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布尼茨文集(第2卷):后期形而上学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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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空间理论的形而上学意蕴

本文集的最后一部著作《莱布尼茨与克拉克论战书信集》记载的是莱布尼茨和克拉克在1715—1716年间围绕着牛顿的空间观所开展的论战。

我们知道,牛顿虽然将空间区分为绝对空间与相对空间,但其强调的则是空间的绝对性,亦即空间与外界事物的无关性。他写道:“绝对的空间,就其本性而言,是与外界任何事物无关而永远是相同的和不动的。相对空间是绝对空间的可动部分或者量度。我们的感官通过绝对空间对其他物体的位置而确定了它,并且通常把它当作不动的空间看待。如相对于地球而言的地下、大气,或天体等空间都是这样来确定的。绝对空间和相对空间,在形状上和大小上都相同,但在数字上并不总是保持一样。因为,例如当地球运动时,一个相对于地球总是保持不变的大气空间,将在一个时间是大气所流入的绝对空间的一个部分,而在另一时间将是绝对空间的另一部分,所以从绝对意义上来了解,它总是在不断变化的。”注21莱布尼茨则坚决反对牛顿的这样一种完全脱离物质事物而存在的绝对空间。他强调说:“我不相信有什么没有物质的空间。人们说成虚空的那些实验,如跟着托里拆利用那水银柱的玻璃管的空隙,以及跟着盖利克用唧筒做的实验,都无非是排除了粗大的物质而已。因为那些光线,也并不是没有某种精细的物质,它们就穿过玻璃进去了。”注22但莱布尼茨也没有因其否认虚空(即空的空间)的存在,而像笛卡尔那样,把物质与空间混为一谈。他写道:“我并没有说物质和空间是一个东西,我只是说没有什么空间是没有物质的,以及空间本身不是一种绝对实在。空间和物质的区别就像时间和运动的区别一样。可是,这些东西虽有区别,却是不可分离的。”注23莱布尼茨在批判牛顿和笛卡尔空间观的基础上,提出了他自己的空间观。他在“第三封信”(1716年2月25日)中写道:“至于我,已不止一次地指出过,我把空间看作某种纯粹相对的东西,就像时间一样;看作一种并存的秩序,正如时间是一种接续的秩序一样。因为以可能性来说,空间标志着同时存在的事物的一种秩序,只要这些事物一起存在,而不必涉及它们特殊的存在方式;当我们看到几件事物在一起时,我们就察觉到事物彼此之间的这种秩序。”注24

倘若事情到此为止,则莱布尼茨与克拉克的论战便只具有物理学或自然哲学的意义,则我们将《莱布尼茨与克拉克论战书信集》收入《莱布尼茨后期形而上学文集》便失去了理据。但现在的问题在于,莱布尼茨在与克拉克的论战中并不只是从物理学或自然哲学的角度审视空间问题,而是进而从本体论高度或形而上学的高度来审视空间问题的。在莱布尼茨看来,空间问题不仅与他的前定和谐系统密切相关,而且与他的充足理由原则和不可分辨者的统一性原则也密切相关。而且,莱布尼茨在《莱布尼茨与克拉克论战书信集》中所突出和强调的正是他的空间理论的本体论或形而上学意蕴。

首先,在莱布尼茨看来,空间问题与他的前定和谐系统密切相关。既然对莱布尼茨说来,空间并非像牛顿所设想的那样,是一种不依赖物体而存在的绝对永恒的存在,而只不过是物体并存的一种秩序,这就有利于依照理性和机械原理来解释物体的运动和相互作用,有利于藉理性来解释实体之间的前定和谐。相反,倘若按照牛顿的理解,空间是一种不依赖物体而存在的绝对实在,是一种空的空间,则我们便既无法理性地解释物体的自身运动,也无法理性地解释物体之间的相互作用,而只能像笛卡尔派那样,藉“奇迹”或藉上帝随时随地的直接“介入”或“干预”来解释物体的自身运动和物体之间的相互作用。牛顿之所以藉“超距作用”来解释物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实在是他错误的空间理论的一个在所难免的结果。注25而且,牛顿的空间理论也势必有损于上帝的尊严,因为他的空间理论势必将万能的上帝弄成了一个“蹩脚的钟表匠”,弄成了一个随时随地要手忙脚乱地修理自己制作出来的钟表的修理匠。

