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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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口

城市空空荡荡。他从查尔蒙特街顶楼公寓的阳台望出去,下面一大块荒地上什么都没有。他闭上眼,想着同一层上其他的公寓,大多数屋子下午已经没人了,正如裸露的小浴室和敞开的楼梯井也都没有人。他想着在城外蔓延的郊区房子,北面是费尔维尤、克朗塔夫、马拉海德,南面是瑞纳拉夫、瑞特密斯、拉斯加。他想着那些道路流露的自信,它们的强度和稳固性,然后又对郊区房子里的房间浮想联翩,卧室白天是空着的,底楼的房间晚上是空着的,长长的修剪齐整的后花园,整个冬天和大半个夏天是空着的,糟糕的阁楼也空着。毫无防备。没人会注意到有人闯入围墙,掠过花园,又爬上另一堵墙。这是一个平淡无奇的男人,他查看屋后,观察有没有人在家,有没有警报装置或者看门狗,接着轻轻地撬开一扇窗子,潜入房内,小心翼翼地穿过房间,寻找容易脱身之处。他会悄无声息地打开一扇门,由于他十分小心,几乎无法令人觉察。

他母亲去道克酒吧了,他想着空荡荡的克兰布拉斯尔街。似乎她周围的空气、人行道,还有建筑物的砖块,留意到她散发出来的危险气息,都躲得她远远的。她顶着乱蓬蓬的金发,穿着居家拖鞋,无精打采地朝酒馆走。金项链是赝品,手镯也是赝品,俗艳的金耳环衬着她的红唇膏、绿睫毛膏、蓝眼影。他想象着,此刻母亲转身去看是否有汽车来,她要过马路,却发现路上空无一人,一辆车也没有,世界为她最深沉的快乐扫空了一切。

他母亲快到酒吧了,她知道邻居们害怕她突如其来的友善,正如他们也害怕她发脾气,喝醉酒撒泼。她的微笑就像皱眉一样不受欢迎。她一般是面无表情。在大街上与酒馆里,她不需要威胁别人,因为人人皆知她儿子是谁,而且他对她忠心耿耿。他不知道她如何让大家相信,只要她稍稍受辱,他就会大加报复。他觉得她的威胁也是空的,比什么都空。

他的访客现身了,从场地隐蔽的侧门朝楼房走来,他站在阳台上没动。每周都是如此,他让弗兰克·卡西迪探长从他身边走过,走进小公寓,这套公寓是他小姨子的,他每周只来用一次。卡西迪穿着制服,红脸膛上交织着鬼鬼祟祟的内疚感和公事公办的自信。他每周都付卡西迪钱,这笔钱不是太多就是太少,数额太过离谱,让他觉得卡西迪是在糊弄他,而不是出卖了自己那边。作为回报,卡西迪提供他一些信息,而那些他大多已知道。但他总感觉一旦执法人员逼近他,卡西迪会透露给他的。他相信,卡西迪会让他知道这个,要么是帮他忙,要么是为了让他惊惶,或者两者皆有。他自己对卡西迪守口如瓶,但从来也不确定,有朝一日他对某条信息的反应,说不定就是卡西迪想要的东西。

“他们在盯着威克洛山(1)。”卡西迪用打招呼的口气说。

“让他们别盯了。羊群在吃草。这是犯法的。”

“他们在盯着威克洛山。”他又说了一遍。

“坐在哈康特街上舒服的沙发椅上盯着。”他说。

“你想听第三遍吗?”

“他们在盯着威克洛山。”他学卡西迪那中部地区人拖长腔调的口音。

“他们让一个小伙子进了你的案子。他叫曼斯菲尔德,你会跟他打打交道的,我说。”

“你上星期告诉过我了。”

“没错,但他已经开始忙了。他看起来不像个警察。他在找珠宝。”

“下星期跟我说些新鲜的。”

卡西迪离开后,他又回到阳台,再次审视这个阴郁的世界。转过身时,想到了一些什么,那是本内特珠宝店抢劫案的鲜明回忆。他们让五个男员工靠墙站,其中一个问能否用自己的手帕。

他独自拿着手枪监守这些人,等其他人把其余员工带过来。他用一种伪装的懒洋洋的美国腔调对那个伙计说,如果他想擤鼻子,那么可以把手帕拿出来,但如果他拿出来的是其他东西,他就完了。他语气随意,想要表明他并不怕回答这种蠢问题。但那人拿手帕时,口袋里的零钱也全跑了出来,叮叮地响了一地。这些人东张西望,他吼起来,叫他们马上面壁站好。有一个硬币还在滚。他看着它滚,等弯腰捡其他硬币时,也去把那枚捡了起来,然后走过去把硬币交给那个需要用手帕的人。这让他心情平静,放松,甚至有点高兴。他会抢劫价值超过两百万英镑的珠宝,但也会把零钱还给别人。

想到这个,他笑了笑,走进公寓,脱下鞋躺在沙发上。既然卡西迪走了,他再等上一两小时。他还记得在抢劫的混乱中,一名女员工拒绝被带去男厕所。

“你想开枪就开枪吧,”她说,“我就是不去那里。”

他的三个同伴,戴着蒙面围巾的乔·欧布莱恩、桑迪,还有另一个,一下子不知如何是好,都朝他转过身,似乎他能下令让他们真的朝她开枪。

“把她和她的朋友带去女厕所。”他平静地说。

他拿起报纸,又看了看《晚报》上伦勃朗《老妇肖像》的照片,自问是油画让他想起了这件事,还是这件事让他再去看这幅照片。旁边有篇文章,说警察正循着多条线索寻找画作。画上的女人看起来也很强硬,像是工厂女工,但年纪更大些。而拒绝去男厕所的女人是会在星期天晚上和朋友们一起从宾果赌场上回来的那种人,一点不像画上的女人。他思考着两者之间的关联,然后意识到,除了强硬就没别的了。他觉得这世界在跟他的头脑开玩笑。

