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老磨坊谋杀案
“在我们诺斯蒙特镇,命案可不是天天都有的。在廊桥事件后,过了一年多,我才又遇到另一件不可能谜案。到一九二三年七月,我在这个地方当乡村医生便十八个月了,我已经成为社区公认的一分子。我知道大部分男人的名字,也认识他们的太太和孩子。他们已经不再拿我那辆黄色利箭敞篷车——我父母在我从医学院毕业时送我的礼物——来开玩笑了。有时,孩子们甚至会要求搭我的车呢。”
萨姆·霍桑医生停了下来,从他手中的小酒杯喝了一小口。
“那年年初就有很暴力的事发生,有个叫迪洛斯的囚犯在元旦那天从州立监狱越狱时杀了一个警卫。到又热又闷的七月,空气里仍然弥漫着死亡的气息。潘乔·维拉[1]遭到暗杀的消息从墨西哥传来,他开车从山上下来的时候中了十六枪。几周后,我们又听到哈定总统[2]在西海岸逝世的消息。”
“但和我相关的那次死亡就发生在我家附近……要不要给你来一点……啊……小酒?”
“天哪,萨姆医生!你到这林子里来做什么?有人生病了,还是你要找个好的制酒作坊?”
“都不是。”我一面告诉明妮·德兰格,一面把车停在路边好跟她说话。她是那种丰满的乡村妇人,似乎永远不会老,过了一年又一年,就像磨坊里无尽的流水。她老是开玩笑说私酿威士忌是在林子里酿的,但事实上,我们离加拿大边境不过一百五十英里,我们需要的一切都是从那里来的。“我正要去霍金斯的磨坊,在亨利·柯德维勒离开之前和他见见面。”
“我也是,可以搭个便车吗?”
“当然可以,明妮,只要你不在乎别人看到你坐我的车。”
她坐上我旁边的座位,把她那鼓鼓的网袋放在脚下。“这里的人都说能坐你的车是一种享受呢,萨姆医生。”
“听到这话真让人高兴。”
我将我的黄色敞篷车转向去磨坊的路,在一路颠簸中默默前进。在住进霍金斯的磨坊后的这几个月里,亨利·柯德维勒成了当地的名人。正是由于他的名声,明妮和我这两个完全不一样的人才会都来为他送行。
柯德维勒是个满脸胡子的自然主义作家,完全符合梭罗[3]式的新英格兰传统。他是十个月前住进老磨坊的,和九月底的第一波寒潮一起来到这里。他们说他在写一本关于蛇溪一带四季风景的书,但在最初几个月里几乎没有人看到过他,就连他的食物和日常用品都是直接送到磨坊去的。可是过了几个月后,情况变了。大家开始看到他,并且喜欢上他。他真的在写一本书,甚至还让我们看了一些早期的段落。
在春天的夜晚,我常到磨坊来,和他坐在开了花的山茱萸树下,一起喝非法啤酒,听他谈论旧事。然后他会拿出他的日记,让我看他文辞优美的关于蛇溪之秋的札记。
“谁会有兴趣读这一类的书呢?”有天晚上,啤酒让我鼓起勇气问他。
他耸了耸肩,挠了挠胡子。“那谁看梭罗的作品呢?”
“起初看的人不多。”
“没错。”
我拿起一本最近的日记,可是里面什么也没有,只有一份手抄的剪报资料。“比方说,这个吧。”我读道,“悬赏五十英镑——二十日下午神秘失踪,年轻女子,二十二岁,身高不足五英尺,脸色苍白,灰眼,棕发,最近有明显的生病特征。她身穿黑色的丝绸连衣裙,头戴白边草帽,并带着一个黑色旅行箱。如有消息请发送至C.F.菲尔德先生(前伦敦警察局局长),私人调查办公室,坦普尔德弗鲁街二十号。”
“这个,”亨利·柯德维勒微笑着解释道,“是一八七三年八月六日《泰晤士报》头版用铅笔圈出来的一则分类广告。”见我不解的样子,他补充说:“我是在楼上发现这份报纸的,就在这个磨坊的二楼。那里有一堆旧衣服、杂志和报纸,这就是其中之一。我出于好奇才把它记在了我的日记里,一份五十年前的伦敦报纸为什么会出现在新英格兰的一个老磨坊里?尤其是上面还有一则那样被圈出来的广告。”
“这一带的人有很多都是从英国来的。曾经经营这个磨坊的霍金斯就是英国人。他很可能就是那个时候来的。也许这是他在祖国的最后一天带来的报纸。”
“也许吧,”这位满脸胡子的自然主义作家同意了,“可是我忍不住会想到C.F.菲尔德先生,也就是前伦敦警察局局长的事。你觉得他后来有没有找到那位年轻女子呢?”
