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烧的蜂鸟:迷案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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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割喉

他原以为自己能回到2020年,却莫名醒在了1985年。还没来得及适应,他就被人在脖子上割了一刀……失去意识前,他只想问:为什么啊?!

1

“我醒过来了!”

一种幸福感涌入了陶亮的心头,但他没有急于睁开眼睛,而是先捏了捏拳头。听到指关节咔嗒作响,他的隐忧顿时消失了大半,这响声多真实啊!

他心中一喜,一骨碌从床上坐了起来,急不可耐地四下张望。

身边的环境,果真不是那个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破旧宿舍了。

可是,当他看清四周的状况后,他的心情又一下子跌落到了谷底。

房子很小,是崭新的,可是陶亮知道,那并不是他一直想念的家。周围的家具模样和摆设,透着一种复古的气息,倒是和他小时候的记忆很相似。

褐色的五斗橱上方,贴着一张月历,月历的旁边还有几张奖状。五斗橱的上面,摆着一台老式收音机,还有一台座钟。房间的另一侧,摆着一个脸盆架,架子上有一个印有红色牡丹的搪瓷脸盆,盆边挂着一条红白相间的毛巾。

陶亮从钢丝床上缓缓下来,用蓝色油漆刷的床体晃了一晃。

他看到床的正对面就是房间的大门,一扇老式的木门,门的上方还有一扇小小的副窗。门的背后,有一排挂钩,其中一个挂钩上挂着一件警服。

那件警服让他感到熟悉。

警服是的确良(1)面料的,橄榄绿色,袖口还有黄色的袖线。领口依旧是对称的红领章,但肩膀上多了肩袢,肩袢上挂着蓝色的盾牌。

警帽是挂在另一个挂钩上的,是橄榄绿色的大檐帽,周围镶着红色的牙线。帽墙(2)上有两道黄杠和一道黑色漆皮帽带(3)。帽墙的正中央,挂着帽徽。帽徽已经不再是国徽了,而是沿用至今的警徽。警徽由国徽、蓝色的盾牌、金黄色的长城和松枝组成,象征着人民警察捍卫国家、捍卫人民的神圣职责。

这套服装,陶亮越看越觉得眩晕。

他早已认出了这是八三式警服,1984年正式启用,一直使用到1989年。这意味着现在他所处的年代,就是在这几年之间。他依旧被困在梦境中,依旧看不到顾雯雯那让他魂牵梦萦的笑容。

这可真是够邪门的,刚结束了一个七十年代的漫长梦境,怎么醒来又直接跳进了八十年代?做梦还有连环的吗?

陶亮忍不住躺回到床上,用右手的中指和拇指揉着自己的两侧太阳穴。他试图让自己更加清醒一些,努力思考着发生的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

印象中,他明明是在老丈人家里,坐在顾雯雯的床边,看着悬案的卷宗和老丈人的笔记,然后就不省人事了。接着他就进入了七十年代的梦境,身份变成了冯凯,成了老丈人的同事……啊,感觉就像是自己掉进了老丈人的笔记里!现在仔细想起来,冯凯这个名字,确实在老丈人的笔记里多次看到过,或许这就是自己“穿越”成冯凯的原因?等等,要这么说,上一个梦境里遇到的案子,难道也都是在笔记里看到过的案件吗?

奇了怪了!无论陶亮怎么努力地去想,这会儿都想不起笔记里的具体内容,可是明明他都翻完了老丈人所有的笔记啊!对冯凯这个人也好,还有那些在梦中经历过的案件也好,他只是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可是,笔记后面还记录了哪些案件,他却什么都记不起来了。

也是,如果他还记得笔记里的所有内容,而梦境中发生的案件和这些内容又是一模一样的,那知道结果的他,岂不就成为“梦境神探”了吗?在梦的世界里,他不就是未卜先知的“预言家”了吗?

陶亮忽然想起自己小时候读过的一个故事,科学家天天研究苯环的结构,某日忽然梦见蛇咬自己的尾巴,醒来后发现梦里的提示恰好是自己所思考的难题的答案。看来,梦和人的潜意识多少有些关联。很有可能,他所经历的长梦,就是自己的潜意识在有重点地重现笔记里的内容,加深他对那些内容的印象,就像老师帮学生复习画重点一样。

那这些画重点似的梦境,是为了给自己提示什么呢?

陶亮想来想去,最有可能的,还是他陷入昏睡前在研究的那个案子——1990年的那一起命案积案,让顾雯雯心力交瘁,他实在太想帮她找到头绪了。难道翻看了海量的资料后,自己的潜意识里已经有了答案,悬案的线索莫非早已经摆在眼前了?

想到这里,陶亮有点头疼,1990年的案子,像一团模糊的黑影,他一时竟然想不起什么细节来。更何况,上一个梦那么长,他解决了那么多案件,会是哪一起案件和1990年的案子有关呢?或者说,他变成“冯凯”这件事才最值得注意,莫非冯凯这个人物和命案积案有关?

对了!陶亮突然想到一件事:这第二场梦中,他是谁,还是冯凯吗?

陶亮又一骨碌从床上坐了起来,带动这张只有一米二宽的钢丝行军床吱吱呀呀响了半天。他见地上放着一双蓝色的塑料拖鞋,连忙穿上,在这个一眼就可以囊括的小房间里找起镜子来。

五斗橱恐怕是这个小房间里唯一可以储存东西的家具了,陶亮拉开了所有的抽屉,除了一些衣物,就是一些杂物了,真的是一面镜子都没有。

“这什么人啊,怎么这么不讲究。”陶亮嘀咕着,走到了五斗橱上方的月历旁边。

这是陶亮小时候在爷爷奶奶家看到的那种月历,只有一张海报那么大,三分之二的篇幅都是画,剩下的三分之一,分割成12个方格,里面是每个月的日期。

月历上的画是一个喜笑颜开的大胖小子,双颊红红的,十分可爱,和陶亮爷爷奶奶家月历上的画几乎一模一样。

“1985年。”陶亮自言自语,“是我出生的年份啊。”

可惜,月历上任何笔迹都没有,也不知道现在是几月。从这适宜的气温来看,现在应该是春秋季节。再从月历的新旧程度来看,不像是挂了八九个月的样子,那么现在就应该是春天了。

不管自己这次又变成了谁,既然踏入了这第二场梦,那这回每一个案子自己都得牢牢记住了,谁知道会是哪个关键点,和那个命案积案有关。等到自己真正在2020年醒来之后,说不定就跟那个科学家一样,把一切都想明白了,自然就能帮助妻子顾雯雯把命案积案破了。

破案是有很多好处的,比如可以让雯雯不再那么辛苦,又如可以提升自己的家庭地位……“欸!我这个之前对生活都不上心的人,现在对梦境倒是格外认真!要是雯雯知道了,不知道会不会笑话我呢!”陶亮一边自言自语,一边看向了五斗橱上的座钟。

座钟显示现在是早晨7点半,应该快到上班的时间了。陶亮捏了捏自己大臂上的肌肉,又摸了摸自己的平头,说:“还好,幸亏不是个老头子。”

他拿起门后的制服,穿在身上,又拿起大檐帽扣在了脑袋上。

“很合身啊。”陶亮转念一想,无奈地自嘲道,“废话,这是我的衣服,当然合身了。不过这布料确实比那蓝白警服要舒适很多啊。也没个镜子,不知道穿这套八三式警服,是个什么形象。”

为了防止被人撞见的尴尬,陶亮悄悄打开房门,伸出头去,见外面没有人,这才一个闪身出了房间。门口是一个走廊,连接着四户房间,走廊的中间是通往楼下的楼梯。和上一次的梦境有所不同,这次他住的不再是那种两人一间的筒子楼了,而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有厨房、有厕所的单人宿舍了。

陶亮快步到了楼下,急于看一下自己住处的所在位置。出了单元门,他立即恍然大悟:怪不得房间显得那么新呢,原来这几栋单人宿舍楼,就是把之前自己住的那栋筒子楼拆掉之后新建的。三层的筒子楼变成了四个单元的六层住宅楼,自己现在是住在六楼。

有警服,知道自己还是个警察,住的地方也距离公安局不远。这下陶亮放了心,沿着上一次梦境中非常熟悉的小路,走到了公安局的大门口。

公安局的办公楼没有翻新重建,但是楼的外体进行了重新粉刷,也显得很新。

“哟,功臣上班来啦?”公安局的门卫把窗户推开,热情地和陶亮打着招呼。

“功臣?”陶亮一边敷衍地对门卫招招手,一边暗自揣摩着,“他说的,是字面意义上的‘功臣’?还是我这个人的名字就叫作功臣?”

走进公安局大楼的正厅,中间是新装上的五个大字“为人民服务”。侧面墙壁上,则挂着一张各部门所在位置的指引表。

“我应该还是在刑侦科吧?”陶亮想着,“这梦境总不会把我弄去干别的吧?”

