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警方来查问路西恩的下落时,我交代给警方的说法,正是路西恩当初向我撒下的一连串谎言。不过,我并不知道那些是弥天大谎,至少当时不知情。此外,我也对警方另说了一番谎话,我自己编的,其目的是保住路西恩,也保住我自己。而警方问起路西恩失踪当晚我是否试图自杀,我倒是交了底:我确实记不清了。
数月后,我发现了那张字条;直到那一刻,我才开始摸清整场风波的脉络。
路西恩与我相识于二〇一〇年的夏季,即成为哈佛大学一年级新生的首日。他是我的舍友——并不是我们自己挑的,纯属机缘巧合,因为学校住宿办公室把格里诺厅宿舍的一间双人房分给了我和路西恩。“格里诺厅”是一栋静悄悄的三层砖砌宿舍楼,可俯瞰普雷斯科特街。当初,要不是被一台电脑随机挑中,路西恩和我本该成为两个陌路人。
搬进宿舍第一天,我就迟到了。入住手续本该在十二点前办理,但我搭乘的那辆公共汽车直到下午三点才驶进波士顿南站,等到红线列车“咔哒咔哒”呼啸着驶进哈佛广场站时,时间已经逼近四点。列车长嘶一声,停了下来,我随后迈下地铁,来到站台。这座车站颇有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粗犷主义建筑的遗风,仿若一片位于地下的混凝土化石森林。车站墙上贴着一排排泛黄的珐琅瓷砖,砖色活像没有刷过的牙齿,空气里还有股暖乎乎的馊味。旅途本来就很劳累,扛着的行李又压得我后背酸痛。我找到地铁闸机,接着经过两段电动扶梯,到了哈佛广场中央地带。
夏日的微风轻轻拂过,将人群发出的热闹嘈杂声、空转汽车的嗡嗡声吹到耳旁。成百上千的行人从东南西北穿过哈佛广场。在我左侧是一座砖石大楼,楼顶高耸着几个红色霓虹灯大字:剑桥储蓄银行。附近一家星巴克不时有顾客走出店门,手中端着饮品迈上街道;对街则有一群家长和学生,正出入于“哈佛合作社”杂货店。
我曾经游览过哈佛大学一次。那是在冰天雪地的十二月,暮色沉沉——每逢这个季节,剑桥市的白昼时光每天只露面数小时,街角积满了灰扑扑的雪泥。那场哈佛之行很诡异:我犯了傻,非挑期末考试期间去一趟,因此我记忆中的哈佛是个死气沉沉、清心寡欲的地方,一个清教徒云集的据点,坐落在一片漆黑中。
可到了眼下,在夏末暖融融的阳光下,哈佛校园仿佛变了个样:一度光秃秃的树木轻摆着绿中泛黄的叶片,沙沙作响;哈佛校园里红白相间的砖楼沐浴着阳光,迎着午后艳阳熠熠生辉。人人都很快活,找不出一个神情哀伤的人。我心醉神迷地在哈佛广场漫步,逐渐接受一个令人兴奋的事实:这里,是我的新家。
我先去了新生教务处,领取宿舍钥匙和学生证,然后拖着行李箱到了不远处的格里诺厅宿舍。此时,一辆暗绿色的路虎揽胜驶上普雷斯科特街,挨着路边的泊车位停了下来,正停在宿舍前方。一行四人钻出汽车,个个都显得精致而讲究。在两名身着橙色T恤的志愿者帮忙之下,四人开始一件件从车里搬行李下来。
我干脆歇下脚步,在一旁观望起来。那辆崭新的路虎活像给仙女保姆玛丽·包萍的百宝囊装上了车轮:从车里搬出一台平板电视、一台迷你冰箱、一只豆袋椅、一台微波炉、专放各式零食甜点的透明塑料容器、一只台灯、Bed Bath&Beyond家居店的大型白色购物袋(里头塞满了崭新的床上用品和毛巾)、一张泰普尔床垫、一只洗衣篮和一只标有“X-Box”字样的褐色纸板箱。路虎的车顶还放了一辆山地自行车,取下后推上了宿舍楼后方的自行车架。我突然发觉整条街一辆接一辆停满了车,才意识到一件事:我身旁的两只行李箱,就是我的全副家当。
我的宿舍在一楼一条长走廊的尽头处,房门半开着。
路西恩正坐在窗边看书,两条腿跷到书桌上。他扭头向我望过来。“终于见到尊驾现身了!”他露出了笑容,“了不起。我都已经开始担心世上根本没有你这号人了。”
他一跃起身,伸出一只手。“路西恩。”他个子高挑,一身小麦色肌肤,长长的金发用一副墨镜推到头顶,身穿蓝色紧身牛仔裤和白色亚麻衬衣,领口开到第三颗纽扣,衣袖一直卷到手肘。他的耳后夹着一支烟,他有一双湛蓝的眼眸。
“我叫克里斯。”
“哎呀。”对方皱起了眉,“这么说,你还真叫‘克里斯’。你确定?这名字有点没劲,克里斯。”
我呆望着他,只觉摸不着头脑。
“糟糕,是我惹你动气了!很抱歉。”他说,“‘没劲’这词难听了些,改成‘普通’吧。我刚才想说的词是‘普通’。克里斯这名字非常普通,你不觉得吗?你是我今天遇到的第五个克里斯了。”
“是吗?”
