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那目寨家庭结构的变革
20世纪50年代,那目寨只有200多户人家,与现在的800多户相距甚远。随着人口的增长,那目寨家庭结构也在变化。早期以主干家庭为主,现在核心家庭所占比重逐渐上升。主干家庭由父母所指定的与其居住的子女及其配偶和他们的未婚子女,或者由负责赡养老人的已婚子女及其配偶和第四代组成,而核心家庭则由分家的子女与其配偶和他们的未婚子女组成。另外,有一部分家庭的子女婚后离异,又返回原生家庭居住,从而形成混合家庭结构,如朗波胜老人家。老人有一个大儿子和四个女儿,大儿子今年注58已快60岁,现在德宏州档案局任职。朗波胜老人所选定的留家赡养人为二女儿,二女儿的丈夫为上门的缅甸华侨,夫妻俩现在家务农;朗波胜老人有一个孙女,即其二女儿的女儿,孙女婿从允金上门,孙女和孙女婿两人在外打工,育有一子,现1岁,由朗波胜老人二女儿和二女婿照顾。四女儿朗白带她的儿子与二姐一家和父亲朗波胜一同居住,组成了一个人数众多的混合家庭,这种家庭结构在那目寨极其少见。四女儿朗白在二姐和父亲家的铺面开了一家裁缝店,其儿子在芒市民族中学读初二。朗白与丈夫已分居3年,年后处理完财产分割便准备去办理离婚证。她在寨门边买了一块地,正在雇人修建一个一层的房屋以供将来母子俩居住,待房屋建成,两人便搬离现在居住的大家庭。
那目寨在不断的发展中,与汉族的交流、文化融合日益加深,其传统家庭结构、赡养与分家制度,也适应了经济发展和村寨建设的现代化趋势。芒市的傣族,从明清起即与汉族交往较多,一些汉族人在历史上不断迁入傣族社会定居和生活。受汉族文化影响,较之西双版纳、瑞丽等地的傣族,芒市的傣族姓氏与祖先观念稍为浓厚。姓氏与祖先观念加强了那目寨傣族同姓氏家庭之间的联系与活动,如清明祭祖、共同“做功德”等。在宗教对整合那目寨地方社会的效用逐渐减弱的背景下,类似于汉族“家族”的家庭结构开始在傣族社会中出现。但傣族社会的家庭,大多只能向上追溯三四代,亲缘家庭间组成规模大小不一的松散大家庭网络,暂无类似于汉族传统社会传承悠久且具有较强道德和经济强制力的“家族”结构产生,因此地方社会的整合,仍然要依靠其他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