“你的头脑就像一间闹鬼的屋子。”他不知道这句话的出处,要么有人曾经告诉过他,要么他在哪里看过,要么是一首歌的歌词。他偷油画的那个屋子全然就像鬼屋。也许就是这个让他想起了这句话。当时偷画貌似还是个好主意,但现在可不是了。他偷的那幅伦勃朗的画在两个月后出现在《晚报》的头版上,还有一幅庚斯波罗(2)的,两幅瓜尔迪(3)的,一幅他读不出名字的荷兰人的画。这次抢劫事件在报纸上占了几天的头条。他记得自己读到关于“国际艺术抢劫团伙,一群抢劫专家”的报道时,大笑起来。抢劫事件与近年欧洲大陆上其他事件被联系到一起。

这些画中有三幅现在埋在都柏林山里,没人能找到。另两幅在克鲁姆林(4)乔·欧布莱恩邻居家的阁楼里。它们价值千万英镑,或许还更多。单伦勃朗那幅就值五百万。他细看《晚报》上的照片,但看不出名堂。这幅画大部分是暗色调,他觉得是黑色,但看起来像什么都没有。画上的女人像个别扭的老修女,仿佛需要乐呵一下。

五百万。假如他把画挖出来烧掉,就一文不值了。他摇头笑了笑。

他听说过兰斯伯勒宅,也听说过那些画值多少钱、多么容易得手。他花了很多时间钻研警报系统,甚至在自家装了个警报装置,以便更准确地研究其功用。有一天他想到:如果在半夜切断警报装置会如何?警报还是会响,但那又如何呢?没人会来修系统,尤其是当他们觉得是警报误报。你需要做的就是在警报响起时溜走,等着。过一个小时,混乱结束,你再回来。

某星期天下午,他开车去了兰斯伯勒宅。这地方对公众开放才一年,路标很清楚。他需要查看警报装置,观察油画的位置,对地点有个感觉。他知道星期天下午大多数游客都是一家子来的,但他没带家人,他觉得他们不会喜欢来一个大宅子里玩,也不会喜欢走来走去地看油画。他喜欢在任何情况下都独自离开,不告诉家人去了哪里,何时回来。他经常看到男人在星期天带着一家人开车出城。他想这是什么感觉呢?他不喜欢。

房子里都是阴影和回声。只有一部分——侧翼,他觉得是这个词——对公众开放。他猜测主人是住在房子的其他地方,想到等他制订好合适的计划,他们就要大吃一惊了,就暗自笑了起来。他想他们是上了年纪的,应该很容易捆绑。按他的经验,老年人总是容易发出很多声响,叫起来比较响,至少比同等处境的年轻人更让人心烦。他想,一定要记得带上结实有效的堵嘴物。

走廊尽头是一间很大的美术厅,油画就挂在这里。他之前把最值钱的几幅都记了下来,意外地发现它们尺寸都很小。如果没人看着的话,他觉得都能拿一幅下来,塞在外套里。但是他想到每幅画后都有警报器,虽然那些警卫似乎在打瞌睡,但一旦警报响起,他们会迅速行动的。他穿过走廊来到小店,买了他打算偷的那几幅油画的明信片,还有伦勃朗的海报,那将是他囊中最宝贝的了。后来他的小舅子给他装裱了两幅相同的海报。

无论是保安、其他访客,还是收他钱、包装明信片和海报的女人都没有注意到他,不会记得他,没有人,绝对没有人。想到这点,他得意起来。

警察知道油画在他手上。偷盗事件发生后几周,《爱尔兰独立报》头版文章说,他是爱尔兰联会成员。他认为他们到现在应该发觉,他并没有与什么国际团伙联手,而是单干的,只有三个帮手。这三个帮手现在倒成了问题,每个人都相信他将会拿到至少数十万英镑的现金。三人都立刻开始为这些钱做打算,不停地问他。但他还不知道该怎么把这些画换成钱。

那天晚上,两个荷兰人要入住城北一家宾馆。他们通过一个叫毛西·福隆的人和他联系。此人曾经驾着马车卖废品,如今向小孩和少年出售海洛因。他想到毛西·福隆就摇了摇头。他不喜欢海洛因生意,太冒险,每一笔买卖都有很多人牵涉进来,想到要排队到他门前的孩子他就心生厌恶,一个个骨瘦如柴,脸色苍白,眼睛很大。海洛因也把世界弄得乱七八糟,意味着毛西·福隆这样的人与荷兰人有联系。他觉得这不合事理。

毛西说起伦勃朗,就像在说都柏林的一种新的能赚钱的毒品。毛西说,这几个荷兰人对伦勃朗有兴趣,但要鉴定真假。他们能给现金,只要看到画,就会带钱来。毛西补充说,之后他们再讨论其余的库藏。

他觉得荷兰人也应该谨慎些,如果他们带钱来,那么就简单了,让他们远远地看一看海报画,见到他们的钱,就把他们捆起来,带着钱离开,让他们带着可爱的装裱海报回荷兰去。他要能对荷兰人心里有数,才给他们看伦勃朗。他打算先给他们看瓜尔迪和庚斯波罗,以证明他确有这些画。

抢劫一般不难。偷了钱,就立刻是你的了,把它藏到安全之处。或者偷珠宝、电器或大箱香烟,知道该怎么脱手。有些人信得过,那里所有人都知道怎么处理。但画就不是一回事了。这关系到信任不认识的人。如果那两个荷兰人是警察怎么办?最好的法子就是等待,小心翼翼地探一步,然后再等待。

他从沙发上站起来,走到阳台前的小窗口边。然后他走进阳台。他有些希望会看到下面阴郁的空间藏着一个人,看到摩托车旁边有个孤零零的人,但那里没人,又空荡荡了,仿佛这世上的人为了让他高兴,或者是为了吓唬他,统统走掉了。他觉得卡西迪把这公寓告诉了他的同事,也许他们不需要人来监视他,因为他们有卡西迪了。他现在觉得卡西迪每周都把钱送去警察慈善基金了,这让他非常恼火。他自问是否是时候对卡西迪做些什么了,但要等到画成功售出之后。这些年来他明白,某个时间只做一件事总是明智的。