“没错。网球队有个克里斯,安能堡厅有个肥仔克里斯,赛艇队里至少有两个克里斯,我敢打赌,走廊另一头还有个克里斯。我们应该商量一下,改上一改。”
他一定是在开玩笑。
“我们肯定能取个更好的名字。”他说,“而且时机正好,学校里根本还没人认识你嘛。你觉得‘克里斯托’听上去怎么样?强点了,对吗?”
“克里斯托?”
“没错,你说得对。这名字也不怎么合我的意。唔……你的中间名叫什么?”
我摇摇头。
“那可不行。”路西恩伸出食指轻叩嘴唇,“那你有没有绰号?厉害的那种?”
“也没有。”我说。
“好吧。等一下,等我出招。”路西恩沉默了片刻,随后猛地拍了拍掌,“有了!‘阿特拉斯’怎么样?”
“阿特拉斯?”
“对,跟希腊神话里那位老兄一样。你有没有迷过希腊神话?我小时候痴迷得很,每天晚上都要用录音带放希腊神话听,听着才睡得着。”
我仔细端详对方的双眼,不肯放过他正在搞怪的蛛丝马迹,结果什么也没有发现:此人竟然并不是在开玩笑。我被他的提议弄得不知所措。
“可是,为什么非得叫‘阿特拉斯’?”
“首先,这名字酷毙了。其次,这名字好记。你见过几个名叫‘阿特拉斯’的?第三条理由嘛,你看上去一副正儿八经的样子……有点像要把整个世界的重担都让自己一肩挑了。”路西恩说,“你总不会一天到晚这么严肃吧?”
“噢,不,我不会。”
“谢天谢地。那么,你觉得‘阿特拉斯’怎么样?”
“‘克里斯’到底有什么问题?”
“那就决定了,阿特拉斯。”路西恩爽快地宣布,“相信我,这将是制胜的一招。世上的‘克里斯’数都数不清,一个不同寻常的名字会让你脱颖而出,让你显得深刻,知道吧?”
路西恩取出一支记号笔,向宿舍门上的住户铭牌走去。他根本没有给我留时间反对,干脆地画掉了“克里斯托弗”,写下四个黑色大字,然后退一步,欣赏着自己的大作。
“妙啊。对了,下一步该干什么?”他说着打个响指,“要收拾床。把上铺拆下来,搬到另一间屋去吧。上下铺就是狗屁,我是说……天哪,我们又不是六岁小孩,对不对?来吧,阿特拉斯,给我搭把手。”
回过神来,我已经在帮路西恩把我那张床搬到两间屋中小一点的那一间了。他嘴上声称,小间更好打扫,我就被劝动了。这便是路西恩的风格——强势,让人无法拒绝,只能任凭他使唤。不过,他倒是有办法让人觉得,那些差使从一开始就是我自己的想法。
路西恩跟我纯属两类人。他魅力四射、善于交际、才高八斗、家财万贯、俊朗且自信,总之令人艳羡。他会说五种语言,浑身散发出一种精于世故而又优雅的气息,应该跟他在精英寄宿制学校度过的童年脱不了干系吧。入读哈佛的第一年,他就顺利加入了赛艇队,并获得了授予经济学新生尖子生的奖学金。
他讲话带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口音:并不是地道的英伦腔,但显然属于欧洲腔,也属于上流社会腔调。这种口音我只在影片中见识过,从没在现实生活遇到哪个人真这样讲话。路西恩告诉我,他的父亲是一名外交官,一家人曾辗转于世界各地。他在斯德哥尔摩出生,只在当地住了一年,随后全家先后搬到巴黎和比勒陀利亚,又搬去了伦敦,最后搬到了马德里。夏季,他们家会去意大利托斯卡纳的别墅避暑;冬季,则去格施塔德的牧人小屋里过冬。
“格施塔德是什么地方?”我问道。
“格施塔德在瑞士,难道你没听说过?”
