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的延续:那目寨的社会团结与经济生活(重访民族志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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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近代滇西摆夷注3
——理想村社抑或悲惨边地?

1939年至1946年,由吴文藻、费孝通主持的“燕京大学—云南大学实地调查工作站”在短短7年间完成了一批经典作品,获得国际学术界的认可,创造了中国社会学、人类学、民族学的一个高峰——“魁阁时代”。魁阁时代学术研究的特征,一是建构以实地调查为基本方法解释中国社会的运行逻辑与研究中国社会问题的中国社会科学,二是提出从整体认知中国社会特征的视角、“走综合的路线”的观点和“从各制度的关系上去探讨”的方法注4。这一整体性的实地调查方法,经过半个多世纪,在中国社会学发展脉络中仍是认识与理解社会的重要基础。

魁阁时代系列研究中,田汝康《芒市边民的摆》“把人类学中经了几十年所获得的方法和概念,用具体的例子,介绍给了我们国人。他注5不但介绍了人类学中最近的成绩,而且也是第一个人用这些方法和概念来实地研究我们自己国内的宗教活动”。注6要而言之,《芒市边民的摆》呈现了由摆,尤其是大摆串联起的摆夷人生与社会。“摆满足了一般摆夷的个别心理需要。做摆不外举行一种宗教的仪式的意思,而实际上,这种宗教仪式却统治了整个摆夷社会,变成了摆夷生活中一个公共的生活目的,既激起了每一个摆夷生命的活力,同时又将生命的活动造成了一定的模式。……摆不但组织了个人的人格,同时也组织了社会,使人格和社会都得到完整。……摆不是一件无谓的举动,更不是一件愚蠢的浪费。它是摆夷生活愉快、社会安全的保障。我们处在这战氛笼罩的大地上,颠沛流离的人生中,对于摆夷的摆似乎只有羡慕和欣慰。我们得庆幸在这荒僻之区,烟瘴丛中,还留得这一个人类智慧的创作。也许它可以给未来的人们再造世界时再做一个取法的张本。”注7《芒市边民的摆》一直被看作以社会功能视角做中国宗教研究的经典人类学作品,启发了之后一批批关注傣族社会或南传佛教研究的学人。

在田汝康《芒市边民的摆》正式出版之前,李景汉先行阅读了当时由云南大学社会学系研究室刊行的油印本,紧接着在《边政公论》上发表了此书的简写版兼书评文章《摆夷的摆》。李景汉总结了田汝康一书的核心观点:“摆夷社会所以能够形成今日的状态,几乎完全是由于所谓‘摆’的功用。”注8并介绍了田汝康摆夷研究的过程及方法,田汝康“具有充份的训练,而又是云南本地人。以他来实地调查,研究滇西的夷人是最适当不过的。他所用的是科学方法,不但在身临其境的实地调查后能够清楚的叙述了事实,描写了事实。而且进一步分析了事实,解释了事实,说明了事实。因此不但材料的本身值得重视,即在研究少数民族的方法方面也有很大的贡献”。注9同时还指出《芒市边民的摆》在当时社会情境下的现实意义:“际此边疆社会内容实地研究材料如此缺乏,而又非常需要的时候,尤其是目下的滇缅路是我们唯一的国际交通路线的时候,关于路旁夷民的生活背景,国人应该早日了解。因此我愿意将该报告的内容先摘要介绍于此,并希望在其出版后,更能引起国人的注意,使其价值不仅限于学术,而且对于国家民族均有贡献。”注10在李景汉之后,徐益棠也发表了简短的书评,认为田汝康《芒市边民的摆》“能把握宗教的活动,来反映一个社会的实体,这种民族学研究方法,是应用得很适当的”。注11

从田汝康《芒市边民的摆》对滇西傣族社会的描述中,可看到农村“理想村社”的身影。田氏笔下的傣族农村,农民衣食富足——地广人稀,种一年可满足三年之需;有社会公认和嘉奖的精神追求——做大摆以获得现世社会和将来天国公认的尊荣;贫富差距不大——无暴富和赤贫之民;邻里关系和睦——极少有争吵和诉讼;社会平稳有序——社龄群体及其所承担的社会角色随着年龄增长与人世更替而不断循环;对陌生人抱有充分的善意——不妨多送一些给生活所迫来偷米的人。注12简直可将其看作中国几千年农耕社会的理想村社模型。