这就是我们聊天的一个例子,更常见的是谈论蛇溪本身,谈论柯德维勒在河边发现的野生动物,谈论四季的变化。尽管他回避和镇上的居民社交,但这位自然主义作家很乐于参与社区活动。在冬天,溪水结冰时,他会帮忙锯冰块存放在磨坊旁边的商用冰库里。在春天的第一个暖和的周末,他也会和其他人一起参加一年一度的公墓清扫工作。
现在,到了七月下旬,他的日记完成了。日记填满了大约三十六本小学生用的作文簿,名字叫《蛇溪一年》,虽然事实上他只在这里住了十个月多一点。现在他要走了,明妮·德兰格和我就是来道别的。
把敞篷车停在塞思·霍金斯的黑色福特车旁边后,我们走了进去。柯德维勒一面忙着把他的书和日记放进一个我之前见过的用木头和金属做成的保险箱里,一面还在和年轻的霍金斯说话。“真不想离开这个地方,”他说,“你们这里所有的人都对我很好。”
年轻的塞思·霍金斯是个刚满二十岁的瘦高农村小伙子。他父亲五年前过世了,当时塞思年纪太小,还不能自己经营磨坊的生意。所以磨坊就关掉了,不过塞思的母亲不愿意把它卖掉。她仍然希望塞思将来有一天能接手,重建她丈夫当年那很赚钱的生意。把这地方租给柯德维勒住一年,对那家人来说是笔小收入。现在他要走了,塞思前途的问题又被提了出来。
“我们很高兴你能住在这里,”塞思对柯德维勒说,“也许你的书会让这个老磨坊变得很有名呢。”
这位自然主义作家抬头看了看石墙和粗糙的木制天花板。“这地方给我留下了很美好的回忆,”他承认道,“我也喜欢它,即使谷物的粉尘会让我打喷嚏。”然后他看到了明妮和我。“又来了两个好朋友!你们好吗?萨姆医生,明妮。”
“天哪,亨利·柯德维勒,你走了之后,这个老磨坊就会和以前不一样了!”明妮放下网袋,走到他面前,像个母亲似的拥抱着他,“为什么不再住一年呢?”
“我也希望能那样,明妮,但我只是在休一年的长假,九月一定得回去教书了。你知道,就连梭罗也离开了他的小木屋呢。”他很喜欢提到梭罗,我有时会想知道他的日记写得到底有多好。我真希望他肯让我看看他后来写的东西。
“我来帮你收拾。”我说着从塞思·霍金斯手里接过一沓书,把他们装入放日记的保险箱里。我并不比塞思大多少,可是我们却似乎天差地别。他父亲的死一点也没让他变得成熟。“楼上还有你的什么东西吗?”塞思问柯德维勒。
这位自然主义作家迟疑了一下。“我想都在这里了,不过你可以到楼上帮我看一下,塞思。”
“如果没有你,这个孩子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明妮等塞思走远了后说,“你这一走,他母亲又要让他重新开磨坊了。”柯德维勒耸了耸肩。“也许我走对他来说是件好事。这会迫使他做决定。”他盖上了保险箱的盖子。“萨姆医生,你能不能帮我把这个箱子送到车站去?”
“要运到哪里?”
“我要运到波士顿,过几天我会去取,然后把日记交给我的出版商。”
我正要伸手去摸保险箱盖子上我常见到的磨损之处,突然楼上传来一阵模糊的叫声。“那小伙子又怎么了?”明妮边问边向楼梯跑去,我也跟在后面。
我们在磨坊楼上的房间里发现了他,就在柯德维勒之前向我提起过的那堆旧东西边上。“你看!”他说。
他在翻找的时候发现了一个骷髅头。明妮·德兰格倒吸一口气,直往后退,但我却把那骷髅头拿在了手里。“它来自某个医学院或诊所,”我确切地告诉他们,“看到下颌是如何连接其他部位的了吗?人的头骨不是这样长的。”
“这里怎么会有这种东西?”明妮问道。
“恐怕是小孩子偷来放在这里的,”我转身对塞思说,“这地方属于你。如果你不要这东西的话,我就把它拿到我的诊所去。”
“你拿去吧,我不要。”
“每个好的诊所都需要一个骷髅头。”
我们走下楼。我把我拿到的东西给柯德维勒看。他刚把保险箱的盖子盖上,然后用一把大锁锁好。“我都准备好了。”他对我说。
“塞思发现了这个骷髅头,我要把它拿到我的诊所去。”
“会把病人吓跑的。”他说着咧嘴一笑。
我们把保险箱抬到外面,放进我车子侧面的行李舱里。我不知道怎么让明妮和柯德维勒一起坐进我只有两个座位的车里,好在塞思解决了这个难题,他让明妮坐他的车。“你走之前,我还会见到你吗?”她问道。
柯德维勒微笑道:“当然会啦,明妮。我得先到镇上办点事,然后再回这里。我大概要到明天早上才走。”塞思的黑色福特车跟着我们到了镇上,在我们到达车站的时候便拐弯向明妮的农场开去了。我帮柯德维勒把箱子抬进车站,等着它称过重量,贴上标签,然后由货运火车运到波士顿。
“重四十五磅。”车站职员说着,收下了柯德维勒的钱。“箱子里有很重要的资料和日记,”这位自然主义作家说,“请好好照顾它们。”
“不用担心,”车站职员对他说,“如果你想看的话,现在就可以看着我把它送上火车。”
我们站在站台上,保险箱和其他包裹一起被送上了一节正在等待的货运车厢。“多快能到波士顿?”柯德维勒问道。
“我想是明天早上。”货运职员回答说。
这话似乎令他很满意,于是他转身走向了我的车。“谢谢你帮我忙,萨姆医生。”
“这不算什么。要不要我载载你?喝点咖啡怎么样?”