八岁时,路西恩就被送到瑞士一所寄宿制学校就读,当时跟他交情最深的密友是位沙特王子。十二岁时,他被英国“伊顿公学”寄宿制学校录取。就读伊顿公学期间,他担任橄榄球队的队长,曾获“英王奖学金”,并任“学生领袖”。据路西恩称,伊顿的“学生统领”相当于学生会主席,但分量更重一些。到入读大学的时候,路西恩的父亲盼着他念牛津大学,他也被牛津大学基督堂学院录取攻读艺术史,却拒绝牛津来了哈佛,因为哈佛大学“感觉好像没那么闷嘛”。——这一切,路西恩一股脑儿全告诉了我,根本没给我机会插嘴提问。当然,他似乎也丝毫没有想问我问题的意思。
路西恩的全名长之又长,叫做路西恩·亚历山大·卢梭·圣日耳曼;我的全名却很短,克里斯托弗·诺沃特尼。我家并不只有我一个人取了美式名字:当初甫一抵达美国,我的父亲弗兰蒂泽克就把名字改成了“弗兰克”;母亲玛伦卡则向大家声明,她的名字叫“玛丽”。在我父母眼中,改名代表着对于新生活的承诺,也代表着他们融入美国的决心。因此,当我降生人世时,父母给我取名“克里斯托弗”,是跟着“超人”扮演者克里斯托弗·里夫取的,因为他正是我父母所能想到的最具美国特色的人物。
宿舍的第一顿晚餐过后,我们与宿舍楼其他新生一起开了一场简短的迎新会。学监组织大家玩破冰游戏,但她并没吩咐学生进行自我介绍,倒是让学生介绍一下自己的舍友。路西恩第一个发言,站起身告诉满屋子听众:他的舍友名叫阿特拉斯,来自巴尔的摩。从那一刻起,在所有人眼中,我正式成了“阿特拉斯”。
迎新会过后,路西恩跟两名女生搭讪上,我在门口磨蹭着等他。莎拉是个来自圣地亚哥的中长跑运动健将,金色长发,身材高挑,双腿修长而健美。莎拉的舍友艾米莉比她个头矮一些,有一双黑眸,牙齿又大又白,浓密的黑发向后梳成粗马尾,身穿一件印着“菲利普斯埃克塞特学院”字样的超大号T恤。当初在高中念毕业班的时候,艾米莉曾被全班同学投票选为“班上最有可能活在火星上的同学”——这是从刚才的迎新会上听来的轶闻,我已经苦苦思考了十分钟,只想弄清楚这投票结果究竟是贬还是褒,可惜到现在也没想通。
路西恩问两位女孩,愿不愿意一起去当天晚上的某个派对。
“高年级学生举办的派对哦,派对主人是我赛艇队的哥们儿。”
“再好不过啦。”莎拉露出灿烂的笑容,“我们一小时后会合吧。”
我尾随路西恩回到宿舍,他变魔法一般凭空取出一瓶伏特加和一摞空杯子,倒上两杯,把其中一杯硬塞到我手里。
“来吧,赶紧开喝。”他催道。
我接过那杯酒。满到了三分之一处。
“干杯。”路西恩边说边举起酒杯。
我犹豫了片刻。“你那里有什么醒酒饮品吗?”
“用不着。这可是极品货色,好喝得很,相信我。”他举起了酒杯,“干杯。”
“干杯。”
我们碰了杯,我把酒杯端到唇边,一口灌下了伏特加,灌得太猛,我立刻呛咳起来,喷得到处都是。路西恩“噗嗤”笑出了声。有一瞬间我以为自己会吐,终究还是熬住了。
“你没事吧,老兄?”
