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学的核心价值及其基本精神
在17世纪之前,以国学为代表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一直走在世界的前列,不仅奠定了以仁、义、礼、智、信、忠、孝、廉、毅、和为核心的中华民族核心价值观,而且创造了以四大发明为代表,包括天文历法和中国古代算术、中国传统医药等在内的举世瞩目的科技成就。
中华优秀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是中华民族不断发展壮大的不竭动力,是中华民族的突出优势,也是无数海内外中华儿女共有的精神家园。
(一)国学的核心主题是“人学”
中国人历来讲究人本,重视仁爱。
国学最突出的核心优势,是独具特色的人文精神及其始终如一以人文视角看待世界和人生,追求道德理想,并把这种理想推广到价值追求之中,所体现出的一种强烈的普世关怀和人文精神。
距今约三千年前,中华文献即已出现“人”一词,还有一系列表示人的身体、人的器官、人的情感、人的行为的文字,说明中华民族对其自身及其各类活动高度重视。在历代文献中,“人”是出现频率非常高的词语。对人本质的充分认识及其对人主体性的完美揭示、对伦理道德的高度重视,皆是国学所表达的核心内容,闪耀着人本精神的光芒。
国学的基本特征是“以人为本”。作为法家先祖的管仲把“以人为本”视为治国的根本。在《管子·霸言》中,管仲提出:“夫霸王之所始也,以人为本。本理则国固,本乱则国危。”这是最早的民本思想,其论述相当精辟。《尚书·五子之歌》中也有重视民众的类似说法,如“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等。把中国古代重民思想推向高峰的是孟子。孟子率先喊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口号,他说:“诸侯之宝三,土地,人民,政事。”孟子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能有这样的真知灼见,可以说是极其难能可贵的。西汉著名思想家贾谊进一步阐述了重民思想,他说:“闻之于政也,民无不为本也。”
国学不仅强调重视民众,而且提倡因人情、合民心。《韩非子·八经》曰:“凡治天下,必因人情。”《慎子·逸文》认为,为政需“发于人间,合乎人心而已”。《孟子·离娄上》总结夏桀、商纣亡国的历史教训是“失其民也”,提出:“桀纣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得其心有道,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也。”在此基础上,孟子进而提倡制民之产。管子也认为“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在这里,富民强国的民本主义思想成为人本思想的升华。
值得注意的是,国学中的人本思想始终和伦理道德紧密联系在一起。人本思想重视人的价值,伦理道德重视人与人的关系。孔子以“仁”界定“人”,肯定人的核心价值在于“仁爱”,提出“仁者爱人”,提倡“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孟子把“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确立为人应该怀有的“四心”,在此基础上,进而提出人应该具有仁、义、礼、智“四德”。《管子》把“礼义廉耻”上升到“国之四维”的高度,认为如果“四维不张,国乃灭亡”。这一切都体现出中华国学重视人本、强调伦理道德、追求人文精神的特点。
(二)天人关系是国学讨论的根本话题
中国人的生存智慧是“天人合一”“道法自然”。
中国传统学问一直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为要务,这是贯穿国学的另一条主线。所谓“天人之际”,主要关乎自然,关乎人与自然的关系。在国学的重要经典中,无论是儒家还是道家,或是法家,都把天人关系视为重要的探究问题和讨论话题。从历史上看,中国古代“天人合一”的思想是中国文化史上长期占主导地位的思想,影响深远。
“天人合一”的理论是中华先贤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完美解释。在中国传统文献中,儒家和道家都提出过“天人合一”的口号。但在实质上,儒家和道家的“天人合一”观是截然不同的。儒家所讲的“天”保存了西周时期“天”的道德含义,“天”具有道德属性;道家所讲的“天”基本是指原始的天、自然之天,“天”不具有道德含义。“天人合一”观念中讨论的“天”主要是指道家的自然之天。道家的“天人合一”观就是提倡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管仲在《管子·版法解》中提出,要“法天地之位,象四时之行,以治天下”。“法天地之位,象四时之行”的实质就是主张效法天道,顺应自然,遵从规律,不违时令。
儒道两家不约而同地把天、地、人看成是整个宇宙的基本构成。《周易·系辞》指出:“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地道焉,有人道焉。”老子在《道德经》中提出“四大”说,认为“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至于怎样看待天、地、人之间的关系,老子的回答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在老子看来,整个大自然都处于“道”的运筹管辖之下。这里的“自然”就是原始自然的状态,而“道”是统帅其中的最高原则,不受制于任何其他东西。“天人合一”思想在老子这里表现为顺乎“道”,顺乎自然之常,遵循万物之自然规律。庄子在老子道论的基础上,将其发展成为一种“天人合一”的境界。他在《庄子·齐物论》中说:“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他所谓“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实质就是“天人合一”的境界。这里的“天地”无疑是指自然之天地。自然天地按照一定的规律运行着,人与天地万物融为一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人与自然、与万物的区别都已不复存在了。
