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抑郁症与强迫症
(一)强迫症概述
强迫症是以强迫思维和强迫行为为主要临床表现的一种神经症,以有意识的自我强迫与有意识的自我反强迫同时存在为特征。多发病于青春期,1/3的患者症状出现于10~15岁,75%的患者起病于30岁前,平均发病年龄在20岁左右。男性的发病高峰年龄在青春期,而女性在20~24岁,男女患病率相当,常在无明显诱因下缓慢起病。强迫症的症状包括:强迫观念,强迫情绪,强迫意向,强迫行为。其中,强迫观念包括强迫怀疑、强迫回忆、强迫性穷思竭虑等;强迫情绪指的是一种不必要的担心;强迫意向指的是患者感到有一种冲动要去做某种违背自己心愿的事;强迫行为包括强迫检查、强迫洗涤、强迫计数、强迫性仪式动作等。多数患者有多种强迫观念和强迫动作,强迫行为是对强迫观念的典型反应。
大多数患者认为强迫性观念和行为是没有必要或异常的,是违反自己意愿的,强迫与反强迫的强烈冲突使患者感到焦虑和痛苦,但无法摆脱,病程迁延患者可表现出仪式行为,此时焦虑和精神痛苦情况减轻,但社会功能严重受损。
强迫症的特点如下:①患者体验到某种思想或内心在驱使自己,它们是患者主观活动的产物,但其身体有受强迫的体验;②患者主观上感到必须对强迫意识加以抵抗,内心存在强烈的心理冲突,这种反强迫与自我强迫是同时出现的;③患者有症状自知力,即患者感到这是不正常的,甚至是病态的,至少患者希望能消除强迫症。
强迫症的诊断标准:①强迫意识必须是患者自己的思维或冲动;②至少有一种观念或动作被患者徒劳地加以抵制;③实施动作的想法本身应该是令人不愉快的(单纯的紧张或焦虑、并非自身意愿的愉快);④观念、心理表象或行为的冲动必须是一种一再出现的令人不快的情绪;⑤以上表现影响到患者的社会功能;⑥患者的强迫症状至少持续3个月;⑦排除其他精神障碍(如精神分裂症、抑郁症或恐惧症等)或器质性疾病,特别是基底核病变继发的强迫症状。
强迫症的亚型包括:①以强迫思维或穷思竭虑情绪为主:可表现为观念、心理表象的偏执或行为的冲动,涉及的内容总是令患者痛苦。该项与抑郁情绪关系密切,仅当不存在抑郁表现或继续存在穷思竭虑情绪时,才可考虑诊断为强迫症。②以强迫动作(强迫仪式)为主:大多数强迫行为涉及清洗动作(特别是洗手)、反复检查等,以保持有序和清洁。该项与抑郁情绪关系不密切,行为治疗更易于改善。③混合性强迫思维和动作:如果强迫观念及强迫行为表现突出程度等同,应诊断为此亚型。
(二)鉴别
临床上抑郁症与强迫症的关系密切,两者的分辨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1.主要症状群 许多抑郁症患者伴有强迫症状,但是以心境低落、思绪难解等抑郁症状为主,伴有睡眠紊乱、体重降低、性欲下降、晨重晚轻等症状,甚者会出现自伤、自杀观念和/或行为。
强迫症患者也可能会体验到严重的广泛性焦虑,反复发作的惊恐体验,无力回避的感觉以及严重的抑郁情绪等,而这些情绪症状会与强迫症的症状同时发生,它们之间相互影响、加重、重叠,使患者痛苦不堪。比如有的强迫症患者脑子里反复出现“死”这个字,只要站在稍微高一点的地方,就难以控制地反复联想自己从高处坠落的情景;也有不少强迫症患者因为病情,整天唉声叹气、愁眉苦脸,情绪比较低落。
2.强迫观念与抑郁性沉思 两者的区别在于思维内容以及对思维抵制程度的不同。强迫症患者不是真正地从内心深处想自杀轻生,更不会付诸行动,只是无法控制自己的思维和观念。强迫症的情绪低落是由病情引起的,如果没有强迫行为出现,也就不会感到那么忧郁和痛苦,行动和思维也不会变得迟钝,人际交往一般都不会出现太大的障碍。
抑郁性沉思与强迫观念不同,抑郁性沉思的内容是悲观的,最后陷入沉思,而且抑郁性沉思的人不太会努力压抑这些悲观的想法,而强迫观念者会努力压抑这些想法。但需要区分的是,患有抑郁症的患者经常认为治疗是无效的,这种观点会影响患者对治疗进展的正性评价,影响患者的积极性,此与强迫症无关,但在治疗中也需要得到干预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