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相关理论
基本理论是指导现实问题研究的基础,只有结合相关经济发展理论,才能更加清晰地认识和理解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相关问题。与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相关的理论非常多,至少涉及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与高质量发展理论两个方面。本章从上述两个方面对国内外相关理论进行归纳总结。
第一节 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
作为塑造当今世界经济格局的重要力量,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一直是国内外相关学者关注的热点。一体化(integration)的基本含义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事物、群体结合成一个整体的行为或过程。从经济学意义来看,一体化旨在消除经济体之间的壁垒,降低交易成本,促进商品和要素流通与资源合理配置,其包括企业、国内区域、国际三个维度。作为经济全球化的过渡形式,部分国家间形成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现象,是经济全球化在区域发展过程中的必经之路,其与经济全球化交相呼应、相辅相成。因此,经济学意义上的一体化至少包括四个维度(见表2.1)。从现有文献来看,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研究大多聚焦国内区域和部分国家之间两个维度。
表2.1 经济学意义上的一体化维度划分
续表
资料来源:笔者在陈婉玲和丁瑶(2021)的研究基础上整理改编得出。
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源流来看,瑞典经济学家赫克歇尔于1931年所著的《重商主义》(瑞典文原版)一书被认为是最早使用“经济一体化”一词的著作。赫克歇尔认为,只有实现一个国家内部经济、贸易政策的“一体化”,才能通过重商主义克服因地方封建割据、河流及公路通行费制度等造成的“非一体化”,将国家塑造为统一的经济单元。20世纪40年代,美国政府开始使用“经济一体化”一词;1949年,美国经济合作署的一位官员在欧洲经济合作组织大会上公开使用“经济一体化”一词并鼓动西欧经济走向一体化。
在一般均衡分析框架下,区域经济一体化主要研究共同的产品市场、要素市场以及合理的区际产业分工及后果。学术界一般认为,美国经济学家维纳在1950年出版的著作《关税同盟问题》提出的关税同盟理论标志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的形成。随后在此研究框架下,相关学者陆续提出了自由贸易区理论、共同市场理论、要素市场一体化理论、政策一体化理论、最佳货币区理论等。20世纪90年代以来,新区域主义、新经济地理学、新制度经济学等派别的学者也从不同理论视角阐释了区域经济一体化,并形成丰富的理论成果(见表2.2)。
表2.2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要理论观点
续表
资料来源:笔者在王珏和陈雯(2013)研究的基础上整理改编得出。
在上述理论的指导下,很多国家和国际组织将加快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作为加强区域经济联系和交流的政策工具。由苏联发起建立的经济互助委员会(简称经互会,Comecon)和欧盟是践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典型,并形成不同的模式(见表2.3)。
表2.3 早期典型的国际组织一体化模式比较
资料来源:笔者在陈婉玲和丁瑶(2021)研究的基础上整理改编得出。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理论的主要研究对象基本都是特定国家间的区域经济一体化问题。本书关注的长三角一体化研究,属于国内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维度。因此,本书重点梳理与国内区域经济一体化研究相关的理论成果。
一、产业梯度转移理论
德国经济学家杜能(1826)的农业圈理论、韦伯(1909)的工业区位理论、赤松要(1930)的雁行模式理论、马歇尔(1961)的外部规模经济思想、弗农(1966)的工业生产产品生命周期理论以及小岛清(1973)的边际产业理论共同奠定了现代区域经济技术梯度推移理论的基础。20世纪80年代,我国经济学者将西方梯度推移理论应用于我国经济总体布局和区域经济研究。我国学者夏禹龙和冯文浚(1982)、何钟秀(1983)、陈家泽(1987)等在此基础上提出技术发展的梯度理论,总结归纳了梯度转移规律理论,从此梯度推移理论逐渐成为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政策与实践的主流。产业梯度转移理论指出,地区间只要存在产业梯度,就自然会出现产业从高梯度地区向低梯度地区的转移。
产业转移的研究文献数量较多,并形成若干具有代表性的产业转移理论,如基于产业视角的雁行形态理论、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理论、产品生命周期理论、边际产业扩张理论和新经济地理学理论等;基于企业视角的内部化理论、国际生产折衷理论、区位理论和垄断优势产业转移理论、企业盈利空间理论等;基于国家视角的“中心—外围”理论、价值链理论等。另外,根据科学研究纲领与产业转移的影响因素,还可以将产业转移理论划分为新古典学派、行为学派和制度学派(见表2.4)。