“天人合一”提倡人们要尊重自然规律,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前提下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周易》提出:“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天且弗违,而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这里强调圣人的德行要与天地的功德相契,要与日月的光明相合,要与春夏秋冬的时序相一致,要与鬼神预判的吉凶相符合。万物只有尊重自然,才能得到自然的护佑。人要成为君子,也必须立德有“四合”。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合乎自然,尊重自然,不违背自然规律。显然,不管是儒家还是道家,都具备了与天地共生、共存、共荣、共同发展的基本观念。
“天人合一”的思维方式,是把包括人类在内的整个宇宙,视为一个有机有序不可分割的整体。“天人合一”即对有机整体的宇宙观最简要、最直观的表述。其一,中国人把包括人类在内的宇宙视为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和生生不已的动态过程。这体现出一种对宇宙本质的尊重和理性的思考。其二,肯定并强调人与自然的有机整体性,并反复提醒告诫人们,不要把自然当作与人类对立的客体对象,从而肆意地索取、掠夺,甚至破坏自然,而应该注重与天地自然的共生、共荣。中国道教经典《太平经》说:“天、地、人……三合相通……三者共成一家,共成一体……不可无一也。”又说:“天地乃人之真本……天地不和,不得竟吾年……人命乃在天地,欲安者,乃当先安其天地,然后可得长安也。”就是说,天地自然是人生存的根本环境。只有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才能共生共存。反之,如果自然环境被人为破坏,人类将无法生存,更不能发展。人类要想获得长治久安,必须以尊重自然为前提。“天人合一”最基本的内涵就是人与自然必须保持有机的统一。人类要像对待自己的父母那样敬畏、尊重自然,否则,人与自然的统一与平衡一旦被打破,人类将不得安宁。人与自然相处的基本原则应该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天人合一”思想是国学的重要内容,对传统文化的方方面面,诸如科学、伦理道德、审美意识等,都有着深远的影响。
(三)“和而不同”“利而不害”是国学推崇的处世之道
“和”是中华民族独有的文化符号,也是我们的祖先最先思考为人处世的结果。“和而不同”是孔子在《论语》中提出的观点,子曰:“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显然,孔子是把“和”与“同”作为区别君子和小人的重要标准,认为道德修养好的君子能以自己的思想协调各种矛盾,使各方面恰到好处,稳定和谐。君子在与他人交往的过程中,能够与他人、与客体保持一种和谐友善的关系。而在某一个具体问题上,却不必苟同于对方,可以求同存异,和谐共存。
“和”被看成是自然界万事万物和平共处所追求的最高境界。孔子所倡导的“和”并非简单的附和,甚至低俗的迎合。孔子所推崇的最高境界的“和”,于客观事物而言是多样性的统一,于人而言则是思想观念上的多样性统一。传统文化中的“保合太和”“百姓昭明,协和万邦”“和故百物不失”“夫敬以和,何事不成”等,都是中华民族始终追求多样性统一的价值理念。
《礼记·乐记》曰:“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同节。和,故百物不失;节,故祀天祭地。”这里所强调的是,上好的音乐应能与天地自然保持和谐,上好的制度也应能与天地自然保持相同的节律。只有和谐,才能使万物生长不违背其规律;保持相同的节律,才能使人类的活动,包括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活动各得其所,均保持和谐共处的状态。
《易经·乾卦》曰:“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意思是说,自然天道的变化,使包括人类在内的天地万物得到稳定的生存环境。人类若能适应、顺应自然天道的变化,就能达到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高度和谐,从而有利于客观万物的生存和发展。
西方哲学家罗素曾经说过:“中国至高无上的伦理品质中的一些东西,在现代世界极其重要。这些品质中,我认为‘和’是第一位的。”这种品质,“若能被世界所采纳,地球上肯定会比现在有更多的欢乐和祥和”。
“利而不害”是老子在《道德经》中提出来的一个重要思想。《老子·第八十一章》指出:“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辩,辩者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利而不害、为而不争是对《道德经》的最后总结。意思是说,自然界的规律是有利于客观万物而无害于客观万物的,圣人做人的最高法则,也应该是积极努力而不与人争夺各种利益。
