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丈夫车上装定位器,妻子有权要求丈夫“毫无保留”吗?——配偶之间的人格侵权
《民法典》第1043条第2款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参见“案例编1”“热点编1”)
2.妻子擅自终止妊娠,侵犯丈夫的生育权吗?——夫妻生育权冲突的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23条规定:“夫以妻擅自终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民法典》第1079条第3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参见“案例编2”)
3.受对方谩骂、恐吓,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吗?——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
《民法典》第997条规定:“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害其人格权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制止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行为人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参见“案例编3”“热点编1”)
4.夫妻一方打赏主播,另一方能追回财产吗?——夫妻共同财产制度
《民法典》第1060条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参见“案例编7”)
5.婚后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属于共同所有吗?——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第1063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参见“案例编11”“热点编4”)
6.双方约定“不得提出离婚”,这样的“保婚协议”是否有效?——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
《民法典》第1076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参见“案例编13”)
7.非法代孕龙凤胎,谁能成为孩子在法律上的母亲?——亲子关系的特别认定
《民法典》第1071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参见“案例编23”)
8.成年子女“啃老”,父母有权拒绝吗?——抚养子女义务的范围
《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参见“案例编27”)
9.年迈爹娘无人管,能起诉“不孝子女”吗?——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3条规定:“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参见“案例编29”)
10.关爱“黄昏恋”——子女应尊重父母的婚姻自主权
《民法典》第1069条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参见“热点编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