表2.4 产业转移三大学派的比较
资料来源:笔者根据胡安俊等(2014)的研究整理得出。
从国内区域一体化的视角来看,基于雁阵模式的产业梯度转移理论与我国的现实情况更为接近。
20世纪30年代,日本学者赤松要根据日本工业化发展进程,提出著名的“雁行模式”理论。日本是“雁行”的首领角色(领头雁),亚洲相关新兴工业国家和地区为主体(雁身),东盟国家和中国大陆地区紧随其后(雁尾)。在这样的产业分工发展模式的主导下,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产业发展一般可以分为4个不同的阶段:进口、进口替代、出口和重新进口。该理论蕴含的基本思想主要有以下内容:从产业层面来看,后发国家在赶超先进国家时,会按照“进口—国内生产(进口替代)—出口”模式进行。首先,在第一阶段,后发国家相关产业的发展较缓慢,需要大量进口国外产品,因而会产生一个进口高潮;其次,在第二阶段,后发国家会在技术引进和“干中学”的过程中,逐步将产业生产本土化,从而替代进口,国内的产业生产也随之达到高峰;最后,后发国家相关产业发展逐渐成熟,并利用自身的要素禀赋优势,逐渐向国外出口该产品,从而达到出口高潮。
产业转移既可以发生在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国家之间,也可以在同一个国家(尤其是大国)的不同区域间进行有序接替。由于我国经济具有地区差异性,不同省份之间的区域差距小于国家和国家间的地区差距,人均GDP、资源禀赋、劳动力技能、劳动力总量,甚至劳动力的价值都存在差异,所以雁阵式产业转移完全可以发生在中国的地区之间,形成一个经济体内部地区之间的“大国雁阵模式”,从而带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
二、新经济地理学理论
20世纪90年代,以克鲁格曼(Krugman)为代表的一批经济学家,在区域产业布局研究中增加了对地理因素的关注,创立新经济地理学(New Economic Geography)理论,并对经济活动的空间集聚和区域增长集聚的动力机制进行了深入分析。许多学者认为,该理论在讨论区域产业布局问题上呈现如下显著特点:一是微观基础更坚实(从生产者和消费者最优出发);二是分析更全面(一般均衡分析)和深入(不局限于外生比较优势);三是与现实更贴近(规模报酬与不完全竞争);四是现实解释力更强(政策效应的非线性特征)。
新经济地理学理论与古典区位理论一脉相承,都是基于集聚的产业区位布局理论。古典区位理论的代表人物韦伯认为,运输成本、劳动力成本和集聚效益是影响工业区位选择的关键因素;新经济地理学理论认为,报酬递增与路径依赖是促进产业空间集聚的决定性因素。新经济地理学在经济学分析中引入地理因素,构建“中心—外围”结构模型,主要从产业区位、产业集聚、产业扩散等角度研究区域产业布局问题,即以产业集聚为主要考察指标,着重分析产业集聚演进过程中产业集聚力与产业扩散力的共同作用所带来的区域产业结构调整现象。
该理论认为,某种历史的、偶然的原因导致了产业集聚,因此产业集聚初期的优势因路径依赖而被放大,从而产生锁定效应,因此不存在空间上各要素报酬趋于相等的自动均衡。产业集聚形成以后,会不断地进行自我延续,表现出极强的“历史依赖性”。集群内企业会因为内部规模经济和外部规模经济的双重影响,从而获得更多的利益,而这些利益是集群以外的企业难以获得的。因此,不断有集群以外的企业想进入集群内部,进而产生更多的外部性,这又使产业集群的路径依赖更强烈。
不过,从现有理论体系来看,产业集聚与产业转移似乎是两个平行的领域。然而,基于某个国家或某个地区内部产业转移的视角来看,产业转移实际上分为集聚式转移和扩散式转移两个阶段。产业集聚与产业扩散是全球产业空间整合重组中两个并行不悖、互相交织的动态过程。产业集聚的形成和发展,与产业转移密不可分:产业集聚可以看成是产业转移的影响因素,也是产业转移的结果,二者是一种共生的现象,共同揭示了区域产业区位的变迁。从这个意义上来看,产业集聚理论与产业转移理论具有异曲同工之处。
三、价值链理论
从产业间分工到产业内分工,再到产品内分工,国际分工越来越细化和深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以最终产品为边界的传统国际分工模式逐渐过渡到以产品价值增值环节、阶段乃至生产要素为边界的价值链分工模式。在价值链分工模式下,一个国家(地区)一般难以完成也不需要完成某个产品的整个生产过程,而是专注于本国(地区)最擅长的某个环节,也就是各国(地区)均以自己的优势资源和要素参与国际分工和生产。产品价值链条的片段化,是企业主动将产品各个价值链环节在不同地理空间进行配置的结果。
一般认为,波特(1985)较早地将价值链概念正式应用于企业竞争优势分析。波特指出,企业创造价值的过程是产品的设计、生产、营销、交货等环节的经济活动的综合,这些活动共同构成产业的价值链。波特对价值链的解释,深化了古典经济学对专业化分工的认识,体现了产品生产各区段的独立性和差异性,但各价值活动仍属于企业一体化活动的组成部分,没有突破企业的界限。同一时期,寇加特(1985)在分析企业如何进行全球战略设计时提出了价值增加链(Value-added Chain)的概念。寇加特认为,将技术、原料、劳动要素组合在一起,从而形成不同的投入环节,然后将不同环节的产品组装成最终产品,并进行市场销售和利益分配。在整个链条上,价值链不断增值。对于某个企业来说,其也许参与的是价值链上的某一个环节,也可能将整个价值增值过程全部纳入企业的生产体系中。在寇加特看来,产品的生产过程就是一个价值增加链条,链条上不同要素的密集程度是有差异的。因此,考虑不同国家的要素禀赋差异,在不同国家生产不同的产品,其生产成本可以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所以价值增加链才会在不同的国家进行分布。对于企业而言,其最佳竞争策略是将自身具有竞争优势的环节分配于此环节中密集使用要素成本较低的国家,这样企业不仅能获得比较优势,还能取得竞争优势。