老子在《道德经》中盛赞水善利万物的优秀品质。在老子看来,自然界的本质就是利万物而不害,人更应该如此。人的本性应是抱朴守一,不矫揉造作,不为名利所诱惑,更不可以互相残害、相互危害。老子倡导“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的生活方式,提出“利而不害”“为而不争”的相处原则。这也是中国人追求的人生境界,是中国人人生的终极圆满,即永远对万事万物有利而无害。圣人仿效天道,天道只有奉献,没有索取,故圣人对任何东西也是舍多于取,取其生活必需而已。虽然我们每个人都不是圣人,但在内心深处,要把提升和修炼自己、努力效仿并争取成为圣人当成做人的目标。只要是圣人,只要遵循天道,就一定是利而不害、为而不争的。国学始终倡导人们在做人做事的过程中要追求“利而不害”“为而不争”的境界。
作为被世界几十个国家用多种语言翻译出版的中华文献,《道德经》“利而不害”“为而不争”的思想受到了世界范围的广泛关注与认同。
(四)“居安思危”和“变易”“日新”是国学发展深层秘籍
国学总结的发展秘籍是“居安思危”和“变易”“日新”。
在中国人眼里,宇宙间的万事万物无时无刻不处在“变”和“动”的过程之中。“天地万物无时而不动,无时而不移”,变动是宇宙间万事万物存在的基本状态及其典型特征。不仅如此,这种变动还有着极强的规律性。既非随心所欲的滥动,也非肆意妄为的妄动,而是应时而变、应时而动。与之相应,人类的活动也应该与时偕行,适应外部世界的变化,遵循变易之道。否则,人类便无法生存,更得不到发展。
中国人一直把《周易》视为专讲宇宙间万事万物运动变化及其规律的书。《周易》的作者认为,“易之为书也不可远,其为道也屡迁。变动不居,周流不虚,上下无常,刚柔相易,不可为典要,唯变所适”。这里的“道”,无疑是指“易道”,而易道正是对天、地、人三才之道的总括。易道之屡迁,所反映的正是天、地、人三才之道的变动,说明变易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其为道也屡迁”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客观世界的变化完全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周易·系辞传》曰:“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周易》作者把“阴阳变易”和“穷变通久”看作《周易》的基本原理,认为变易不仅是宇宙间的普遍存在,还是推动自然和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由此亦形成中华国学的基本精神之一,即《周易》所谓“生生之谓易”。
“变易”“日新”是两个相互关联的重要理念,是中华民族发展智慧中重要的思想文化资源。《诗经·大雅》曰,“周虽旧邦,其命维新”,《礼记·大学》引汤之盘铭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既然“变易”和“日新”是客观世界之常态,那么,“适变”和“维新”就应该成为人们思想深处的强烈愿望和发展追求。
“日新”就要“与时偕行”。中华民族自古就是一个崇尚“与时偕行”的民族。我们的祖先在长期生存发展的社会实践中,很早就懂得这样的道理:只有“变易”才能生存,只有“日新”才能发展,只有“与时偕行”才有光明前途。
非但如此,“日新”还要遵循“变易之道”。“变易”也好,“日新”也罢,都要依据客观世界的变化规律,考量外部环境条件时机的成熟。正如《周易·彖传》所言:“时止则止,时行则行。动静不失其时,其道光明。”
“居安思危”是“与时偕行”的另一种表述,是一种动态发展的眼光,也是国学总结的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的发展智慧。在中国古人看来,一个忽视“日新”、不懂得“变易”、安于现状、故步自封、缺乏忧患意识的民族,无论当时如何强盛,或者曾经怎样辉煌,最终必然走向衰败,乃至灭亡。“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只有居安思危,防微杜渐,“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主动防患于未然,才能把各种危险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才能永续安宁与发展。这也正是司马迁呼吁和强调“通古今之变”的意义之所在。
以《周易》为代表的国学经典,包括《五经》《四书》及诸子百家等,皆以常怀忧患意识和倡导正确处理忧乐关系为国家民族生存与发展的长久之道。《周易·系辞》曰:“《易》之兴也,其于中古乎?作《易》者,其有忧患乎?”孟子总结人心向背与“人和”在国家生存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在此基础上提出在上者应“与民同忧乐”,并将其延伸为“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孟子的这个思想后来被封建士大夫发展为“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忧乐观。“先忧后乐”成为历代知识分子的优良传统和核心价值追求。
仅有单纯的“居安思危”“先忧后乐”观念并不够,还要自强不息,厚德载物。通过个人的道德完善和不懈努力,承载起厚德载物的历史责任。这种“适变”和“日新”的追求早已从个人生存发展的层面上升到为国家民族的兴旺发达而奋斗的高度。
对于中华民族来说,国学在几千年里所承载的历史使命正如宋代的张载所言,真正是“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