无独有偶,田汝康描绘的傣族“理想村社”,在其他学人的研究中也有所体现。前文所述对田汝康研究抱有极大兴趣的李景汉,在田汝康之前发表了《摆夷人民之生活程度与社会组织》的调查报告。该份报告对滇西傣族的生活程度和社会组织进行了详细描述。“芒市、遮放等夷人居住之地,高度仅数百公尺。又因位置偏南,兼温带与热带气候,温度高而雨量足。……加以土地肥沃,农产丰收。在此居住之人民,不但衣食可以无虑,且能享受美丽之环境在大自然中过其安静之生活。各家耕种之田地,面积大致相同。所居住之房屋数目亦无大差别。故其生活程度亦大同小异,甚少例外。除少数贵族外,无所谓富有之上等户,亦无小康之中等户,且无贫无立锥之家庭,或依讨为生之乞丐。平民生活之程度,大致可谓平等之至。若谓此家较彼家为富,亦不过多些牛马猪鸡或果树而已。大多数之家庭均有猪,自一头至数头不等。约半数之家庭有牛;十分之一之家庭有马;家家均有猫狗。人民不长于储蓄,或亦不易储蓄,或无物可储。因各家多以农为业,出产有限。除生活所需及谷租捐税外,所余无几。且以米谷换取现金,所得亦微。工商业又不发达,故鲜农业外之收入。加以摆夷虔信佛教,若有余钱,亦多用于宗教方面。以气候论,每年本可种稻两次,但多只种一次,且不施肥,亦不除草。自插秧至收获期间,鲜有工作。据云,怕夏日水内有毒易得瘴气。亦因即或种稻两次,或殷勤工作而多有收获,亦不易得利。因家家有米无须购用。且除芒市外又少外销之市场。故大致说来,区内米粮供过于求,从前且有将过剩米粮烧毁之事。”注13

该报告又描述:“吾人旅行者,一入夷人之社会,即觉其平日生活之悠闲自在,从容不迫的过其安静的农村生活。每年在春季插秧与秋季收获时期较忙外,全年内闲暇之时日甚多。女子尚常见其从事打谷、挑水、洗衣、织布等工作。男子较女子工作为少。常见青年男子身披红毯,逡巡街中终日无所事是(事)。至晚间则至妇女打谷之磨房或其他少女常到之处,互相嬉戏,挑逗为乐。或至女友门前吹葫芦笙,约其外游。……吾人在摆夷社会数十日内,从未见有口角、打架或其他显然不和之事。土司衙门全年内之案件亦不过数起,且为琐事而近滑稽。土司亦采调解方式,劝导其和平了结而已,故摆夷之社会,可谓一极协调之社会也。盖亦有其原因。普通社会间之不和多由于财产之争或家庭内人口之不睦。摆夷社会内每家既均有大致相同之耕地与房屋,生活易于维持。故关于财产上之重大纠纷无由发生。再以家庭而论,各家多系小家庭,则汉人家庭内婆媳间,妯娌间种种之不和亦无从发生。不(仅)如此,夫妇离婚甚易,在女子方面尤无不便之处。不但社会不注意贞操,即在生活方面男子亦多养(仰)赖女子,故男子不能对女子吹毛求疵也。”注14

在李景汉的调查报告中,傣族农村社会虽有些许不足,如商业与储蓄欠缺,但总的来说也呈现出理想村社的场景。考虑到田汝康、李景汉调查滇西傣族及写作报告均在全国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大片国土沦丧的背景下,傣族农村世外桃源般的景象尤其令人向往。