我点点头,尽力收拾残局。
路西恩一直笑个不停。“难道你从没喝过酒?那你真该先跟我打声招呼。”
“当然喝过,喝过好多次呢。”
“没喝过酒,也不要紧。”
“只是酒跑错了地方,就这么回事。”
“说得有理——那再来一杯?”
我慌张地抬起头。“让我先歇个一分钟。”
“放心好了,逗你玩的。”
“好的,谢天谢地。”我无力地笑了笑。
“你先撑住,我去找点东西。”路西恩吩咐道。过了一会儿,他带着几罐从自动售货机买来的汽水再度现身。“多问一句,”他又开了口,“你有没有见过一个叫赞德的学生?”
“赞德?应该没有。”
“我动不动就听人提到这家伙的名字。是个城里长大的小子,听上去有意思得很。据说此人带着满满一行李箱‘粉’啊‘丸’啊来了学校。”
“满满一行李箱?”
“依我看,恐怕有点言过其实。不过,不管怎样,我们都该想个法子见见这人,说不定很有意思。”
我迟迟不敢答应。“这种事恐怕不太对我的胃口。”
“不出所料。”路西恩笑了,“不要担心,也不对我的胃口。自从戒药以后,我就再没有碰过那些狗屎玩意了。”
“你还是个瘾君子?”
“噢,老早以前,念伊顿公学的时候。”他解释道,“当时才十五六岁,趁着周末跟我的某个哥们儿溜出学校,搭火车去伦敦。有人在布里克斯顿举办规模特大的地下派对,只在派对开场前几小时才把地址用短信发给你。死党跟我两个人嗨到不得了,结果通宵不归,第二天早上六点才从帕丁顿回来。我们的舍监是个老糊涂,被我们严严实实地蒙在鼓里。总之吧,事情一发不可收拾。有一天晚上,我服了好些芬太尼,还以为服错了呢。结果可好,害自己进了医院,喉咙里插了不少管子。”
“哇噢……”
“没错,当时我还昏迷了一阵,情况很不妙。接着只好休学一年,所以我比你大一岁。”他顿了顿,“这破事算是给我敲了一记警钟吧。”
“天哪,老兄。”房间里一时无人说话,我又嘟囔了几句,告诉他最后幸好没出大事,真是皆大欢喜。
路西恩懒懒地躺在椅子上,把烟举到唇边。“其实,当时我只是想回敬一下我老爸,他酒后的那副德行讨厌得很。”
“噢。”
“他倒是已经戒酒好几年了,可我小时候他喝得极凶,撒酒疯撒得厉害。我五岁的时候,他活生生打断了我的胳膊。真要命,我干吗跟你说这些?”路西恩说着哈哈大笑。“不好意思,老弟。我明白,我们才刚刚认识,说这么一大堆让人难以承受,对吧?我还是闭嘴的好。”他长吸一口烟,把一个烟圈吹到窗外。“你看上去像个好心肠的人,像个我可以信赖的人。”路西恩说。“既然话都说到了这里……”他一口喝干了杯中酒,晃了晃空酒杯:“要不再来一杯?”
十点钟刚过,路西恩与我在“格里诺”宿舍楼外跟刚才那两名女生碰了头,又跟她们一起走到拉蒙特图书馆不远处的班车站。我们经过一群吵闹的大一新生,他们刚刚外出后返校,纷纷端着冻酸奶。我感觉血管中仿佛奔腾着烈酒,整个脑子反常地呆滞,但我并不介意。
上了班车,我们四人在车尾找到四个空座位。没过多久,路西恩便成了众人瞩目的焦点:他给女生们讲起英国女王视察伊顿公学时的情景,他即将面见女王时却绊了一跤,差点当着女王的面摔个狗吃屎。女生们被逗得咯咯直乐。
路西恩卖力地博取着芳心,我却发觉自己正不停朝座位上缩,缩得越来越小,最后干脆变成了班车后视镜上的一粒微尘。要是我跟路西恩的相像之处能多几条,我的人生会不会大不一样?