“不了,不了。我得到银行把账结清了,还要付杂货铺的账。”
我送他到银行,然后开车回诊所。毫不奇怪,我的护士阿普丽尔正在接电话,为我不在诊所的事找借口。挂了电话后,她说道:“萨姆医生,你到哪里去了?有病人在等你看病,阿龙·斯普林刚从他的拖拉机上摔了下来。”
“阿龙?伤得重吗?”
“可能摔断了哪里。”
我抓起了我的出诊包,转身向门外走去。“跟候诊的病人解释一下,阿普丽尔,我会尽快回来。”
冬天是女人生孩子,夏天则是男人在农场出意外。这是我在十八个月里发现的一个无穷无尽的循环。不过阿龙·斯普林比大多数人幸运得多。他只是右肩脱臼,头上肿了个包,但没有骨折。我把他的肩膀包好,叫他休息几天。
然后我回到诊所,坐着为下午来的那些病人看诊。他们中至少有一半需要用酒精来治病,这始终是个问题。通常情况下,我都会在心里咒骂《沃尔斯特德法案》[4],然后为病人开处方。
那天晚上,我像平常一样独自吃过晚饭后,决定开车到隔壁镇上去。我听说有人在那里的一个谷仓中斗鸡,我虽然不赞成这项活动,但它确实可以让人有个多彩多姿的夜晚。一定会有私酒贩子从波士顿开车过来,我觉得我需要喝一杯。老给别人开那种处方会让自己也口干得厉害。
在我沿着那条土路往卡尔金斯角开去的时候,我看到伦斯警长驾着车就在我前面。“晚安,警长。”我在超过他时叫道。
“医生,你还好吧?”
“我今天工作得很顺利。你出来巡逻吗?”
伦斯警长哼了一声。“磨坊附近着火了。有人打电话告诉我这件事。那位自然主义作家回波士顿了吗?”
“他明天早上就要走了,现在可能还在磨坊。”
“我想我该过去看看。霍金斯一家都缴了税的。他们的财产应该受到保护。”
我继续开车去了卡尔金斯角。谷仓里有一大群人在看斗鸡,我只好把车停在路边的野地里。这些人大部分都是城里人,一想到能干点非法的事就兴奋不已。有男大学生一边喝着银制随身瓶里的东西,一边带着约会对象在当地人中间闲逛。也有比较冷酷而沉默的人——跟着斗鸡的那群人从南方过来的职业赌徒。私酒贩子则在谷仓后面做生意。
在第一回合下注的时候,我买了一夸脱上好的苏格兰威士忌锁在我的车侧面的行李舱里。这是警察可能会搜查的地方,但我知道伦斯警长不会阻止我。我走进谷仓,待在人群的边缘,意外地看到年轻的塞思·霍金斯也在那里。
“你好,萨姆医生,你怎么会来看斗鸡?”
“我还想问你同样的问题呢,塞思。”
他耸了耸肩。“只是找点事做。”
两只公鸡斗在一起,人群中响起了一阵吼叫声。“现在柯德维勒要走了,你是不是打算让磨坊重新开张呢?”我问他。
塞思似乎对我的问题感到很痛苦。“我父亲是我父亲,我是我。为什么每个人都认为我该走他走的路呢?”
“不是每个人都这样想。”
“我母亲就是,而她是最重要的一个,”他看向斗鸡场,可是看起来对场内的战事毫无兴趣,“天哪,我真希望能喝一杯!”
