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辩士派时期
第一节 思想的进步
哲学自神统论及宇宙论之后,大有进步。旧的宇宙观及人生观因哲学之影响,大加改变;其改变之程度,由充满神话的朴素的宇宙观与原子论者的机械的宇宙观互相比较,即可明了。自由研究的精神,不仅限于各派哲学家,思想界的各方面莫不如此,并且新的观念,逐渐驱逐了旧的观念。这种变动可于希腊的戏剧诗中看出,如埃斯库罗斯(公元前525年—公元前456年)、索福克勒斯(公元前496年—公元前406年)、欧里庇得斯(公元前480年—公元前406年)诸人诗文中的人生观及宗教观,皆因批评与反省而更加深刻、宽广。史学家及地理学家的著作中亦见此状况;无稽之谈与迷信,开始为人所信任,现在皆不为人所信任;而希罗多德(生于公元前470年)开历史批评的研究之端,修昔底德(生于公元前471年)尤为古代此学中最好的代表。在医学上,旧时荒诞的思想与技术,皆为医学名家所废弃;对自然及人类的研究,感觉都必要,而哲学家的物理学说亦被应用于治疗术上——许多哲学家本人就是医生。希波克拉底(生于公元前460年),可为希腊医学之科学研究的标杆。医学的研究,对于哲学的研究贡献了一种很大的价值,因其指出观察与经验的重要性。
现在来讲希腊哲学史上伟大思想系统的建设暂时停顿的时期。这个时期中的有些思想家只是简述并发挥已存的学说;有些思想家只是在想法子综合古代哲学家与现代哲学家的学说,以成折中的思想;有些思想家专注于医学所追随的自然科学的研究;有些思想家专注于精神训练的研究,以作为道德、法律、政治的基础。贡珀茨说此时期研究学术的热忱深而且广,其所研究的问题也多种多样,举凡国家的起源与目的以及行为、宗教、美术、教育的原理等问题,都加以研究。各种专门学科的著作很多。人类各种活动,自饮食、烹饪以至艺术创造,自走路以至战争,皆立成规则,并且尽可能构成原理。哲学成了一块发酵菌。希腊初期哲学中的独立批评与思索的特有精神,侵入各种研究中,进而开了后来伟大的思想时期之先河。但在达到开明极点的时期之前,人类的心理,仍不免误入许多迷途。我们且来叙述公元前5世纪后半期的哲学——希腊史上以及一般文明史上的最重要时期。
第二节 希腊之启蒙时期
我们已经看见希腊人民在政治的、道德的、宗教的、哲学的发展中渐趋于自由与个人主义。这种对于生活及制度的批评态度,在早期的诗歌中,就已经被发现:荷马的诗中隐然有之,而赫西奥德及公元前六七世纪的诗中批评更加有力。这些诗人深思熟虑于当时的风俗习惯、社会与政治的制度、宗教的观念与仪式、鬼神之起源、性质与行动,而发挥了一种比较清纯的神祇之概念;而且在他们的神统论与宇宙论中,铺设了一条哲学降临的道路。
公元前6世纪的哲学中,独立思想的趋势几乎已相当明朗。公元前6世纪及公元前5世纪的前半期,专注于自然科学及自然哲学的研究;探究的心理转向外面的物质世界。他们全部的精神在于了解宇宙的意义:前后各种思想全在想着解决宇宙之谜,他们最大的兴趣对象是宇宙及其法则,认为人类在自然界的位置由玄学的结论来规定。
公元前5世纪,希腊人民在政治上、经济上、知识上的各种经验,最适宜于启蒙时期的精神发展。希波战争(公元前500年—公元前449年)使雅典成为海边城市霸主,执当时希腊之牛耳,并使它成为希腊商业的、知识的、美术的中心。诗人、教师、美术家及哲学家皆来雅典帮助教养其富庶的公民;建立许多伟大的建筑物及铜像,以装饰其城市;设立许多剧院,以娱乐其自足的人民。我们若想起公元前5世纪下半期雅典的许多名儒——伯里克利、阿那克萨哥拉、修昔底德、菲狄亚斯、索福克勒斯、欧里庇得斯、阿里斯多芬、希波克拉底、苏格拉底——便知道伯里克利在一个大的追悼会上的演说词——雅典是希腊之学府——不是夸张之词。