他回去躺在沙发上,盯着天花板,什么都不想。他晚上睡得很好,白天这个点从不困,但现在却累了。他枕着靠垫侧身躺着,知道小姨子几小时后才会回来,就慢慢睡着了。

他醒过来时,紧张不安。没法集中注意力,失去自控,他慌神了,坐起来看表。只睡了半小时,但他意识到自己又梦见了兰法德,他想自己是否可能不再梦到呢,他离开它已经二十四年了。

他梦见自己又回到了那儿,那是第一次被带进去,夹在两个保安之间,沿着走廊一路示众。但那不是十三岁的他,而是如今的他,是做了多年喜欢的事,结了婚,早晨在孩子们的声音里醒来,晚上看电视,抢劫,制订计划组织交易的他。梦中令他不安的是,他喜欢被关起来的感觉,生活中有了秩序,遵守规则,一直被看守着,不需要想太多。他在梦中被带着经过那些走廊时,有种顺服的感觉,还有点儿高兴。

他在蒙特乔埃监狱唯一一次服成人徒刑时,大部分时间都喜欢这种感觉。他想念妻子和他们的第一个孩子,也想念想去哪儿就去哪儿的日子,但并不介意每天晚上被关起来,喜欢所有时间都属于自己。没有意外的事发生,这让他感到安心。其他狱友知道不要跟他走得太近。他讨厌那里的食物,但不太放心上,他讨厌监狱看守,而他们也知道别去惹他。他妻子每周来探视一次,他什么都不说,什么情绪都不流露,从不提到他有时寂寞难耐。他们谈的都是他出狱后的事,这时她慢慢地把手指放进他嘴里,那根手指刚刚在她自己体内转动过,这样他就能闻一闻她的味道,留住那味道,她则一边说着邻居和家人,一边再弄点新鲜的味道给他。他摸着她的手,这样可以把味道留一整天。

在兰法德最初的日子是他最难忘却的。或许因为兰法德在内陆地区,而他又从没出过城市。这个地方让他大吃一惊,又冷,又不友善,他怎能在此待上三四年。他只得让自己什么都不去感觉。他从来不哭,一旦感到悲伤,就迫使自己短时间内什么都不去想,假装自己哪里都不在,就这样熬过了在兰法德的岁月。

他在那里只被打过一次,当时整个宿舍的人一个个被带出去,被皮鞭抽手心。但通常情况下,他会被独自留下。如果知道有被抓住的危险,他就很守规矩。他明白夏天晚上要溜出去很容易,只要等到万籁俱静,找上合适的同伴,然后别走太远。他知道怎么翻找厨房,但这事不能常干,免得他们给他设陷阱。他此刻躺在沙发上想这些,意识到自己喜欢独自一人,与其他人保持距离,当值班修士进房间时,他从没被看到从一张床跳到另一张床,也不会正在打架。

他初到那里的一天晚上,宿舍里打架了。他听到这事是怎么开始的,然后大概有人说:“再说一遍,我就爆了你。”跟着一片鼓励的起哄声。所以这架就不得不打了,宿舍里的人精力过剩,唯恐天下不乱。虽然一片漆黑,还是可以看到人影和动作。他听到喘气声,推床声,然后大家都吼叫起来。他泰然自若。很快一动不动成了他的风格,但在开始阶段,他并没有风格。他什么都不确定,于是什么都不做。灯一亮,就来了一个年长一些的修士,沃尔什修士,他不需要像其他人那样逃回床上去,但老大气势汹汹冲进宿舍,他也害怕。现在鸦雀无声,沃尔什修士对谁都没说话,只是绕床走了一圈,看着每个男孩,像是要一拳打过去。当老大看向他时,他不知该怎么办。他碰到了老大的目光,转开视线,然后又转回来。

最后,老大开口了。

“谁挑起来的?带头的人站出来。”

没人回答。没人站出来。

“那我随便抓两个去,他们会说谁带的头,他们会都说出来的,那样你们会更惨,不管是谁挑起的,如果你们不站出来的话。”

口音很奇怪。他不知道该如何做,只能装出一副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如果他被抓出去了,他不知该说什么。他不知道其他人的名字,也没看清楚那个带头的人,没法指认。他也不懂规矩,也许男孩们中间有约定无论如何不可出卖他人。他奇怪为何其他人都知道彼此名字,这似乎不可能。他正思索着,抬头看到两个小伙子站在各自床边,垂眼看地。其中一个的睡衣被撕坏了。

“好,”沃尔什修士说,“你们两个跟我来。”

修士走到门口,熄了灯,留下一屋子沉寂。甚至没人小声说话。他躺着倾听。开头声音微弱,但很快听到呼喝声和哭叫声,然后是确切无疑的皮鞭声,接着就没了,又传来一阵呼痛声。他想是在哪里打的,一定是在宿舍外的走廊,或是楼梯间。鞭打声不断传来,哭喊声不绝于耳。不久有人一遍遍大叫:“别打了!”

