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生命中最美丽的一天
由吉泰路往北走到与天府三街的交界处,靠西有一排整齐的高楼建筑,郝好的公司就在其中一栋当中。公司离天府三街地铁站只有不到两公里的距离,但在傍晚七点的下班高峰期,却要花费郝好二十多分钟的步行时间。
郝好挎着墨绿色的吉他包走在天府三街的路上,吉他包不大,里面装着的电吉他却重得很扎实,但这丝毫没有影响郝好轻快的步伐,她带着耳机穿梭在人群当中,与周围埋头赶路的下班族显得格格不入。
清明将至,夜晚总是多雨,洗刷地面的雨水留不过一晚隔天就会被烈日蒸发掉,没有丝毫来过的痕迹。这就是成都,整个三四月都是在雨夜和艳阳天的交错中度过。
成都是一座平原城市,但城市的繁华喧嚣就如同海浪一般迎面向郝好拍来,地铁站前卖猫粮的姐姐、卖淀粉肠的大叔、卖水果的阿姨以及卖新疆烤包子的年轻人……路边小贩的叫卖声就像浪花,袭扰着郝好的耳朵,但郝好来不及顾及这些,直冲冲走进地铁站。
往常坐地铁的半小时是郝好下班后的大脑放空时间,但今天不行,在今晚郝好有一场演出,有几首曲子练得还不够熟,郝好只得在耳机里放起音乐,背靠着地铁门,挤在人缝中闭上眼睛再熟悉熟悉谱子,也只有将注意力转移到音乐上时,郝好才能忘却工作带来的疲惫。
这是郝好在成都工作的第五年,大学毕业以后,郝好便在父母的催促下投入到工作中。大学是美术专业的她如今在一家游戏公司做原画师,项目频频被砍、AI对行业冲击的现状无时无刻不让郝好感到焦虑。
就在下班前,全组人员还被留下来开了个会,会议内容无非就是对项目要有信心,让领导放心,给甲方安心,这样项目结束之后就能够加薪。
五年的游戏原画师经历,郝好仍感觉自己像是流水线上的机器,自己是什么颜色什么形状都是甲方说了算,忙起来时喘不过气,闲起来时又闲得心慌。
工作到底是为了什么?郝好时常会思考这个问题。
郝好害怕的其实不是工作,而是虚无缥缈、无边无际的生活本身。郝好时常会幻想人生是一片大海,自己则在大海中漫无目的地游着,蔚蓝的海面清澈平静,海面下却暗流涌动,自己则被洋流推动着不知去向何方。
还好郝好的生活中有音乐陪着她,音乐是郝好对抗世界的武器,只有在音乐中,郝好才觉得自己不会变得麻木和世俗。她在一支成都本地乐队担任吉他手,每周两次的练团和两天酒吧驻唱,是郝好百无聊赖的生活里唯一的慰藉,也是郝好努力生活的支撑。
郝好所在的这支乐队叫作超音速乐队,是几个同是上班族的朋友组成的乐队,郝好能够加入这支乐队是通过网络招募。只不过因为郝好技术稍微逊色就只担任节奏吉他手,不过这也足够了,起码让郝好在空虚生活中有了份寄托。
几个月的乐队生活,大家相处非常和睦,乐队不仅要驻唱,还会接一些婚宴和开业活动,只不过最近乐队的业绩不太好,已经很久没有接到过商演。
从一号线转到八号线,在芳草街下车,再走一段路就是郝好所在的乐队驻唱的酒吧。酒吧不大,在玉林的这块片区里不算显眼。酒吧老板是乐队成员的朋友,所以乐队能够来这里驻唱,报酬是这天酒水营收的分成,如果有顾客打赏,老板也不会克扣抽成。
到手的报酬最后给大伙四人平分,差不多能凑出打车回去的钱,有时候有多的剩余,还能在路边吃碗夜蹄花。收入不算多,但郝好每次都乐在其中,重要的不是钱,重要的是从现实中脱离出来的那几个小时。
郝好走进酒吧,乐队其他人已经在台上准备就绪,郝好连忙一路小跑到舞台上,一边向众人道歉。在路过主唱林玺时,林玺向郝好投来了温和的目光,并冲郝好笑了一下,郝好只感觉自己的心都停了一拍。
林玺是乐队的队长,举止成熟稳重是乐队里的老大。郝好从进队的第一天就被他的个人魅力所吸引,气质翩翩且有风度,曾经还帮被骚扰的郝好出过头。只不过林玺身边从来不缺比自己优秀的女生,而且碍于身份的特殊,郝好从来不敢向他表露心意。
