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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每个年轻人都要有一场属于自己的远方生活

我是一个自由写作者,我在北疆创作小说。最近,我想用稿费资助一些贫困儿童,但我有一个条件,在这些孩子成年后,每个人都必须种一棵树。

本来是打算说十棵的,但不免觉得有些沉重。我将这个想法告诉我的朋友们,他们也很赞同,但问我是否要起草协议,我说我不准备起草协议,我只是想让他们明白一个非常简单的道理。

一个简单,且五光十色的道理。

就像当时来到这里,便是对自然的崇尚之心,对美丽神异之地的强烈好奇,催促我为它创作。

喀纳斯,水怪生活的地方。

不过我们生活在布尔津,一个距离喀纳斯160公里远的北疆小城,也是通往它的必经之站。喀纳斯因为是国家自然保护区,原始,物资匮乏,不适合长住,因此我们将这座小城发展为我们的革命根据地,老巢。

我们的这块根据地实在是太小了,小到你横竖怎么走,十分钟之内又回到原点,小到你坐上计程车横竖怎么开都只要两块钱,这小城的环境设施也十分完备,总让人产生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感叹,更重要的是,它非常干净,太干净了,我想大概是这里生活着许多穆斯林的缘故。

这小城有一大半的哈萨克族人,哈萨克人信奉伊斯兰教,安拉是他们唯一的真主。

我是没有主的,和大多现代中国人一样,我的主只是我自己。我的朋友托克逊是个基督徒,他是职业的野外摄影师,中美混血儿,任职于纽约一家年轻的自然人文杂志,曾为《国家地理》供过稿,自小就信耶稣。

目前负责我们饮食起居的一位北京“女子”苏纯,自称信佛,应该是藏传的,因为这漂亮的长发女人在来到喀纳斯之前长期流窜于青海、西藏等海拔必须超过4000米绝对不能低的荒芜地区进行一种寻找自我、洗涤内心的神秘主义活动,我对她的宣称不置可否。

至于Ray(瑞),一个自家经营小型连锁酒店的年轻富二代公子哥,在知道我们的信仰后坚决选择了道教,他大概是为了彰显自己的特立独行、与我们划清界限,不过即便他归顺了老子,在我们眼中,他永远都是一个小子。

而我们在这里的向导加纳其,一个帅呆了的哈萨克族小伙子,则是一个虔诚的伊斯兰教穆斯林,与我另一个长得像只小松鼠的哈族小朋友巴灰一样每天都会坚持规规矩矩地做五次礼拜,日出前,日出后,正午,太阳落山前,以及落山后各一次。8月的一个日子甚至要做一整天,通宵达旦。

礼拜是隆重与虔诚的,准时准点,有时甚至要进行数十分钟,现场需安静无声,任何人不得打扰,且不能从他们面前走过,否则将有灾祸。

可我十分想要在他们面前走来走去,这是对禁忌出于本能的挑衅,我问巴灰,如果我走过去,你将会有怎样的灾祸?

巴灰说,是你有灾祸。

我不走了。

我时常觉得这仪式繁重,常人很难坚持下去,有一次我问巴灰这个问题,他只是简而言之:因为相信。

是啊,因为相信。简单的一句话,当时却震撼到我内心。相信多么重要,相信什么就会有什么,即便现实中真的没有存在,这相信也会为你的内心提供源源不绝的能量,让你对生命充满喜悦与希望,因为它已是一种信念,信念即力量,有时心灵的力量比物理上的力量更加雄壮,因为它完全不可衡量。

可一旦你不再相信什么,你便失去了这种力量,你会脆弱迷惘丧失方向。

信仰只是为寻求力量。每一个人都希望自己可以更强壮。其实我也同样,我一直相信我的身体里住着一个幸运之神,与我同寝同食,虽然不属于这世界上的任何宗教流派,可每当我情绪低落无助需要帮助时,它便会从我的身体中飞出,涌现在我上空笼罩我给予我保护。至于它长什么样子,是男是女,我就不是很清楚了,但是我很明确地知道它的存在,从我很小的时候我就可以感应到。