宿舍里每个人都一动不动,屏气敛声。鞭打没停。最后两个男孩开门,在黑暗中摸索回自己的床时,大家更沉默了。他们躺在床上又哭又叫,其他人还是不做声。他希望知道这两个受罚人的名字,心想明天一早是否能认出他们来,他们会不会因为刚才发生的事而看起来不一样。

接下来几个月,他觉得不可思议的是,周围的男孩们似乎失去警惕,忘了那晚发生的事。黑暗的宿舍里,打架不时发生,男孩们喊叫着跳下床,灯光一亮,就被逮个正着,沃尔什或其他修士,有时是两个修士一起来,他们看着大家逃回床上,每次带头的都会自己站出来,然后被带出去受罚。

慢慢地,修士们注意到了他,发觉他和其他人不同,就开始信任他了。但他从未信任他们,也不让他们与他交情过深。他让自己看起来忙忙碌碌,对人恭敬有礼。他在那里从未交上朋友,不让别人靠近。起初他和一个比他年纪大也比他个头大的家伙马凯·伍斯有了纠葛,他不得不去研究怎么对付他。

找到同伙并不难,只要给他们提供保护和关心,他们就会为你干活。他找到一个叫韦伯斯特的瘦长结实的伙计,但没告诉他自己想做什么。他叫他透露消息给马凯,说沼泽地里藏有香烟。沼泽地距离学校较远,但在校界之内。然后他放任马凯逼迫韦伯斯特带他去藏货处,不然就揍他。就这样,他和马凯、韦伯斯特朝外走去,走到兰法德地界最偏僻的地方。他事先和韦伯斯特说好,看到约定的信号就冲向马凯,直接把他打翻在地。他从工作间里偷了一根绳子,他练习过打绳结,所以知道怎么把马凯的双腿迅速捆绑起来,再拉长绳子捆住双手。这一步很难,但只要捆好了双腿,马凯再挣扎也没用,他没机会了。

这些事比他预想的更费时,马凯不停地打韦伯斯特,把韦伯斯特打怕了,几乎帮不上忙。最后他按倒马凯,先捆住一只手腕,猛拉一下,差点勒断他胳膊,然后把他翻过去脸朝下,将两只手绑在一起。他算计过,知道并无必要把马凯揍一顿。这对他毫无意义。所以他带了一块蒙眼布,还从工作间拿了一把小钳子。绑好蒙眼布后,他把马凯翻过来,让韦伯斯特踢他肋骨,韦伯斯特畅快地踢着,马凯破口大骂,发出威胁。

他看了一会马凯不停骂着的嘴,飞快地拿起钳子,狠狠地夹牢马凯左侧后上齿。马凯受惊,立刻合拢嘴,但钳子夹得很紧。

他开始松动那颗牙齿,要把它拔出来,又担心声音太响,马凯发出歇斯底里的尖叫。他知道钳子夹住了一颗牙齿,但不知道需要多久才能把那颗牙齿弄松拔出来。他只去看过一次牙医,那时觉得这事易如反掌,牙齿很快就出来了。

他突然放弃了用钳子使劲松牙齿,而是用力来回推拉,然后再使劲拔。马凯大吼一声。好了,拔出来了。韦伯斯特过来看牙齿,脸色几乎和马凯一样苍白。

他取下马凯的蒙眼巾,给他看牙。他知道现在重要的一点是别让马凯匆忙离开,要捆着他,让他流点血,慢慢跟他说话,让他晓得假如学校里有人再碰他或是韦伯斯特,他会再拔一颗牙,直拔到马凯只剩牙龈。他对马凯说,要是哪个修士听到此事的只言片语,他不会再拔牙,而是对马凯的老二开刀。听懂了吗?他把钳子沿着马凯的双腿滑下去,钳住了他的阴茎。马凯颤抖着,他则和气地说话。听懂了吗?他问马凯。马凯点头。我听不到,他说。是的,马凯说,是的,我明白。他松开钳子,给马凯松绑,叫他和他们一起走回学校,仿佛朋友一般。

自那以后,兰法德的其他人都十分怕他。很快他就感受不到威胁了。只要他愿意,就能阻止打架,有时站在被欺负的人那一边,有时让一个男孩暂时依靠他。但他一直清楚,这对他并无意义,他随时会抛下某人走开,包括韦伯斯特,他得靠威胁韦伯斯特才能阻止他把自己当成朋友。

修士们允许他去沼泽地那边干活,正中他下怀。那里安静,可以慢慢干,地平线上一望无际。一天结束后,疲惫地回去。最后一年,他们让他去暖气锅炉房工作,那一定是最后一年的冬天了,他在那里工作时,发现了之前不知道的事。

兰法德是没有围墙的,但众所周知,无论谁越界都会被罚。每年春天,当夜晚变长的时候,男孩们就想逃跑,逃到大路上去,但他们总是被抓回来。这片区域所有村舍,窗口似乎都贴有肖像公告,随时会向修士们报告逃跑者。他刚到的第一年,两个男孩受罚时全校都看着,但这并没有吓阻其他也想逃跑的人,反而可能怂恿了他们。他觉得难以理解,为何大家逃跑会不做准备呢,完全没有明确的计划,怎么才能不被人注意地逃去都柏林,接着也许去英国。

最后一年冬天,有两个比他大一两岁的男孩受够了。他们几乎每天惹麻烦,似乎什么都不怕。他记得他们是因为有次与他们说起逃跑,他会做什么,去哪里。他对这谈话感兴趣,因为他们说知道哪里可以搞到自行车,他认定这是唯一的逃跑办法,午夜或者凌晨一点开始,骑车直奔小船。他不假思索地补充说,在他走之前,会把一两个修士塞进锅炉的熊熊烈火里。他说,这事不难办,只要你有两个人帮忙,把修士的嘴一堵,动作快。他说,锅炉火够猛,他们会化成烟,一点痕迹都不会留下。运气好的话,能塞四五个进去,火照样烧,谁都不会知道。一开始先从老态龙钟的修士下手。他说这话时语气如常,却发觉那两个男孩不安地看着他,才惊觉自己说太多了。他立刻起身走开,但又觉得不该如此。他后悔和他们说了话。

最终那两个男孩逃跑了,没骑车,没计划,被逮了回来。他听说时,正提着一桶泥炭去修士们的餐厅。劳伦斯修士叫住他,说了这事。他点点头,继续走。吃晚饭时他看到那两个男孩仍然不在。他估计他们被关在其他地方。晚饭后,他照常去锅炉房。

过了一会儿,快到熄灯时间,他穿过小路再去拿泥炭,这时听到动静。他立刻明白那是什么,是有人挨打叫喊的声音。一开始他不知道声音从哪里来,接着知道是在活动室。他看到灯亮着,但窗太高,够不着。他蹑手蹑脚去锅炉房拿了一个小凳子,放在窗下。只见那两个想逃跑的男孩脸朝下躺在一张旧桌上,裤子褪到足踝,弗葛特修士正用皮带抽打他们屁股。沃尔什修士站在桌旁,双手按住被打的人。