陶亮走到指引表一边,看见“二楼”的后面写着“刑警大队”四个字。

“哦,这时候已经不叫刑侦科了。”陶亮嘀咕着说,“可是,我们地级市公安局的刑警部门,不应该叫‘刑警支队’吗?支队下面才分一大队、二大队。看来这个时候,还没有升格为支队,级别上还是大队的编制。”

熟悉的楼梯转角处依旧是周总理题写的几个大字:“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

大字的旁边,有一面大镜子,是警容镜。无论在哪个年代,公安人员都是有内务管理规定的,需要保持一个良好的警容警姿,所以很多公安局的公共空间都有警容镜。

看到镜子,陶亮心跳突然加快,三步并成两步来到了镜子的旁边。怀着好奇、紧张又期待的复杂心理,陶亮眯缝着眼睛,向镜子里看去:一副强壮的身躯和一张英气十足的面庞,虽然是有一成陌生感,但剩下的九成都是熟悉感。国字脸,眼睛不大、单眼皮,剃着个小平头,皮肤黝黑。这让陶亮瞬间放下心来。还好,这回我还是冯凯!

那一成的陌生感,来自不再稚嫩的五官,若隐若现的抬头纹,和有些深邃的眼神。是啊,这不是1985年吗?算起来,冯凯也应该30岁左右了,不再是毛头小伙子了。即便是在梦里,陶亮也有一种唏嘘感,时间过得可太快了。

虽然没能回到顾雯雯的身边,但至少冯凯是一个熟悉的人物,这倒让陶亮的内心获得了一丝安慰。至少不需要为了搞清楚自己的身世而绞尽脑汁了。细想了一下,这个冯凯也是30岁上下的人了,在这个年代居然还是孑然一身,住着单人宿舍,混得也忒差了一些。不过,对陶亮来说,这是一件好事,不然心里总惦记着顾雯雯的他,是不可能和其他女人生活在一起的。

对着镜子里的冯凯,陶亮整理了一下身上的警服,又扶正了头上的警帽,深深呼吸了一下,算是为自己的“新旅程”加油打气,然后转身上到了二楼。

二楼也经过了内部装修,除了楼道口新增了一块“龙番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的门牌,墙壁也经过了重新粉刷,办公室的门也都更换成新的木门了。木门的门框上钉着白色的标牌,上面用红字写着“大队长室”“内勤室”“一中队”“二中队”等字样。

“看来老刑侦科的队伍也壮大了啊。”冯凯心里想着,却不知道自己该进哪个门。

突然一阵笑声从“一中队”的房间里传了出来,吸引着冯凯推开了这一间的房门。

房间里,一个长相格外帅气的高个儿小伙子穿着整齐的警服,正斜坐在一张办公桌上,挥舞着双臂,不知道在说些什么。在他的面前,围坐着七八个人,有男有女,也都穿着绿色的警服,边听边笑着。

冯凯辨认了一下,这个被围在中央的年轻小伙子,自己并不认识,但是他那浓眉大眼、利索的小平头和一笑就会出现的酒窝,给人一种阳光温暖的感觉。不知道为什么,冯凯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个大男孩。

更何况大男孩坐着的桌子上,放着一个用石膏做的外国男人的头像,在冯凯的记忆里,那不是“大卫”就是“思想者”。这个雕塑给大男孩平添了几分文艺的气质。

“哟,凯哥来啦!”大男孩从桌子上跳了下来,朝门口的冯凯招了招手。随着桌子的晃动,石膏头像也晃动了两下,冯凯下意识地以为它会掉下来摔碎。

也有几个听众站起身来,回头朝冯凯点了点头。

“哟,咱们的大功臣啊。”一名男警说道,“顾大不是给你放了两天假吗?”

冯凯看了看纷纷回过头的众人,刚才说话的那人他认识,是以前刑侦科的肖骏。冯凯曾经还和顾红星一起通过肖骏爱人小梁的关系,从公安局仓库里找到不少被遗弃的装备。除了肖骏,冯凯还认出了另一个曾经的同事秦天。当年还被称为“小肖”和“小秦”的这两位,此时也已经接近40岁了,比记忆中的样子要成熟了许多,但说话的语气倒还是一模一样。其他同事,则都是年轻人,应该是他“不在”的这几年引进的新人了。而那些冯凯比较熟悉的老同志,比如穆科长、侦查员陈秋灵、法医老马,都不在其中。冯凯估计,要么就是退休了,要么就是出于年纪原因,调去了其他后勤部门,退居二线了吧,想到那几个可爱的老头儿,他心里不禁升起了一丝怀念。

还有,刚才肖骏称呼的“顾大”,应该就是顾红星了吧?算起来,顾红星也才20多岁,这么早就当了刑警大队长,看来他不在的这些年里,顾红星依旧是功劳不断啊。他们称呼自己为“凯哥”,说明自己并没有什么职务。也好,无官一身轻嘛。

“哦,放什么假啊。我们警察什么时候放过假?”冯凯笑着说。他心想,不管对哪个年代的警察来说,放假都是奢望。

“所以凯哥你这是闲不住啊。”帅气的大男孩说道,那枚酒窝在他的脸颊上格外显眼。

“你们继续聊,继续聊。”冯凯挥了挥手,做出一副不经意的模样,假装在办公室里溜达着,实际却在观察着办公室的摆设。

这间办公室,就是以前冯凯和顾红星所在的办公室,只是里面经过装修,而且所有的家具都已经置换一新,看起来要整齐多了。办公室里有四张桌子,在房间的两侧摆设着,椅子上还有用红油漆写的“一组”和“二组”。看来一中队仅有的四个人,都要分成两组来办案,才能基本满足办案需要。

“肖队,你不知道,那场面,绝对是你没见过的。”大男孩继续侃侃而谈,“现场有一万五千人呢,都在一起跟着音乐跳舞。”

看来肖骏是一中队或者二中队的中队长。

冯凯走到大男孩坐着的那张桌子的隔壁,翻了翻桌子上的书。书的扉页,写着一个英文字母“K”,显然,这就是他的桌子了。看来,他和大男孩两个人组成了一中队二组。

“你说的那个乐队叫什么来着?”肖骏问。

“‘威猛乐队’。”大男孩说,“你知道吗?票价是5块钱,但是实际上炒到了40块!”

“40块!”一名女警说,“那可是我们半个月工资!”

冯凯做出漫不经心的样子,耳朵却一直竖着听着大家聊天。看来年代果然不同了,过去了几年,工资也涨了不少。按这个女警的说法,工资已经有每个月大几十块了,比当年去警校的时候每个月二十几块要好多了。

“40块!能买二十几斤猪肉了。”肖骏惊讶道。

“能买30斤鸡蛋!”女警笑着说,“十张票就能换一台冰箱了!太可怕了!”

“小叶,我预言,以后这种叫作‘演唱会’的东西会越来越多的。”大男孩说。

那个叫小叶的漂亮女警摇摇头,说:“再多我也买不起票。”

“那是,那可不能跟俊亮比,他家里条件好,连‘燕舞牌’收录机(4)都有。”秦天说,“是吧,俊亮,你不用买票,你直接买磁带不就可以了吗?”

“磁带也要10块钱一盘呢。”大男孩说,“不过在家里听磁带,和去现场听演唱会,那感觉可是完全不一样的。”

“有啥不一样呢?”秦天耸了耸肩膀。

这一番谈话,让冯凯激动了一下。这个叫俊亮的帅气大男孩口中所说的“威猛乐队”在北京开办的演唱会,也是国内第一场演唱会,当时一票难求,现场气氛热烈,观众情绪高涨,很多报纸都报道了这一盛况。而冯凯之所以知道这一场演唱会,是因为陶亮恰好出生在这一天。长大后,陶亮还经常听自己的父母提起。

这一天是1985年4月10日。

还有,秦天口中的“燕舞牌”收录机,冯凯也是印象深刻,在陶亮小的时候,电视里总是“燕舞牌”的广告,“燕舞,燕舞,一曲歌来一片情”的洗脑音乐,在“八〇”后中的知名度,绝不亚于“今年过节不收礼”在二十一世纪年轻人中的知名度。

“演唱会是昨天晚上?”冯凯插话问道。

“前天晚上。”俊亮说,“昨天报纸都登载了。”

看来今天是1985年4月12日。

“别说什么摇滚了,疯疯癫癫的。”肖骏笑着说,“我看啊,还是关注一下咱们的中国男足吧!上个月,咱们可是得到了亚青赛冠军!我有强烈的预感,咱们中国足球以后肯定能称霸足坛!”

“你的预感不准啊。”冯凯一边轻声吐槽,一边走到窗户边,朝窗外的大路上看去。

“嘿,怎么就疯疯癫癫了?”俊亮摸了摸自己的平头,反驳肖骏,“你看‘威猛乐队’,他们留着长发,戴着蛤蟆镜,多帅啊!”