在台上郝好站在林玺的左侧,郝好总是忍不住用余光去瞥林玺,去观察他的一举一动。但这一幕总是被身后的鼓手老王看在眼里,有时候老王会故意咳嗽几声或者打镲片来提醒郝好专注表演,但更多的时候这种提醒带有一种讽刺意味。
也许是下雨的缘故,今晚的酒吧里没有太多人,所以乐队很自然地演奏起轻松舒缓的音乐,配合着屋外滴滴答答的雨声,俨然一处远离尘嚣的音乐乌托邦。
今天顾客不多,也没几个点歌的,乐队能演一些自己想演的歌,乐队在下周接了一场商演,趁着今天的机会练练新歌。
超音速乐队的演奏风格以摇滚为主,但为了生计他们演的歌大部分还是流行歌,郝好印象最深的是有一天晚上她弹了不下于五遍《成都》。这就是现实,在这里他们不是艺术家,只是为观众上帝服务的背景音乐。
酒吧里几个大学生模样的顾客大概是有些喝醉了,一个年轻男生摇摇晃晃走向乐队。
“可以点歌吗?”男生带着些醉意地问道。
“当然可以。”主唱林玺回答。
“我想点一首痛仰的《生命中最美丽的一天》。”男生说道。
“好歌。”林玺称赞,随手拿起靠在一旁的民谣吉他,“点这首歌有什么意义吗?”
醉酒男生笑了笑,指向另一边桌上的几个年轻人,“我们几个今年要毕业了,有人要去实习,有人要去读研,还有人要出国,毕业典礼可能凑不齐了,所以我们想在今夜留下一点回忆。”
林玺会心一笑,朝身后的队友点点头,“这首歌我会弹,就我来吧,你们帮我打拍子。”
在回头的时候林玺特意朝郝好微笑一下,表情就像是在说着“交给我没问题”,郝好心也跟着悸动了一下,顿时呼吸有些慌乱。
在开唱之前,林玺冲着那群年轻人喊道:“这首《生命中最美丽的一天》送给你们,送给这群可爱的年轻人们。”
民谣吉他的声音响起,林玺纤细的手指在吉他的琴弦上快速滑动弹奏出这首歌的前奏,像条河流一般悠远流长,手滑快速划过琴弦产生的回响一点一点击在郝好的心上。
“你迷失的身影冉冉升起
在分裂的天空中留下足迹
在生命中最美丽的一天...
一千万只太阳的光辉
映照着金色的月亮
在生命中最美丽的一天...
在生命中最美丽的一天...”
这首歌好像就是唱给郝好的一样,郝好的生活中每天都充满着苦闷和烦躁,只有在这支乐队里手里抱着吉他的时候,才称得上是最美丽的时刻。
郝好不清楚林玺对自己的感觉,但也不敢轻易表露自己的心意,实际上她还蛮享受现在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不敢轻易打破这个平衡。
夜深,酒吧里客人依旧不多,乐队也提前退场。外面的雨下得差不多了,乐队几人走到二环高架下的一处蹄花小摊前,这里是他们的美食根据地。
今天并没有赚到太多钱,但队长林玺还是大方地请了每个人一碗海带蹄花汤,软烂嫩滑的猪蹄,加上浇灌红油的蒜泥葱花蘸水,是几小时的体力精力消耗后非常有效的能量补充。
肉过三旬,大家都吃饱喝足,平日里一向是团队主心骨的林玺却变得沉默起来,低着头似乎有些心事。坐林玺身旁的鼓手老王用胳膊支了支林玺,示意让他做本就准备做的事。
“那个,我说个事。”林玺鼓起勇气提出来,郝好的心忽然咯噔了一下,“下周的演出取消了,大家到时候有什么事的就去忙自己的吧。”
主音吉他手不解问道:“怎么就取消了?”
鼓手老王带着不屑的语气解释说商家那边觉得超音速乐队的配置过于庞大,使用到的器材和电线成本过高,于是他们换了一个只有电子琴和木吉他的组合,鼓和贝斯就放program,提起这个可把老王气得不轻。
“呃,还有个事。”林玺顿了一下,眼神环视四周,“酒吧老板跟我说他准备把这家店转出去了,明天我们也不用来了。”
郝好心里很是惊讶,焦急问道:“那我们以后在哪里演出了。”
“嗯……这个嘛”林玺犹豫了一会,最终还是说了出口,“最近乐队的支出很是吃紧,已经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入不敷出了,所以我打算……今天过后乐队就解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