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研发机构对我国的影响及对策(1)
一、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研发机构的现状与特点
跨国公司对中国的技术投入,是与其进入中国市场同步进行的。最初是设立企业进行适当转让生产应用技术;然后再逐步扩大生产规模,增加新产品的生产,相应加大技术投入,并不断地投入动态技术。最后,在中国投资达到一定的规模后开始设立研发中心,从事既满足中国市场的适应性研究又面向全球的基础性研究。因此,设立研发中心不仅是跨国公司在中国进行跨国技术投资的最高形式,也是跨国公司在华投资总体战略变化的重要体现。
(一)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研发机构呈迅速增长趋势
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研发机构从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迅速增加。加入WTO以后,随着跨国公司对中国的技术投入明显加快,研发中心的设立速度也快速增长。具体表现为:一是设立的速度明显加快。世界著名跨国公司都纷纷在华设立自己的研发机构,1985年,跨国公司设在我国的拥有多数控制权的研发机构有10多家,目前总数已达到400多家,仅2002年就设立了100多家。二是研发中心的投入资金明显增多。IBM中国研究中心自1995年成立以来,仅设备投入就超过了1000万元人民币。2001年2月7日,松下电器宣布在北京中关村建立“松下电器研究开发(中国)有限公司”,计划到2005年共投资4亿美元,技术人员达到1500人。据统计,跨国公司在华研发中心累计投入的研发金额约有30亿美元。三是成果显著,基础研究在加大,全球性研发开始加大。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的研发机构的研发大都是与生产紧密相关的应用技术,主要针对中国市场,基础理论的研究并不多。目前这一状况已经有所改变,有部分公司在中国设立的研发中心主要从事基础研究或者是为了提供面向全球市场的研究成果,如微软、英特尔和贝尔实验室在中国建立的研发中心的目标就是这样。微软中国研究院自成立以来,已在国际一流学术杂志或会议上发表学术论文超过600篇,获得超过100项的专利,IBM中国研究中心仅在2001年一年,就获得超过50项的专利。
(二)在华研发机构的产业分布主要集中在技术密集型产业,以电子信息产业为最高
从目前跨国公司的研发活动来看,海外的研发机构主要集中在世界高科技领域知识高地附近。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研发机构主要分布在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等技术密集行业,其中,电子信息行业是投资最高的产业。1999年一项对大型跨国公司的抽样调查表明,跨国公司独立的研发机构主要集中在电子行业,70家电子信息领域的跨国公司中有19家在中国设立了22家研发机构,占被调查的全部独立研发机构的67%,占该行业跨国公司的58.6%,而电子信息行业也是跨国公司占在中国有生产性投资比重最高的行业,为41.3%。其次是交通工具,医药和化工行业较少。2000年后,医药行业的研发机构在迅速增加,在中关村的40多家研发机构中,目前,电子信息23家,占54.76%;生物医药13家,占30.95%。
(三)地区分布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等科技发达、人才密集的地区
由于跨国公司在中国的研发机构主要依赖我国大量的科技人才资源,这些研发机构选择的地域多集中在智力密集区。主要集中在北京和上海,这两地的外资研发机构占总数的一半以上,其次是深圳、青岛、苏州、西安、成都、广州等地。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3年3月,北京地区共设立外资研发机构109家,约占总数的1/4,投资国主要是美国、日本、欧洲、我国港台地区和韩国,研发领域主要集中在高新技术领域;上海共有外资研发机构100家,主要从事汽车、电子通信、生物医药、机电、重化工等领域的研发。
二、跨国公司在华研发机构迅速增加的原因
目前,跨国公司全球化战略已经从单纯的、低层次的生产加工业制造基地向生产、科研、销售一体化转变,在中国投资研究开发事业,建立研发中心是跨国公司这一长远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由于国际竞争的日益加剧,单纯的生产加工已经不能满足跨国公司扩大我国市场份额的需求,更不能满足当地化战略的需求
当地化战略是跨国公司全球化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跨国公司要想在中国市场上占有更大的份额,要靠产品的竞争力,而随着科技日新月异的发展,任何一家跨国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市场都很难具有垄断性,这就更促使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独立研发机构,通过本土化扩大在中国市场份额,从而扩大其全球市场份额。
(二)中国丰富廉价的人才资源为跨国公司设立研发中心提供了人力资源的支持
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研发机构与中国人才和知识供应的学科特征密切相关。以北京中关村为例,中关村科技园区是北京技术交易最活跃的地区,也是外资研发机构最为集中的地区。外资研发机构大量涌入中关村,其主要原因是人力资源丰厚。在中关村地区,有以清华、北大为代表的高等院校68所,以及以中科院为代表的科研院所,每年有10万名高校毕业生,为研发机构提供了充足的人力资源。中国贝尔实验室总裁许浚先生认为,如果他们不在中国建立研发中心,就会面临一个严峻的人才竞争问题:别的跨国公司通过设立研发中心获得并且利用了当地人才资源,而自己却失去了利用这些杰出人才的机会。在信息电子行业,低成本高素质人才的充足供应是吸引跨国公司建立中国独立研发机构的重要因素。该行业跨国公司研发机构雇员的平均规模基本上在90人左右,其中个别机构的规模达到650人以上。在这些研发机构,雇员的本土化是基本特征,研究人员素质优秀,薪酬相对较低是跨国公司建立和发展合作关系的因素之一。通常中国十几名科技人员的工资水平仅是跨国公司国外同类人员一人的工资水平,因此,跨国公司研发中心的设立,利用中国技术人员从事科研开发的目的就越发突出。