俊亮说得不错,冯凯的视野中,路边的男人们都穿着花衬衫,留着长头发,虽然还不到能扎辫子的长度,但还是让他觉得很不清爽。道路上车流不息,但主要还是自行车。这一幅景象和陶亮看的那些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纪录片,没有两样。

“相信我,俊亮,咱们这剪短的发型才是经典,经典的,才不会被时代淘汰。”冯凯说道。

“欸,凯哥,你今天咋老气横秋的?”俊亮笑道。

“那肯定的,刚刚立了功,顾大说正在向局里打报告,说要两个专职技术员,组建技术中队。”秦天说,“那你老凯肯定就是当之无愧的技术中队长了。”

“我?技术中队?”冯凯转过身吃惊地指着自己的鼻子说,“我是个侦查员啊。”

“知道,知道,咱们都是侦查员,但这不就你一个人能干痕迹检验嘛。”肖骏说:“哦,小卢,你是不是也快出师了?”

冯凯这才知道,俊亮的全名是卢俊亮。

“不行,还不行,我觉得我的长处还是医学。”卢俊亮说道。

“那可不,你可是学了5年医学的人,咱们局里第一个大学生!”秦天说。

“几年前恢复高考,以后大学生会越来越多的。”卢俊亮咧了咧嘴,酒窝更深了。

情况基本搞清楚了,现在刑警大队还没有技术中队,冯凯自己干着侦查兼痕检,当然顾红星可能也会兼职,卢俊亮是法医,接了老马的班,但看起来应该是刚刚毕业没多久,估计没什么经验。法医也要干侦查员和痕检员的事儿,所以他要么跟着冯凯,要么跟着顾红星当学徒。

“那你当初为什么不当医生啊?”那个叫小叶的女警笑着问卢俊亮,眼神也落在他的酒窝上。

“哎呀,还不是为了这一身警服嘛,多威风,是不是?医生的活儿,多没劲啊?”卢俊亮说,“不信你问问我师父,看看师娘怎么说。”

冯凯心中一喜,心想他离开的这几年,顾红星和林淑真果真修成了正果。

“对了,听说嫂子怀孕了是不?”小叶继续八卦道。

“是的,我是无意中偷听到顾大打电话,才知道的,好像都怀了4个多月了。”卢俊亮一脸神秘地小声说,“这事儿,绝对可靠。”

冯凯的心脏一阵乱跳,雯雯是处女座,9月生的,这么一算,果真是一点不差啊!再过几个月,自己就要见到顾雯雯了?他巴不得时间能过得快一些。这个梦不是会跳跃时间吗?要是直接跳到能看到顾雯雯的时候,该多好?

“咣咣咣。”一阵敲门声突然响了起来。

2

顾红星一身警服站在门口,满脸的严肃。虽然依旧年轻,但是那沉着而犀利的眼神告诉冯凯,他已经不是原来那个遇人说话就结巴的青嫩小子了。

顾红星用手指关节叩响了敞开的大门,说:“上班就是聊天吗?活儿都干完了?”

这居然是顾红星说出来的话?冯凯很是惊愕。

两名女警吐了吐舌头,低着头从顾红星面前穿过,跑到对面内勤室去了;几名年轻民警也跑去了隔壁的“二中队”办公室。这间办公室里,肖骏和秦天是老资格,但也嘿嘿一笑,自觉理亏地回到了自己的办公桌前,翻阅起卷宗来。

卢俊亮说:“师父,您来啦?我去给您打开水。”

一扭头,他也跑没影了。

冯凯此时可以说是思绪万千,虽然这一次的梦境和他“离开”时的1977年相隔了8年之久,但对冯凯来说,却只有一夜的距离。顾红星突然产生的威严感,让冯凯觉得他们之间不自觉地产生了隔阂,让他觉得顾红星有些遥远。

不过,在这个梦境中的世界,顾红星是冯凯的一个重要的心理依托。就像是来到了一座陌生的城市,而这座城市里,只有一个故人。所以,即便是那种威严感让冯凯感觉很不适,但他还是热情洋溢地跑到了顾红星的身边,一手搂住了顾红星的肩膀,说:“听说你给大哥放了两天假?我就不要这个假了,我想死你了!”

顾红星先是一惊,然后皱起了眉头,侧了侧肩膀,让开了一步,躲开了冯凯的搂抱。冯凯的胳膊落了空,整个身体失去了依靠,踉跄了一下。

“不放假,就工作。”顾红星简短地说,“韦星的案子,你去查了吗?”

“啊,嗯,我应该查了,回头我看看。”冯凯当然不知道自己查了没有,他尴尬地用落空的手挠了挠脑袋,含糊其词地说道。

“那最好。”顾红星看了冯凯一眼,转身走进了大队长办公室。

那个眼神,让冯凯更加不适了。很显然,顾红星现在当了大队长,不再和他“大哥”“小弟”这样互相称呼了。难道,一个人一旦升迁了,就一定会发生这样的变化吗?冯凯记得,在之前的梦境当中,顾红星最信赖的人,一直是他。可是,刚才的那个眼神,充满了怀疑和欲言又止。这8年来,这两个人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呢?

想来想去,也是毫无意义的猜测。冯凯回到了自己的办公桌前,翻箱倒柜想把顾红星刚才说的那个案子找出来,看看究竟是个什么情况。

冯凯的办公桌上,除了几本侦查学和痕检学的书籍,还有一个文件袋,文件袋里,只装着一张纸。这是一份报警记录:1985年4月3日,一个人来到公安局报警。报警人叫韦星,是龙番煤矿的一名货车司机,平时的工作就负责拉煤。根据韦星的报警所说,之前几个月,他每次拉煤到目的地装卸的时候,都感觉到车上的煤少了一些,但毕竟拉煤量大,所以没有多少人真的对这事儿上心。这一次,韦星拉煤的路上,突然蹿出了一只小鹿,导致他一个紧急刹车。车停下后,他从倒车镜里看到有一个扎小辫子的男人跳下车跑了。他下车查看,发现车斗里有一把铁锹,是刚才那个男人仓促之间落在车上的。想来这个人之前就躲在车斗里,用铁锹把成块的煤炭铲下车,他的同伙则沿路来捡这些被铲下的煤块。

“一次可能没多少钱,但是每次都这样弄,我们厂损失了多少煤啊!”韦星这样说道。

于是,韦星就把这把铁锹带来了公安局。可距离他报警已经过了9天,案件的“卷宗”还只有这一份报警记录,也难怪顾红星要对自己用上那种眼神和语气。

不过,偷煤这种事情,不是应该叫派出所就办了吗?现在居然让堂堂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来办,而且是让冯凯这个多年前屡破大案的侦查员来亲自办?难道,过了这些年,顾红星已经不信任他冯凯了?

想到这里,冯凯心里很不是滋味,他想去找顾红星聊聊,可是想到刚才顾红星的那种眼神,他望而却步了。

算了,还是去偷煤的事发地看看再说吧。

冯凯拉开了抽屉,见里面有一把钥匙,看得出是一辆摩托车的钥匙。恰好此时卢俊亮打水归来,冯凯问道:“俊亮,我的摩托车停哪儿了,你知道吗?”

“就在楼下,刚才我打水的时候看到的。”卢俊亮说,“凯哥,你去哪儿啊,带不带我?”

“带你有啥用?”冯凯想一边骑车,一边静一静,可不想带着这个话痨,于是说道,“你给我好好看看专业书籍,用理论来补经验的不足,知道吗?”

“知道了,嘿嘿。”卢俊亮坐了下来,翻起了一本《病理学》。

冯凯走到了楼下,见水房的旁边,果真停着一辆两轮摩托车。按理说,这个地方不应该停车,看来真的冯凯也是个不太爱守规矩的人。

冯凯骑上摩托车,慢慢启动了,心里默想着自己该走哪条路才能到报警记录里提及的那个“案发现场”,也不知道这8年来,龙番市的道路情况变化大不大。

摩托车慢慢驶出公安局大门的时候,冯凯无意中瞥见门口站着一个男孩子,大约初中生的样子。很显然,他早就看到了冯凯,似乎想上来和冯凯说话,但又不敢的样子。

“怎么了,同学?”冯凯把摩托车骑到他身边,细细打量着他。

男孩子穿着很朴素,却不失整洁,白色的衬衫、蓝色的裤子,显然是被熨烫过的。看起来,应该是个家庭条件还不错的孩子,至少父母应该很关注他。

男孩子仰起脸来,和冯凯对视了一会儿,眼神里都是犹豫和闪躲,他怯生生地说:“警察叔叔,我迷路了。”

“迷路?你这么大的孩子还能迷路啊?”冯凯哑然失笑。

孩子倒是没有觉得可笑,他抬起那双纯净得一眼能望到底的眼睛看着冯凯说:“我家住金村,学校来市里春游,我跟丢了。”

看到那双单纯的大眼睛里,似乎还闪动着泪光,冯凯顿时心软了,说:“那你们老师也太不负责任了,走吧,我正好往城郊方向去,可以载你一程。”

“谢谢警察叔叔。”男孩跨上了摩托车后座。

冯凯一加油门,向城郊的方向驶去。路上的车不多,摩托车骑得很快,冯凯感觉到身后的男孩似乎有些瑟瑟发抖。

“怎么了?害怕啊?没坐过摩托车?”冯凯问道。

“嗯。”男孩的声音都在发抖,不知道是不是气流的作用。

“那我骑慢点。”冯凯体谅地开始减速。

很快,摩托车驶离了熙熙攘攘的市区,进入了郊区。

“金村,是不是和龙东县交界的那个村子?路不太好走的那个?”冯凯问道,他知道自己得把这个孩子送到家,交到他父母的手中。这或许是源于他都没有意识到的责任心,一代代警察的基本品格,早已成为习惯深深刻在了他的骨子里。

不知道是没听见还是其他原因,男孩没有回答,冯凯只感觉到他颤抖得更明显了,身体似乎还在后座上扭动着。

“你怎么了?”冯凯准备转过头看看他。

冯凯的脑袋还没来得及转过去,就忽然感觉到脖子右侧一凉,一阵钻心的刺痛感涌上心头。他很是疑惑,右手松开车把手摸了摸自己的颈部,刺痛的地方,竟有大量黏稠的液体喷涌而出。

冯凯心里一惊,看了看手掌,是血!是他的血?

