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陆琛的底气
叶明兰听表姐说自家有可能会被村里人嚼舌根,当即就说:“姐,这有什么不好说的?
要是真的会招来闲言碎语,你们都不用说话,陆琛过来的时候我来做这个恶人。”
这丫头可不怕得罪人。既然知道陆琛在家里是个麻烦,当然要拒之门外。
停顿一下,叶明兰颇有怨言的说:“这人也真是的,就算他兄弟俩关系闹僵了,去他大伯家不行吗?
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
这个年代农村亲族之间的关系还是很紧密的。特别是血缘没出五福的,有事情真的会上。
不像是几十年以后,亲族之间的关系还比不上邻居。
很多人都是有好事不一定轮到亲族,但是家里有事便开始电话召唤亲族。
这时当然也有例外,有些自私的人和谁都不亲,而且他还要求别人对他好。
陆琛的大哥陆永强大嫂车菊就是这样人,这也是陆琛想要和他们彻底断绝关系的原因。
他本来就不是原主,别说对陆永强没有一点感情,就是对整个陆家都没有感情。
所以他对陆家的策略就是,谁个对他好,他便对谁个好。
而且他准备用这次的事情做一个验证,他的日子没办法过下去的时候谁会帮助他。
帮助他的人,以后他也会对那个人好,没帮助他,那对不起了,以后也别想得到他多大帮助。
叶明慧听到妹妹埋怨陆琛,张嘴想说什么,终究没有说出口。
这时赵明玉目光闪动一下,然后用极低的声音说:“明兰,我觉得你还是不要说的好。”
叶明兰感觉表姐话里有话,便开口问:“玉姐,为什么这样说?”
赵明玉看了叶明慧一眼,然后才以更低的声音说:“我觉得……”
赵明玉话还没说完,就看到叶明慧脸颊莫名其妙的红了起来,然后她说:“我去上个厕所。”
说完之后便快步走向屋子后边。
叶明兰有些摸不着头脑的看看姐姐的背影小声嘀咕:“姐这是怎么啦,感觉怪怪的。”
赵明玉则是抿嘴一笑说:“你还小,不懂。陆琛之所以要来咱们家搭伙一起吃,那是相中明慧啦。他想当你姐夫呢。
明慧肯定也看出陆琛的意图,所以她不好意思的跑开了。”
到邻居家借宿还好,陆琛却要搭伙一起吃。哪怕是几十年以后的农村,陆琛的表现都十分显眼。所以赵明玉和叶明慧都察觉到他的意图。
别看叶明兰精明能干的样子,终归因为年龄还小,没往这方面想。
听到表姐的解释,叶明兰先是一个愣神,然后一脸喜色的说:“真的啊!要是这样可太好了。
咱们家在村里是个人都能欺负,咱家其他姓叶的非但不管,他们欺负的比外人还凶。
陆琛这人又是知根知底的,村里谁个不说他为人很好啊!
他要是能成为我姐夫,我姐能有好日子,咱们也能沾沾光。”
赵明玉这时问:“那你现在还怕不怕村里人嚼舌根?你还会让陆琛过来搭伙一起吃饭吗?”
叶明兰坚定的说:“真要这样谁个爱说就说。
再说了,我们家被别人嚼舌根的多了,我可不会在乎再多一些。”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陆琛走到叶家门前的小路上,然后打量一下四周的地形。
叶家在大王庄最南边,门前就是庄稼地,庄稼地一直延伸到花园湖畔,大约七八百米长。
叶家东边是一片四五亩地小树林,再过去几百米是杨村,陆琛的大姐陆永春嫁在那里。
西边紧挨着的知青院,知青院西边有条机耕路。再向西是生产队的打谷场仓库和牛棚。
这条路向南直通湖畔,向北穿过大王庄到达简易公路。顺着公路向西可以去县城,向北三里路是公社所有机构驻地。
既然分家了,又没有房子住,他肯定会找队长索要宅基地和自留地。
只是生产队的土地只有这片小树林还没有分配和开垦,所以他的宅基地肯定会被分在这里。
不过如此正好,和叶明慧做了邻居,到时候两家合并成一家更方便。
只是这处地方有一点不好,离花园湖太近,涨水时房子很容易会被淹没。如果在这里建房,地基最好抬高一些。
说起地势低,这就要说说大王庄的地理位置了。
大王庄隶属凤县早镇公社,是早镇公社下辖一个大队。
早镇公社北靠淮河南临花园湖,南北宽五里东西长二十里,极其容易被大水淹没。
也是因为水多,这里夏秋季节鱼虾蟹很多,动手能力稍微强一点的,家里都能不时地吃上不花钱的小鱼小虾。
走过知青院子,穿过机耕路,陆琛便看到两个妹妹站在牛棚外看向他。
还离着一段距离呢,陆琛便听到小妹陆永玉在问:“二哥,怎么样?”
陆家有两个男丁四个女孩。最大的陆永春今年二十七岁,嫁在隔壁杨村,已是四个孩子的妈妈。
陆永强二十五岁,是三个孩子的爸爸。
陆永秋二十三岁,嫁在几里外的程村,有两个孩子。
然后就是陆琛二十岁。
陆永琴十六岁,陆永玉十一岁。
陆永玉和叶明兰不但同岁,而且都是早上出生的。
按照本地规矩,家里男孩女孩是分开排序的,所以陆永玉喊陆琛为二哥。
陆家四姊妹,老大老小的性格强势,老二老三的性格软弱。不过老大老小虽然强势,但是她们却很讲道理。
陆家两兄弟的性格也不一样,陆永强又奸又滑,原主陆琛忠厚能干。
这个年代农村人起名字都是按照辈分的。陆琛之所以例外,据说是陆父陆母得到高人的指点。
因为打小受父母宠爱,自己的性格也好,除了陆永强不喜欢陆琛,其他四个姐妹都喜欢陆琛。
陆琛回答:“讲好了。在咱家房子没建好之前,你们不但在叶明兰家借宿,今后咱们还和她们搭伙一起吃饭。
咱们现在就把粮食和你们的铺盖拿过去。”
兄妹三个开始收拾东西的时候,陆永玉愁容满面的说:“二哥,这些粮食只够我们吃一个月的,离午收还有三个月呢,吃完这些粮食怎么办啊?”
这就是性格不一样,十六岁的陆永琴没说话,十一岁的陆永玉开始操心了。
陆琛则是回答:“别担心,二哥是那么不靠谱的人吗?到时候绝对不会饿着你的。”
陆琛之所以有这个底气,主要是他有金手指。
可能是因为两个人的精神力叠加的原因吧!现在的陆琛不但力大无比,竟然诞生了一种特殊能力。
只要他精神力集中,他就能感知到周边五米半径内的一切事物,而且无视土地和水的阻隔。
这个金手指虽然比起其他穿越者弱爆了,但是结合前身的捕鱼技能,哪怕是在这个年代,吃饱肚子还是没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