也许他看到我买了苏格兰威士忌。不管怎么样,这个请求我不能不理。“来吧,我车里有一点。”我摸到行李舱里有点湿湿的,顿时很担心我的苏格兰威士忌漏了。但幸好酒瓶还是满的,盖子也没被打开过。我用放在皮包里的两个小金属杯给我们每人斟上了一杯酒。“味道不错。”
他很快点头表示同意。“真正的好货。”
我把酒瓶收好。要是被逮到酒后驾车,对我们两个都没好处。“你还要再看斗鸡吗?”
他掏出怀表。“不了,我该回去了,明天我得开始打扫磨坊。”
“伦斯警长说磨坊附近着火了,我告诉他今晚是柯德维勒待在磨坊的最后一夜。”
“我真舍不得他走。我第一次见到他,就是他来租房子的时候,那时我很不喜欢他。后来再看到他,是一月他帮忙锯冰的时候,他看起来是个相当好的人。”
“你常常到那里去啊。”
他点了点头。“一星期会去两三个晚上。我从他那里学到很多,不光是学问方面。他对生活懂得很多。”
我开车往回走,塞思驾驶着他的福特车跟在我后面。我们在路上经过了一辆州警的车,我想知道它会不会是去抓斗鸡的人的。可能不是,我想。
离诺斯蒙特镇还有一段距离,我便看到夜空中泛着淡红色的光亮。等塞思的福特车开到我旁边时,我叫道:“看起来像失火了。”
塞思·霍金斯点了点头。“在磨坊周围的什么地方。”
我们改变路线,向火光发出的方向开去。没过多久,我发现失火的地方在通往磨坊的路上——就是那座磨坊烧起来了!
我把车尽量开得靠近那里,然后停在由马拉着的消防车后面。一条水管已经插到河中,消防员们正在把水喷向烈焰。我第一个看到的人就是阿龙·斯普林。他的肩膀经过包扎,头上绑了绷带,但还是在跟其他人一起奔走。“阿龙,你该在家中的床上躺着的!”我跑到他旁边,对他叫道。“我是消防队长,医生!我们很少碰到这么大的火灾。”
这话一点也不错,整个磨坊似乎会完全付之一炬,虽然我很快意识到底下一层的石墙不会烧起来。我看到了伦斯警长,大声问他:“里面有人吗?”
“希望没有。”他回答道。
“柯德维勒呢?”
“不知道。我到这儿检查的时候,火早就烧起来了,我没法进去找他。”
不到一个小时,消防队员就控制了火势,也就是说所有能烧的东西全都烧掉了。在他们把水喷在最后的余烬上时,伦斯警长和我从靠河那边的门进入了下面一层楼。
借着提灯的光,我们在废墟里找到了亨利·柯德维勒的尸体。虽然他的皮肤、衣服和胡子都烧焦了,但身体本身倒没有被烧得那么厉害,是底下这层石墙保护了他。死因毫无疑问:他的头颅有一边被连续重击给打碎了。
柯德维勒的尸体被送到县政府做司法解剖,即使按照最低的标准,他们也能确定他的肺里没有烟。柯德维勒在起火前就已经死了,这并没有让我们任何一个人感到意外。
“又是一个给你的案子,萨姆医生,”警长说,“就像去年廊桥的案子一样。”
阿龙·斯普林,那位消防队长也加入了进来。“我们自己的夏洛克·福尔摩斯!你们的名字甚至还有相同的首字母——萨姆·霍桑(Sam Hawthome)和夏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 Holmes)。”
我不是很受得了他们的玩笑话,因为我很喜欢柯德维勒。这个人遭到谋杀,而凶手很可能是我们都认识的人。
第二天下午,柯德维勒的弟弟和一位教授同事从波士顿赶来认尸。柯德维勒没有结婚,显然是个独来独往的人。他的弟弟约翰·柯德维勒看着尸体,点了点头。“是亨利,没错。被火烧了,可是我认得出来。我已经好几个月没他的消息了,他一直不太友善。”
“我跟他很熟,”我对柯德维勒的弟弟说,“他是我们这里所有人的朋友。”
“他的手稿和日记呢?”
这是我第一次想起这些东西。“我们用火车把它们运到波士顿了。是我帮他把保险箱送到车站去的。”
约翰·柯德维勒苦笑了一下。“那该死的保险箱!我之前一直拿那个跟他开玩笑。你会以为他是在运富国银行的黄金呢。”
“钥匙可能就是其中的一种,”伦斯警长说着拿出我们从死者身上找到的钥匙圈,“不过我不知道货运收据在哪里,恐怕烧掉了。”
“我陪你去取,”我主动建议道,“我们可以在车站查到收据号码。”
不知道为什么,柯德维勒的日记对我来说变得非常重要。我回想起二楼的骷髅头,还有这位自然主义作家找到的旧报纸。他的日记里有没有记下某些他碰到过却已被人遗忘的罪案?我想起他始终没让我看过他后来写的东西——我看到的只有他最初几个月写下的作品,或是他穿插在日记里的剪报之类的东西。最后的几个月他究竟写了些什么?会是什么重要得让他赔了性命的事吗?
