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杭州酱肉
清晨,静云仍旧穿着那件起了球的白色T恤,扎了围裙在厨房里忙碌。她用漏勺把汤锅里头早已经煮到泛起白色泡沫的五花肉给拎起来,一点点甩干水分。锅子从煤气灶上移开的瞬间,热腾腾的腥臭味道扑面而来,真能把人熏到七魂八魄都是味儿。从前还在娘家的时候,静云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一切家务和厨房的事情都是母亲在打理。而现在,她却对厨房的事情如此娴熟、冷静、准确,仿佛早已经习惯了一切。
本地的惯例是过完冬至以后,家家户户就要开始准备酱肉或者酱鸭的。只是静云事情实在太多、太忙了,一拖就拖到了开春以后。要不是婉瑜再三央求说是嘴馋想吃妈妈做的酱肉,静云现在倒是真没这份闲心去做的。
既是做酱肉,那必选本地产的湖羊鲜酱油,再加上白糖、桂皮、绍兴黄酒、小茴香和花椒,最后再来几个干辣椒一块下炒锅翻上两遍,最后盖锅盖小火焖个十来分钟。等到酱料的香味漫溢开来,再出锅盛到一边放凉。
接下来要做的是把这锅酱汁均匀地涂抹到五花肉上,隔半天再翻面重新上一遍酱汁。这酱肉看着简单,可要做好吃了也不见得容易。不过静云有个独门秘籍,是她的母亲教她的——在抹好的肉上压几块腌制用的石块,这样能让肉更彻底地吸收酱汁,也能让最后的成品更有嚼劲。
两天以后,酱肉的汁液就吸收的差不多了,挂出去的第一天最讲究,得要在太阳照得到的地方晾晒一天,这一点静云家中的厨房就可以做到。只是第二天开始需要放在背光的地方通风,这样才不至于让肉出油影响口感,这个时候静云就需要转移到书房外头的不锈钢铁窗上去了。
路边车来车往,晾晒着的酱肉的香味盖过了花香、尘土、浊水、树枝,还有汽车尾气的味道。风一阵吹过来,满空气都是浓浓的酱香,但凡是个好吃的人,只肖闻上那么几口,都会觉得有些馋虫难忍的冲动。
所有悬挂在不锈钢防盗栏杆上的腌制食物,第一时间注意到的总是那些在河边的鸟儿们。这个时节正是杭州鸟儿到处出没的时候,它们会成群结队在附近的树梢上潜伏着,伺机寻找合适的机会去偷袭。比较矜持的是斑鸠、黄腰柳莺、喜鹊等,它们总是谨慎地观察着附近的动向;而乌鸫、麻雀还有山雀就顾不得这些了,只要窗台附近没了人影它们就拼命冲过来想要啄食一星半点的酱肉。
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在腌制的酱肉晾晒的过程里,静云算是看了个明明白白。鸟儿们不计一切代价玩命地飞扑过来,白花花的鸟屎不停砸到不锈钢栏杆和窗户上。不管这鸟的体积多大,都是一副不达目的死不罢休的姿态拼命拉扯着,甚至小团队之间都会为嘴里那点肉丝相互争夺打架。
小型的稻草人偶、电动风扇、录音播放,似乎对这些鸟儿都没什么用处,晾晒几块小小的酱肉竟然也变成了一场耗时耗力的战斗。如果一块腊肉等同于财产或者资源,那就是静云一个人和一群掠夺者的战斗。一个人如果同时要跟很多人去对决,那不仅仅是体力上的考量,不管是不是年轻,总有些力不从心的感觉了。
好在酱肉也不需要太多天,在杭州持续晴朗的天气下差不多晾晒个三五日也就够了。在必然有所损失的预估值以外,最终收获的酱肉还是足够应付一家吃些时日了。收好的酱肉不能直接放进冰箱,还得切出来放进不同的保鲜袋里塑封放进冷冻层。等需要炒菜或者单独碟蒸的时候,再依照需要去拿出来。
做酱肉成了一个不去医院的借口,静云刚缓了几天就又接到了爷爷的电话:“你什么时候来医院呀?”她从来都不是爷爷最得宠的孙女,却突然变成爷爷现在身边最需要的人。静云不在的这几天,老爷子是实实在在地发现了静云不在的时候有多难受。像静云这样的聪明人就算是来给他简单打个护工下手,也比那帮蠢蛋要来的舒服得多。他试图通过二儿子林诚初去传话,可是现在林诚初似乎也有些怕这个女儿了,支支吾吾的也没个干脆的应声。
不得已,老爷子只能自己亲自打个电话过来,算是极为难得地放低了一次姿态。所有事情都以目的为导向,周围要找个称心的伺候的人太难了。三个儿女压根就指望不上,大孙女和好乖孙又根本不懂怎么照顾人。他的目的很简单,就是要静云来医院服侍自己,把周遭一切事情给弄得妥妥帖帖的,那他就觉得心里头舒坦了。反正他是林家最大的主,就算是倚老卖老来发号施令,也没人敢多说什么。