他看着这一幕,突然注意到一些别的东西。活动室一头有一只旧摄影灯箱,曾用来存放废旧物品。现在有两个修士站在灯箱里面,门开着,他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两个男孩在挨揍。他从窗口看到他们——劳伦斯修士和墨菲修士——想到正在施罚的两个修士一定也知道他们在场,但或许看不到他们在干什么。

他们都在自慰。他们都盯着眼前的场景——男孩每被打一次,就哭叫出声。他不记得自己看了多久。在这之前,他不喜欢周围男孩挨罚。他曾在沉默和恐惧中痛恨自己软弱无能。但他差点开始认为这些惩罚是必要的,是修士们掌管的纪律体制的一部分。如今他知道还有其他因素,有些他不明白的地方,不能去想的事。这一幕定格在他脑海中,仿佛拍照留影一般:灯箱里的两个修士不像是管事的人,倒像两条喘气的老狗。

他躺在沙发上,知道自己再次回顾这些事,是为了不去想油画的事。他起身伸伸懒腰,抓抓痒,又走到阳台上。有些他看不透的东西在吸引着他。他想让脑子空空荡荡,但他害怕。他知道如果是独自盗窃,他会把油画扔了,烧了,或者就丢在路旁。当他最终被放出兰法德,他也带走了一种感觉,即在任何事物背后都有其他东西,也许是隐藏的动机,也许是无法想象的黑暗,台上的这个人只是另一个人的伪装,挑明的话只是其他事的暗号。总是一层又一层,你偶尔会发现底下还有秘密的层次,凑得越近,就看得越分明。

在这城市或其他城市的某处,有人知道如何脱手这些画,拿钱分赃。如果他仔细思考,坐在沙发上集中心神,是否也能想出法子?然而每次思考,都走到死路。一定有法子的。他暗想能否去找其他参与这次盗窃的人,陈述这一难题,他们对那晚的表现极为自豪,一切都天衣无缝。但他从未对任何人解释过任何事,要是那样,说他不行了的话就会传开。况且如果他都没法子,他们就更没法子了。他们只会听命行事。

他望着公寓前废弃的场地。还是没人。心想警察是否认为已经不需要监视他了,就算他们没有行动他自己也会犯错。但他又觉得他们不是这么考虑问题的。每当他看到警察、律师,或者法官,他就看到兰法德的修士,那些人喜欢他们的权威,使用权威,耍起威风来,只是想掩盖内在的羞耻。他走回公寓,走到厨房水槽前,拧开冷水龙头,把水泼在脸上。

他想,也许一切比想象的简单。这些荷兰人会来,他带他们去看画,他们同意付钱,他开车带他们去放钱的地方。接下来呢?何不拿了钱,别去管画了?但这一点荷兰人必定也想到了。也许他们会威胁他,说如果他毁约,就一枪打死他。不管怎样,他不怕他们。

他不确定那些荷兰人是否是个圈套。他坐下来,觉得此刻要能不去想没有结果的事,让他做什么都愿意。他对谁都不信任。这个念头给了他力量,他有些骄傲地想,自己谁都不爱——也许不是爱这个词——没有保护任何人的需要。他想,除了他女儿洛林,她现在两岁了。她的一切都很美,他期盼着早晨醒来,看到她也醒了,正等他来抱。他喜欢她在楼上睡觉。他希望她快乐平安。对他其他的孩子,他没这种感情。同样的感情,他只对弟弟比利有,但比利在一次抢劫中丧生,被匕首扎了一刀,流血致死。所以他希望自己并没有对比利太有感情,他知道该如何让自己不去想他。

他想,只要这些画能脱手,就没事了。他能回归正常生活。也许应该与这些荷兰人冒一次险,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不惹麻烦。但他想绝不能这么做,得小心行事。

他不喝酒,也不喜欢酒吧,但他让毛西给荷兰人安排的旅馆有个安静的酒吧,还有一个靠近停车场的很好的侧门。但他在酒吧看到一个穿着张扬的美国女人点了饮料,就觉得不安全,疑心她是警察。他和她目光相遇,立刻转开视线。他觉得从警察的角度,让一个女人装扮成美国人进酒吧是有道理的。毛西·福隆与警察做交易也是有道理的,把这作为洗白的第一步。他又想,不久后毛西的妻子会用他贩卖海洛因得来的钱,开一家托儿所,或高档酒专卖店,到了圣诞节,他们还能募集慈善资金。另一方面,那美国女人也许只是游客,毛西也可能不会脱胎换骨。

那两个荷兰人来时,他立刻认出了他们。他这辈子还没出过爱尔兰,而且记忆里也从未遇见过荷兰人。但他觉得这两位是荷兰人,他们看起来就像。他们不会是别人。他冲他们点点头,以为他们也会认出他。

较瘦的那个刚坐下来,他就在纸上写了“待在这里”递了过去。他在唇边竖起手指,然后出门走到停车场,坐进汽车。他觉得不管他们是不是荷兰人,这都会让他们好好想一想。停车场空空荡荡。他观察着最细微的动静,没人出现,也没车停过来。他不打算回去查看宾馆门口和大堂,而是再等一会儿。他知道要保持冷静,藏在暗处,不轻举妄动,这很重要。他不下棋,但在电视上见过别人下棋,喜欢他们那从容仔细,有条不紊的样子。

他回去时,两人都在喝咖啡。他等到酒吧招待离开视线,写了张纸:“钱在爱尔兰?”其中一个点头。“然后呢?”他写道。“我们得先看看。”这是回答。他又确认了一下招待听不到他们说话,他压低声音说:“你们要先看画,我也要先看钱。”