他另一只手紧紧攥住了刹车,摩托车前轮紧急停止了转动,整个车身向前翘了起来,背后的男孩身体紧紧压在了冯凯的身上。

一把锋利的匕首从冯凯右侧肩膀的上方向前掉落了出去。

那一刹,冯凯的脑子里翻滚过了无数种可能性,但唯一的可能就是他最不愿意相信的那种——背后的那个男孩子,用刀割了他的脖子。

“为什么?”冯凯不知道在问谁,但是他很快失去了左手单手持把的能力,摩托车的车头开始剧烈地扭动起来。

很快,随着“哗啦”一声响,摩托车倒了下来,冯凯右手紧紧按住颈部的创口,左手想抓住刚刚从地上爬起来的男孩。此时,冯凯的衣服前襟已经完全被血液浸湿了,冰凉地贴在自己的锁骨处。

不知道是被突如其来的意外惊到了,还是过度失血,本来眼疾手快的冯凯,这一抓居然抓空了。男孩跳开了一步,捡起地上的匕首,疯狂地向附近的一条小巷子奔跑过去。

冯凯想去追,但是他按住颈部伤口的手还能感受到血并没有凝住,依旧不断地从指缝中流淌出来,大滴大滴地滴落在地上,触目惊心。他知道,此时剧烈运动,只会加快血液循环,从而加快失血速度。于是他挪着步,向不远处的一个小卖部走了过去。

小卖部的老板是个年轻的姑娘,似乎听见了摩托车倒地的声音,从店里出来看情况。她刚一走出来,恰好和不远处的冯凯撞了面,当她看到满身是血的冯凯的时候,不由得失声惊呼了起来。

“快……帮我打120。”

此时的冯凯自觉说起话来都费劲,踉跄着坐到了地上。不过他心里已经不慌了,因为他想起来,这只不过是一场梦而已。

年轻姑娘本想扶住冯凯,但又害怕地退了一步。她慌慌张张地问道:“啊?120、120是啥?”

冯凯的意识开始有些模糊了,他想起1986年才有120急救电话之说,即便现在有120,小卖部里也未必有电话。在失去意识前,他努力地解释道:“叫……叫医生,我觉得……我觉得我还可以……抢救一下。”

在年轻姑娘带着哭腔的叫喊声中,冯凯渐渐失去了意识。

蒙眬之中,姑娘的叫喊声开始渐渐变小、渐渐模糊,似乎是姑娘在离冯凯慢慢远去。到叫喊声听不见的时候,冯凯的耳边再次响起了什么声音,像是一个女人抽泣的声音。抽泣声由远及近,逐渐增大,甚至还伴着回音,回音之中夹杂着若有若无的耳语。

冯凯强打精神,努力分辨着那耳语的声音。

“陶亮,你得挺住,不然我一个人怎么办?”

居然是顾雯雯的声音!而且她喊的是“陶亮”!

顾雯雯的声音像是有一种魔力,让陶亮顿时一惊。这一惊,让他彻底清醒了过来。不过,很快他就意识到,事情比想象中糟糕。因为此时的他仅仅是思维的清醒。就像是睡眠瘫痪症或者说是“鬼压床”的情况一样,虽然他清醒着,甚至能听见身边的声音,却丝毫动弹不得,甚至连睁开眼睛看看身边的人是不是顾雯雯都无法做到,更无法开口说话了。

怎么了这是?难道是冯凯牺牲了?所以,自己的梦境就结束了?那是不是意味着,我终于可以回到现实的世界里,和顾雯雯团聚了?那倒不是坏事啊!

于是陶亮继续竖起耳朵,再仔细倾听周围的声音,努力感受着自己身体的感觉。很快,他意识到一种不妙的感觉,事情好像并不是那么回事。

陶亮可以清晰地感觉到有一双大手紧紧贴在自己的胸口,有节律地按压着。不用说,是有人在给他进行心肺复苏。

虽然不是学医的,但急救知识陶亮是知道一些的。他知道,只有心跳停止、呼吸停止的情况下,才会进行心肺复苏。

慌乱中,他想要追随顾雯雯的声音,但是那耳语听起来,距离自己不知道有多远,反倒是监控仪器的嘀嘀声却真真切切近在耳边。

“打开静脉通道,肾上腺素1毫克,准备电除颤。”一个男声在陶亮的上方响起,“是并发了心梗,心源性休克,同时准备ECMO(5)。”

声音非常清晰。

他知道,虽然自己的思维现在清楚了,但是在医生看来,依旧是丧失生命体征的状态。换句话说,医生正在挽救他这个濒临死亡的人。

“陶亮,坚持住!”顾雯雯的声音再次在远方响起,却异常清晰。

陶亮尽可能地让自己冷静下来,自己现在究竟是在哪里?医生们抢救的究竟是陶亮还是冯凯?顾雯雯的声音,他是绝对不会搞错的。陶亮这几年才听说过“ECMO”,冯凯那个年代,应该还没有ECMO吧?那么就是说,现在医生们抢救的,真的就是陶亮他自己?

奇了怪了,明明是冯凯遇袭了啊,为什么被抢救的是陶亮?冯凯不是陶亮梦境里的身份吗?陶亮在现实中一直昏睡着醒不过来,就算是处于昏迷状态,也不至于突然就危及生命了吧?

一种熟悉感瞬间闪过他的脑海。

陶亮突然想通了,他记得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梦境里,冯凯被人用绳索勒住颈部窒息的时候,自己的意识似乎也短暂地回到了陶亮的身上,而且似乎也出现了生命体征不稳定的情况。也就是说,梦境中冯凯遭遇的危险,就像是潜意识里的某种警告。梦境外,陶亮的生命体征还很不稳定,如果自己在梦境中的“探险”遇到了危机,现实中的陶亮也很可能会面临生死攸关的挣扎。所以,就算是梦,他也不能轻易地让自己陷入险境,他可开不起这样的玩笑——要是命都没了,别说破案了,何谈和顾雯雯重聚,何谈和顾雯雯共度余生?

这真的是一场“要命”的梦境啊。

现在所有的希望,都放在那个年轻姑娘的身上了,希望她能找到车辆把冯凯及时送到医院。也希望医院的急诊科医生能救回冯凯的命。对了,自己的丈母娘林淑真不就是人民医院急诊科的吗?看来自己的小命就攥在丈母娘的手里了。亲爱的丈母娘,为了你女儿的幸福,你可要给力啊!别再马大哈了啊!