但是,如果将阅读范围扩大一些,就可看到另外一番描述滇西傣族社会的言论。赵纯孝在《摆夷社会之经济组织——一个特殊形态的经济制度之研究》中,总结了傣族社会经济组织的三个特质,即土地公有制度、社会中贫富阶级悬殊、统治阶级利用政治及经济特权榨取压迫人民所造成的居民外迁运动。注15土地公有制度,即所有土地归属土司,农民只有使用权,在田汝康、李景汉的研究中也有介绍,尤其是田汝康研究涉及的那目寨注16已有向私有转化的趋势。但是,赵纯孝研究归纳出的后两点,则与前二人的研究有明显差异。针对第二个特质“傣族社会贫富阶级悬殊”,赵纯孝又将之分解为“一面是掌握政治及经济上统治权的贵族阶级或封建地主阶级,一面是听人宰割隶属在统治阶级之下一无所有的平民阶级或农奴阶级。……(摆)夷社会中由于贵族与平民两大阶级之对立,相应的在经济上也反映出几个现象:(一)贵族管有一切土地,人民只能做为隶属土地的佃户或农奴。(二)贵族可以任意征发人民之财富及劳力不付丝毫代价。(三)贵族的一切居住食用娱乐婚丧交际等生活费用全部由人民负担。(四)贵族将全社会的财富集在一身,人民除一身之外一无所有。(五)贵族掌握最高政治、经济之大权,人民生命财(产)一无保障。(六)贵族所过者豪华生活而人民所过是最简单的原始生活”。注17针对第三个特质,赵氏认为:“摆夷社会的物产很丰富,人民的生计要比内地优裕,但在这个封建政治制度极端高压榨取之下,人民终年辛苦耕作所得之报酬,除维持家庭中最低限度的生活费外,可说没有剩余。一般民众绝少有积蓄财富及改善生活之机会。果真小有积蓄时,上自土司亲贵,下(至)亢头老幸注18都可随时利用种种方法、手段敲诈强取。在财产权没有一点保障的情形下,一般人民之社会心理对于财富的蓄积自不感兴趣,也根本不做此想。”注19

类似的观点,赵纯孝在《摆夷社会的农业经济》中通过对滇西180户摆夷农家收入支出数据的统计,做了进一步阐发,认为傣族社会农业经济发展的危机,表现为以下三点:一是特殊土地制度注20对于农业生产之影响;二是农民负担苛重与人口外迁运动的发生;三是阶级对立与农民在经济上所受的桎梏。注21

除赵纯孝以外,曾昭抡在《缅边日记》中也对滇西傣族平民的生活有生动的记述。注22“我们在遮放的时候,得着机会到一家摆夷人家去走了一趟。……我们到的一处,是一家典型式的摆夷家庭。……这家的住宅是一座茅顶篾棚,隔成三间。外墙和隔墙都是用厚的篾片编成;顶上是先盖一层篾席,然后再在上面用茅草盖上屋顶。滇西一带,竹子产得不少,所以建筑和家具差不多全是用的竹料,砖石木头几乎完全不用。……摆夷家中各间房里的布置和设备,几乎和汉人完全一样;只是和他们的房屋一样的,真是简陋得可怜。三间房当中,中间是用作客厅兼饭厅,里面还放着一张床。左边一间用作卧室,放着有两张床。右边一间用作厨房。床是用四根竹子作为支柱,上面铺着一大片厚篾片编成的板子,成为铺板,这铺板上面铺上一层稻草。厨房里面有一只大灶,形状和我们平常所见乡下的灶一样。看灶的模样和剩下的食品,他们日常吃的东西,似乎和汉人没有什么区别。”注23客堂里靠近大门的地方,“开着一只浅小的方形火坑,上面煨着一壶开水。据说这火差不多是终日不熄,它的主要功用并不在取暖,或者烧水,而是在避瘴气。每年雨季一来,这火就必须保持着,让它永远不熄;火里面烧着牛粪,传说这样就可以有效地避免瘴气。为着这种用处,牛粪是被慎重地收存起来。大门外面,地上晒的一饼一饼的,全是这东西。大门外的左边,廊檐下放着一架小型的原始式织布机,机上装着有一匹尚未织完的棉布。我们的主人,年纪似乎有五十多岁。可怜的老人,他有很重的家庭负担。除他本人以外,我们在他家里看见有两位青年男子(大概是他的儿子),一位老妇人,两位中年妇人,还有两位少女和两个抱在手里的小孩。我们去的时候,他们都围着火炕四周,有的站着,有的坐着”。注24

曾昭抡对这一普通傣族平民家庭的总体观感是“贫穷,极端的贫穷”。“我们来时充满了好奇心,去时换了一腔的同情和怜悯。这些赤贫的同胞们,我们究竟能够用什么方法,有效地改进他们的生活,这问题至今还在我的脑筋里旋转。据说,他们的穷一部分是因为知识太低,迷信太深。在缅甸境内经商的摆夷,短时间内赚得八百或者一千卢比注25的也很有人。但是家中一有病人,他们就完全没有办法。往往把全部家财捧来奉献给喇嘛注26,请他替病人求福。改进卫生,提倡教育,这样看来,似乎是整理边务的一件刻不容缓的事了。”注27

将田汝康、李景汉与赵纯孝、曾昭抡对滇西傣族农村社会的研究或观感放置在一起,会令人疑惑。田汝康、李景汉研究中的衣食富足、有序有德的“理想村社”,与赵纯孝、曾昭抡笔下被压迫的边疆地区凄惨农民,到底哪一个是滇西傣族社会的真相?