他想让自己看起来胸有成竹,目露凶光,心想荷兰人的做法是否不同。他想也许戴着墨镜、身材精瘦、喝着咖啡的模样在荷兰就算是凶狠了吧。不管怎么说,他们看起来很专业。他做手势叫他们随他去停车场。他先向北环路开去,然后穿过普鲁士大街去码头,再过河向克鲁林而去。车上没人说话。他希望两位同伴不知道身在城市的哪个地方。

他驶下一条侧街,进了巷子,转进一个门开着的车库。他下了车,拉下车库的滑门。他们此刻在黑暗中了。他找到灯,打亮,做手势让荷兰人待在车上。他出门走进一个小院子,拍了拍厨房窗子。里面的桌子旁围坐着三四个孩子,一个女人站在水槽旁,她身边站着的男人转过头来,什么都没说。那是乔·欧布莱恩。孩子们立刻站起来,拿着杯碟离开房间,不朝窗口看一眼。他明白乔把他们训练得很好。那女人也很快收拾好东西离开厨房。

乔·欧布莱恩打开房门,走进院子,一句话也没说。他们穿过车库,透过一扇又脏又小的窗户,看了一眼荷兰人。那两人都一动不动坐在引擎盖上。

他朝乔·欧布莱恩点点头,乔走进车库,作势让荷兰人跟他来。他们走进巷子,穿过门走进相邻房子的院子。厨房桌边有一个老人在读《晚报》,乔拍拍窗子,他起身让他们进门,随后又去看报了。他们关了门,从他身边经过,上楼去了后面的卧室。

他不知道他们脸上那种不自在的神情是荷兰人特有的,还是只在此刻有这种异常的表情。他们往楼上的卧室里面瞅了瞅,仿佛被允许看一眼外太空似的,他差点想问他们是不是没见过卧室。这时乔拿了架梯子来架在天花板的小洞上,那个洞通往阁楼。他爬上去拿了两幅画下来,一幅是庚斯波罗,一幅是瓜尔迪。两个荷兰人聚精会神地看画。谁都没开口。

其中一人拿出笔记本写道:“伦勃朗在哪里?”

他一把抢过笔记本写道:“先付这两幅的钱,如果没意外,明天我给你们伦勃朗。”荷兰人拿回笔记本写道:“我们是为伦勃朗来的。”本子还在荷兰人手里,他就立刻写道:“你们是聋子吗?”两个荷兰人都认真地看着这几个字,仿佛其中有什么深意,他们拧着眉头,一副既困惑又受伤的表情。

他又拿过本子写道:“钱呢?”他把本子递回去时,看到下一句话写得更清楚了:“我们需要看到伦勃朗。”他夺过本子写得更快,字迹几乎看不清:“先买这几幅。”另一个荷兰人拿过笔记本:“我们是来看伦勃朗的。”他的字像是孩子写的。“既然没有伦勃朗,我们得去听指示,我们很快会再联系的,通过毛西。”

他猛然觉出这两人是墨守成规的人。他约定给他们看伦勃朗却没做到,但这是出于安全考虑,他不会示弱,也不会调整战略,只是要缓慢行动,尽可能少冒险。他们现在知道他有抢劫得来的其他画,他也觉得他们没有被警察跟踪,虽然这一点他并不确定。虽然他们阴沉着脸,似乎觉得这笔交易有风险,但他肯定自己做得对,知道乔·欧布莱恩一直看着他。他有股冲动,想抓住一个人绑了他,让另一个去拿钱来,否则就杀他同伴,但他觉得这两个荷兰人已经考虑到了这种情况和其他各种可能。他们并不冲动行事,他感觉到一旦他那么做,他们会有对策。他想,跟外国人做交易是个错误,但在爱尔兰也没别人会出一千万买区区几幅画,要么没钱,要么没这兴致。

他们两个走出屋子,经过厨房主人身边时依然平静。他们的镇定让他狐疑起来,让他不敢行动,多思多虑。接着就没法思考了。他从这两人身上看不出什么,很难看出他们在监狱里待过,除非荷兰的监狱会教皮肤保养和高深莫测的举止。他想,无论是谁让他们来的,原因不仅是因为他们的镇定——他认为这种镇定掩饰了他们的狠劲,还因为他们能够识别伦勃朗真品和赝品。他想,也许他们只懂这个,然后把其他的事留给真正的罪犯负责。也许他们是艺术专家,确实,他们的神态和那些到电视上讨论他盗走的那些画的人文价值的人一样。

他不想让荷兰人没有得到承诺和诱惑就走。他表示乔·欧布莱恩会带他们回宾馆,接着他要来笔记本写道:“下周的今天,我会把画放在这里。”一个人写道:“我们得等指示。”他对乔·欧布莱恩点了点头,扔给他车钥匙。

他想是否应该让乔吓唬一下另两个盗窃同伙,让他们知道他没骗他们之类的事,也让他们知道最好放低期望,别想很快拿到钱,同时也对他们表明,不管他们希望拿到现金甚至要求拿到现金,都会很快得到回应。

要乔·欧布莱恩做的事,他都能做得很到位,这在他合作过的人当中是唯一一位。他从不提问,从不怀疑,也不迟到。他什么都懂,比如架线、撬锁、爆破,还有汽车引擎。当他想炸飞律师凯文·麦克马洪,让他像超人一样飞上天时,他只找了乔·欧布莱恩说了这件事。

他弟弟比利因抢劫案被起诉时,他坐在法庭里,看麦克马洪趾高气扬地检举,用捏造的证据定了罪。当比利被起诉谋杀时,麦克马洪开始针对比利的整个家庭,在法庭上说了很多不相干的他们家的事,那些事要么是从比利那里得到的,要么是从他母亲或熟识他们全家的人那里得到的。麦克马洪似乎不仅是在完成工作,还干得津津有味。