一种强烈的无力感让陶亮逐渐感觉到了倦意,既然现在已经进入了险境,要不干脆就听天由命好了,该睡,就睡去吧。可是,顾雯雯说让他坚持住,是不是让他不要睡去呢?陶亮强打着精神,想忍住不睡,可是那种强烈的乏力感和困意席卷了他的思维,他知道自己恐怕真的坚持不住了。

“雯雯,对不起,对不起!”陶亮在心里默念着,突然有了一种想要哭的感觉。

接着,他的意识再次模糊了起来。

3

一阵鸟叫声闯进了陶亮的耳朵,他清醒了过来。

“要死就死,总这么醒了昏迷,昏迷了又醒的,有完没完了?逗猴呢?”陶亮的心头浮起一种烦躁的冲动,试着睁了睁眼睛。

居然睁开了。

陶亮没有动,他努力地让自己更加清醒一些。

既然陶亮的生命体征和现在的这个梦境中的冯凯是紧密相连的,在梦境中,他就不能随随便便放弃生命。现在,他还不知道那个孩子为什么要杀自己。但从之前的经历来看,梦境中遇到的人,都似乎是独立的个体,他们会做出什么行动,自己很难预测。如果轻举妄动,就有可能遭遇危险。所以,他不能唐突地告诉梦境里的人,自己在做梦,也不能让身边的人对自己的身份产生怀疑。他得安安稳稳度过梦境里的日子,直到正常地醒来。此外,他要牢记自己是来梦里找线索的,这个重要任务可一定要完成。

“呀哈,我还真是命大啊!这就活过来了?”陶亮嚅动着双唇,发出了沙哑的一句。他移动手臂在自己的肚子上捏了一下。

没有赘肉,一肚子腹肌,很显然,他还是冯凯。

他有些失望地朝床边看了看,顾红星正坐在床边,一脸担忧的表情。

“你醒了!”顾红星担忧的表情瞬间变成了喜悦。

“小弟。”冯凯下意识地叫了一句,但立马想起了在出事前顾红星那种明显带有隔阂的眼神,立即又收了声。他不知道真的冯凯在他“离开”的这几年是怎么称呼顾红星的,所以不能让顾红星感到自己的异常。

“能动吗?”顾红星似乎并没有察觉到哪里不对,而是关切地问道。

冯凯此时感觉自己身上有无穷的力气,他一个翻身就从床上跳了起来,站在床边说:“我就是被割了脖子,又不是被挑了手筋、脚筋。”

顾红星的脸色在满满的担忧和瞬间的喜悦间飞快地切换,最后藏起了所有表情,又恢复了大队长的威严,皱着眉头老气横秋地说:“什么年纪了,能不能不要再和毛头小子一样?把伤口抻着了,你就对不起人了。”

“对不起人?”冯凯盘腿坐到床上,说,“对不起谁?”

“一个80斤的小姑娘,硬是把你这个壮汉拖到了路边;几个司机一起帮忙把你抬到车上,送来了医院;淑真一把止血钳夹住了你那破了的静脉;公安局A型血的同事们排着队给你献血。”顾红星如数家珍,列出冯凯的诸多“救命恩人”,说,“你说,你不活过来,你对得起谁?”

“原来破了根静脉,就流了那么多血啊?我还以为是把颈动脉给干破了呢。”冯凯有些不好意思地哈哈一笑。

“幸亏伤口不深,否则伤了动脉,神仙也救不了你!”顾红星说完,又补充道,“淑真说的。”

“没事,没事,看到你能来陪护我,我还是蛮高兴的。”冯凯眯着眼睛说。

“你能不能不要这么毛毛躁躁的了,心里能不能有点数?”顾红星再次皱起了眉头,说,“你天天一个人,能不能找个人管管你,你以前不是和我说你有个叫‘雯雯’的对象吗?”

“嗯,是有。”冯凯说,“不过还没出生呢。”

顾红星听冯凯这样说,自然理解为冯凯的戏谑,他摇了摇头,眼神里尽是对冯凯的失望,说:“我就知道当初你是胡扯的。”

冯凯没办法对顾红星解释,于是连忙转移话题(实际上好像并没有转移话题),说:“弟妹怀了吧?名字起了吗?欸!你别说,这个‘雯雯’,是我一早给你女儿挑的好名字。顾雯雯,多好听啊。”

这显然是顾红星比较感兴趣的话题,他忘记了刚才的失望,眼睛里闪过了一丝温柔,说:“这你都知道了?不过,你咋知道是女孩?”

“我当然知道!而且我还知道她9月出生,处女座。”冯凯说。

“你说什么呢?”顾红星似乎真的有些恼了。

“行了行了,以后你就懂了。”冯凯说,“欸,对了,那小孩为什么要行刺我?”

“行刺?你以为你是皇帝?”顾红星恼怒的情绪被岔开,说,“很显然,他就是要报复你。所以我就想不明白了,你天天糊里糊涂的,这个男孩子是谁,你都忘记了是吗?你为什么还要骑车带着他?”

冯凯心想,就算是认识,也是那个冯凯认识,我刚来到1985年,当然不认识他。但他铁了心不能暴露自己,于是嘴上依旧哈哈笑着说:“我这不是年纪大了,记性差嘛!但我骑车带他那可真是做好人好事呢,他和我说春游的时候迷路了,让我送他回金村。”

“唉,他就是金万丰家的孩子啊!”顾红星说道。

“金万丰,啊,嗯,他儿子是吧?我见过吗?”冯凯打着马虎眼。

“是啊,我们俩一起去抓金万丰的时候,那孩子就在家里,还上来想拦着我们。”顾红星说,“哦,准确地说,不是他儿子,是他外甥。后来我还让村委会特别关注这个孩子呢。”

“我这人,脸盲,小孩子不都长得一样嘛,我哪里记得住。”冯凯说,“所以,是因为我抓了他爸爸,哦不,我抓了他舅舅,他才来报复我?”

顾红星点了点头。

“真是什么样的人教出什么样的孩子啊。”冯凯感慨道。

顾红星没有接话茬,而是沉默了。

冯凯脑海里浮现出那个男孩子纯真中带着一丝泪光的眼神,一时间也觉得十分迷惑,也沉默了。他努力地思考着各种可能性,毕竟只是个涉世未深的孩子,仅仅因为抓了他的亲人,就持刀行凶?不管怎么说,冯凯不能相信这种“性本恶”的推测,他心底隐隐产生了某种担忧,甚至是焦虑。

两人就这样沉默地对坐着,坐了很久。

还是顾红星打破了沉默,他就像是鼓足了勇气一样,说:“你现在的样子,让我回到了几年前我们刚工作的时候。那个时候的你,就像现在这样,阳光、开朗、正直。就像你常用的一个怪词,叫什么,‘正能量’。”

“难道这几年,我不这样了?”冯凯收回了思绪,笑着试探道。

顾红星没有回答这个问题,接着说:“我曾不止一次对你说过,做事情要有底线,做公安要有红线。你马马虎虎、大大咧咧的就算了,但是底线和红线是绝对不能越过的。”

“欸,你这说啥呢?”冯凯看着顾红星故作老成的模样,忍俊不禁道,“怪不得咱们大队没有教导员,我看你这么喜欢做思想政治工作,能当个政委了。”

顾红星的眼神中再次流露出那种失望的表情,说:“金万丰这个案子,局长说要给你记功。但是我的心里一直不踏实,他的供词为什么会发生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恐怕只有你自己心里才知道。说别的,你也听不进去,但我还是希望你能好好地思考一下这个案件侦破的全过程。我们俩刚工作的时候就吃过亏,所以我希望我们俩搭档的案件中,永远不会出现错案。”

说完,顾红星站起身来,走出了病房。

“欸,欸。”冯凯抬着手,想拦住顾红星问个明白,但最终还是把抬起的手臂放了下来。

他离开了冯凯的身体好几年,中间究竟发生了什么,冯凯有什么转变,他是不得而知的。然而这种事情他也不可能说给顾红星听,毕竟他不能让梦中人对他起了疑心。所以,还不如什么都不说,自己想办法把事情搞清楚。

想到这里,冯凯一骨碌从床上跳到了地上,拿起床头柜上的崭新制服,套在了身上。

“嚯,血染的制服,都给顾红星拿去洗干净了?果真还是那么细心。”一股熟悉的暖意在冯凯的心中升腾了起来,他快步向病区大门走去。

走到了医院门口,冯凯恰好遇见了来上白班的林淑真。他知道她此时已经怀有身孕了,但林淑真看上去依旧小巧玲珑,一点也不显怀。

“冯凯?”林淑真快步走了过来,说,“伤口还没长好呢,你去哪儿啊?”

“没事的,我会按时换药的。”冯凯摸了摸颈部的纱布,说。

“你真是作死!”林淑真恨恨地说,“小命不要了啊?”

“死不了!”冯凯挥着手,跑开了。

公安局大院里,冯凯那辆被蹭掉了漆的摩托车还停在水房的旁边,他骑上摩托车,向市看守所的方向疾驰而去。

市看守所和8年前几乎没有什么变化,冯凯和门卫的民警说明了自己想提审金万丰的来意之后,民警爽快地答应了。这倒让冯凯大吃一惊,这都八十年代了,提审嫌疑人不用手续也是可以的?