我们取得了货运收据的复印件,第二天早上就去了波士顿。我已经两年没来过这个城市了,在开车前往北站时,经过大众公园让我突然很想再回到这里。在新英格兰乡村的生活有其迷人的地方,可是也有不足之处。在整个诺斯蒙特镇,没有一个女孩像我眼前所见的女孩一样漂亮。
约翰·柯德维勒和我耐心地等着工作人员找出我们熟悉的那个保险箱。当我看到工作人员毫不费力地将它夹在胳膊下走过来时,我的后背突然起了一阵凉意。亨利·柯德维勒和我花了好大力气才把它抬到车站里。
“好像是空的。”工作人员说着,把保险箱放在柜台上。
那个做弟弟的瞪着我。“空的?”
“不可能。”我说。我找到钥匙,打开了锁,掀开盖子。
保险箱里面是空的。
亨利·柯德维勒的日记消失了。
我的护士阿普丽尔比伦斯警长有同情心多了。她那天下午除了最紧急的状况外,取消了所有病人的看诊,然后在最后一位病人离开后陪我坐在诊所里。她也许不像波士顿的女孩那样年轻貌美,可是我敢打赌她做护士比她们中的任何一个都要好。
“保险箱是空的?”
我点了点头。“空的。三十多本日记和二十多本书——全不见了。消失得无影无踪。”
“有人偷走了!”她马上下了结论。
“当然,可是怎么偷的呢?”
“把箱子弄破。”
“不对,那保险箱是用实木做的,边上包着金属皮和金属带。上面的锁也没有被撬过的痕迹——我仔细检查过。见鬼了,阿普丽尔,那是个银行用的保险箱呢!我唯一发现的只有箱子底下钻了个小洞,还有,我差点忘了,箱子里有一些锯木屑。”
“锯木屑?”
我又点了点头。“不知我们这位小偷是怎么在火车上或在波士顿把箱子弄到手的。他躲过了所有警卫,把保险箱翻过来,在底下钻了个直径才八英寸的小洞,然后就通过这个小洞把三十六本日记和那些书拿走了。而这一切都没被人看到。”
“嗯,这根本不可能,萨姆医生。”
“我知道。”我闷闷不乐地说。
阿普丽尔对我的困惑颇为同情,但伦斯警长却一点也不在意。他不想听什么日记丢失的事情。“那件事让波士顿的警方去伤脑筋,”他对我说,“我手上可是还有件命案呢。”
“你看不出这两者是一回事吗,警长?偷了日记的人杀了柯德维勒,好让他没办法重新写。”
伦斯警长耸了耸肩。“那保险箱搞不好从头到尾都是空的。”
“保险箱不是空的!我亲自帮他把书放进去了。我还帮他把它抬到了车站。货运单上注明了重量是四十五磅。空箱子——我们后来找到的时候——重量只有十一磅。一共有三十四磅重的日记和书不见了!”
“你说保险箱底下钻了个洞。说不定是什么人把强酸倒进去了。”
“强酸毁了所有的东西,保险箱本身却丝毫无损?”
警长挥了挥手。“我不知道,别拿这事来烦我,我已经准备逮人了。”
这个消息让我大吃一惊。“逮人?谁?”
“你会知道的。”
第二天我真的知道了。老明妮·德兰格给我带来了这个消息。“天哪,萨姆医生,警长打算以谋杀罪把塞思·霍金斯抓起来。”
“塞思?”我简直不敢相信,“这不可能呀。”
“伦斯警长说那小子害怕自己必须重新经营磨坊,就把那里烧了。柯德维勒正好撞见,所以就被杀了。”
我生气地冲出了诊所。“这真是我听过的最愚蠢的事了。”
我在监狱找到了伦斯警长,他刚填好逮捕嫌犯的相关表格。“我想这案子八九不离十了,”他说,“当然,他还没招供就是了。”
“警长,你听我说!磨坊起火的时候,我正和塞思·霍金斯在一起。我们在十二英里外的卡尔金斯角看斗鸡。”
“对,他跟我说了。”
“你不相信他?这是事实呀!”
“哦,我相信他,我也相信你,萨姆医生。可那正是凶手会想到的那种不在场证明,对吧?他敲了柯德维勒的脑袋,杀了他,然后点上蜡烛引燃一堆沾油的破布。蜡烛慢慢燃烧着,破布也陆续燃烧起来,这时他就到十二英里外去了。”
“你找到证据了吗?”
