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鸠占鹊巢
自从离开难民营后,阿多特教授才真正理解了什么叫“无人之地。”
整整一天,没有见过任何村庄,没有任何路人,甚至道路也都被野草蔓延,只有稀少的脚印蹄印告诉他们,这是一条路。
由于威伦多沼泽,水鬼也很多,多的就和蚂蚁一样,它们成群结队,其中可能混杂着一两只沼泽巫婆,它们用泥巴和粪便远程攻击,杀伤力不强,却恶心至极。
而每当飞熊骑马向它们冲去,它们却又散开逃窜,只留下一两具尸体。飞熊又不敢离开车队太远,只能放任它们离开。
“我都开始怀疑这么个地方到底有没有活人聚落了。”阿多特教授赶着马车,四下张望着。
“有,而且不少,尤其是尼弗迦德人来之后。”尤娜答道。
当天色渐晚,跨过一座木桥后,远处一豆灯火点点,宣告着他们今晚不用露宿野外。
“十字坡旅店,老板我认识,以前我挨打之后就会一个人来偷偷喝酒。”塔玛拉指着灯火处说道,旅店距离乌鸦窝不远,她有些情怯,越来越靠近那个不知道是不是应该称之为家的地方,满是苦痛的回忆之地,身体上的伤痕仿佛又在隐隐作痛。
“这么个鬼地方还有旅店?”阿多特教授问道:“能赚钱吗?”
“听说没打仗的时候生意很好,但是自从战争开始,我们搬来乌鸦窝后,他每天只能卖几杯淡啤酒,勉强够吃饭。”
飞熊骑着马速度快,就先小跑到旅店门口,推开围墙实木大门,然后快走几步敲响旅店唯一点着灯火的屋门。
木门打开,背着店内烛光,可以清楚看见是个头缠毛巾的男人,胡子拉碴。
男人没多想,看着后面几辆黑漆漆的马车,随口说道:“这么多人,住店一枚克朗,吃喝另算。”
男人没多少戒备,如果是强盗,就不是礼貌敲门,而是直接踢开大门,不说一句话,连头脸都不蒙,直接剁死所有人。
“拉奇,是我,塔玛拉。”塔玛拉跳下已经进入旅店围墙的马车,走了过来。
“塔玛拉小姐!”拉奇惊呼道:“您回来了!”
“给我们安排个睡觉的地方,我们明天要回乌鸦窝。”
拉奇连连答应,引着众人到一旁的屋子内,点燃灯火,屋子内被隔为两个房间,摆着几张木床,虽然不怎么舒适,却起码不用一睁眼就能看星星。
“我再去给各位准备点面包和酒水,就在酒馆里。”拉奇说到一半,脸上又带着几分不舍。
“可惜没有肉,我记得塔玛拉小姐最喜欢吃烤兔子肉了。”
飞熊掏出两枚克朗,金灿灿的金币在空中划出弧线,落入拉奇的手中。
“面包就行。”
拉奇连声道谢。
酒馆内,众人啃着生硬的面包,配着自己带来的腌渍咸肉,倒也没有怨言。
妇人反而因为许久没有吃过面包和腌肉,吃的颇为细致,连掉在桌上的面包碎屑也捏起来吃个干净。
艾莫虽然呆滞,不过在妇人帮助下,凭借身体的肌肉记忆,吞咽食物也不成问题。
“我感觉这里有问题。”阿多特教授悄悄说道,他眼神飘忽,观察着周围。
“什么问题?”飞熊问道。
“这里好些斗殴痕迹,柜台上野不少刀痕,还都很新鲜。”
飞熊饮下一杯水,然后做了个嘘声的动作。
“你看塔玛拉。”飞熊小声说道。
阿多特教授扭头看去,却见塔玛拉也是盯着柜台上到刀痕发愣。
“拉奇。”塔玛拉突然发声:“最近威伦是不是不太平?你这里有不少新鲜武器痕迹,是盗匪做的?”
拉奇摆手道:“在乌鸦窝势力范围内,哪有盗匪?都是我闲来无事刻上去的!”
塔玛拉起了疑心,她也不是蠢货,自己刻的和拿刀砍的差别她怎么会分辨不出来?不过拉奇不愿意说,那么想必一定有其原因。
乌鸦窝范围内没盗匪?塔玛拉自己都想笑,这里最大的盗匪分明就是:乌鸦窝!
不过塔玛拉也没揭穿,血腥男爵去蓝山后,一定将乌鸦窝交给了阿尔达中士管理。
阿尔达中士,塔玛拉印象深刻,如果说她父亲是个混蛋,那么阿尔达中士就是无恶不作的土匪!什么都做得出来的土匪!
阿多特教授挠了挠头说道:“威伦难道就没有个能主持公道的人吗?”
“现在有了。”飞熊示意阿多特教授看向塔玛拉。
次日,威伦仍处在迷雾中的早晨,飞熊却将朗维德赶了起来。
“决斗说简单很简单,无非就是力量速度和技巧,外加一点运气。”
朗维德背着一捆木柴,做着蛙跳,慢了还会被飞熊一石子打在屁股上。
“还说为了你的比贝莉小姐,如果这点苦都吃不了,还是早早打道回府睡大觉吧。”
一说起比贝莉小姐,朗维德猛地加快了速度,哪怕汗如雨下也丝毫不喊累。
飞熊没有用猎魔人学徒的强度要求朗维德,那不是一般人可以接受的程度,更别说朗维德已经成年,筋骨定型,长进不了太多。
或许该说朗维德一条筋?又或者是精神病患者所特有的固执?朗维德不是一般的勤勉。
当阳光将浓雾驱散之后,朗维德停了下来,气喘如牛。
飞熊给他端来一盘热腾腾的炖肉和面包,让他进食。这一盘东西放在诺维格瑞可能只需要几枚铜子,但是放在威伦,至少半枚克朗。
所谓穷文富武,没有点家底,是养不出来一个强者的。
“吃慢点,别噎着。”飞熊干嚼这面包说道。
“吃完了一起去洗个澡,这里离河边不远。”
朗维德突然停下,也不像是吃噎了,他突然大喊道:“去河里洗澡?你要去河里洗澡?”
“去河里洗澡怎么了?”飞熊好奇问道。
“讲点卫生好吗,猎魔人!”朗维德一脸鄙夷:“河水那么肮脏,最起码也要用井水!”
飞熊一巴掌拍在朗维德后脑勺伤,撂下一句:“爱洗不洗!”然后独自一人抱着换洗衣服和剑往河边走去。
朗维德见此,连忙吃完食物,追着飞熊往河边走去。
跳入河中,虽然仍处在夏季,河水依然冰凉。
飞熊将身体浸泡在水中,感受着流水划过身躯的感觉,不禁发出呻吟。
这时,一道水花溅起,朗维德也跟着入水,不过他却还穿着条内裤。
“你不是要用井水洗么?”飞熊侧眼望去,朗维德身体白净的都不像是个靠刀剑吃饭的人。
“没条件,将就将就,我也上过战场,就在白果园,你去过白果园么?我见到满河渠都是死人,河流都成了血河!腥臭,满是吃尸体的水鬼。”
“去过,我的朋友就死在那里。我带有很多剑,你应该见到过。”
“见过,一大箱子。”朗维德点点头。
“里面有一把毒蛇银剑,就是我朋友留在白果园的遗产。”飞熊感慨道:“死人,太平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