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小学,我只想搞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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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你借我一毛,我还你十块

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这里虽是乡下,但水产丰足,只要肯劳作,那就能收获食物,也可以到集市里去换钱。

这时候的村民不懂得开发,只是偶尔捕获一些自己食用,直到几年后的某家某户带着电瓶行走在田区和河里。

他是收获满满了,却也使得这里的水产一日不如一日,连带着朱霆都不得不舍弃这个赚零花钱的赛道。

一个小时后,朱霆停下歇息,给小桶换了些清水,估算了一下,大概有个三斤的样子。

这时候的泥鳅反而比十几年后贵,能卖二十块钱一斤,应该是水产养殖户把价格压了下来。

看了看天色,朱霆道:“也该到吃晚饭的时间了,我们回去吧。”

肖佳仁兴高采烈的逗弄桶里的泥鳅,开心道:“好啊,好啊。”

水产自然是归朱霆,由他带回去,肖佳仁只需要明天可以去学校吹牛的话题就够了。

回到家,奶奶看了一下,吃惊道:“这么多?”

朱霆自豪道:“我可是高手,下河摸鱼螺,上山挖药材,我可是都会。”

要不是身为小学生,朱霆巴不得每天下河抓鱼,上山挖药。

因为这时候搞这些,收益远比以后打工上班要强,一天弄上个四五百块钱不是没有可能。

就算运气差点,一百块钱还是好搞的。

“我去抓点紫苏叶,煎给你吃。”

奶奶说着就要去摘叶子。

但朱霆却是拉住她道:“别,我不吃,先养起来,等明天和双休日我再多搞一些,然后带到集市去卖。”

泥鳅二十块钱一斤,等于两斤肉还有四块钱多,因为这时的猪肉也才八块钱一斤。

奶奶不喜欢吃泥鳅,因此朱霆宁愿卖钱,也不想她煮给自己吃。

他需要攒钱,需要积蓄本金,然后再赚更多的钱,所以他不想浪费每一笔可能到手的钱。

“也好,我正好有一些豆角要卖,到时候一起带去。”

奶奶每天都需要做很多事情。

她养了三头猪,每天要去割猪草,一头过年杀,其余两头卖。

种了两亩稻谷,平常倒不用怎么管理,只等再过三个月收割。

种了三块菜地,吃不了的,都会摘下来带去集市卖。

除此之外,她还要上山砍树,中午在学校做饭,在家还有一日三餐,总之十分辛苦。

吃过晚饭,奶奶便一个劲的催促他做作业,惹得朱霆不自觉的发笑。

他想起了以前的黑历史,小时候的他十分顽皮,也继承了爸爸的暴脾气。

同样是催促他做作业,为此他离家出走过三次,一次是中午跑去山上躲到傍晚,把老师和奶奶吓得半死。

一次是晚上出走,惊得全村人举着火把寻找,而他就躲在家里隔壁的水缸旁,最后是被邻居大伯找到。

最后一次是立誓要远走他乡,最后连镇子都没有走到,就因为肚子饿,然后灰溜溜的回了家,没有惊动其他人,也没人知道他离家出走过。

“知道啦。”

朱霆回应一声,然后就在饭桌上写简单到离谱的作业,而奶奶则在客厅切猪草,准备明天的猪食。

第二天早上七点,他就起床洗漱完毕,来到厨房替奶奶看灶台的火。

“今天好早,你要是每天有这么早就好了,平常怎么喊都不舍得起来。”

见他这么早起来,奶奶心里挺高兴,连捞米都多了些力气。

以前他上小学时,不到八点绝不起床,起床后饭也不吃,牙也不刷,就匆匆赶去上学。

那时候的他啥也不懂,也不知道刷牙有什么用,连喝水都是喝的生水,不知道世上有寄生虫这种东西。

“我肯定会早起的,以后还要跟你一起去集市卖菜呢,奶奶你一定要带着我去啊。”

朱霆嘴上说着,同时提前提出要跟去集市。

“就你那懒样,保准起不来,你要是能醒来,我就带你去。”

奶奶自是不相信孙子能醒那么早,就算醒了也多半要睡会,怎么可能跟去集市。

去集市卖菜需要早上三四点就出发,这样才能挑到好位置,朱霆就没那么早起来过。

吃过早饭,朱霆背上书包来到学校,早晨的第一节课和叫晨习。

大多是用来背诵语文或英语,会有老师带读,偶尔会布置背诵任务。

要求背诵某篇课文,或多少单词,背不下来的,中午会被关学,不让回家吃饭。

今天是背诵英语单词,同时有背诵任务,要背二十个单词。

虽说小孩子的记忆力要比大人好,可朱霆是拥有大人的思维和小屁孩的身体,消化二十个单词是轻而易举。

但他和英语老师有仇,不仅是初中的英语老师,小学的同样如此。

英语老师姓杨,叫杨涟,是名四十多岁的老阿姨,她脸颊和身材偏瘦,有种刻薄相,穿着红色短衫。

朱霆也是后来才知道,她并不是一名合格的英语老师,因为她的英语都是跟自家女儿学的。

她所教的英语发音,有很多都是错误的,在初中时要重新矫正。

“你念的什么?是多噶,不是多够。”

杨涟看朱霆很是不爽,第一,是他没有跟着自己念对,第二,是她心情很不好。

但朱霆却是坚持己见,毕竟自己是对的,而她所教的是错的。

啪!

杨涟握着教科书,直接呼在朱霆脸上,脸色难看道:“跟着我念,笨死了。”

朱霆也不是第一次挨她的打了,只能默默忍耐,不过他也不再坚持,转而跟着她往错音念上一遍。

此时的教师极为混杂,有像语文老师那样的好老师,也有像杨涟老师这样的半桶水,就连小学的校长,都是花钱买来的。

以前的他不懂,且十分顽皮,因此是同班同学中挨打最多的,其中记忆最为深刻的就是挨了校长两个重重的耳光。

不管是好还是坏,此时的老师最喜欢的就是体罚和打骂学生,直到他进入八年级,才逐渐没有。

艰难的熬过晨习课,朱霆还没松口气,五年级的学长就带着人进来了。

为首的学长名叫刘青松,朱霆跟他不是很熟,但却是几乎每天都要见面,他是来收钱的。

这时的学生大多只有一毛或两毛的零花钱,最多的,也才五毛。

五毛钱可以买一包小零食,可以买五根散装辣条,可以买一根冰棍。

朱霆的零花钱是两毛钱,最喜欢的零食是辣条,有时为了两毛钱买辣条,还会以不吃饭威胁奶奶。

刘青松的个子很高,五年级的他差不多有一米四的样子,比三年级的他们要高出大半个脑袋。

肖佳仁和邓松很识趣的给一半给他,琚菲燕和李影她们是女孩子......

朱霆想了想道:“学长,我今天没钱,你看这样可以不,你借我一毛,等我去集市卖了钱,我还你十块。”

刘青松本来一听要借钱,顿时恼火起来,敢找他借钱。

可一听到还十块,他顿时犹豫了,那可是翻了一百倍啊。

一毛也就是一角钱,十角就是一块钱,都是小学生,哪受得了十块钱的诱惑。

稍一犹豫,刘青松便掏出一毛钱,交给朱霆道:“你小子记住自己说的话,要是不还,你知道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