他付了一大笔钱,把陪审团中的两位吓得好好办事,让比利脱身了。但他看着麦克马洪总结陈词,决定要找到他,给他这样的律师,或许还有几个法官一个警告。要开枪射他很容易,或者把他打一顿,或者烧了他房子,但他决定把汽车里的麦克马洪送上天,让大家知道,除了爱尔兰共和军,其他人也能将炸弹放进车里。北部老是发生这种事,他觉得那效果在电视上看起来不错。这会让其他的法律专家三思的。

即使是现在,他还是想起来就想笑。这些人多蠢啊!他们拿钱越多,就越不小心。麦克马洪每天晚上把车停在他家房子的车道上,而且周围很空旷,这又帮了忙。工作日凌晨三四点钟,这些街道上什么动静都没有,连死人都好像在睡觉。万籁俱寂,你能干任何事。乔·欧布莱恩花了五分钟把装置放到车底,连上引擎。

“他一发动,就会爆炸。”乔·欧布莱恩对他说。他从未问过为什么要炸麦克马洪,也从未表露任何好奇。他会去做任何事。他心想乔在家里是不是也这样,如果他妻子要他洗衣服,或照看小孩,她却去泡吧,或者把手指伸到他屁眼里去,他会不会也说好。

最后麦克马洪发动汽车,炸弹并没有即刻爆炸,而是过了十五分钟,律师开到一个繁忙的环形路时爆炸了。麦克马洪没死,只是炸断了双腿,他觉得这个结果更好,麦克马洪装着木腿在司法院跳来跳去,每天都提醒着他的同类,这种事情也随时可能发生在他们身上。麦克马洪若是死了,倒是会很快被忘记。

他记得数天后遇见乔·欧布莱恩,他俩开头都没提那车的事,也没提麦克马洪,接着他对乔说,这桩事被爱尔兰总理称为对民主的威胁,赋予“失去腿”这个词全新的含义。欧布莱恩只是笑了下,什么都没说。

荷兰人看到头两幅画的次日,毛西·福隆来拜访他。毛西一脸悲悯,像是一个神父为全世界的罪恶而感到失望。

“荷兰人,”他说,“是不一样的。他们听你说,就以为你会照直去做。这就是荷兰人。他们没想象力。”

“他们什么时候再来?”他问毛西。

“要他们回来得费很大劲。”毛西说。

“要费什么劲?”

“也别低估他们了,”毛西说,“昨天其中一位男士一秒钟就能空手杀了你。他是这行里最好的。”

“哪一个?”他问毛西。

“问题就是,”他说,“我不知道。”

“另一个是谁?”

“是艺术专家,他对你给他看的画印象一般。那不值钱。”

“你怎么知道这些人没玩花样?”

“因为他们是荷兰人,”毛西说,“如果一个荷兰人要在你背后捅刀子,他会提前几星期就告知你,你没有任何办法,到那一天,刀子自会插到你背上。这就是荷兰人。他们说星期一,就是星期一,他们说会付钱,就会付钱,他们说要看伦勃朗,我就没必要再解释了,对吧?”

“谁要这幅画?”

“贩毒道上有个头儿,想成为这世上唯一能看得到这画的人,少数几个密友除外,”毛西说,“这就是荷兰人,他们与我们不同。他们想要这画,就像我们想在加纳利群岛(5)上待一个礼拜,或是出去旅游一番,或是在巴尔道勒(6)有个庄园。”

在他要向荷兰人展示伦勃朗之前两天,又到了他和弗兰克·卡西迪探长每周固定碰面的日子。他看到卡西迪走过来时,注意到他的步伐比平时更轻快。他带着一个公文包。

“你升职了吗?”他问,“你要开车带爱尔兰总理巡回他的选区?”

“你确定我们在这里安全吗?”卡西迪问。

“你是警察,”他说,“我是可怜的罪犯。”

卡西迪走进公寓。

“你有麻烦了。”他说。

“他们找到了施拉格(7)?”

“我是说麻烦,”卡西迪说,“你的阵营里有人走漏消息了。”

“我没阵营。”他说。

“你有。”卡西迪说着从公文包里取出一个小录音机。他环顾四周,找地方插插头。

“你还记得曼斯菲尔德?”卡西迪问道,一边拔了电视机插头,插上录音机插头。

“那个以为自己不像警察的家伙?那个明明像警察却要让自己像北区嬉皮士的家伙?”

“是啊。”卡西迪说,“是他。”

“他怎么啦?他又篡改报销金了?”

“不是,他交了个新朋友,一个酒伴。”

卡西迪弄着磁带。

“那跟我有什么关系?”

“他和新朋友喝酒很多。”卡西迪说。

“马尔考姆·麦克阿瑟(8)?”

“不是,”卡西迪站起来平视他,“曼斯菲尔德在跟你母亲喝酒。”

顷刻之间,他的心思就集中在了远处的一个点上,遥远但很清晰。他笑了一会儿。

“我希望是他付的钱,因为我破产了。”

“是啊,他付的钱。”卡西迪说。

他用枪打过几个人,还捅过一个,那个后来死了,但他从未勒死过人,此刻他希望自己会这项技能。

“你想听吗?”卡西迪问。

“我付你钱就为了这个。”

“那么坐下来吧。”

起初没什么,只有静电干扰声,还有什么东西撞击着麦克风,然后是彻底安静,接着突然这个廉价机器里转动的磁带传来波动。

“开响点。”他说。

卡西迪伸手示意他安静。慢慢地听到了一个声音,女人的声音,但他听不清在说什么。接着就清楚了,有人摸索着录音机,把它挪近,直到母亲的声音能被听到,每一个字都清清楚楚。她在喝酒。

“我不是一直看到他。他确实很忙,哦,他很忙,我要说他的活太多了,从不像某些游手好闲的人。这块地方又野蛮,野蛮又粗鲁,我很想说我的邻居都很好,但并不是这样,到处是老鼠一样的人。他们不该跟考伯房屋委员会去说,而是该跟啮齿类委员会去说,因为他们都是老鼠。而且他们都知道,如果有人让他们的狗在我房子前面大便,我儿子会对付他们的,肯定会好好收拾他们。如果他们不正眼看我,也知道会有什么后果。所以我在这里很有安全感。”

