瓦莱克的所作所为,正像几年前发生在英格兰的火药阴谋(Pulverschwörung)[41] ,很明显可归结到耶稣会的学说。当时还活着的西班牙耶稣会士苏亚雷斯[42] 在牛津被公认为经院哲学的权威,在许多地方,弑君都被当成值得赞许的事情,苏格兰的加尔文教徒甚至激情洋溢地鼓吹这一点。允许弑君,这本身乃是源自经院哲学的国家学说的古老遗存。
在这段时期,我们的哲学家做了什么,基本上已无可知晓了。他为自己经这次游历学到了优越的文化而感到高兴,在意大利和法国的所见所闻令他深受启发,他熟悉了这两个国家的语言,以至于能够阅读和理解它们。这次旅行持续了三年之久,回来后,霍布斯待在他主人的圈子里,担任小卡文迪什的私人秘书。但与此同时,他也得以在充裕的闲暇时间里做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后来回顾这段时间,他称此为平生最迷人的时光,而且一再出现在美梦里(V. c. e. L.I,LXXXVIII)。经过欧洲的旅行,霍布斯也感到他所研读的哲学在国外备受冷落,甚至遭到当代学者们的无情嘲笑,不如在自己主人圈子里那般被尊重。因此霍布斯决定,完全摆脱当代学者的虚假智慧(Scheinweisheit),让自己沉浸于古人的作品。在富裕的贵族之家,书自是不难寻得,霍布斯尤其喜爱古希腊和古罗马的诗人之作。他的研究主要围绕历史著作展开,当然,这和他主人的政治兴趣是分不开的。霍布斯确信,对于理解政治的理论,历史研究乃是必要的先决条件。他已然在自己身上感到作家的责任,因此,他着力于重拾几乎生疏了的拉丁语写作技能,并予以重新塑造。对此,他明明白白地意识到,自己所期待的拉丁文绝不要“艳丽的色彩”,而是要同思想相适应的、有力的表达方式。
§3
【其他的联系】经过许多年的平静成长(对此我们无法知晓其详细内容),霍布斯已经成为一名成熟的学者,并同当时的诸位名人建立了联系。维鲁兰的培根大法官很喜欢和他聊天,请他来自己的皋阑城(Gorhambury)领地。事实上,培根本人常常将青年学者召集到身边,让他们来处理自己的文学事务。霍布斯和培根的交往,主要集中于从培根下台[43] 的那一年(1621),直到1626年培根去世。霍布斯将培根的《随笔集》翻译成拉丁文——无论如何,至少他应该翻译了《论城市的伟大》一文。同时,当培根在他庄园的林荫道上散步沉思时,他习惯有人作陪,以随时在纸上记录他的想法。对此,他应当评论过,没有任何人能像霍布斯那样令他满意,因为霍布斯能又迅捷又准确地把握他的想法的精髓。相较之下,其他人记下的东西,他后来再看时往往理解不了,因为这些人本来就没有理解他当时的想法。霍布斯曾饶有兴致地回忆他们之间的交往,还对大法官几篇诙谐的文章做过评价,特别是《论古人的智慧》(从哈德威克档案馆的文献里找到的几封未出版的信件可证实之)。霍布斯不把培根归入哲学家的行列,相反,他认为自己走的是哲学家的道路,培根只能算是自然史家(E.IV,316与VII,112,皆援引过培根的《木林集或自然史》)。尽管霍布斯将自然史视作自然科学的必要前提,但他并不重视人为的实验,称“玩玩火的游戏无法得出什么真知”(E.VII,117)。相反,霍布斯更偏爱“普通的、日常的经验”。他嘲笑培根主义者,如果这些人相信实验等同于自然科学,那么我们就可以说药剂师是最好的物理学家了(然而他并没有预料到,化学的发展多少要归功于药剂师)。霍布斯的哲学号称摒弃了历史的书写,那么在何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认为培根的思想影响了他呢?对此,我们只能说:培根为英格兰的自由思想铺开了道路。然而相较于培根,当时大胆的自然宗教(Naturreligion)观念显然更直接地激发了霍布斯的思考,爱德华·赫伯特[44] 骑士(随后他成为彻伯里男爵)在其《论真理》(De veritate,1624)一书里首先发展了自然神学的思想。我们之所以可以下这样的断言,是因为赫伯特乃霍布斯的友人,同时,我们也有证据证明霍布斯对《论真理》的兴趣。(2)