静云当然知道,爷爷是不会是因为想见她才叫她去医院的,他不过就是把自己当成了一个称手的廉价劳动力罢了。跨上车子绝尘而去的时候,静云仿佛能从汽车后视镜里看到爷爷那双半阖着的眼睛,直直地望着她,在监督,在窥探她的一举一动,射出一溜清冷的光,仿佛连带着她此刻脑海里的波澜也尽数在他的掌握之中。这世间的事情就是人人都如一出戏剧的主角,明知道一切不过是一场演出,可是又挣扎着在里头深陷其间,不停地纠葛。就如同她明明从心底里厌倦了跟亲人这样的相处,可她还是需要继续维系下去,给对方,也算是给自己一份中年人才需要的假把式体面。
到了住院部出了电梯,静云瞧见父亲林诚初蹑手蹑脚地正从病房里出来。一看是静云来了,林诚初忙做了个噤声的手势,静云晓得怕是爷爷临时情况不太好,病房里头刚忙乱完一阵,这会正是要休息的时候。
而父亲的身边还站了一个打扮时髦洋气的女人,皮肤有种医美过的白皙、紧致痕迹,眼睛却是有些浑黄的,看起来有种又年轻又疲惫的怪异感。一头瀑布般的大波浪卷发从肩头单边垂落下来,一身天蓝色的医美诊所工作服,领口上别着一枚精致的蝴蝶珍珠胸针,自不用说,眼前这个正是她的堂姐林月了。
林月目光投射过来的时候,静云大大方方地仰起头来回应了一个微笑。刚才在病房里的时候林月就有意无意地打听着静云的情况,林诚初想着这俩姐妹许是有话要说,也便识趣地拎着热水壶借着打水的名义先走开了。
“我在这附近新开了一家分店,反正爷爷这会还没醒,要不先去我那坐坐?”林月笑吟吟地张了嘴,一排烤瓷牙白亮地有些炫目。静云心底亦响起了一个声音,这不是随口的邀约,恐怕是有备而来的。但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她倒是要看看林月今天想要玩的是什么花样。
离浙一医院步行不过十分钟的路程,林月却刻意让静云坐着自己的保时捷911敞篷跑车,轰着油门去所谓的医美诊所的新的分店。微风和煦拂面,林月的发丝随着风的韵律扬起又落下,茉莉与椰子混杂的香水味道一点点浸入静云的鼻息中。静云记得这是一款Gucci新出的香水,上次与婉瑜经过商场的时候,被柜姐拉着试过。据介绍,这瓶黑色的香水100ml就要一千七百多块钱,静云当场惊诧地合不拢嘴,心下直呼这难道不是当街抢钱么?在柜姐鄙睨的神色中,她狼狈地带着婉瑜快速逃离了柜台。
若从心理安慰的角度来说,这时候静云大可以告诉自己,林月身上飘散的是金钱堆砌的脂粉味道,她自小受的教育是“腹有诗书气自华”,对此理应不屑一顾。可是女人天生的细腻感官和对花香的迷恋又无处不在传递着喜欢的讯息,乃至静云自己都下意识地吸了口气,实在激不起任何厌恶的情绪。虽是堂姐妹,一样姓林,当年念书不如自己的林月是在物质欲的秋千上恣意飞扬,而她则在现实的苟且里残喘,人生的境遇显然并不是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夜深人静的时候,静云也无数次地思考过人到底应该如何才能在这世间保有尊严地活着?象牙塔里的时候,她一定会天真地觉得是取决于人看过的书,拥有的心胸,以及走过的世界。而现在她从天之骄子变成了一地鸡毛的家庭主妇,对她来说更实际的尊严变成了她曾经最看不起的俗世里的东西——钱或者名望。
有钱人才可以视金钱为粪土,可是普通人要过日子是绝对不能说出这样的大话来的。小到婉瑜头发上的一根皮筋,大到家里的家电、家具,甚至是桌上的一日三餐,人只要还活着,还需要呼吸,伸手处处都是要钱的地方。没有钱就无法保障最基本的生活,那样尊严又何从谈起?
至于名望,那就更简单了。就像她的爷爷林廷宗那样,有名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就变成了现实里的如鱼得水。虽然名望没有钱来的直接,但是只要他需要什么东西,只要张张嘴,甚至就是一个眼神暗示,总有人会去满足他的想法,恭恭敬敬地把事情给办妥当了。就算是在入院的时候,人家也会因为他国画大师的身份而特别客气、尊重一些。
静云今年已经三十五岁了,对她这样的人来说钱和名望应该如何去得到呢?靠家庭,父亲和丈夫自顾不暇,实在无从谈起。就算从现在开始丢下女儿不管重新出去工作,老老实实地奋斗个十年,清贫的文科学术生活也未必能如愿。前进一步是继续清贫,退后一步是万丈悬崖,在敞篷跑车里五分钟的人性思考倒仿佛是难得的喘息自由空间。这就是现实,叫人无可奈何,又避无可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