“没,可我会找到的。这回我比你早抓到了凶手,医生。”
“我倒不知道我们在比赛。”
我意气消沉地回到诊所,发现明妮·德兰格还在等着我。“他怎么说?”
“没说什么,”我承认道,“他认为人是塞思杀的。”
“那你是怎么想的呢?萨姆医生?”
“他跟你一样清白,明妮,我要证明这一点。”
我在波士顿一家医疗用品公司买了样东西。那东西其实还在实验阶段,我很清楚万一出现什么问题的话,我可能会因此丢了我的医师执照。不过,我还是觉得冒这个险是值得的。那天下午,我把我的计划说给了阿普丽尔听。
“我在监狱时需要你的协助。”我说。
“听起来很危险,萨姆医生。”
“所有的事都很危险。”
“伦斯警长会同意吗?”
“不知道。”我承认道,不过我打算弄弄清楚。
我在警长的办公室里找到了他,开门见山地对他说:“我认为有一种化学物质——一种药——可以告诉你塞思·霍金斯究竟有没有罪。”
“当然,医生,要是真有那种化学物质,那我就没饭碗了!”
“听着——真的有!几个星期前,七月九号出刊的那一期《时代》杂志里就有介绍。它被称为东莨菪碱,是从可以致命的龙葵中提取出来的一种有毒的生物碱麻醉剂。那就像是催眠剂,注射之后,人就不会说谎了。他们已经在圣昆廷、芝加哥和得克萨斯州进行了测试。”
“一种诚实血清?”伦斯警长笑了起来,“你相信这种胡说八道?”
“我相信,因为我在波士顿的时候就买了一点东莨菪碱的样品。如果你答应,塞思也答应,我就想在他身上试试。”
“太疯狂了!”警长咆哮道,失去了幽默感。
“你有什么损失呢?如果他有罪的话,你不就有他招认的供词了吗?”
“也对……”
杂志上的介绍很谨慎地说明了因为不能用自白作为呈堂证供,所以这种供词在法庭上没有用,可是我觉得不需要把这一点告诉伦斯警长。我非常相信他根本听不到什么供词。“怎么样?愿意让你的逮捕行动有科学试验支持吗?”
他又考虑了一会儿,最后说道:“我们看看犯人会怎么说吧。”
塞思·霍金斯很信任我,立刻就同意了。阿普丽尔穿着她的护士制服来帮忙了。我打开皮包。我此前从来没用过东莨菪碱,但我看了很多关于剂量的资料,以确保我能正确地使用它。
药效一发作,我就开始问他:“塞思,你知道磨坊失火的事吗?”
“不知道。”
“是你放的火,还是你找别人替你放的火?”
“不是。”
“是你杀了亨利·柯德维勒吗?”
“不是。”
“你有没有打过他,或者推倒过他?”
“没有,他是我的朋友。”
伦斯警长把我推到一边,接管了发问的工作。“现在,听好了,塞思,你不想让磨坊重新开业,是吧?”
他迟疑了一下,然后回答道:“我没法像我父亲那样经营磨坊,我怕我会失败。”
“所以你就把磨坊给烧了。”
“没有!”
“你知道是谁放的火吗?”
“不知道。”
我又开始发问。“塞思,你知道是谁从保险箱里偷走了柯德维勒的日记吗?”
“不知道。”
“你知道这是怎么做到的吗?”
“不知道。”
伦斯警长举起了他的手。“我们问不出结果,医生。我告诉过你我对那个保险箱不感兴趣。至于你的诚实血清,对我来说也什么都没证明。除非你给县里的每个人都打上一针,找到有人承认杀了柯德维勒,否则这小子还得关在监狱里。”
我看了看阿普丽尔,她点了点头。警长说得对。我自己觉得塞思是清白的,可是我并没有合法的证据。至于警长,他也无法证明塞思和行凶有什么关系,像这样的案子用公众舆论作为证据都能起诉。
“好吧,”我说,“现在让他休息一下,药效很快就会消退的。”
当我们走回诊所时,阿普丽尔说:“你真的以为像伦斯警长那样的老家伙,会因为你告诉他一点新药就像小狗一样听话,要他翻滚就翻滚,要他坐下就坐下吗?”
“我没有这样想。可是这值得一试。至少我确定了塞思是清白的。”
“这一点你本来就知道嘛。”
“没错。”我同意道。
“那凶手是谁呢?你觉得有没有可能柯德维勒是自己摔倒了,然后意外死亡,同时还引发了火灾?”
我摇了摇头。“他的头部受到多次重击,不可能是摔倒造成的。更何况,如果死亡和火灾都是意外的话,那又是谁从保险箱里偷走了他的日记呢?”