在研究价值链的同时,产业链、商品链、生产链、活动链、价值网络、生产网络、供应链等相关概念也不断被提出和被研究。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格里芬等提出的全球商品链(Global Commodity Chain,GCC)分析框架,将价值链与产业的全球组织纳入一个分析框架,直接推动了价值链理论在全球范围内达成共识。
进入21世纪以来,相关学者逐渐认识到,缺乏统一的概念不利于形成统一的研究框架。2000年9月,在意大利贝拉吉尔(Bellagio)举行的国际学术研讨会上,价值链领域的相关研究者一致同意将全球价值链作为共同的术语和分析框架。2001年,IDS Bulletin杂志推出一期价值链研究的特刊——《价值链的价值》(the Value of Value Chains),这份特刊发表了许多学者对全球价值链治理、演变和升级等多个角度的研究观点,具有里程碑意义。
四、均衡与非均衡发展理论
均衡发展理论认为,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应将国家资源均衡地投资于各个部门,以实现各个部门的均衡发展。该理论可以追溯到亚当·斯密的区域分工理论。亚当·斯密认为,价格机制和竞争机制会引导各种资源要素在部门、地区之间进行自由流动,最终实现不同要素资源收益的均等化,并促进社会总体资源配置的优化和区域间经济发展的平衡化,进而实现区域平衡发展的目标。
1844年,穆勒对“萨伊定律”重新进行了诠释:为了使增加的生产能力的结构适应增加的需求结构,首先必须在各个经济部门按同一比例进行投资,使各经济部门同时平衡地增长,以达到供给与需求的一致性。区域均衡发展理论在发展经济学的理论研究中存在许多不同的观点,并形成三种具有代表性的理论流派:强调大规模投资的“极端的”平衡发展理论、注重各经济部门同时但按照不同比率进行大规模投资的“温和的”平衡发展理论,以及既强调投资规模又强调国民经济总体同时全面增长的“完善的”平衡发展理论。
以罗森·斯坦森(1943)为代表的大推进理论,属于强调大规模投资的“极端的”平衡发展理论。该理论认为,生产函数、需求和储蓄供给是一个经济系统内部存在的三个“不可分割性”,发展中国家要克服“有效需求不足”和“资本供给不足”这两大障碍,就必须推动各个经济部门进行大规模的投资,以实现经济部门的高速增长和全面发展,最终推动整个经济体的均衡发展。此外,纳克斯(1953)基于“贫困恶性循环”提出的平衡增长理论属于“温和的”平衡发展理论,斯特里顿(1959)的动态平衡增长理论属于“完善的”平衡增长理论。
均衡发展理论的出发点是缩小区域发展差距,促进产业部门的协调发展,为发展中国家和不发达地区实现工业化、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提供了一种思路。但大规模均衡投资由于其分散性,忽略了地区间的资源禀赋差异,投资效率不高,进而导致所有经济部门的发展都比较缓慢。因此,很多发展中国家或不发达地区的均衡发展实践效果都不理想,所以,以赫尔希曼(1958)为代表的相关学者进一步提出与均衡发展理论相对应的区域非均衡发展理论。
非均衡发展理论指出,发展中国家或不发达地区的不同经济部门或地区之间的资源禀赋差异较大,不具有全面发展的资本和资源,不具备均衡发展的基础,因此均衡发展理论对其是不可行的。因此,需要选择一部分具有投资优势的部门或地区进行先期大规模投资,其他地区可以借助这些部门或地区增长之后的溢出效应或正外部性逐步受益,最终实现均衡发展。
非均衡发展理论与新经济地理学理论有相互呼应之处。新经济地理学的“中心—边缘”理论指出,厂商在一个部门或区域的集聚程度越高,就意味着该部门或地区吸引劳动力、资本的能力越强,进而会产出更多的商品种类,从而形成经济活动的非均衡分布,出现经济活动的“核心—边缘”格局。
当然,非均衡发展并非发展中国家或不发达地区追求的最终发展目标。非均衡发展作为一种过程性发展思路,其最终目标是均衡发展。发展中国家或不发达地区首先通过非均衡发展手段,实现经济部门和区域的快速发展,并产生正外部性,然后通过一系列的经济政策引导各个经济部门和地区之间的协调发展,缩小各类差距,寻求更高质量的均衡发展。
第二节 高质量发展理论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质量成为新时代我国发展的主题,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实践亟待相关理论的指导。综观现有关于中国质量经济问题的研究成果可以发现,大多研究主要基于西方经济学的质量经济学理论展开。实际上,“质量”这一概念在西方经济学的理论框架中是不被重视的。其原因在于,现代主流经济学家缺乏研究质量因素和质量现象的学理基础及分析工具,对经济发展质量问题的研究大多浮于表面,缺乏深入研究。
我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是中国经济发展实践和发展理论演进的结果,涉及高质量发展基础、发展目标、发展内涵、发展路径等理论渊源。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政策的演变历程来看,国家很早就注意到提高经济增长质量的重要性。198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产品质量差、经济效益低,是我国经济的致命弱点,因此“七五”时期对工农业总值的增长提出适度要求。199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将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作为重要的发展目标。2003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提高产品质量是兴国之道,也是经济效益和竞争力的根本之策。由此可见,我国对经济增长质量的重视由来已久,既包括微观层面的产品质量,也包括宏观层面的经济发展。