在滇西开展过较长时间实地调查的田、李、赵三人,都承认滇西傣族生活的自然环境优越,也发现了傣族村社的土地公有制度,李、赵两人都对傣族平民家庭的收入、支出做了详细的统计。

李景汉的统计是根据实际情况并结合他对傣族社会的理解所做的大致估量。假定一农家有5口人,包括壮年父母2人,15岁之长女1人,10岁男孩1人,5岁女孩1人。此家一年内种稻一次,用五六箩注28种子,在秋季可收获400余箩谷。除开缴纳土司之谷租外尚可余300箩左右,打成米约值200元。此外每年种植豌豆、蚕豆、麦等可得100元,故从各种粮食之收入,每年可得300余元。此外,如再喂养牛、猪等家畜或鸡鸭等家禽,或种菜蔬果树,或以其他手工业为副业,则每年全家收入可达400元左右。至于全年费用及各方面生活情形,兹按民国二十七年(1938)计算,分述如下:食品,五口之家,每年约用150箩谷,约值100元,此项多自产自用,无须自外购入。菜蔬,多自种自用。调和,一家全年需盐、猪油、醋、酱油等共二十八九元。肉类,二十七八元。其他零食,20余元。衣服,购买棉纱80余元,洋绸裙子10元,鞋类九元半。被褥,全家每年需十余元。灯油,年需10元至15元不等。火柴,三四元。用具(生产生活),每年全年六七元,刺激品,茶等,1元。吸烟、嚼槟榔,全家约40元。酒,15元左右。卫生,3元。装饰,五六元。敬神,每家一年不下二三十元。应酬,十余元。注29需要说明的是,李景汉原报告中每家支出项目及计算过程更加详细,这里只做了简要摘录。从结果来看,“普通摆夷家庭与一般人民之日常生活,各家所需之物品大半为家中自产,无须自外购用。……其真正购入者多非为必需品。夷人不善储蓄,故每年出入大致相同。若一家过本分日子,不致入不敷出,但亦无多盈余。若以货币估计,则年约三百余元。若将谷租及各种捐税摊派计算在内,则几达四百元之数。……遮枚(放)、陇川、猛卯等地摆夷之生活情形与上述芒市之情形大同小异”。注30

赵纯孝统计了滇西的南甸、干崖、陇川、瑞丽、遮放、芒市6个土司统治区域180户摆夷农家的收支数据,制成下面3个表格。

表1 赵纯孝所做摆夷6土司地180户农家作业收入之分配(单位:元)注31

表2 赵纯孝所做摆夷6土司地180户农家农场支出之分配(单位:元)注32

表3 赵纯孝所做摆夷6土司地180户家庭支出之分配(单位:元)注33

赵纯孝认为6土司地180户摆夷农家“收支相抵,计净余36.40元。按此180农家平均每家标准人口为4.5人,则每标准人口之盈余为8.10元弱”。注34就是说,每户农家略有盈余,并不是入不敷出,更不是生活难以维持。赵纯孝的结论符合李景汉对摆夷社会普通农家收支情况的总结:“自人生之全面生活来看,摆夷之生活不可谓不简单,但自其物质之享受及其从容之生活来看,则较国内许多其他地方农民之困苦生活,又可谓家给人足也。”注35