“别人来,那是需要手续的,可你是这个案子的功臣,就不需要那么麻烦了。”看守所的民警这样说道。

提审是在看守所审讯室里进行的。当年的审讯室没有现在这么多讲究,仅仅是一间非常普通的房子,唯一的不同,就是窗户上的铁栅栏和房间中央的铁质审讯椅了。

冯凯等了一会儿,就听见了走廊里传来了由远及近的金属摩擦声。金万丰戴着手铐和脚镣,艰难地移动步伐,从监室走到了审讯室,在管教民警的指示下,坐到了审讯椅上。

在冯凯看来,眼前的这个金万丰和他认识的其他犯罪嫌疑人几乎没有什么不同。基本上所有的犯罪嫌疑人交代完罪行之后,就像是一只泄了气的皮球,眼神空洞,动作缓慢,无精打采。金万丰也是这样,他坐到了审讯椅上,依旧是低着头,盯着自己的脚尖,动都不动。不过,虽然满脸胡楂儿、口唇干裂,依旧能看出他是个皮肤白皙、身材瘦削的整洁男人,和冯凯之前想象中的粗壮庄稼汉的形象大相径庭。

“金万丰,抬起头来。”管教民警命令道。

金万丰机械地把头抬了起来,耷拉着眼皮,双眼依旧向下看着自己的脚尖。

“你,认识我吧?”冯凯开口了。

冯凯的声音并不大,也不严厉,但那声音就像是一道闪电击中了金万丰。金万丰迅速地抬眼看了一眼冯凯,然后立即避开了眼神。与此同时,金万丰全身就像是筛糠一样抖了起来。

“我都承认,不翻供,我都承认,不翻供。”金万丰低声重复着。

冯凯有一丝奇怪,说道:“你别紧张。你把你的供述,再给我陈述一遍。”

“是。”金万丰说道,“我叫金万丰,龙番市郊区金村人,今年28岁,没有结婚。嗯,我姐姐姐夫10年前去世了,我就独自抚养他们的儿子小羽。我平时在家里务农,哪儿也不去。今年大年初七那一天,小羽去我们村附近的蔡村找同学玩,我去接他回家。在回村的路上,我偶遇了我的小学同学金苗。我和金苗小时候是邻居,小学毕业的时候,我搬家了,就和她失去了联系。后来,我们各自长大,虽然没有来往,但我对她一直很有好感。因为我带着小羽一起生活,所以始终没有鼓起勇气去挑明我对她的爱慕之情。后来,我陆续听说了她的情况,20岁的时候,她和别人结婚了,后来又听说她跑了,没有人知道她去哪儿了,她丈夫也没去找她。今年重逢,我不想再错过这次机会,就主动对她展开了追求。金苗和我说她要和丈夫离婚,但她还在和她丈夫谈价钱,为了防止她丈夫来纠缠她,绝对不能让我们金村的人知道她现在的住处。所以,我对自己偷偷和她来往的事情守口如瓶。后来我就一直等,一直等,等她离婚,在此期间我们之间什么都没有发生。4月6号晚上,我去她在蔡村的出租屋里,想问她什么时候能把离婚办下来。到了她家里以后,发现她的吃穿用度都很高档,她之前说这几年在广州打工,那肯定赚了不少钱,当时我就心存歹意了。当她用还在商量、还在办离婚手续的理由来敷衍我的时候,我就觉得自己肯定等不到她了,既然得不到人,那还不如搞一笔钱来用用。因为我独自抚养一个孩子,开销很大,入不敷出,所以我比较急用钱。而且我知道她不想被人知道现在的住处,想借此要挟她占到一些便宜。我们发生了纠纷,我趁她不备,用随身携带的锤头,也就是你们在现场找到的那把锤头,对准她的头,左、右两边一边打了一下,她就死了。我在她家里翻箱倒柜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钱,只有一些零钱,没有办法,我就只有逃离现场。在逃离之前,为了毁尸灭迹,我把尸体搬到床上,然后点燃了床上的被褥。逃离现场后,我去附近的小卖部里买了一包烟,然后就回家睡觉了。后面的事情,你们都知道了。”

金万丰几乎是一口气把这么一大段供述说出来的,一点也不像其他嫌疑人“挤牙膏”式的供述。这段供述可以说很全面,但也非常机械,这让冯凯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可是一时半会儿,冯凯也不知道是哪里不对头。因为供述太全面了,冯凯甚至都没有问题可以追问,所以他一时愣住了。

“报告政府,我交代完了。”金万丰的声音又低沉下去,“请问政府什么时候判我死刑?”

“你,你现在不要想那么多,就把经过再好好想想,看有没有遗漏的地方。”冯凯只能用这句兜底的训词来掩饰他不安的内心了。

“报告政府,没有了,我都说了。”金万丰依旧在微微发着抖,还是重复着最开始的那句话,“我都承认,不翻供。”

从看守所里出来,冯凯的脑子都是蒙的。他骑着摩托车回市局的路上,一直在想着金万丰供词里不合情理的地方。

嗯……金苗独自租房居住,不和她丈夫一起住,说明离婚的可能性还是挺大的。金苗对金万丰没有设防,晚上让他进了屋,说明她对他的好感还是很明显的。而金万丰并没有吸毒、赌博这些不良嗜好,就算要养孩子,也不是事发突然的需求,并不急用大笔的钱。那么,金万丰杀死金苗的行为,无异于杀鸡取卵,显得很愚蠢。这么愚蠢的人,还知道杀人之后毁尸灭迹?

金万丰和金苗的联络是完全处于地下状态的,他们怕被别人看见之后传出谣言,这也可以理解。因为这个年代,已婚女人有婚外情,哪怕只是精神出轨,都是一件很严重的事,说轻了是违反道德准则,会被身边所有的人谴责;说重了会身败名裂,甚至连累家人都抬不起头来。两个人都有对这段关系保密的充分理由,毕竟秘密一旦暴露,不仅会暴露金苗的临时住处,也会给金苗的丈夫增加谈判的砝码,不利于金苗推进的离婚事宜。所以冯凯相信,金苗和金万丰的地下情,在事发之前,应该是没有泄露的。既然没人知道他们俩私下有接触,那金万丰杀完人还有必要毁尸灭迹吗?按理说,他应该觉得警察不会怀疑到他啊。

按金万丰的供述,他当天晚上是去找金苗询问离婚的事情的,那么作为一个普通的农民,去找心上人的时候,怎么会随身带着一把锤子?

这一套供词,表面上看似乎是滴水不漏,甚至可以想象应该和现场情况很吻合。但实际上,却是漏洞百出。尤其是金万丰再次供述这一套证词的时候,那种流利和刻板的感觉,让人觉得是在背一篇课文,而不是在回忆其行为。

冯凯暂时理不出头绪,但是以一个经验丰富的侦查员的直觉来看,这套供词肯定是存在很大的问题的。

所以,究竟是这个案子的侦破工作出现了问题,还是金万丰有别的作案动机没有被深挖出来呢?

一瞬间,冯凯似乎又看见了那个男孩纯真含泪的双眼。

“不行,这案子我得再研究研究。”冯凯这样想着,眼看着市局的大门就在眼前了。

停好了车,冯凯三步并成两步跑上了二楼。

“顾大,顾大!”冯凯在走廊里呼喊着,但是并没有回音。他发现自己对顾红星的称呼,已经不知不觉发生了变化。

不一会儿,内勤室的门打开了,女警小叶从办公室里跑了出来,瞪着惊讶的大眼睛,说:“凯哥!你怎么跑回来了?你不是受了重伤吗?”

“没事,这种伤救回来了就死不了了。”冯凯哈哈一笑,说,“金万丰的案子卷宗在哪里啊?”

“在我这里啊,最后整理、装订,准备移交检察院起诉了。”小叶说道,“我尽快,争取今天下午就弄完。”

“先别着急移送起诉,把卷宗拿给我看看。”冯凯说道,“这事儿,顾大同意移送起诉?”

小叶的眼神里尽是疑惑:“你是说真的吗?前两天顾大让你再深挖一下,别急着移送,你还和他吵了一嘴。你现在又改主意了?”

“啊,是吗?”冯凯挠了挠脑袋,尴尬地说,“是的,我想通了,这案子有问题,我得再看看。总不能送到检察院,被他们发现问题了,那岂不是给他们检察院‘送人头’嘛。”

“送人头?”

“就是被他们笑话呗。”冯凯挥挥手,说,“把卷宗给我吧。哦,对了,顾大他们人呢?”

“出现场去了。”小叶转身回到内勤室,在一堆卷宗材料里翻找着。

“现场?”冯凯说,“什么现场?”

“造纸厂,污水池里发现了一具腐败的女尸。”小叶一边说,一边把一本卷宗从卷宗堆里抽了出来,递给冯凯。

“那为什么不喊我?”冯凯接过卷宗,想了想,说,“不行,我得去看看。”

4

龙番市造纸厂位于龙番山的脚下,背靠着大山。冯凯早就知道造纸厂的位置,但是造纸厂的污水池在什么位置,他就不知道了。好在当他骑着摩托车赶到造纸厂的时候,看到局里的几辆吉普车和挎子(6)都停在造纸厂西边的一条窄小山路的路口。

可想而知,因为污水池在山洼里,这条通往污水池的小路,平时只有徒步或是骑三轮车才能进去,这些机动车就只能停在路口。民警都是徒步进去的。

冯凯停好摩托车,沿着小路,向山脊后面的山洼行进。山路很窄,周围的植被很是茂密,有的时候甚至需要用手扒拉开周围的灌木才能继续前行。

大约走了20分钟,冯凯就听见了说话声,同时也闻见了一股恶臭,冯凯知道他走到了。

拨开最后一丛灌木,眼前出现了一个占地一亩左右的水泥池子,里面有黑灰色的污水,散发出强烈的恶臭。

水池的外面站着好几名穿着绿色警服的警察,其中就有顾红星和他们一中队的人。

“欸,有案子咋不喊我呢?”冯凯笑嘻嘻地走近他们,这才看见,池子外面有一具高度腐败呈巨人观的尸体。有两名派出所民警正在脱自己身上的橡皮衣,看起来是他们俩刚刚从池子里把尸体打捞出来的。

顾红星此时正在和卢俊亮说着什么,听见冯凯的声音,诧异地回头说道:“你怎么来了?你应该在医院里养伤!”