希腊秩序更新之后,经济上发生大的变动,政治上建立民主制;因此对于独立的思想与行为,给以更大的刺激;而希图权力与发生权力的事物,如财富、名誉、文化、能力、成功等欲望,亦随之而来。向来的宗教、道德、政治、哲学、科学、美术之见解,概加以批评;一切旧根基,概行估量一番,其中颇多废弃者;排斥旧文物制度之精神,遍地皆是。人民了解新文化之要求,逐渐强烈;公共生活给予擅长公开演说之人以良好机会,因而修辞、演说、辩证各术,成为实际上必需的预备。
上述情形是启蒙时期的大概。在这个时期中,人类心理的态度,自然足以鼓舞个人主义的发生。个人欲挣脱团体的威权,于是为他自己努力,为他自己思想,为他自己救济,独立于陈训之外。这种批评的思想习惯,往往不免走到极点,流为诡辩遁词或吹毛求疵之论;又不免流为主观主义:我想到是真的,就是真的;我认为是对的,就是对的。这个人的意见与那个人的意见是一样的好,这个人的行为与那个人的行为是一样的好。各有各的道理,彼此都是好的。在这种情形之下,无论何人的意见,都不是出众的,其在学理上便会发生怀疑主义,实行上便会发生自利主义,这是不足为怪的。修昔底德有一段话——这段话常被人引用——虽然也许有言之过当之处,然而也足以说明此新运动的大概。他说:凡论著之通义俱随人之兴会以为解释;最不顾利害的勇悍的人,是最可友爱之人;谨慎温和的人,是胆小的人;守规矩的人,是愚人。人之受尊敬,与其凶暴不法的行为成正比,凶暴不法的行为愈甚,愈受人尊敬,不然便愈不受人尊敬;除擅长以诈胜人的人以外,无人能在社会上出风头;如果有人想诚心免除巧诈诡计,便被认为是党中之反动分子。遵守盟誓的时期,未有长过需要的一瞬间;事实上捉弄敌人,使其相信你的话,而受摧毁则格外可乐。阿里斯多芬的喜剧中,也指出新文明之黑暗的方面。据他说:“古代的教化在当时几乎完全废弛。富人懒惰而奢侈,贫人作奸而犯科,少年动辄欺侮老辈,宗教成为嘲弄品;各阶级的人都专注于得钱,以为满足感觉的快乐之用。”这是自由思想的个人主义时代的潮流一面。但另一面,又有代表保守的旧思想者,反对新思想、新教育、新道德或竟谓之曰新罪恶。因为他们认为新文化是“非宗教的、不道德的,使青年人不类其长老的,并且连带着散漫的社会与逼促的生活”。
第三节 辩士派
新运动之代表即辩士派。“西文”中辩士派的原意,是指聪明伶俐的人。这种人各处游行,专以教育为业,微收学费以为生。他们教人以演说术、思想术,并教青年人以政治生活的预备。(“辩士”一名,原含有讥诮之意,一半因其要学费,一半因其后来的极端派侮辱守旧者太甚。)
他们操持这种职业,热度甚高。据说,普罗塔哥拉对一青年人说:“如果你来从我学,不久就要好过你未来之前。”苏格拉底问他何以有这样的力量,他答道:“如果他来从我学,他就要学得他所想学的。这只在公私事务上持以审慎周到;果能如此,就能把家务调理得极好,并能把国事治理得极顺。”辩士派以为青年人如欲事业成功,须精于辩论、文法、修辞、演说。他们以实用的目的,研究这些学科,遂开了一个研究学术的新局面。他们也注重于道德、政治的问题,所以对于伦理学、政治学的有系统的研究,给了动力。因为当时道德心衰颓,成功心强烈,后来的辩士中有些急于望其生徒之成功,不免走入极端。他们教授的目的,专注于如何用诡辩来制胜反对者;如何把坏的弄成像好的;如何利用逻辑上似是而非之论以愚弄人,使之被嘈杂大众讪笑。