“你老是回到保险箱的事上!”
我瘫坐在诊所的椅子上,双脚放到了办公桌上。“我相信那才是关键所在,阿普丽尔。那个里面有锯木屑的保险箱。”
“你说始终没有找到提货单,也许凶手用它把保险箱弄到手后便换了一个假的替代品。”
“不对,我相信那张提货单是在大火里烧掉了。如果保险箱被领走了,换了一个替代品放进去,那提货单的号码就会不一样。更何况,我记得保险箱的盖子上有块磨损的地方。那就是同一个保险箱,错不了。我把保险箱放进我车里的时候——”我停了下来。
“怎么了?”阿普丽尔问道。
“我的车。”
“你的车怎么了?”
我举起一只手。“让我仔细想一想。”
“天哪,萨姆医生——”
我把双脚放了下来,然后朝街上走去。“我得到报社去查点东西,阿普丽尔。”
“什么样的东西?”
“一个地址。”
一个小时后,我回到警长的办公室。他用疲惫无神的双眼看着我说:“医生,你现在又想耍什么花招了?更多像诚实血清这样的恶作剧吗?”
“不耍花招。如果你肯随我来,我很可能可以替你侦破这个案子,把真正的凶手交给你。”
“跟你到哪里去?”
“阿伯纳西。”
“阿伯纳西!那不是在隔壁县吗?”
“我知道,我在找到我要的那个住址后就查过地图了。这是个大胆的猜测,可是值得一试。你来不来?”
“去干什么?”
“如果运气好的话,就是去逮捕凶手。”
“我不能在阿伯纳西逮捕任何人。”
“我们可以在途中找一两个当地的警察一起去。你一定认识那里的警长吧。”
“嗯,当然,我认识他,可是——”
“那就来吧,我们不能再耽误时间了。”
我让伦斯警长坐上我的那辆敞篷车,在阿伯纳西的郊区找来一车当地警察。那里比诺斯蒙特镇要大,一排排整齐的房子排列在阴凉的街道两旁。
“那边那栋白色的房子。”我在街口指出那地方。
“看起来好像没人在家。”伦斯警长说。
“这其实只是我的猜想,不过让我们弄弄清楚再说。”
突然,我看到大门开了。一个胡子刮得很干净的人,穿着一套黑色衣服,从前面的台阶走了下来,朝我们这边看了一眼。我讨厌我必须做的事,但我没有任何回头路可以走。我穿过马路去拦截他。
“我们彼此认识吧。”我说。
当他权衡风险时,他的眼神犹豫了一下。“你认错人了。”他咕哝道。
“对不起,迪洛斯,”我说,“可是我们全知道了。”
他的左手动作飞快,一把将我拉倒,然后将右手伸进夹克里面,掏出一把枪口很短的左轮手枪。我在突然袭来的恐惧中发现自己做错了。现在他会逃之夭夭,而我则会在一阵慌乱中死在这里。他不是朋友,而是亡命之徒。
但我身后有另一把枪开火了,迪洛斯转过身去,捂住自己腰的侧面。伦斯警长跑了过来,一脚踢开那支跌落在地的左轮手枪,用手铐铐上了这个受伤的人。我从来没看到警长的动作这么快过。
“快叫救护车!”他对当地的警察大叫道。“他流了很多血,”然后,他对我说,“你满意了吗?”
“我想是吧。”
“这就是迪洛斯,那个逃犯?”
我点了点头。“但我们更了解他,因为他是亨利·柯德维勒。”
“柯德维勒!他已经死了!”
“我知道,迪洛斯在六个月前杀了他,然后冒充他住在磨坊里。”
在开车回诺斯蒙特镇的路上,我把事情重说了一遍,而即使在我说清楚了后,伦斯警长仍然感到怀疑。他只知道他开枪打伤并逮捕了一名逃犯。过了好一阵子,他才想通其他的问题。
“你知道,警长,归根到底,失踪的日记才是关键所在。我看到柯德维勒把那些日记放进保险箱里——我甚至还帮了他的忙。我搬了那个保险箱,看着他们称过重量,送上火车。可是保险箱运到波士顿后,里面却成了空的。不可能?当初看来的确如此,直到我想起我的车的行李舱有些潮湿,而我开车去火车站时,那个保险箱就是放在那里。潮湿,加上保险箱底部的小洞,再加上里面的锯木屑——这些全部加起来会得到什么?”
“你把我难倒了。”伦斯警长承认道。
“融化的冰,警长。”
“冰?”
