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研究资料与数据
针对近代中国工业史的研究有相当多的文献和史料,本书在有限的时间和条件许可范围内,尽力收集相关文献资料并运用于本研究。本书使用的主要文献资料包括了近代中国工业史资料、专著,近代工业数据,口岸、铁路、航运等史料资料。
近代工业发展史方面的资料,选取相对齐全且引用率高的近代工业史及资料集作为梳理全国近代工业发展情况的主要文献资料,具体包括:中国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主编的“近代中国经济史参考资料丛刊”中孙毓棠编的《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1840—1895年(上、下册),以及汪敬虞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2辑1895—1914年(上、下册)等;许涤新、吴承明著《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全三卷);陈真、姚洛、逄先知合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4辑。同时辅以祝慈寿著《中国近代工业史》,范西成、陆保珍著《中国近代工业发展史(1840—1927)》,龚骏著《中国新工业发展史大纲》及其他资料进行分析。
近代工业数据方面,本书使用近代工业数据进行工业空间布局演变分析,但是有关近代中国经济和工业的连续性统计资料几乎不存在。除了棉纺织业由于华商纱厂联合会曾进行收集与编制有较多的数据外,其他工矿业统计都欠完备。虽然《农商统计表》调查数据涉及时间较长,记录了1912—1921年的农林、工商、矿业情况,且范围较广,但是数据资料存在较多不足,特别是1916年后的数据缺失多。我国到1930年才开始有具体的调查机构,拥有较为详细的调查数据。上海曾经进行过四五次工业普查,但是由于历次普查的范围以及工业分类的方法均不完全一致,统计结果也有所不同,故难以进行比较。1933年由刘大均主持的经济统计研究所调查数据被认为是近代较为完整的全国性工业统计。虽然《中国实业志》中的调查方法和准确程度不如《中国工业调查报告》,但其包含的内容更多,也更详细,尽管这个资料最终只涉及5个省份。民国时期7次出版了《中国矿业纪要》,较好地记录了矿业生产情况,但是无法全面了解近代工业的发展情况。此外,不同的时期对于工厂的定义也有不同的标准,1931年,上海进行工业普查时,工厂的标准比较低,只要有10人以上即可,或者虽然人数不到10人,但是使用动力的,也在普查范围之内。1933年普查时我国工厂法规定,工人在30人以上,并且使用动力。[2]由于调查机构的多样以及调查内容和标准的不统一,在进行计量分析时,数据的可靠性和适用性是一大挑战。
本书在进行分析时主要使用两种数据:一是近代中国工业企业新设数量,因为没有完整连续的近代工业发展数据,使用近代新式工业企业设立数量进行替代,数据来源于《民族资本主义与旧中国政府(1840—1937)》及《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1927—1937)》,这两部著作收录了1840—1937年每年新设的工业企业情况。二是《中国工业调查数据》中的相关数据,此数据较好地反映了1933年中国工业的情况。使用这两种数据的原因:一方面是这两种数据引用较多,具有一定的说服力;另一方面是这两种工业数据资料涉及地区最广、工业行业类型最为完备,是进行工业分析较为理想的数据。本书将在后面几个章节对两种数据分别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