这个时代的批评精神,大半是由哲学滋生的,可是反而影响到了哲学本身,引起人们对于玄学思想的暂时轻视。这是因为思想批评自己,发现自己的缺点,可以说是哲学为其自掘坟墓。关于实体之本质的问题,没有两个思想家的答案是相同的。有些哲学家说实体之本质是水;有些说是气;有些说是火;有些说是土;有些说是这四种东西的合成;有些说变化是不可能的;有些说宇宙中除变化之外,没有别的。主张有变化者说,如果没有变化,便不能有知识;因为一不能变为多,我们就不能预料事物。主张无变化者说,万事万物如果变化,也不会有知识;因为若无固定不变的事物,我们如何能预料事物?有些哲学家说,我们知道事物,是因为事物影响我们的感官,但又有人说我们不能知道什么,因为我们的感官捉不到事物之真性。这些主张的归结,即说我们人类不能解决宇宙之谜。辩士派乃主张人的心理为知识的程序中的要素。辩士派以前的思想家,曾假定人类的理智能得到真理,他们的批评很是敏锐,却忘了批评理智本身。辩士派乃着眼于认识的主体,其研究的结果,以为认识专依靠各个认识者;凡我认为真的,便对我是真的;知识中只有主观的意见,没有客观的真理。所以普罗塔哥拉说:“人是万事万物的尺度。”这就是说个人即自己知识的法则。由这种理论上的怀疑主义发展出实践上的怀疑主义,认为个人即自己行为的法规。如果知识是不可能的事,是非之知识当然是不可能的事;普遍的是非也当然是不可能的事;是非善恶,唯赖主观的良心以评断之。这种结论不是早期的辩士如普罗塔哥拉与高尔吉亚所倡导的,而是后期的极端派,如波拉斯、拉西马库斯、克勒斯及欧西德莫斯诸人所倡导的,这几个人都是柏拉图《对话录》中的对话者。他们以为道德不过是一种盟约的代表,是强者对于弱者要求的志愿。道德规则与“自然”相反。他们有些人说法律是弱者——多数人立来抵抗强者的——阻挡最适宜者得到他们应有的权利,所以法律是阻碍自然正义的原理的。自然权利原是强者的权利。有些辩士说法律是由少数的强者——特权者制定的,所以保护他们自己的利益;换言之,法律是上等人的利益,别人服从于法律,他们更便于宰割别人。
克勒斯在柏拉图《对话录》的《高尔吉亚》一篇中说:
制造法律者是多数的弱者。他们制造法律,定立赏罚,是为了获取自己的利益;他们威吓强者及彼等能占优胜者,使其不得占优胜。他们说不诚实是可耻的、不公平的。他们所说的“不公平”的意义,是指一个人希望所得多过于其邻人而言;他们自知其逊色,就欢喜平等。所以一部分人多有所得的图谋,通常叫作不公平。然而天公认为其公平,以为好者应该超越坏者,强者应该超越弱者。它在各方面表示出这种意思。人类、动物、各个国家、各个民族中,皆优者治理劣者,而且所得超出劣者之上,若薛西士之侵略希腊,或其父之侵略塞西亚人,究竟根据于何种公平的原则呢(其他的例子尚多,不及申述)?盖此等人乃依自然之道而行,而非依人为之律而行。人为之律将强者自幼从根拔去而驯之若幼狮,谓彼应以平等为满足,而平等即光荣及正义。假若强有力者出,必破坏一切罗网,推翻一切反乎自然的法律——反仆为主的法律——自然的公道,他就可照耀于人间。
拉西马库斯在柏拉图的《理想国》中有一段相似的话:公道的人与不公道的人比起来,公道的人总是受损的人。第一,在私人的合同上,不公道的人与公道的人合股营业,若是合股的事业解体,不公道的人所得常多,公道的人所得常少;第二,关于向国家纳税的事,公道的人与不公道的人所得虽相等,而缴纳所得税时,公道的人总比不公道的人所纳的多;假若有所得,不公道的人所得的,总比公道的人多。再就官吏来说,公道的人因公忘私,由此受到另外的伤害,从公众方面,一无所得,这是因为其公道的缘故。更有甚者,公道的官吏,因为不以非法的行为与朋友周旋,常被朋友怨恨。不公道的官吏,则恰恰相反。