班车在“普福尔茨海默”宿舍楼外停了下来,乘客通通下了车。我们一行四人由路西恩领头,莎拉与艾米莉伴在他的左右,我则跟在队伍最后方,活像一个拴在路西恩腰带上的气球,但被他忘了个精光。
我们穿过一扇标有“F入口”字样的门,走进楼梯间。我的耳边立刻传来派对发出的隐隐喧闹声,就在头顶某个地方。到了三楼附近,我们碰见了三个正要离场的大一女生,女孩们一边拌嘴一边下楼梯,全都穿着用白色床单充数的托加长袍。
“脸都丢尽了。”其中一名女生说。
“我已经道过歉啦!那人明明跟我说,这派对要求穿托加长袍出席!你还想让我怎样?”她的女伴回答。
“你早就该找其他人核实一下嘛。”
“等等,哈丽特人呢?”
“别磨蹭,班车已经到了。”
“我觉得,哈丽特就不想走。”
“你确定吗?”
“哈丽特肯定留在派对上了,我们走吧。”
“长袍美极啦。”三名女生从我们身旁走过时,路西恩开口夸赞,“姑娘们,你们真是艳光四射。”
我们爬上一级级楼梯,音乐声越来越响。到了顶楼,我们一脚踏进一条灯火通明但又遍地狼藉的走廊:一只垃圾桶被人打翻,把压扁的啤酒罐和空空的派对塑胶杯撒了一地,还有人用橙色荧光笔在墙上写了几个鬼画符般的字——去他妈的“普福尔茨海默”楼。
路西恩敲了敲门,根本没人应门。他又敲一次,敲得更响些。房门开了,屋里扑出一股热气和声浪。站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位巨人般的赤膊壮汉,肩膀宽阔,颈部肌肉线条分明,恐怕只有足球健将才会有这种肌肉。这位彪形大汉叠起了两条胳膊,脸上挂着傻笑。
“见鬼,你们是什么人?”彪形大汉问。
“我叫路西恩,阿德勒让我们过来逛逛。”
“客人名单上有你吗?”
“应该有吧?”路西恩回答。
“这几个妞是跟你一起来的?”
“没错。”
“带酒了吗?”彪形大汉问。
“通知我们带酒了吗?”
那位巨人耸耸肩膀。“反正屋里的酒快不够喝了。”
“能放我们进屋吗?”
“也许吧。”彪形大汉说。他消失了踪迹,过了片刻又再次露面,手里拿着几张沾满酒渍的纸,纸上写满了人名。“刚才你说,你叫路西恩,对不对?”
路西恩点点头。
巨人伸出一根格外粗壮的手指从名单上划过,在第二页底部找到了路西恩的名字。
“好,你过关了。”他闪到一旁,给我们让出一条路。路西恩先进了屋,接着是莎拉和艾米莉。当我要进屋时,大汉却抬起一只手,摁在我的胸口。
“你想进屋?”
“是啊。”
“名单上有你吗?”
“我跟他们一起的。”
“我问的不是这个问题。派对上有你认识的人吗?”
“嗯……阿德勒,我认识阿德勒。”
“信你才怪。”他的脸上挂着讥笑,“阿德勒姓什么?”
“拜托,老兄,你刚刚才放我的朋友进了屋。”
“你做得了几个俯卧撑?”
“什么?”
“二十个俯卧撑做得了吗?”
“可能吧。”
“这么办吧,要是你一口气做上三十个俯卧撑,我就放你进门。”
“在这儿?”
“三十个俯卧撑,来吧。”他答道。
我朝大汉的身后望去,只盼着路西恩突然现身,把我救出苦海。可惜,他没来。我趴到地上,两条腿朝后伸。地面黏糊糊的,有股啤酒的馊味。我开始做俯卧撑。
“一个。”我数道。
巨人突然哈哈笑了起来。“老天爷啊,我是在逗你玩。要是你都肯做到这个地步,我就放你进屋吧。”
我站起身,嗫嚅道:“多谢。”
这间屋既暗且闷,上百具大汗淋漓的人体让整间屋一片氤氲。房间里放着坎耶的歌,放得震天响,地板随之不停颤动。屋角闪烁着孤零零的一盏闪光灯,映衬着人群中的一张张面孔。就在啤酒乒乓桌旁,一盏细长的紫外线黑光灯被胶带粘在墙壁上,发出紫色的荧光。
有人在我的肩头轻拍了一下。是路西恩,莎拉和艾米莉正伴在他的身侧。
“好歹露面啦。”路西恩说,“刚才没找到你,上哪里去了?”