语气可能有些生硬,这让冯凯心里很不是滋味。他尴尬一笑,说:“这点小伤,没事儿。我呢,你知道的,闲不住。”

“即便你要找事情做,也可以去问问韦星那偷煤的案子啊。”顾红星说,“你还是一点不变,只愿意办命案是吗?”

这一句,加深了冯凯心里隐约感受到的那种沟壑,他有些不服气地说:“怎么了?我们一中队都来了,我为什么不能办?你一个领导,不应该一视同仁吗?”

这让顾红星有些着急,说:“你呢?无论什么案子,你才应该一视同仁。”

“别和我说大道理。”冯凯气恼地质问道,“你就告诉我,我为什么不能参与这一起命案?”

顾红星一时涨红了脸,不知道怎么应对。第二场梦境开始之后,冯凯就没有见过顾红星这种青涩稚嫩的表情了。看到这一幕,冯凯不自觉地想起了过去和顾红星朝夕相处的日子。他的气顿时消了大半,便想缓解一下气氛,说:“别的案子我也会查,但是人命大于天,命案应该必破,所以我得参与。”

对于冯凯来说,“命案必破”的意识已经深入骨髓。现实中的陶亮无论在刑警部门,还是在派出所,只要辖区内出了命案,肯定都会以命案为先。

“哎呀,凯哥,你的脖子!”卢俊亮突然惊讶道。

此时,冯凯感觉到自己的脖子又有疼痛感了,原本以为是不是创口崩开了,可是下意识一摸,才发现这次疼的,是左边的脖子。左边的脖子没有纱布,但是冯凯的掌心感觉到了某种软软、滑滑而且Q弹的东西。

“是蚂蟥!”卢俊亮叫道。

这一句话让冯凯惊出了一身冷汗,他从小就最怕蚯蚓、蚂蟥这种软体动物了,听卢俊亮这么一说,他全身汗毛倒立,直接跳了起来,急忙伸手把颈部的蚂蟥拽住就往外拔,可是越拔越疼,疼得他龇牙咧嘴。

“别拽,越拽越紧。”卢俊亮从口袋里掏出了一袋白色粉末,倒出一点,抹在了冯凯的颈部。

不一会儿,那条有一根手指长的蚂蟥全身蜷缩起来,掉了下来。

看着冯凯吓得跳脚的样子,顾红星忍俊不禁,有了这个小插曲,现场的气氛顿时轻松了起来。

“蚂蟥最怕盐,被蚂蟥叮咬了,不能使劲拽,那样会把吸盘拽断留在身体里,会感染。要么就抹盐,要么就用鞋底使劲拍击。”卢俊亮一边说,一边拿出碘酒来给冯凯的脖子消毒,“我们进来之前,都知道这山里有好多山蚂蟥,啊,就是‘陆生水蛭’,所以我们先在身体裸露部位抹了盐,就不怕咬了。你这冒冒失失地直接闯进来,被咬了也正常。”

“我脖子得罪谁了?又是割,又是咬的。”冯凯悻悻地说道,“还有完没完了?”

顾红星“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刚才尴尬的气氛瞬间荡然无存。顾红星说:“好吧,来看看尸体。”

“看尸体就算了,但我可以给你出主意。”冯凯瞥了一眼几米开外的尸体。

一个沾满了污秽物的麻袋被摊放在地面上,旁边有一具尸体。尸体原本是被装在麻袋里的,此时已经被民警从麻袋里取了出来。麻袋是最普通的农用麻袋,在农村随处可见,没有可以辨别来源的信息。

可能尸体的气味已经被污水池的臭味掩盖了,闻不到什么特殊的气味。但是尸体高度膨胀,把身上穿着的棉布衣服撑得满满的。尸体的眼球几乎完全凸出了眼眶,口中还吐着暗紫红色的舌头。这副样子让冯凯瘆得慌,虽然他“久经沙场”,但是对这样严重腐败的尸体,还是望而却步。

“初步看,死者的颈部有一条索沟,是勒痕,她应该是被勒死的。”顾红星简单介绍说,“身上没有可以证明身份的物品,所以还需要确认尸源。小卢,你来说说你的分析。”

卢俊亮倒是不怯场,流利地回答道:“师父,都是您教我的。污水池周围的植被都比较正常,没有可疑的痕迹,不像是第一现场,那么这里就应该是移尸现场。死者身上穿着睡觉时候才穿的棉布衣服,说明死者可能在睡眠的时候遇害,那么死者的家很可能就是凶案的第一现场。把尸体运到这个偏僻的污水池里,说明凶手对这里比较熟悉,知道这里很少有人来,也知道污水池的臭气可以掩盖尸体的腐败气味。这里车辆进不来,需要徒步扛着尸体进来,藏匿尸体的过程很费劲,凶手在路上被发现的风险也很大,所以第一现场离这里应该不远。另外,这也说明凶手和死者应该熟识,才会这么大费周章隐藏尸体。”

“嗯,远抛近埋。”冯凯认可道。

“非常好。”顾红星不知道是在表扬卢俊亮的分析,还是赞同冯凯的总结,说,“只要搞清楚尸源,我觉得这案子就会很快水落石出了。小卢你接着说,法医方面你更精通。”

“法医方面,高度腐败的尸体,我这还是第一次见到。”卢俊亮挠挠脑袋说,“如果按课本上来,这个季节形成巨人观,应该至少有五天的时间了。其他的,看不出啥了。”

“那你下一步还得干啥?”顾红星此时俨然是一个严格的师父了。

“解剖尸体,看看她是生前掉进污水池的,还是死后抛尸体的,进一步确认移尸的行为。”卢俊亮说,“再看看还有没有其他损伤。”

“很好,这些事就交给你了。”顾红星欣慰地笑了笑。

冯凯心想,那个年代的法医还真是不容易,连个助手都没有,就要独立解剖这么臭的尸体。

“尸源,你去找?”顾红星抬头看着冯凯,问道。

“得嘞!这就去!”冯凯高兴得一蹦三尺高,从卢俊亮手上拿过食盐袋,在自己的手背和脸上抹起了食盐。

重新回到造纸厂门口,已经到了吃中午饭的时间。冯凯骑着摩托车,带着一名派出所的民警来到了造纸厂附近的一个村落,在村子的一个小饭店里,一人吃了一碗面条。

“我的同事已经在查这里的失踪人口了。”民警一边吃,一边说,“但我看啊,他们分析得不一定对,这个村子不大,也就百余户,这要是哪家人丢了五天,还不早就去我们派出所报案了?”

“不是他们分析的不一定对,而是你的思路没打开。”冯凯说,“如果是独居,没有家人,是不是就没人报案了?另外一种情况,如果是家人自己作案,是不是也不会报案?”

“那也总有邻居什么的吧?”民警说,“这个村子我了解,那些没有亲戚邻居的外乡人,也都在造纸厂上班。要是他们丢了,旷工也没人说吗?如果是家人作案,那也瞒不住啊,毕竟其他亲戚也会发现人失踪嘛。”

“首先得知道,哪些人是独居的,这是我们第一步排查的重点。”冯凯说,“尤其是你说的这些外乡人,我们要一个个去走访一下。”

“独居的女性,没有家庭的外乡人,也就五六户吧。”民警用手掌擦擦嘴,说,“走,我带你去。”

冯凯跟着民警在这个范围并不算太大的村落里穿梭着,连续走访了三户,当事人都在家里,并无异常。但是来到第四户门口的时候,冯凯发现了异常。

这是一个独门独院的小房子,院子很小,房子也很小。院落里,除了正中的一间大约20平方米的平房,就是角落里用砖头砌了半人高的半露天的厕所。

院门没有锁,冯凯和民警两人推门就走了进去。院子里很冷清,正对面的房间大门敞开着,能看见里面凌乱的床铺。

冯凯喊了几声,发现没有人应答,连忙走到房间的门口去看。

房间里的陈设也很简单,除了那张看起来有些凌乱的床铺,还有一个五斗橱、一个大衣柜、一张写字台和一个床头柜。房间的另一角是一个土灶台,灶台旁边有一张小方桌。

小方桌的上面放着几个碗碟,被一个竹篾编制的盖子盖着。冯凯掀开盖子,发现碗碟里的剩饭剩菜已经长霉了。写字台上摆着一摞各种样式的笔记本,都被翻开了,凌乱地堆在那里。

“找到了。”冯凯说,“这户的主人,很可能就是死者。”

民警也知道冯凯说得有道理,现场有翻乱的痕迹,剩饭剩菜无人收拾,这户主人肯定是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失踪了。

“你带锁了吗?”冯凯问道。

“锁?我为什么要带锁?”民警诧异道。

冯凯指了指院门外,此时已经有村民在门口翘首往内窥探了。

“得保护现场啊。”冯凯说。

“啊,对。”民警走到写字台边,想翻动那一堆杂物,找找看有没有门锁之类的东西,却被冯凯喝止了。

“什么年代了,还没有现场保护的意识吗?”冯凯说。

民警更诧异了:“什么年代?八十年代啊。我们找锁,不就是为了保护现场吗?”