田汝康所描绘的傣族理想村社,偏重建构一个以摆,尤其是大摆所统摄的傣族理想社会。为了达致这一目的,田汝康在材料安排与呈现方式上都有所取舍。在“消耗和工作”这一章,田汝康计算了那目寨做摆的花费、土地面积、劳动力数量、收获,以及财物的消耗方式,以证明大摆在那目寨特殊的社会环境下——财物积累较易但消耗不易——承担的社会财物再平衡功能。做摆一次主人至少要用5000余元国币(法币),多则8000元,再加上做功德注36和其他费用,最低也要近10000元之数。7个大摆需要支出约50000元之数,再加上其他费用,共70000元左右注37。那目寨每家一年的生活费用约需500元“现金”(银元),约合国币2500元。全寨水田面积约27000公亩(1公亩=100平方米),每户平均约120公亩。全寨每年可收米约7000公担(1公担=100公斤),除去官租1200公担外,还余5800公担。全寨共约1500人,折合壮丁1200人,每年共需要约2200公担米,如此看来,一年所获之5800公担米大约可供3年之用。那目寨向来没有水旱等灾,因此做摆是他们生产所许可的。注38但结合李景汉与赵纯孝的统计数字,可以看出田汝康在计算摆夷村民家庭的收支方面显得过于乐观。

民国时期滇西币制比较混乱,芒市通用的交易货币是英属印度及缅甸制造的银元“卢比”,以及滇制银元“半开”注39和四方孔铜钱,亦用法币。各种货币间的兑换只有概数,且不同地区不同时间变化较大。在芒市,1938年11月,1卢比可兑换法币2.8元,而在1937年以前仅能兑换1.1—1.2元。注40抛开因币制混乱容易造成的计算差错,仅以普通摆夷家庭最重要的收入来源谷物来算,田汝康估算那目寨一年收获可供3年之用;李景汉估算摆夷家庭一年收获400箩谷,缴租之后尚余300箩谷,而以五口之家每年消耗物约150箩谷计算,一年收获可供2年之用;赵纯孝计算每家米谷收入625元,而米谷消耗180.5元,每年收获(不计缴租)可供三年半之用。

以上三人的研究,共同之处是都认为滇西傣族平民家庭谷物收获远高于日常所需的消耗,不同之处在于每人计算的平民家庭缴租比例。最低的是田汝康,他所研究的那目寨缴租比例约为谷物收获的17%;最高的是赵纯孝,每家所要缴纳的租税(361元)约占谷物收获(625元)的58%。李景汉估算的缴租比例为谷物收获的25%,较接近田汝康。当然,赵纯孝计算的缴租,实际上包括了地租、官租和摊派,尽管如此,只以地租(325元)计算,也占到谷物收获的52%。

参考20世纪50年代民族调查所获得的调查资料,芒市土司、代办对所辖区域村寨收取官租注41的比例有所差异,最低为总产量的20%,最高为总产量的40%以上,那目寨的官租占总产量的25%。除此以外,尚有劳役摊派和杂派。杂派中有部分要缴纳银元,如门户捐(每户交半开1元)、“恩姐朵”(每户交地皮捐半开6元)、“恩收收”(每户交半开1至2元)、“恩货练”(土司兵款,每户交半开3元)、酒捐(每个酒瓮交半开2元)等等。据不完全统计,芒市土司辖区内收取的杂派多达70余种。在土司制度下,农民受到层层统治和剥削,每年缴纳官租、杂派要达总收入的60%以上。注42在滇西傣族传统土司制度中,官租和劳役摊派存在的历史比较悠久,是土司制度在傣族地区运行的基础。民国政府在滇西地区建立设治局之后,额外增加了摊派,以保证政府及各项建设项目的运行。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摊派的种类和比例有增加的趋势。前文所引田汝康、李景汉、赵纯孝三人的研究,田汝康、李景汉只计算了官租,没有注意劳役和各种摊派;赵纯孝的官租比例明显偏高。

综上,田汝康、李景汉、赵纯孝对摆夷社会的研究,其经济基础和水平原本相似。曾昭抡对遮放摆夷平民家庭的一瞥,应是当时芒市、遮放一带摆夷平民家庭日常生活的真实状况。至于曾昭抡发出的“贫穷”之感叹,一方面是当地的摆夷平民生活相对于其所熟悉的城市生活差距较大,另一方面是当地人的生活与他们所身处的环境不相配。事实上,滇西摆夷平民因地广人稀、自然物产丰饶、物质消费简单,所过为简单的农业生活。这种生活当然不算物质极大丰富之享受,但相对于其他农村,尤其是当时饱受战争蹂躏之乡村,已无异于梦想中的乐园。以至于李景汉后来感叹:“天堂我尚没有去过。这简直就是人间的乐园。”注43

