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拿一块骨,留一块骨
这是云天帝幼年时候的悲惨经历。
凌云家里有四口人。
凌云,父母,还有一个姐姐。
他所处的时代和地界,妖魔横行。
五百里之内,只有一个“天岚宗”,有能力镇压妖魔。
要是可以进入天岚宗,不但可以学本事,还可以享受荣华富贵,让他们一家子都过上好日子。
所以,凌云从小的目标就是加入天岚宗。
“妈,你放心,等我加入天岚宗,我要给你买好多好多好吃的,给你买最漂亮的衣服,带你逛遍天中大陆!”
“姐姐,等我变强,我要给你找一个天下最好的男人,长得帅,实力强,对你还好!他要是欺负你,我就打他!”
“爸,你休息一下吧,等儿子变强,你就不用每天出去打猎了。”
“……”
余修看到了凌云对家人的承诺。
他从小就表现的不错,所以家里人听到这些,都很高兴,觉得凌云是个能成事的人。
为了加入天岚宗,凌云很努力,每天天还没亮,就背着几块巨石去跑步,打磨身体。
五年如一日,一直都在坚持。
但是十三岁岁生日那年,村子里进了一些妖兽。
父母把他们藏在了地窖里,然后死在了对抗妖兽的战争中。
妖兽闻着味道,摸到了地窖。
凌云当时不过十三岁,吓得两腿发软,头脑一片空白。
就在这时候,他姐姐在他额头上轻轻亲了一下,一脸笑容,安抚他:“小云,就躲在这儿,不要出去,躲到没有动静,躲到所有的妖兽都走了,你再出去。”
然后拿着一个铁锹,就冲了出去,被妖兽当场咬死,吞入腹中,转身离开。
凌云在地窖里躲了三天,总算是有天岚宗的人赶来,救了凌云。
不过,凌韵天赋不够,终究没能进入天岚宗。
看着父母的遗体,看着姐姐染血的花绳,凌云跪在地上。
那天,他体内的根骨觉醒了,从此他一路逆天而上,见妖就杀,见魔就灭,为人类杀出了一个朗朗乾坤。
他从来没有说过思念父母和姐姐的话,但是余修从他斩妖除魔的疯狂之中可以看出来,凌韵早就思念成疾。
根骨有一定的灵性,让余修感觉看这些画面的时候,自己就是凌云。
回想起家人的死,让他情不自禁落泪。
一个恍惚,余修清醒过来,彻底明悟。
凌云和自己的经历太相似了。
但是有一点不同,凌云有超强的修仙天赋,余修只是一个凡人。
“我助你报仇,斩妖除魔,让世间清朗!”
余修似乎听到了凌云的声音!
余修有点亢奋,问道:“你的根骨很好吗?未来我能成仙?”
“后生,看你造化,等你到了那些境界自然会懂。”
下一刻,越来越多的灵性融入了余修体内。
那块根骨也化成了细沙,随风飘散。
天上的阴风总算是停止了,域外天魔没了目标,就此放弃。
那些鬼魂的目光,齐刷刷落在了余修的身上。
他们可以看到,余修那边金光大作,明明是夜晚,但是对于那些鬼魂来说,却如同白昼!
“拿到了,他真的拿到了!”
“我还以为这儿有宝贝是传说,没想到是真的!”
“应该注意的不是这点,你们看那道金光,有它在,恐怕没有阴煞功夫能伤的到这个后生啊!”
“就是啊,哪怕是王大爷身上的护体金光也没有这么强烈啊!这有点不对!”
所有鬼魂都认为,可以给他们的乱葬岗带来如此凶猛的阴煞,那肯定是要至阴的宝物才可以。
结果恰恰相反,这个宝物至阳。
这得是拯救了多少生灵,挽回了多少鬼魂,才能有这样的金光啊!
答案显而易见:云天帝一个人镇守这一片宇宙的边疆,他的贡献难以想象,所以这片金光这么猛烈,完全符合情理。
拿到根骨之后,余修长长出了一口气,仔细感受了一下身体的变化。
他可以感觉到,自己的腹部似乎多出来了一块骨头,稍微有点不习惯。
不过,这块骨头给他带来了很多好处。
他拿起一块石头,轻轻一捏,竟然把那块石头捏碎了!
“力气涨了不少,或许翻倍了。”余修判断。
原本他的力气大概是一千五百斤。
现在应该有一千五百公斤。
就连精神都变得格外的充实,给余修的感觉像是睡了三天三夜,一身用不完的劲儿。
这是好事。
因为全知神眼对精神的消耗量太大了,余修一直都为自己的精神发愁。
现在精神上涨,他总算是可以好好用用这双眼睛。
他尚且不知道,这双眼睛的极限在哪儿,现在用这个小坟包来做实验,轻易看到了坟包的诞生,还有三百年的风风雨雨。
这些能看穿是自然的事情,他最想知道的,还是未来。
能看穿未来的命运,那不叫看穿,顶多和算命的差不多。
要看穿未来的细节才算有用。
现在,坟包的整条时间线都摆在自己眼前,他不停快进,看到了未来一天,两天……
到了第三天,想要继续往后翻,翻不动了。
比看小蔡的时候多了一天。
是因为自己不够强大?
还是因为眼睛刚刚觉醒,能力不够?
余修无从得知,只知道现阶段,看凡人的上限,就是未来三天了。
遇到真正的强大修仙者,哪怕是未来一秒都看不穿,比如陆晨。
不过虽然当初没有看穿陆晨,余修却从这儿看到了陆晨的行踪。
三天之后,陆晨来了!
陆晨好不容易来这儿,却找不到仙骨,这样会不会对他有些残忍?
余修扪心自问,自己是个善良的人,真不忍心看到陆晨这样白费力气。
他想了想,从兜兜里掏出来一块盈白的根骨。
大黄的根骨。
上面还有一点迷人的孜然香。
他小心翼翼,把这块根骨镶嵌到了黄金外壳里面。
大自然还真是奇妙,这块根骨和那块根骨竟然一样大小,刚刚好。
这么一来,陆晨过来之后,就不会空手而归了。
“陆晨啊陆晨,你我老板员工一场,我也算是仁至义尽了,你要好好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