所以我以不公道为不公道的人的最大利益;如果再看那犯罪的人是最幸福的人,不做不公道事的人是最痛苦的人,此意更觉明显。试看暴虐的君主,以欺诈与强权敲剥人之财产,并不是零零碎碎地敲剥,而是整个地抢夺;其所抢夺的,不管是神圣的或凡庸的,也不管是私人的或公家的;这种行为无论是单做哪一件,若被人察觉,都要受到很大的耻辱——单做一件的,不是叫作强盗,便是叫作骗子,或叫作拆白党。而君主便不然,他剥夺了人民的金钱,还把人民用作奴仆;不仅不受责备,且被人民及听任使此不公平之事并完成的人,称为有福禄。人类谴责不公平为的是怕受其害,但非缩手而不为之。所以由我看来,不公道比公道有力些、自由些、尊贵些;公道是强者的利益,不公道是各人自己的利益。
第四节 辩士派的价值
因为有了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之仇视的批评,及若干少年辩士派之虚无论的主张,辩士派运动的价值,在思想史上蒙着长久的不白之冤。一直到了黑格尔与格罗特想给这派思想家以公正的评价之后,这派思想家才得到公正的批评。这派思想家的学说中,本有坏的成分,却也有好的成分。反省与批评,是哲学、宗教、道德、政治及一切人类思想所不可或缺的。辩士派的思想,诉之于理性是可称许的;唯不能用理性为一切建设的工具,是其短处。西塞罗说得很对,他说辩士派把哲学由天上移到了人间,不把目光投射于外面的自然,转而投射于人之本身,他们认定研究学问的对象应当是“人”。但他们的短处是未认识人之普遍性质,不认得森林是许多树的集合,不晓得集合个人是众人。他们专门宣传人之不同点,忽略了人之共同点。他们过于重视感觉之虚妄。他们专注于人类的知识与行为中偶然的、主观的、纯粹个人的成分,而对于众所公认的客观成分,未尝公平地看待。
然而他们对于知识的批评,使知识问题感觉有深沉的研究的必要。往日的思想家,老实地、独断地承认人类心理能得到真理,辩士派否认确切的普遍知识之可能,强迫着哲学去研究思想程序的本身,开了认识论之先河。他们利用种种逻辑上似是而非之论来责难别人,遂使人觉得有研究正确的思想律之必要,而促成逻辑的产生。
道德的知识与实行上,亦是如此。辩士派主张道德须诉之于个人良心:此前盲目的、无理智的、顺从风俗习惯的道德行为,经此一番批评,乃变为反省的、个人的选择行为。然而专诉之于主观的意见与个人的利益,亦有毛病。独立的思想,易流于知识的、道德的无政府状况;个人主义易流于纯粹的自私。然而辩士派的思想对于思想界终有贡献,因为他们把普遍的是非、善恶、公私、道德的概念,从根本上加以批评破坏,遂促成伦理学、政治学之深沉的研究——此种研究,不久即见非常好的效果。
辩士派运动的最大价值,即在于激发思想,使人根据理性来考察哲学、宗教、风俗、道德及各种制度。因为他们否认知识的可能,遂使知识的研究成为必要,逼迫着哲学去研究知识的标准。因为他们极端攻击传统的道德,遂使道德防备流于怀疑主义与虚无主义,而发现是非之合理的原理。因为传统的宗教信仰被他们批评破坏了,遂使许多思想家觉得有发挥比较巩固而清纯的神之概念的必要。因为国家的政治、法律遭到了他们深刻的批评,遂使思想家觉得有发挥哲学的国家学说之必要。这样一来,各种学说必须重新建立一个巩固的基础,而回归于根本原理。知识是什么?真理是什么?什么是对的?什么是善的?什么是神之真的概念?什么是国家及人文制度的意义与目的?这些问题,后来逼着希腊思想家用新的眼光考察那些已经暂时停顿了的而今又不可忽略的老问题。什么老问题呢?即宇宙是什么?人在自然界的位置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