其次,在莱布尼茨看来,空间问题与他的充足理由原则也密切相关。莱布尼茨自称:“为了驳斥那些把空间当作一种实体,或至少当作某种绝对的存在的人的想象”,他“有好多个证明”。但他“现在只想用人家在这里”为他“提供了机会的那一个”。文中的“人家”指的是克拉克,为他“提供了机会的那一个”指的就是充足理由原则。莱布尼茨接着说道:“如果空间是一种绝对的存在,就会发生某种不可能有一个充足理由的事情,这是违反我们的公理的。”莱布尼茨的具体证明如下:“空间是某种绝对齐一的东西,要是其中没有放置事物,一个空间点和另一个空间点是绝对无丝毫区别的。而由此推论,假定空间除了是物体之间的秩序之外本身还是某种东西的话,就不可能有一个理由说明,为什么上帝在保持着物体之间同样位置的情况下,要把那些物体放在这样的空间中而不是别样放法,以及为什么一切都没有被颠倒放置,(例如)把东边和西边加以掉换。但如果空间不是什么别的而无非就是这种秩序或关系,并且要是没有物体就根本什么也不是,而只是那能放置物体的可能性,则这两种状态,一种就像现在那样,另一种则相反,彼此之间就并无区别:它们的区别只在于我们认为空间本身具有实在性那怪诞的设想之中。但真实情况是:其一和其他将正好是同一回事,就像它们是绝对不可辨别的,而因此,就没有根据来追问宁取其一而不取其他的理由。”注26鉴此,莱布尼茨将牛顿的“绝对实在空间”称作“一些现代英国人的偶像”,并且强调说:“我说偶像,不是照神学的意义,而是照哲学的意义,就像大法官培根以往说有种族的偶像、洞穴的偶像那样。”注27莱布尼茨直言不讳地批评克拉克,说克拉克虽然口头上也承认或同意他的充足理由原则,但其实克拉克根本不理解他的充足理由原则,或者说他“并没有很好理解这原则的全部力量”。他之所以这样说,乃是因为在克拉克看来,“这充足理由往往单纯或仅只是上帝的意志”。莱布尼茨分析说:“但这恰恰就是主张,上帝想望着某种事情,却无任何充足理由说明他的意志为什么要违反一切事情发生的公理或一般规则。这就重新陷入了那种空泛的无区别状态,那是我大加驳斥过的,并且我曾表明那是绝对怪诞的,甚至在被创造物也是这样,并且和上帝的智慧相违反,好像他能不凭理性行事而有所作为似的。”注28

在莱布尼茨看来,空间问题不仅与他的充足理由原则密切相关,而且与他的不可分辨者的同一性原则也密切相关。其实,莱布尼茨在批判牛顿和克拉克的绝对空间理论违背充足理由原则的同时,也就批判了他们的绝对空间理论违背了不可分辨者的统一性原则。莱布尼茨以世界上根本不存在“两片完全一样的树叶”为例来解说世界上根本不存在两个个体是不可分辨的。他写道:“没有两个个体是不可分辨的。我的朋友中有一位很精明的绅士,在赫伦豪森(Herrenhausen)花园中当着选帝侯夫人注29的面和我谈话时,相信他准能找到两片完全一样的叶子。选帝侯夫人向他挑战要他去找,他徒然地跑了很久也没有找到。两滴水或乳汁用显微镜来观察也会发现是能辨别的。”注30莱布尼茨认为,“空的空间”理论也并非牛顿的发明,其实早在古希腊时代,古代原子论者德谟克利特等所说的“虚空”所意指的也就是一种“空的空间”。但从不可分辨者的同一性原则来看,“空的空间”或“虚空”只不过是一种“不可能的虚构”。因为“设置两件不可分辨的事物,就是在两个名称下设置同一件事物。因此,说宇宙当初会有过和它实际所处不同的另一个时间和地点的位置,而宇宙中的各部分彼此间又有和它们实际所接受的同样的相关位置,这种假设是一种不可能的虚构”。不仅如此,莱布尼茨还进而对“空的空间”进行了二难推理。他指出,空间或者是一种性质或一种属性,或者是一种“绝对的实在”或“实体”,但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空的空间”的说法都是不能成立的。莱布尼茨论证说:“如果空间是一种性质或一种属性,它就应该是某种实体的性质。那有界限的空的空间,其维护者们设想为在两个物体之间的,试问它将是什么实体的性质或情状呢?如果无限的空间就是广阔无垠(l’immensité),则有限的空间就是广阔无垠的对立面,换句话说就是可测量性(Ia mensurabilité)或有界的广延。然而广延应该是一个有广延之物的情状。但如果这空间是空的,则它就将是一种没有主体的属性,一种无广延之物的广延。”“如果空间是一种绝对的实在,远不是一种和实体相对立的性质或偶性,那它就比实体更能继续存在了,上帝也不能毁灭它,甚至也丝毫不能改变它。它不仅在全体上是广阔无垠的,而且每一部分也是不变的和永恒的。这样就将在上帝之外还有无限多的永恒的东西了。”注31

总之,在莱布尼茨看来,牛顿的“空的空间”理论或“绝对空间”理论不仅违背了他的前定和谐系统,而且还违背了他的充足理由原则和不可分辨者的同一性原则,而他的前定和谐系统、充足理由原则和不可分辨者的同一性原则又都是形而上学的根本原则,注32因此,他对牛顿的“空的空间”或“绝对空间”理论的批判就不仅具有自然科学和自然哲学的意义,而且也明显地具有本体论和形而上学的意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