实际上,高质量发展涉及的层面和内容非常丰富,既有微观层面(如产品质量、企业质量),也有中观层面(如产业发展质量、工业化质量),还有宏观层面(如经济增长质量、国民经济运行质量、经济发展质量)。因此,高质量发展不仅包括宏观层面的经济高质量发展,还涵盖中观层面的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微观层面的企业高质量发展,从而形成贯穿微观、中观和宏观的高质量发展的完整体系。
一、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质量互变
质量分析的基础是价值判断,也就是确立处理经济问题的价值标准,这是建立经济理论的前提。不过,以马歇尔的局部均衡理论或瓦尔拉斯的一般均衡理论为代表的当今主流新古典经济学主要关注的是数量问题。广为流行的外生增长理论或内生增长理论,本质上都是数量意义上的增长。早期的政治经济学不仅关注价格等数量概念,也关注质量概念。劳动价值论指出,劳动是一切价值的基础,且劳动本身存在量和质的差别,劳动的品质可以参照劳动者的熟练程度和工作强度进行评定。马克思关于商品二重性的论述提出,作为使用价值,商品首先有质的差别;作为交换价值,商品只能有量的差别。也就是说,质量并重是古典经济学的主旨。换言之,马克思通过生产力理论、社会再生产理论、内涵扩大再生产理论等论述了经济增长的源泉、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等,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思想来源。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矛盾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是马克思主义研究社会经济发展问题的根本方法,其中的矛盾规律是根本。从质与量的角度来看,事物的矛盾运动,呈现量变和质变两种状态,表现为由量变到质变,又由质变到量变的过程。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质变以量变为基础,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必然引起质变。根据质量互变规律可知,量变与质变之间存在着辩证关系。发展的本质是在量变的基础上,实现从旧质向新质的转化与跃升。因此,经济发展是一个螺旋式上升的过程,其中伴随着量与质的转换。从数量增长到质量提升的飞跃,是经济发展的一般客观规律,也是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质量互变规律蕴含的核心要义。因此,只有准确把握时机促成质变,才能实现事物的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正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把握时机做出的战略决策,是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解决实际问题的生动体现,是遵循经济规律发展的必然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质量”一词共出现101次,其中“高质量”一词共出现44次。可见,质量问题和高质量发展问题是“十四五”时期乃至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焦点。因此,从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质量互变规律中正确认识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对于我们认识“高质量发展”的理论渊源具有重大意义。
新时代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论断,既符合数量型增长到质量型发展的变迁规律,也符合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质量互变规律和矛盾对立统一规律在我国特定发展时期的动态反映。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来看,量变和质变作为事物变化发展的两种基本形式,其本质上是对立统一的矛盾结合体。在事物内部矛盾的作用下,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当量变达到一定程度,量变就会转化为质变。因此,任何事物的发展,既需要重视量的积累,又需要不失时机地促成质的飞跃,将事物的发展推向一个新的更高阶段。社会主义建设的初级阶段,数量和质量是一对始终存在的客观矛盾,二者共同推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前进。