§4
【修昔底德】在这些年里,霍布斯以极大的热情推进了他关于古典作家的研究。在“众位经典作家中”,他提到了(V. c. e. 75ff)贺拉斯、维吉尔、荷马、欧里庇得斯、索福克勒斯、普劳图斯、阿里斯托芬以及许多史家。不过,他爱修昔底德甚于爱所有其他的史家:“(修昔底德)向我指明,民主制是多么愚蠢。”故而这些年,他全身心地致力于翻译这位伟大史家的作品[45] ,希望将译书献给他的主人。到了1625年,小卡文迪什已继承老卡文迪什的爵位。诗人本·琼森[46] 和当时同样著名的苏格兰诗人罗伯特·艾顿先生(Sir Robert Ayton)都高度赞扬这部至今仍有生命力的译本,他们撰写了导言,盛赞译者的丰富学识和典雅的写作风格。然而当这部译稿交到出版社时,不幸的命运降临了,他的主人和朋友在熬过沉重的疾病一年后离世(1628),遗孀马上要整顿家里的产业。为了改善家庭财政,她把霍布斯解雇了。此后第二年,霍布斯的译本出版,他题词献给小卡文迪什还未成年的继承人。在这里,他为逝者树立起壮丽的纪念碑,其早年的写作风格得以淋漓尽致地呈现。同样,我们可以从中一窥作者青年期结束时的性格特征:
“这本书并非要献给您,而是要献给您的父亲。因为我没有自由来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将它献给谁,但我有义务说明,正是出于您父亲的善意,我才既有时间又有素材来完成这部译著。假如这样的义务不存在了,我就不知道应当将此献给谁了。由于这些年服侍我的主人,也就是您的父亲,我对他产生了深深的敬意。我知道,没有人像他那样真诚地、毫不虚荣地资助那些自由地从事自由学问的人。相比于在自己家里,人们更多地在他的家里感受到如在大学一般。他的研究最大限度地通达了学问本身,也就是那些伟大人物投入全部心力和时间来研究的历史与政治的知识;他使用这些知识,并非为了卖弄,而是为了指引自己的生活,为了公众的福祉。因为他出于这样的目的而学习,所以他通过自己的判断,领会并掌握知识,进而将此转化为智慧与行动,为自己的祖国服务。他以赤诚之心投入研究事业,如此的赤诚绝非来自党派意见或虚荣心。作为一位极有才能之人,当他面对困难重重却重要无比的事务时,无论这一事务关乎国家还是个人的生命,他都会提出冷静的建议,以清楚明白的方式表达他的想法。同时,也没有人能将他驱逐、排挤出正义的大道。至于上述美德,我不知道是否更多地归功于他严格地将此加诸自己身上,还是归功于他的宽宏大度,并不因此而强求他人。没有谁比他更懂人,他能一直同人亲善,正因为他并不看重财产,也不看重附属者的多寡,而只看重人本身:他待人全凭真诚,尽力呵护内心的纯洁,做事只求问心无愧(Nil conscire)。对于和他平等之人,他以平等的方式待之;对于地位比他低的人,他在敞开自己心扉的同时,不失同自己身份相适的气度,说话做事闪烁着高贵的光华。总而言之,从他的身上,人们可以感知到,所谓名望与忠诚,无非是同一种品质的不同表达方式而已,他以此对待社会(Gesellschaft)里的不同等级的人。此文正是为了纪念他,纪念他人品的价值,尽管相较于他的人格,本文只是无足轻重的祭品罢了。” (3)