我相信绝大多数人都会有这样的感觉,我们的身体里都会有一个神,悉听我们的召唤,在你脆弱时,给予你安慰、帮助与保护,也许这就是最原始的宗教。

因此我也是有信仰的人。

在我所信仰的世界里,自由自在,就是唯一的教义。

我在北疆的创作生活正是如此。起初,我只是为写风景游记而来,而后认识这帮朋友,我想要写出一本以北疆风土人情为背景的情感短篇小说集,里面都是一篇一篇独立的爱情故事,主人公都是像我们一样的年轻旅者,他们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来到这里,遇见美好的风景,美好的人,开展一篇篇的妙趣横生。

喀纳斯极美,湖光山色,五彩缤纷,给予我不断的灵感。

当然,我也写发生在世界上各个角落的故事,男人和女人,纠缠延绵的爱情。我的文字为任何人服务,我希望所有人都能在我的创作中获得灵感与力量,创造,改变世界,就是我创作的信仰。

我在这里的朋友们成为我新鲜出炉小说的第一批忠实听众。每当我完成一篇,他们看完或听完(有时我会读),总是会提出各式各样的问题。

在这里的创作之余,我也会做一些其他的事,比如绘画,我从小学画,于是经常带着稿本选一处漂亮的森林,在繁复枝杈间往岩石或巨大的树根上一坐,伴着鸟鸣风声开始勾勒,动情时写一首诗。也喜欢水彩,喀纳斯迷人之处之一就是绚烂色彩,因此非常适合水彩画的创作,画完后将它们一幅幅挂在住处的各个房间。

还有摄影,托克逊就是专业摄影师,有时跟着他一起上山下山,扛着各种笨重的摄影器材,一路上说个不停。

我也喜爱设计,我喜欢设计公益海报,包括我自己的小说封面装帧。我设计过一幅环保题材的海报,将它送给了托克逊,他很喜欢,说要带到纽约去。

而我很喜欢自己设计的一套修身西装,将它制作了出来,穿在了身上。

总之在这里的生活也都是创作,虽然看上去似乎十分自由快活,但同时也是忙碌充实的。我的房间里堆满了大量书籍与稿纸,报纸也满天飞,笔记本电脑整日开着,有朋友要来旅行,仍忍不住让他帮带地理杂志,看到那一捆捆的报纸杂志,真不知道应该怎样处理它们,所以我非常感激电子书的到来。

从小到大,我的阅读习惯似乎一直没有什么改变,依然钟爱科普读物与探险故事,我对这世界充满好奇,宇宙之大,需要学习与探索的事物无穷无尽,学习,不断地学习,才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伟大、最真实的信仰。

且我还有一帮与我气味相投的朋友。

托克逊是我在这里认识的第一位朋友,他有时会出现在我的小说中。那是在2009年,我第一次进入新疆,来到这里,虽然曾写过关于水怪的小说,但那时我从未去过新疆,那只是一个十九岁小孩的幻想,一个奇异的探险与爱情故事,此行也为实地探访后重新修订这部小说。

受家庭环境的影响,我一直对这片大地充满好感,爷爷年轻时曾在这里从事地质工作,因属于核工业部,工作性质非常保密,因此他在坐上火车的那一刻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将被调往哪里。

但在这里的生活一定是新奇的,以至于后来他经常提起那段工作与生活经历,耳濡目染的我,也开始向往大漠胡天的波澜壮阔,那时我想,我一定要去到这里。

后来在北京,有一天无意在网络上看到一张喀纳斯的风景图片,那一瞬间,许多神异与冒险的故事在脑海中涌现,我想,这就是我的湖光山色。

水怪,是的,我喜欢水怪,我要找到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