回顾田汝康、李景汉、赵纯孝三人的研究,为什么会在相似的事实基础上得出差别极大的结论?这与三份研究的学科旨趣和研究目的有关。田汝康《芒市边民的摆》,始于费孝通以人类学的科学视角和对中国乡村的关注,但又有自己的学术兴趣与理想,最终呈现出的研究结果,带有浓厚的理论主导下的分析气质。

李景汉的摆夷社会研究,始于其主导的中国实地调查系列工作。李景汉将社会调查作为理解中国、解决中国近代面临一系列问题的出路。“近数十年来我国拼命的模仿西洋,甚至于东洋,冀收转弱为强,转贫为富之效。……孰知竟有不然者。民国成立以来,国耻有增无已。时至今日,国事益不堪问。……推原其故,皆因平日未尝以冷静之态度,科学之头脑,精密准确的彻底研究,了解中国社会自身之性质,寻出真正病根。……若要找出一条民族自救的出路,建设国家的办法,必先根本了解中国国家本身的内容,可是若要根本了解我国社会的内容,非先从社会调查入手不可。这种调查必须为科学的,有秩序的,有系统的。”注44李景汉的社会调查实践,初始为城市区域,1924—1926年,先后调查了北平人力车夫、工资与物价、家庭工业、燕京大学附近的农民等等。注451926年以后,调查区域转向农村,盖因“真正的中国多是在农村,少在城市”注46。1928年,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组建社会调查部,李景汉担任主任,并开展定县(今河北定州市)实验区调查。前后历经8年,调查从初始的纯粹求知的社会调查,转向社会改善之应用性质的社会调查。注47李景汉编著的《实地社会调查方法》一书,正是基于此前两年的实践及在燕京大学社会学系讲授“社会调查方法”课程之讲稿的总结。在清华大学南迁昆明之后,李景汉延续了之前长期从事社会调查的研究兴趣,陆续开展了对昆明周边和边疆社会的调查。对于边疆社会调查,李景汉认为:“边地的社会情形,尤为复杂,向为国人所忽略,故宜为今后特别注意的调查区域。”注48

赵纯孝的研究,有明显的政治考察与建设诉求。赵纯孝对滇西摆夷的实地调查,是其奉教育部令参加西南边疆教育考察团考察西南边疆地区教育情况的任务,时间是1939年8月至1940年3月,历时7个月有余。其中在滇西傣族地区的考察时间,是在1939年11月。考察团共分3组:1.教育组,包括教育及语言;2.社会组,包括政治、经济、民俗及地理;3.自然组,包括生物及地质。考察团共9名组员,外带1名工友,团长是教育部蒙藏教育司科长郭莲峰。注49赵纯孝当时在国立编译馆工作,被借调到此次考察团中。考察及后续报告写作的目的,正如赵纯孝所言:“值此抗战建国之期,边疆建设,实属重要。盖边地民族复杂,交通阻隔,我政府向以边徼遥远,鞭长莫及而漠视之。然谋我者深入我边地考察研究宣传,挑拨离间,用心莫测,民族兴亡,实所系赖。兴念及此,不胜寒栗。……仅就观察所及,草成是篇。藉引起政府及关心边疆问题者之注意。至边地实况及各项详细建设计划,容当另为文讨论。”注50其关于傣族社会经济组织和经济生活的相关文章,目的即是通过分析问题,提出改革建议,为化解边疆危局服务。

赵纯孝对傣族社会经济的研究,较早地采用阶级分析视角。他将傣族社会贵族与平民两个群体视为两个对立的阶级,两个阶级在政治、经济、日常生活各方面存在巨大差距。而使用阶级分析方法分解傣族地区经济与社会问题,一方面说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阶级分析在当时中国知识分子中具有普遍的影响力;注51另一方面,20世纪50年代以后在滇西傣族地区实行土地改革的实践也证明这一分析方法的效用。在当时,赵纯孝使用阶级分析方法研究傣族社会,其目的是为解决策略的提出提供合法性基础。赵纯孝认为,改革摆夷社会经济组织的最好办法是将所有土地收归国有。而实行这一办法的最大障碍是现存的土司制度,所以废除土司制度是改革摆夷社会经济制度、扶助人民经济发展、巩固国防、挽救危机的最有效最彻底的政策。注52赵纯孝对傣族社会实施改革方案的设想,与民国时期政界和知识分子群体建构现代国家的目标暗合。