震耳的音乐声盖过了其他一切声响。
“到处找酒桶呢。”
“没戏。”
“你说什么?”
“酒桶没酒了。”
“哎,”我说,“这间屋好热。”
“热得要命,对吧?”路西恩高声回答,“谁去把那扇窗户敞开一下才对。”
莎拉将一只手搭上路西恩的肩头,双唇凑向他的耳朵,对他低语了几句,路西恩点了点头。“我们去跳舞啦!”他喊道。
他牵起莎拉的手,没入了人群之中,抛下我跟艾米莉独处。我正好迎上艾米莉的眼神,顺势笑了笑。她扭脸望向别处,看得出来,被逼跟我独处,艾米莉的心情不太舒畅。我尽力想要憋出几句话。
“这个聚会玩得好野,对吧?”
“你说什么?”
我探身向前,嘴朝她的耳朵凑了凑。“我说……这个聚会……玩得好野啊,人多得数不清。”
“还行吧。”她答道。说出这句话她连看也没有看我一眼。
“你想跳舞吗?”我问。
“什么?”
“我问,你想不想跳舞?不想跳也不要紧,没必要非得跳。”
“我去找点喝的。”艾米莉说,“但还是谢谢你。我好像刚刚看到我朋友了。”
“要我跟你一起过去吗?”
“不必,你待在这里就好,玩得开心点。”她闪身没入了人群。
我猛然发觉,房间里所有人都端着饮品。手里没有酒水,我顿时感觉自己上不了台面,在屋里转悠了一圈:调酒用的饮料已经全部喝了个精光,烈酒也喝得七七八八。我拎起一瓶黏糊糊的伏特加,把剩下的残余一滴滴倒进一个酒杯。
我伫立在酒水吧台旁,叉着双臂倚到墙上,使出浑身解数扮出自如的神情。根本没有人搭理我。男男女女瞥过我所在的位置,目光却径直绕过我,仿佛我是个透明人。
黑压压的人群中冷不丁钻出一个身穿白裙的人影,正朝酒水吧台走来。她越走越近,身上穿一件托加长袍——这位一定是刚才楼梯间里三名女生提到的那个“哈丽特”吧。
哈丽特在酒水吧台旁逡巡了一会儿,端详着一堆空瓶。黑暗之中,她的面容难以看清,但我能看出她的身姿纤细而优美。有那么片刻,我寻思着过去向她自荐一番。她正独自一人站着,上去搭讪并不是件难事——要是换成路西恩,他就会上前开口。不过,我立刻记起刚才艾米莉是如何放眼遍寻整间屋,只盼着找个人躲开我。搭讪又有什么意义?我遥望着哈丽特,她的身影再次没入了人群。
有人把音频信号线从音箱里拔了出来,一阵静电噪声顿时划破整间屋。
“派对收场啦!通通滚出去!这是你们今天第三次吵到我们了!在场的诸位,该回家喽!”有人宣布。
灯亮了。整间屋充斥着一张张吃惊的面孔,纷纷眨着眼睛。
“阿特拉斯!你要一起闪人吗?”问话的是路西恩,他的手臂正搂着莎拉的纤腰。
“艾米莉人呢?”莎拉问,“她不是跟你在一起吗?”
“应该是回家了吧。”我回答。
后来,我们三人纵身跃下了威克斯桥,给这一夜收了尾——那纵身一跃,全是路西恩做的主。
当夜阴云蔽月,小桥两侧耸立的铸铁路灯,每隔一段路就发出橙色的柔光。我们三人脱得只剩内衣裤,爬到石砌的护栏上。我审视着身下三十英尺处那幽黑的河水,水面不时荡漾着路灯投下的微光。路西恩牵起莎拉的手,一起跃下小桥,莎拉发出一声尖呼。似乎过了很久,我的耳边才传来“扑通”“扑通”落水的动静。路西恩从水中冒出头,高喊着让我也跳。
我一直恐高。要是换了光天化日之下伫立桥头,要是没有醉意,我恐怕死活也不会冒出跳桥的想法。不过,那夜我不仅喝得醉醺醺,也不乐意当着路西恩的面丢脸,于是我深吸一口气,纵身从桥上跃下,没入一片幽黑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