从矛盾的转化规律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我国在人均收入水平极低下的状况下开始了工业化和现代化建设。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党的八大指出,我国的主要矛盾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改革开放初期,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进一步提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经过多年发展,社会物质极大丰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越来越迫切,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存在,社会矛盾开始逐步转化。因此,党的十九大提出,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充分说明社会发展形态出现变化,人民需求也从追求温饱变为对建成小康社会的追求,体现了量变积累导致质变的发展过程。追求温饱,是人民群众对量的需求,因此迫切需要国家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党的十九大之后,人民群众对量的需求不再是社会主要矛盾,其突出表现在部分行业甚至出现产能过剩现象,社会主义建设的主要矛盾转向质的方面,因此需要国家主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历程来看,大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是一个量变积累的过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进入新发展阶段则标志着质变的实现。从价值内涵的角度来看,经济中高速增长主要反映的是商品交换价值的物质层面,而经济高质量发展不仅涵盖交换价值,而且侧重消费者主观满意度层面的使用价值,凸显人民群众对精神层面的美好生活的需要(见表2.5)。
表2.5 高速增长与高质量发展的价值内涵比较
续表
资料来源:转引自陈川和许伟(2020)相关研究。
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
2017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这一概念。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理论来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理论母体源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金融危机理论和人类经济社会发展一般规律等理论,与毛泽东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思想和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思想是一脉相承的。此外,西方经济学关于市场经济一般规律的理论分析及其相关重要术语(如“看不见的手”、市场失灵、现代产权制度、制度性交易成本、全要素生产率、市场均衡等),也被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借鉴和吸收。
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逻辑起点来看,基于商品是资本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的载体这个逻辑起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大厦”才得以构建。但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习近平总书记准确把握这一变化,逐步提出独特的范畴体系、理论体系,深化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的把握,从而构建内涵丰富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体系。
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理论的演进轨迹来看,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不懈追求。换言之,将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理论的核心要义。1992年,邓小平同志提出,发展才是硬道理。有条件的地方要尽可能搞快点,只要是讲效益,讲质量,搞外向型经济,就没有什么可以担心的。其后,江泽民、胡锦涛同志都明确提出,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的科学论断。
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指出,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必须坚定不移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角度来看,发展不仅是第一要务,而且是高质量发展的基础。特别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标志着人民群众需求层次的提高,更多地体现在质量问题层面,高质量发展问题的提出顺应了这一时代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确定发展思路、制定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根本要求。所谓高质量发展,即从数量上“有没有”转向质量上“好不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动高质量发展就是要在新发展理念的要求之下,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2021年3月7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青海代表团审议时再次指出,高质量发展不只是一个经济要求,而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的总要求。与此同时,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等重要观点。由此可见,高质量发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重要内容。