冯凯意识到自己差点说漏了嘴,连忙岔开话题道:“你要是把现场翻乱了,还留下了你的指纹,甚至擦去了凶手的指纹,那再锁门还有什么意义?保护现场,首先就是我们自己要注意啊。”

“哦,那怎么办?我也不知道她家的锁放在哪里。”民警无措地说道。

冯凯低头想了想,又走出了院门,看看院子的大门,发现大门上是那种比较老式的锁环。两扇门上各有一个铁质的圆环,用一把锁把两个圆环锁在一起就能达到锁门的目的了。

“走走走,我们先出去。”冯凯说,“手铐,你总带了吧。”

民警一边向外走,一边从腰间摸出一副手铐。冯凯用手铐把两个门环锁住,说:“死者的情况,你了解吗?”

“只有一个基本的信息。”民警翻开户籍记录,说,“死者叫马彩云,女,50岁。25年前嫁到这个村子上的,但是不到30岁的时候,丈夫就死了,也没有孩子,就一直独居。她有一点文化,以前‘人民公社’的时候,她就是大队的出纳,后来没有‘人民公社’了,她也没有什么地,就在造纸厂里当出纳。”

“行了,足够了,去问问周围的住户。”

在这个年代进行调查访问,正如冯凯所想的那样,群众的配合度很高。其实不需要他们主动去问,在他们用手铐锁好院门的时候,就有几个住在附近的村民靠了过来,问道:“是她家出事了?”

“你们先别问我,我先问问你们,你们最后一次见到马彩云,是什么时候?”冯凯问几个围拢过来的邻居。

邻居们立即开始七嘴八舌起来。有的说是一个礼拜前,她下班回来碰见了;有的说是几天前她还去村口买了一些蔬菜和鸡蛋;有的说恐怕得半个月前她来借自行车去镇子上的邮局。

说来说去,还确实没有村民近五天看到马彩云的。

“她还会骑自行车呢?”冯凯问道。

“会啊,她经常会去邮局,路远,都是找我们借自行车。”一名村民说。

“为啥经常去邮局?”

“那谁知道呢?她老家那边还有亲戚吧,所以可能联络频繁一些。”

冯凯知道,在这个电话还是稀缺品的年代,写信是主要的联络方式。既然这个马彩云是有一些文化的,那她经常写信、寄信也就不足为奇了。可能出于职业的好奇心,冯凯打算去邮局看看能不能找到一些马彩云的信息。

“你去派出所,给局里打电话,让他们通知顾大带人来这里勘查现场。”冯凯说,“就说我去镇子里的邮局走访了。等他们来,你就配合他们对现场进行一次勘查,然后晚上我和他们在市局里会合。”

“知道了。”民警答道,从摩托车后座上跳了下来。

冯凯发动摩托车,向几公里之外的镇子上飞驰而去。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人们的主要联络方式就是写信,可想而知,当时的邮局门庭若市。冯凯一踏入这间并不大的小房子,就发现里面有不少人。有的在邮寄东西,有的在买邮票,有的高呼着“糨糊在哪里,糨糊在哪里”,真的和菜市场差不多了。

两名邮政人员忙得不可开交,让冯凯都找不到机会打岔。

一直等到太阳西斜了,邮局里的顾客才少了下来,早已经有些焦躁的冯凯连忙抓住机会,问一名邮政人员,说:“我是公安局的,有一个案件要调查。”

“有介绍信吗?”

“啊?介绍信?”冯凯说,“我就是调查一个事情,要介绍信干啥?”

“没介绍信,我哪知道你是谁啊?”

冯凯在口袋里摸了摸,这个年代连个人民警察证都没有,只有这一身警服能证明身份。

“我这穿着警服,还能有假?”

“嘿,那谁知道呢?”邮政人员很是傲慢。

不管什么年代都一样,当你的工作很受欢迎、很被需要,你就容易滋生出傲慢的情绪。很少有人意识到,其实受欢迎、被需要的并不是你这个人,而是你的“这身衣服”。

难道等了一下午,就是这个结果?

冯凯有些懊恼,要是陶亮在的时候,他可能早就发火了。不过现在的他知道,什么时候都要按规矩办事,这个邮政人员也没做错什么。

在冯凯不知所措之际,突然有一个中年男人从内间走了出来,喊道:“欸,这不是凯哥吗?”

冯凯不认识他。

“凯哥,是我啊!”男人说,“我住在蔡村,你还记得不?幸亏你给我们破了案,做了主啊。”

“蔡村?”冯凯想了好久,这才想起来在金万丰的供述中,好像提过这个地方。

“我们的房子都被烧了,不知道怎么办,是你破了案,政府这才给我们修来着。”男人试图激起冯凯的记忆。

“哦,我记得你,记得你,你姓……”冯凯用手指按着太阳穴。

“朱,老朱啊!”男人说,“当时我们几家受害人还请你吃饭来着。”

“是了是了,你是这里的?”

“是啊,我是这个邮政所的副所长啊。”

冯凯眼睛一亮,说:“啊,那正好,我要来调查一个案件,可是你们的工作人员要我证明身份,我这身警服还不够证明吗?”

“是啊,这还不够证明吗?”朱所长板起了脸,像领导一样训斥道。

“够了,够了。”邮政工作人员也换了张脸,问道,“同志,你要调查什么?”

“哦,有个案件当事人,叫马彩云,是,是造纸厂旁边那个村子的。”冯凯说,“我想查看一下她有什么邮件,她寄出去的,或者她收到的,都给我。”

“好咧。”工作人员领命转身去了内间。

“来,喝茶。”朱所长从柜台下面拿出一个搪瓷茶缸,倒了一杯茶递给冯凯,说,“当时政府就说,案子没破,谁知道是不是意外着火?是不是监守自盗?所以政府也指望着有人能出来负责破案,一直没有给我们修房子啊。你想想,当时我那房子烧的,一半顶都没了,怎么住人啊?好在你英明神武,才三天就破案了。凶手家里没钱,政府这不就给我们赔了。”

“赔了就好,赔了就好。”冯凯打着马虎眼。

接下来的一个小时里,朱所长一直在絮絮叨叨地说着这起案件。而这起案件对现在的冯凯来说,除了金万丰那背课文似的供词,他一无所知,所以冯凯也只能敷衍着。

一个小时像是过了一天一样,在冯凯的望眼欲穿中,工作人员终于从内间拿着一个本子走了出来。

“怎么样?”冯凯连忙上前问道。

“没有邮件。没有寄的,也没有收的。”工作人员说,“但是有一些她汇出去的汇款。”

“汇款!”冯凯拍了一下脑袋,心想自己差点忽略了这一点,这个年代没有银行卡,更没有网上转账,要想资金往外地流动,就只有汇款。

“汇去哪里?”

“四川,收款人也姓马。”

“可能是马彩云的老家,给父母或者兄弟?”冯凯心里想着。

“嚯,这是个有钱人呢。”工作人员说,“基本上每个礼拜汇一次,一次50块。”

冯凯还记得卢俊亮他们好像讨论过演唱会门票什么的,这个年代的工资大概也就每个月大几十块钱,可以维持吃穿用度,但想要攒下钱就很难。她一个造纸厂的女工,每个月除了自己的家用,还能汇出去200块,肯定是不正常的。

“这个规律,持续了多久?”冯凯追问道。

“一年。”工作人员合上本子,说道。

“什么案子啊?”朱所长小心翼翼地问道,“什么人能搞这么多钱?不是做生意的吧?”

看着朱所长的表情,冯凯陷入了沉思。


(1) 的确良: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非常流行的一种涤纶纺织物。用这种面料做的衣服结实耐用,不容易起皱,还能印染出鲜亮的颜色。

(2) 帽墙:帽檐上侧的那部分。

(3) 帽带:帽子上用作装饰的带子。

(4) 收录机:具有收音机和录音机功能的机器。

(5) ECMO:人工膜肺又称ECMO(体外膜肺氧合),是一种人工心肺机,主要用于为重症心肺功能衰竭患者,其通过为患者提供持续的体外氧合与循环支持,减轻患者心肺负担,为医疗人员争取更多的救治时间。

(6) 挎子:旁边装有挎斗的摩托车,学名为“边三轮摩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