事实上,以上对民国时期傣族社会相关研究的梳理,只是傣族研究中一个很小的部分。关于傣族研究及傣族研究的意义,诚如江应樑所言:“研究西南民族,摆夷是一个最值得研究与最容易研究的对象,不论在政治组织,社会结构,经济制度上,都具有特殊的形态而保有原始的遗留,就是风俗习惯与宗教信仰,任何一个项目被采取后,都可作专题来研讨。”注53田汝康、李景汉、赵纯孝的研究及曾昭抡的一瞥,都为理解民国时期的傣族社会提供了很好的视角,也为后续的研究提供了启示。

作为对田汝康研究的回应,褚建芳曾于2002年回访那目寨。他在对那目寨等级制度和仪式生活进行考察的基础上,从当地人的观念和信仰体系入手,分析当地仪式中人与神佛之间的关系和交流情况。褚建芳研究的核心,在于呈现一种人神之间基于特殊的交换体系构建的财富循环渠道。这种财富观是与佛教信仰密切关联甚至可以说以之为核心的,其中,最根本的是基于业力论之上的信仰与实践。在这种财富观中,包括财富的消耗和储积在内的所有物质实践都是以道德为基础的:一方面,所有物质实践都被赋予了道德性,且都有着道德性的后果;另一方面,所有物质实践都要根据一定的道德标准予以执行和受到评判。注54

褚建芳的研究,在时隔半个多世纪以后,再度将宗教作为傣族社会运作的核心进行呈现。但是,正如李景汉、赵纯孝、江应樑等人的调查所展现的,傣族社会的样貌并不仅一面,以不同的视角切入,可得到明显不同的成果。事实上,褚建芳在回访研究中,已经揭示了时隔半个多世纪以后,那目寨傣族社会在经济生活、社会秩序等方面的巨大变化,也注意到大摆已经很难构成解释那目寨的运行逻辑的基础。为此,褚建芳构建了一个更为复杂的,包括伦理、等级、道德观念、实践模式在内的解释秩序,但又以财富为统摄核心。这套解释模式,对于处于持续转型过程中的那目寨傣族社会而言,有一定力度,但也存在过度回应田汝康研究的嫌疑。

作为那目寨傣族村社的第三度回访研究,本研究舍弃了以宗教作为解释傣族社会核心的思考模式,而是赓续李景汉以社会结构和经济生活为中心的思考模式,将傣族村社以偏向女性为特征的不均衡继嗣的家庭结构作为思考起点,进而呈现这一家庭模式构建起的双系连接的横向社会网络下的村社集体性,以及与村社集体性互为关照的年龄组等社龄组织在维护人群集体行为模式方面的意义。这一集体性构成了傣族村社适应一系列社会变迁并做出相应调适的社会基础,并为那目寨傣族形成当下的相对经济优势助力,同时也成为应对可能出现的经济困难的方法。

现在的那目寨隶属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首府芒市风平镇那目村委会。那目村委会共辖那目寨、那目新寨和弄坎3个自然村。那目寨是那目村委会所辖的最大自然村,也是德宏傣族聚集的一个最大自然村。1941年与1942年田汝康的田野调查,以及2002年褚建芳的田野调查,均在那目寨完成。那目寨距离风平镇政府所在地3公里,距芒市9公里,交通便利,雨量充沛,水资源丰富,土壤肥沃,含有丰富的微生物,是典型的亚热带气候。截至2018年12月,那目寨共有850户,4138人,全为农业人口,其中汉族92人、傣族4045人、景颇族1人。2018年,那目寨农村经济总收入12139万元。全村以第一产业为主,另有以大米加工、电力器材加工、腌菜膏加工等为主的加工业和汽车运输等产业。本研究的资料主要来自笔者及团队在2013年1月和2019年1月两次赴那目寨的田野调查,以2019年的调查为主。书中所用材料,除注明出处的以外,均为笔者及团队调查所得。

需要着重说明的是,本书由于调查时间所限,所收集使用的材料难免简陋。在此提出的以集体性来解释傣族村社结构的思路,仅完成了论证工作的开端。更进一步的探索,唯有期待将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