三、马克思主义科技创新理论
一般认为,熊彼特于1912年出版的《经济发展概论》一书首次将创新纳入经济学研究,并将其称为“创新理论”。20世纪60年代以来,新技术革命带来巨大改变,更多科研机构和政府部门参与创新,创新速度加快,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不断增强,创新实现从技术创新向科技创新的转变,创新型经济理论开始涌现。学者从不同角度、不同维度对创新型经济开展研究,逐步形成并演化了创新网络、创新系统等理论,从而促进了创新理论体系日渐成熟。
实际上,18世纪工业革命背景下形成的马克思主义科技创新理论对于我国践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全面提升科技创新对高质量发展的引领支撑能力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马克思和恩格斯从经济学的角度全面考察古代至19世纪的科学发展史、技术发明史,从中创造性地总结、提炼科学创新、技术创新的内涵与特征,形成系统的科技创新思想。科技创新是推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因素,科学技术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观点中具有二重价值属性,促进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是科学技术的终极目标。现代创新理论的杰出代表弗里曼(Freeman)在《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中解释“创新”这个词条时指出,马克思(1848)恐怕领先于其他任何一位经济学家将技术创新看作经济发展与竞争的推动力。
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以来,就自觉地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艰苦探索以科技发展促进民族独立振兴的实现路径。毛泽东同志继承并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科学技术是生产力这一思想,将科技创新与制度改造视为新中国建设发展的两大支撑,高度重视科学技术对于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的巨大作用,是中国科技创新的奠基人。
邓小平同志继承发扬了毛泽东同志“不搞科学技术,生产力无法提高”的思想,第一次明确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重要论断;第一次明确提出科学技术必须与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的命题;第一次明确提出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观点;第一次明确阐述高科技创新与民族、国家兴旺发达的关系。
江泽民同志围绕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开启了“科教兴国”战略的伟大实践,确立科学技术动力观。江泽民同志认为,创新是科学的本质,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种国家创新体系;创新的核心是自主创新,创新的关键是人才,基础研究是科技创新的源泉和先导。
胡锦涛同志的科技创新思想主要包括:科学发展观是科技创新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要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推动科学技术的跨越式发展;要为创新人才培养和创新精神培育创造良好环境。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思想蕴含丰富的科技创新思想,具有战略性、人民性和现实针对性等特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包括创新驱动发展论、新科技革命论、科技体制改革论、科技创新人才论、绿色科技论等,回答了什么是创新驱动发展、怎样创新驱动发展和怎样建设科技强国的问题,是马克思主义在新时代的丰富和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党的十九大对科技创新做出的全面系统部署,其核心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科技创新主动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构筑核心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