(三)政府政策支持为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研发中心提供了发展空间
20世纪90年代后期,中国政府相继制定了一些鼓励外商设立研发中心的政策。如1997年在修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时,将“汽车、摩托车研究、设计、开发中心和高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发的建设与企业孵化”列入了《目录》中外商鼓励类项目;国家又出台了一系列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的政策(国发73号文),其中包括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的优惠政策,如研发中心进口设备免征进口关税和环节税、免征技术转让营业税;2000年,外经贸部又出台了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合同、章程审批原则和程序等,为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研发机构打开了方便之门。
三、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研发机构的效应分析
(一)正效应分析
技术的有效利用与扩散是东道国,尤其是发展中东道国试图通过外国直接投资(FDI)获得的最重要的一部分收益。因此,跨国公司在华纷纷设立研究机构,这种对华投资战略的变化不仅是跨国公司全球化战略的需要,对于中国而言,也可以较前者分享更多的利益。
(1)提高了我国产业技术的总体水平,尤其是促进了我国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发展,提高了该领域产品的科技含量。外商投资企业对中国工业技术进步的贡献突出。绝大多数跨国公司提供了母公司的先进和比较先进的技术;相当一部分跨国公司提供了填补国内空白的技术。据调查,目前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的企业中60%以上是采用的近三年的技术,在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中外资企业约占一半,申请专利数约占高新技术产业申请专利数的2/3。目前,跨国公司在我国的高新技术产业占据优势,2000年跨国公司在我国子公司的出口占到我国该行业出口额的91%。
(2)通过合作,促进了我国科研院所水平的提高。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研发的中心大都与我国本土的科研教学或经营单位有较密切的业务合作关系。例如,宝洁公司与清华大学共同创建全球第19个大型科研中心。宝洁曾向清华大学捐款1070万元人民币,引进世界上先进的实验仪器,帮助完善学校的教学实验设施及用于承担宝洁与清华大学共同合作的科研项目。又如,IBM除在清华北大成立IBM创新研究院之外,还和复旦大学、浙江大学等高校合作进行项目研究。这些合作使我国院校与科研机构在承担外商研发的同时自身的科研能力、科研硬件水平都得到了大大提高。
(3)对我国的技术人才培养做出了积极贡献。在华有较大投资项目的跨国公司一般都在我国设立了培训基地,跨国公司在人力资源方面的支出远远超出了我国同类企业,这为中国科技人才的发展提供了物质保证。如IBM公司计划在三年内为中国培养10万软件人才。同时,由于外资研发机构对本土人才的需求不断加大,使人才的竞争加剧,这在客观上促使我国企业加大对人力资本的投入。
(二)负效应分析
(1)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研发机构更多的是考虑占有中国市场的适应型研究,中国很难得到与母国同等水平的技术。跨国公司的研发主要分三种类型,一是创新型研发,即研发项目在母国体系内具有创新能提高跨国公司某个方面的技术水平;二是适应型研发,即对从母公司引进的技术进行改造,使其适用于我国的需求水平;三是专用技术型研发,即针对我国市场的独特性进行研发。调查结果表明,多数跨国公司主要是从事适应型研发和专用技术型研发,少数兼有三种类型的研发,主要从事创造性研发的企业很少。以上对跨国公司在华研发中心的分析也说明:第一,跨国公司对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总体控制和垄断仍然很强;第二,跨国公司对我国的技术基本属母公司先进技术的梯度转移;第三,跨国公司研发目标主要是为扩大产品在中国市场的份额。仍以电子信息产业为例,跨国公司设立的研发机构主要因素是中国市场的特殊性,中国的语言、文化环境与西方的差别,如果这些产品不汉化,在中国就不会有市场。因此,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研发机构主要是为了满足中国这个特殊市场的开发与占有的需求,而非为跨国公司进行原创性的创新型研究。
(2)大量中国科技人才涌入外资研发机构,削弱了中国企业人才竞争力。如果按照现有的发展速度测算,每年要有数以千计的优秀科研人才流入外资研发机构,我国高校的优秀本科生、研究生也将大批流入外资研发机构,我国高校首先成为外资研发机构的人才摇篮。这对我国企业和科研部门无疑是一个严峻的挑战。有关研究资料显示,在中国外企中,科技、信息技术、项目管理及高级管理人才还存在严重短缺,一般科学技术人才短缺17%;信息与电子商务技术人才短缺20%;项目、客户管理人才短缺32%;领导与管理人才短缺49%。这意味着会有大批的科技与管理人才从中国企业流出走向外企。我国企业会面临比之前更严峻的人才危机。