虽然从这位遗子身上,霍布斯总能看到其父的影子,但他不愿向这个孩子推荐修昔底德的作品。[47] 因为修昔底德的血管里流淌着王室的血液,因为修昔底德的作品只适于教育贵族青年,引导他们去做伟大而重要的行动:
“因为在历史里,高贵的行动与卑贱的行动总是清晰可辨、能明确区分出来的。但在当前的时代,它们总伪装起来,只有很少的人(而且他们必须对此小心翼翼)才不至于陷入错误的罗网。”
在前言《致读者》里,霍布斯称赞修昔底德作文传授道德或政治的教导,而且丝毫没有离题。在他看来,与其说修昔底德希望以此鼓动读者的心,不如说想让事件显白地呈现在读者眼前,感染他们的心灵,这些事件大多为这位政治史作家亲历。这一效果是如何产生的呢?根据普鲁塔克的说法,修昔底德成功地在他的听众中创造了视觉效果:“因为他让读者亲临公民大会和元老院会议,见证公民们与元老们的争论;让他们亲临大街,观看暴乱;让他们来到旷野,置身激烈的战役。”这样一来,只要读者是一位明智之人,当他仿佛亲历事情本身时,就会从中汲取教诲,就能从行动者的动机和活动理由,推断其内心深处的秘密。事实上,霍布斯关于修昔底德的生平和作品的论述,包含着一处值得注意的地方。这位未来的道德哲学和政治哲学家已经形成了他后来的成熟观点,即他通过翻译修昔底德的作品,想要告诉公民们,古代雅典的民主制多么愚蠢,或者就像他在自传的诗篇里所写的,公民们要提防那些鼓吹民主的演说家。(4)
正因为同小卡文迪什这位年轻的庄园贵族的紧密联系,而且卡文迪什家族又是本国最高贵的家族之一,霍布斯已经有了参与政治生活的充分动机。我们找到了一封詹姆士一世王国时期的(未出版的)长信,是一位剑桥的朋友寄给霍布斯的(1622年12月10日)。当时,国王不断地售卖封建领地,并且谋求为其子查理迎娶西班牙公主,为他的女婿提供更佳的条件[48] ,可是他的计划统统流产了。寄信者写道:“值得注意的是,当与西班牙通婚的计划为人知晓时,蔓延开来的流言都带着厌恶感。现在,我从几位善良的新教徒那儿听到的是他们希望这一计划落空。”他给霍布斯寄这封信,便是想听听霍布斯的看法:英格兰人的自尊心是否能承受西班牙人拒婚的丑闻?每一位善良的臣民是否都同样会为他的领主谋求利益?最后,爱与恨应当平衡,但英国人出于对封建领主的爱,更多地是憎恨西班牙人,觉得在领主们的帮助下,能回归他们自己的生活,英国人是否处在这样的困境里呢?寄信人盼望了解他的朋友(托马斯·霍布斯)的意见,来满足自己知晓政治新闻的渴念(毕竟那个时候还没有报纸!)。当然,他并不将此归结为好奇心,“正像您的信里所暗示的,知道许多事情对我们来说是不恰当的”,但是他又不希望自己对国家事务一无所知。他认为自己只要活在国家里,就有义务知道广大民众为着他们的领主和国家计划的胜利实现所做的事情。对此,他期待未来能从霍布斯这里获知政治新闻,无论它们是否已经由第6个人、第7个人乃至第50个人的嘴传递过来。遗憾的是,我们没能找到霍布斯对此信的答复,很可能其中既表明了他关于上述事情的良好认识,也展现了他对同时代诸历史事件的精妙观察和深刻判断。我们找到了后来的一封政治信件,乃是另一位朋友写给当时驻留日内瓦的霍布斯(1629年9月8日或18日)的,其中讨论了查理一世解散议会后,为了打击“土地贵族党”(Land-Partei)而展开的逮捕行动。[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