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血脉改造
送走袁洪后,崇应彪便对龙行天说,让他前往东海,寻找一处洞天福地,那里灵气充沛,所世隔绝,有许多猴子。
离猴子出世还不知多少年了,花果山这个无主之地,自己不占岂不浪费。
虽然有了上古秘境这一方洞天福地,可以大大提升修行的速度,可道场,谁会嫌多。再说,随着时间的推移,自己只会越来越强,手下的能人也越来越多,自己不用,道场可以提供给他们修行啊。
“属下这就去。”
既然对天发誓,奉崇应彪为主,那么说到做到,龙族高贵的血统,不允许龙行天做出言而无信的事情。
“一个月后,若没找到,你便回这秘境吧。”
“是,主上。”
龙行天行了一礼,离开了秘境。
高明高觉道:“侯爷,我们现在回崇城吗?”
“不急,你二人为本侯护法,若待会看到本侯不对劲,有危及生命的迹象,及时叫醒。”
崇应彪故意支开龙行天,便是为了服用凤血果,一枚神龙果让龙行天的修为提升一两个境界,对金仙都如此明显,何况是地仙。
崇应彪感觉自己修为要起飞。
二人齐声道:“是,侯爷。”
崇应彪找了地方盘坐,距离二人大约有一千多米的距离,这样二人交谈,也不会影响到自己。崇应彪从豹皮囊中取出凤血果,先轻轻咬了一小口,随即收起。
因为不清楚凤血果蕴含的能量有多大,崇应彪不敢一口吃了,万一力量太过强大,直接将自己的身体撑爆,那岂不是死得冤枉。
小心使得万年船,自己不是气运之子,遇到危险,只能靠自己,所以坚决不能冒险。
这一小口果肉下肚,腹中出现了一个十分大的能量球,此球跟岩浆极为相近,庞大的能量,散发着惊人的热度,融入崇应彪的血液中,他的血液开始沸腾起来。
痛,深入骨髓的痛,崇应彪仿佛自身经脉都要融化了似的。
高明高觉瞪大了眼睛,他们看到崇应彪面色如火,额头满是大汗,而且表情十分痛苦,眉头都拧在了一起,心中担心不已。
高觉这人没什么主见,一向以高明为主,“大哥,侯爷修行只怕出了岔子,我们现在叫醒他。”
高明摇摇头,道:“你刚才没看到侯爷服用一颗红色果子么,想来是一种能够提升修为的天材地宝,侯爷这反应,便是此果带来的。”
崇应彪虽然是地仙境界,可法宝丹药确实不少,从他给袁洪的报酬便能看出,这红色果子也不知是什么宝物。
高觉道:“可侯爷也太痛苦了,我还是第一次看到他这露出这副表情。”
高明道:“天材地宝,品级不同,效果也不同,我观侯爷这般反应,多半是那红色果子效果惊人,导致侯爷难以掌控这股力量。先等等看,若是侯爷一直这样,再叫醒也不迟。”
他有种预感,只要崇应彪吸收完体内的那股强大力量,修为会突飞猛进。
高觉点点头。
......
沸腾的血液在身体里流淌,血管爆裂,随即又被那能量球修复,这让崇应彪感觉无比神奇,因为经历刚才的剧痛,这会痛感有所减轻。
而且他发现,融入了风血果力量的血液,连颜色都变了,红色的混合了一半金色,且血液中带着一种特殊的力量,难道这凤血果有改造血脉的效果。
想到这,崇应彪心中极为激动,饶是他对修行界了解不多,可也知道血脉的重要性。
比如杨戬,为何天赋这么逆天,明明只修行了百来年,却堪比那些修行几千年的积年大仙,乃阐教三代弟子中的第一人。
包括后来的杨婵,天赋也极强,闯下三圣母的偌大名声。
因为这两人继承了母族的血脉,他们母亲可是天帝的亲妹妹云华仙子。
自己现在是凡人血脉,若通过凤血果的改造,血脉得以提升,可以大大提升修行天赋,在追求成仙了道这种路上,节省了大量的时间。
有这时间,做些别的事情不好么。
而且血脉可以继承,这也对自己的后人有利。
只是这血液,怎么只有一半金色,难道是自己摄入的凤血果太小的原故?
也不知过了多久,崇应彪身体已经完全吸收了那一小半风血果的力量,而修为接连突破,达到了地仙巅峰,法力增强了几倍。
地仙巅峰,离天仙又近了一大步。
“恭喜侯爷,修为突破。”
从地仙初期到巅峰,崇应彪只用了短短两天时间,这速度,简直让高明高觉目瞪口呆。难以想象,侯爷修为上超过自己,还需要多久,只怕不超过十年。
崇应彪道:“这两天,辛苦你们为本侯护法了。”
自己只吃了一小块凤血果,真是太明智,一小块的力量就如此庞大,若是整个吃下去,身体肯定承受不住,会直接引爆。
修行果然充满了凶险。
只可惜刚借助凤血果提升境界,若再服用,相隔时间太短,会坏了道基,也罢,缓个半年时间,希望凤血果的效果能完整保留下来。
高明高觉道:“这是属下分内之事。”
崇应彪道:“本侯离开崇城有半年多,是时候该回去了。”
也不知邓婵玉的修为达到什么境界,这次回去,用仙药帮她一把,让她突破人仙境界,只有到了散仙境界,才能学习法术。
二人道:“侯爷,那我二人跟您一起回去?”
崇应彪板着脸道:“自然,难不成你们想一直留在这。”
一年前,自己只是一个武者,可现在已经是地仙巅峰,这成长速度属实有些妖孽,只怕比起杨戬、哪吒这类天之骄子也不遑多让吧。
二人忙道:“我二人不敢。”
崇应彪道:“那便走吧。”
说罢,他往秘境出口走去,高明高觉连忙跟上。
来到外面,崇应彪驾起土遁,飞行高度已经能达到了七百丈,低头瞥了一眼脚下,稍为小点的物体看上去比蝼蚁还小。
抬头仰望苍穹,似乎离的不远,崇应彪心中暗暗发誓,给自己两年时间,自己一定能上天走走,见识一下天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