(3)由于外资在华研发中心的建立使其产品在中国的市场竞争力得到增强,造成我国企业产品竞争力相对下降。由于外资在华的研发对中国的市场更有针对性,以及产品具有更强的国际竞争力,使外资企业在我国市场和世界市场占有更大的份额,从而导致了我国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相对下降。
四、相关对策与建议
(一)积极消化吸收跨国公司研发的先进技术
利用发达国家跨国公司技术转移与技术扩散的优势,使我国企业的创新水平与创新能力获得跨越式发展是我国企业科技水平得以提高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国企业的综合实力与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相比差距甚大,仅凭自己的研发投入开发世界高精尖的技术是很困难的,借助跨国公司的研发优势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目前,我国已经成为大量吸纳外国研发投资的唯一的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在中国的研发投资已经成为影响中国国家创新系统和企业研发活动的重要因素。
(二)加强企业研发水平,提高我国企业的自主研发能力
企业研发是我国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决定着企业的生死存亡。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跨国公司在中国大量的研发活动从客观上推动了我国企业技术开发与创新,但它同样带来了我国企业大量科技人才的流失,产品面临巨大的市场冲击,这种挑战同样是巨大的。因此,不断完善企业科技开发与创新体制,苦练内功,提高我国企业自主技术研发能力显得十分重要。应做到以下几点:①加大企业对研发费用投入的力度。目前我国企业的研发投入普遍较低,平均只占销售收入的2%,而发达国家一般在5%以上。结合我国企业的实际情况,大型企业应不得低于销售额的5%,中小型企业不低于销售额的3%。除企业自身的积极性外,政府应制定有关激励约束政策和相应的奖惩办法促使这一目标的实施。②充分调动企业科技人员的积极性。提高科技人员的工资以及待遇,对重大科技成果的发明创造应给予重奖,除此之外,股份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还可对科技人员实行年薪制、持股分红、股票期权等办法,最大限度地调动他们的积极性。③加强企业研发中心的建设。一般企业都应建立自己的研发中心,大企业应建立高水平、与国际标准看齐的研究开发中心。建设费用可采用政府拨款与企业自酬相结合的原则。政府应对企业研发中心给予认定,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④加强企业研发的普及工作。把小发明、小创造等群众性的科技活动纳入企业的科技管理工作中,多出成果,通过这些群众性的科技活动增强企业自主开发的能力,提高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数量,提高产品的创造性。
(三)强化联合开发的意识,鼓励建立技术开发战略联盟
目前,我国联合技术开发的意识较差,难以形成群体研发优势,而仅凭企业或科研机构单打独斗,势单力薄,难以完成资金、人才投入巨大的世界高科技项目,这也是我国企业难以与世界跨国公司抗衡的重要原因。因此,树立联合研发意识,建立广泛的技术战略联盟显得尤为重要。
一是建立企业技术联盟,促进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增强研发能力。我国企业的技术研发基本在单个企业进行,这也是导致企业封闭保守和技术落后的原因之一。建立企业技术联盟不仅有利于聚集资金、聚集人才,占领世界先进技术的制高点,而且有利于企业间的技术交流与促进,共同扩大市场份额。
二是促进企业与科研院所的合作,加强科技产品转化的能力。目前,我国科研院所技术研究与企业脱节的现象仍较为严重,企业与科研院校缺乏紧密的联系,造成一方面企业苦于缺乏新的技术和产品,另一方面许多科研成果被束之高阁,造成了科研成果的巨大浪费。各地建立科技创业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以来,这种现象得到了改善。因此,企业一方面要加强与院校的长期、直接合作,另一方面要利用“园区”优势,使科研成果得到及时的转化运用,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
三是创造机遇,加入跨国公司企业技术联盟。目前,美国IBM已在世界上建立了计算机开发的技术战略联盟400个,这些联盟旨在开发新产品,相互渗透技术,共同分享市场份额,提高竞争能力。然而,发展中国家能够加入这种联盟的却很少,这意味着发展中国家在分享全球科学技术成果方面越来越处于不利地位。我国应利用FDI主要东道国的优势,加入跨国公司战略联盟,这对提高我国技术进步的水平、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广泛地加强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使我国企业与世界跨国公司的国际化研发接轨
要力争与跨国公司合作建立研发中心,跨国公司凭借强大的资金优势,在华的研发机构都具有相应的资金规模,与跨国公司合作建立研发中心既可以弥补我国企业研发资金的不足,又可以有效借鉴跨国公司先进的科技成果。此外,要广泛开展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鼓励企业与跨国公司开展长期的技术交流与项目合作,定期选派科技人员去跨国公司学习培训,组织企业领导班子出国考察,不断提高企业领导和科研人员的综合素质。
(1) 原载《红旗文稿》2003年第2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