“冰。我记得我被叫上楼去看骷髅头之前,就已经看到柯德维勒盖上了保险箱的盖子。等我回到楼下时,他却又在盖盖子。他料到了塞思发现那个骷髅头后会叫明妮和我上去。要是塞思没叫的话,柯德维勒也会用别的什么理由把我们弄出那个房间。我们离开后,他便迅速地把书和日记从保险箱里拿出来,再放进一块大约三十五磅重的冰。保险箱上了锁,而我帮着把那块冰搬上了我的车。”
“真该死!”
“显然,那个小洞是用来让水流出去的,这在我的车里时就开始发生了。其余的水会在火车车厢里形成一条小溪,等到箱子运到波士顿的时候,水不是蒸发掉了,就是从火车车厢的门缝里流出去了。反正搬行李的人根本不会注意到,而我们则会发现一个空保险箱在等着我们。”
“锯木屑是怎么回事?”
“这正是让我确定这件事的线索。我们都知道,柯德维勒去年冬天帮忙把河里结的冰锯了下来,放进磨坊隔壁的冰库里。像这样存放的冰块,都会裹在锯木屑里以防止融化。柯德维勒从冰库里弄了块冰来替代书和日记。最终,冰融化了,消失得无影无踪,但锯木屑剩了下来。”
“好吧,好吧,”伦斯警长同意道,“可柯德维勒为什么要偷他自己的日记呢?没道理嘛!”
“我就是据此才知道这个柯德维勒不是真正的柯德维勒,”我说,“真正的柯德维勒没有理由要设计这么麻烦的失踪事件。而且,他如果要在几天内亲自到波士顿去取保险箱,就更不会这样做了。日记失踪这件事要成立,只能是他知道别人会去取保险箱,以及他知道到那时他早就已经死了。因为头上有那样的伤,他就不可能是自杀的,于是我只有考虑这个我们认识的柯德维勒其实就是凶手的可能性。”
“可那些日记为什么一定得失踪呢?你漏了这部分没说。”
“日记一定得失踪,是因为其中一部分根本就不存在!回想起来,我记得柯德维勒只让我看过他最初几个月里所写的日记。后来的部分我看到的只是一些旧报纸里的资料之类的。事实上,没有证据证明柯德维勒在今年新年过后写过任何东西。”
“我还知道些什么呢?之前这位满脸胡子的自然主义作家一直离群索居,然后,过了几个月,他突然变得很友善,甚至还帮忙在河上锯冰。柯德维勒最初来租磨坊住的时候,塞思·霍金斯很不喜欢他,可是到一月份再次相见时,他们就成了朋友。柯德维勒的个性似乎在新年过后就变了。他的个性变了,写作停止了。为什么呢?因为亨利·柯德维勒成了另外一个人。”
我停了一下以便警长能听明白,然后很快又继续说了下去。“后来我想起了那个叫迪洛斯的逃犯,他在元旦那天越狱时杀死了一名警卫。听起来这似乎不太可能,但所有的事情都能联系在一起。迪洛斯在越狱的那天夜里来到磨坊,知道了这位自然主义作家在做些什么,然后便杀了他,假冒他的身份。迪洛斯的运气好就好在他们身材差不多,只要留起一把大胡子,就可以完成伪装了。留大胡子的男人看起来都很像。”
“你一定知道,越狱后最初的六个月左右对逃犯来说是最危险的,因为警方会监视他的住处和家人。我判断那个人是迪洛斯后,就查到了他的住址,把你带到了那里。他可能是回去看看或者暂住一下,而我就希望他会这样做。”
“他为什么不一直住在磨坊里呢?”
“因为真正的柯德维勒是在休一年的长假,要是他九月不回去教书的话,他的朋友们就会来找他,这样事情就败露了。”
现在,我们已经快到诺斯蒙特镇了,可是伦斯警长还有疑问。“好吧,可是火里的那具尸体呢?就连我们小地方的验尸官也看得出一个人是不是死了六个月以上!这么长的时间,这具尸体藏在哪儿呢?它为什么看起来像刚被杀一样?”
“你应该知道答案。迪洛斯把柯德维勒的尸体藏在磨坊隔壁的冰库里了。尸体和从蛇溪搬来的冰一起冻在了里面。我猜这也是迪洛斯得在七月抽身,而不能等到九月的原因。他一直注意着冰库,看着冰块被一点点拿出去用,而那具冰冻的尸体很快就要被发现了。”
“然后那场火——”
我点了点头。“当然是要烧掉那些空白的日记。可是烧掉磨坊的真正原因却很特别,那就是迪洛斯必须处理掉他六个月之前杀掉的那个人的尸体呀。”
注释
[1]墨西哥游击队领袖。——译者注。
[2]美国第二十九任总统。——译者注。
[3]美国著名作家,代表作有《瓦尔登湖》等。——译者注。
[4]即美国的禁酒令,于一九三三年废止。——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