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凯西这人最重要之处,”母亲说,“凯西这人最重要之处是……”她在椅子上俯身向前,侧过头,手托着下巴。我逐渐发现,自我上次见过她以来,这些年里她胖了,胖得恰到好处,使她的五官线条趋于柔和;她的眼镜框不再是黑色,而是换成了米色,她两鬓的头发越发暗淡无光,却没花白,因此,她好像一个微微发福、多了几分圆润的年轻时的自己。
“凯西这人最重要之处,”我说,“是她心地善良。”“我不知道,”母亲说,“我不知道她有多善良。”护士“甜心饼干”打断了我们的谈话,她拿着写字板走进病房,抓起我的手腕,一边测量我的脉搏,一边盯着空气出神,湛蓝的眼睛望向远方。她给我量了体温,瞅了一眼体温计,在我的病历上写了点东西,随后走出病房。我的母亲,之前一直注视着“甜心饼干”,此刻凝望窗外。“凯西·奈斯利总是不知足。我时常思索她跟我当朋友的原因——唉,我不知道我们能否称得上朋友,其实,我只是替她做裁缝,她付我钱而已——但我仍老在想,她为什么愿意逗留聊天——喔,她确实请我去过她家,在她出事时,不过我真正想说的是,我一直觉得,她喜欢的是我比她低微那么多的处境。在我身上,没有任何能令她嫉妒的东西。凯西总是向往某些她没有的东西。她有几个俏丽的女儿,可那不够,她想要个儿子。她在汉斯顿有舒适的房子,可那也不够,她想要一栋离市区更近的。什么市区?她这人就是那样。”说着,母亲从裙兜上拔下点什么,然后眯起眼,用更低沉的声音补充道:“她是独生女,我想那是有关系的,他们会更以自我为中心。”
我感到一阵冷一阵热,因为这毫无预警的当头一棒——我的丈夫是独生子,很久以前,母亲曾告诉我,这样的“条件”——她的原话——最终只可能导致自私自利。
母亲继续说:“唔,她嫉妒。不是嫉妒我,当然了。可是假如凯西想去旅行,她的丈夫不会有那份兴致。他希望凯西安心待在家里,他们可以靠他的薪水过日子。他干得不错,他管理一座种植饲料玉米的农场,你知道的。他们的生活惬意极了,谁都想过上他们的生活,真的。哟,他们还去什么俱乐部跳舞呢!我高中毕业后就没参加过舞会。凯西会来我这儿,要求做一件专为参加舞会的新礼服。有时她带女儿过来,如此漂亮乖巧的小家伙们,规规矩矩的。我永远记得她第一次带她们来时的情景。凯西对我说:‘请允许我介绍这几位奈斯利家的小美人儿[1]。’当我开口说‘噢,她们真是太可爱了’时,她说:‘别——那是学校里人们形容她们的词,在汉斯顿,我们说奈斯利家的小美人儿。’欸,那是什么感觉,我始终疑惑,被称作‘奈斯利家的小美人儿’?不过有一次,”母亲的话音变得急促,“我逮到她们其中一人在和姐妹窃窃私语,说我们家有股怪味道——”
“她们只是小朋友,妈,”我说,“小朋友总觉得处处有怪味道。”
我的母亲摘下眼镜,朝每个镜片轻吹一口气,用裙子当拭镜布把它们擦干净。我觉得那一刻她的脸卸去了所有防备;我盯着她那张毫无掩饰的面孔,无法把目光移开。“后来有一天,你知道,时代变了。大家认为六十年代人人头脑发昏,但其实那是从七十年代才开始的。”她重新戴上眼镜——她的脸恢复如初。我的母亲继续说:“或许是过了那么久,变革才深入我们这片奶牛地。总之有一天,凯西上门来,她傻笑着,举止反常——一副少女状。当时你已经离家,去——”母亲举起手臂,摆动手指。她没有说“上学”,也没有说“上大学”,因此我也没有道出那几个字。母亲说:“凯西喜欢上了一个她认识的人,对此我心知肚明,虽然她没有公开那么讲。我未卜先知——神祇显灵,那或许是更确切的说法;当我坐在那儿看着她时,那画面自动出现在我的眼前,我看到了这一幕;我想:噢哟,凯西有麻烦了。”
“结果的确如此。”我说。
“结果的确如此。”
凯西·奈斯利爱上了她其中一个孩子的老师——此时那三个孩子都已上高中。她开始与这男人幽会。后来她告诉她的丈夫,她必须更充分地实现自我,而被束缚在家庭的牢笼中,她做不到。因此她搬了出去,丢下她的丈夫、她的女儿、她的房子。直到她打电话向我母亲哭诉,母亲才悉知详情。我的母亲开车去找她。凯西租了一间小公寓,她坐在豆袋椅上,比以前瘦了许多,她向我母亲承认,她坠入了爱河,可她一搬出来,那家伙就甩了她,说他无法继续维持他们以前的关系。故事讲到这里,我的母亲扬起眉毛,仿佛这件事的疑团虽大,但并未令她觉得不对劲。“总之,她的丈夫怒不可遏,深感丢脸,不肯重新接纳她。”
凯西的丈夫从未重新接纳她。他甚至一连十余年不跟她讲话。大女儿琳达高中刚毕业就嫁了人,凯西邀请我的父母去参加婚礼,因为——我的母亲推测——凯西在婚礼上遇不着会同她讲话的人。“那姑娘这么快就结婚了,”我的母亲说,语速变得急促起来,“人们以为她怀孕了,但我也没听说有孩子出生,一年后她与那人离婚,去了伯洛伊特,依我看,她是想物色一个有钱的丈夫,印象中我听说她找到了。”母亲讲,在婚礼上,凯西一刻不停地满场飞,紧张得要命。“看了真让人难过。当然,我们并不了解一个人的内心,但显而易见,她主要是想利用我们充场面。我们坐在椅子上——我记得那地方有一面墙,你知道,那是乡村俱乐部,汉斯顿那处可笑、豪华的场所,他们挂了印第安人的箭头,用玻璃框罩起来,我不懂为什么要那样做,谁会对那一个个箭头感兴趣?凯西会试图和某人攀谈,然后立刻回来找我们。琳达盛装打扮,一身雪白的婚纱——凯西没有请我为她缝制礼服,那姑娘是去外面店里买的——连这个当新娘的姑娘,也几乎对她的母亲不理不睬。凯西住在离她丈夫——现在是前夫了——几英里远的一间小屋里,住了近十五年。始终一个人。几个女儿一直忠实地站在父亲一边。想到这一点,我惊讶于他们竟允许凯西参加婚礼。不过话说回来,她的丈夫始终没有再婚。”
“他应该重新接纳她才对。”我眼含泪水说道。
“我猜他的自尊心受了伤。”母亲耸耸肩。
“唉,他现在一个人,凯西也是一个人,他们总有离开人世的一天。”
“没错。”母亲说。
那天,为了凯西·奈斯利的命运,我的心情烦乱起来,我的母亲就坐在我的床尾。至少我记得的是那样。我确信我如鲠在喉、双眼灼痛地告诉母亲——凯西的丈夫应该重新接纳她才对。我十分肯定我说了:“他会后悔的。相信我,他会的。”
母亲接话:“我怀疑后悔的那个是凯西。”
但也许那不是我母亲说的。
注释
[1]“奈斯利”原文为“Nicely”,意为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