声音又模糊了,有人在走动。他听到酒倒进杯子的声音,估计是她的大杯杜松子酒,然后是冰块碰撞声,接着又倒了更多的奎宁水。又来了一罐啤酒开盖的声音。她从暗藏的麦克风旁走开,声音变得不清楚,过了一阵子,她坐回椅子上,声音又清晰了。她正说到一半:

“……那里放东西很安全,没有警察知道他在那里的活动。当然了,他这辈子一直去那里,天黑了他也认路。哦,东西是埋在那里的!你能在那儿藏一个国家。当然他们可以去搜,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天去搜也什么都找不到。你知道,他性子安静,不吸烟,从没喝过酒。你从来注意不到他。他有点像狐狸。这是他的本性,别人也没办法。同样我不知道如果没了他我能去哪里。他的弟弟不怎么样。哦不怎么样!比利啥事都办不成。”

他能想象得出,她此刻大口喝着酒,盯着壁炉的装饰性煤气火焰,仿佛生活让她悲伤。一片寂静中,磁带走到了头。

“就是这样,”卡西迪说,“我不会把磁带给你,有人发现之前我要带回去。”

“他们让你放给我听?”他问。

“谁?”

“头儿们。”

“我是帮你忙,你妈泄了密。”

“谢谢。”他说,把装在信封里的钱交给卡西迪。卡西迪拔了插头,把录音机放回公文包。

他经常把自己开的那三辆车停在别人想不到的地方,那些地方跟他或他朋友都毫无关系。那天傍晚他确定自己没有被跟踪,走进一个市中心的停车场,等在顶层,那里露天,经常空无一人,电视监控系统拍不到,他等着看什么人会来。过了十分钟,还没人来,他从楼梯下去,走上大街,叫了一辆出租车去他一个停车的地方。那晚他开车去了山里,不时地停车拐进岔道查看是否有人跟在后面。才九点半。他希望能早点回市里,免得被注意。开下大马路,就没车了。任何一辆观察车都能看到他,他得警惕一点。一有被跟踪的迹象,马上回去。他终于停好车,熄掉引擎,周围寂静无声,他觉得这种安静很有力。如果有人过来或是移动起来,他就能听到。直到此刻,他还是独自一个。

他安安静静地干起活来。在车后座下他藏了一把铁锹和一个大手电筒。他知道自己在哪里,所有东西都仔细做好了标记。只要他活着,这些画就能轻易地被带回市里。如果他出了事,画就永远找不到了,再也不见天光。乔·欧布莱恩知道它们大致埋在什么地方,但也不知具体地点。他走到一小块空地,左侧的地开始有了起伏。他数了七棵树,朝右转,又数了五棵,那里有块被树木遮挡的野地。

泥土很软,挖起来却不容易。他每挖一铲,就停下来听动静,但只有寂静和树林间的微风。很快他就挖得上气不接下气。但他喜欢这么干活,这种时候什么都不需要想,也不会有人打扰他。他希望能通宵都这么干下去,把母亲的声音从脑海里抹掉。穿透他在自身周围设下障壁的并不是磁带上的声音,而是一个更早的声音,更尖锐,更清晰,他这一生都在努力不去想这个声音,不让它钻进他的清醒的生活中去。

他回想起那天早晨在法庭的情形,法官宣判他在兰法德接受教育,但记忆里有好些奇怪的空隙。比如说,他记不得是怎么去法庭的,他觉得一定是警车接过去的,但一点都不记得。他觉得不是自己去的,也记不得有传唤令,自己怎么知道那天要去法庭,而不是去其他地方。在去兰法德之前,他在家里的一小段生活如今对他来说一片空白。他不记得母亲提过法庭或是他惹的麻烦。

他记得宣判之后,警卫准备带他走。被告席上没有其他被告,社会工作人员、缓刑监督官和律师忙着处理文件卷宗,法官在等着。这一切历历在目。这样过了大约有一分钟,警卫们示意他跟着走。没有手铐,也没有其他这类的东西。

他和警卫走出听证席,他母亲不知从哪里钻出来。他发觉她在发脾气,头发乱糟糟,大衣敞开着。她开始大嚷。他退后一步,才意识到她并不是冲他喊叫,而是冲法官。

“啊,万能的主,啊,上帝,我该怎么办?”她尖叫道。

她周围很多人,警卫没法很快到她身边。她挤开众人朝听证席走去。

“他是最好的儿子,最好的孩子,啊,不要带他走,不要带他离开我,不要带他离开我。”

警卫抓住她,不让她靠近听证席,她就这样哭起来,双手乱挥。他们好像已经抓住她了,她又挣脱开去,他们只抓去了件外套。她更疯狂了。

“再给他一次机会,法官大人。”

一个警卫把他带到一旁,其他警卫聚集过来不让母亲接近法官。他们抓住她胳膊,把她转过身,从人群中推出去,她大喊着要他们放开她。她走过去时看到了他,竭力想挣脱了去碰他,但他躲开了。她一直在大喊大叫。他们把他送上警车,她敲打车窗,但他不去看她。他们开走了,他不想见到她。

他在兰法德那几年,她每隔几个月就去探望他。她一来总是和修士们发生冲突,每次到了最后都是被拖走的。中间的过程,他们隔着桌子面对面,她说话不多,只是叹气,想握着他的手,但他会把手挪开。她有时会问问题,但他什么都不说。老大们指点他写信给她,告诉她出狱的时间,但他在信上写了错误的日期。他自己回家了,随后不久就离开了。他很少见她,除非比利惹了麻烦。他见比利的唯一办法是见她。那时候他开始给她钱。

他继续挖,动作机械,频率很快,中间有短暂停顿,以便更集中注意力,让其他念头平息下来,铁锹不时碰到其中一幅画的坚硬边框。这些画有塑料板保护着,要把它们弄出来并不容易。他把画取出铺在地上,把洞填平,然后丢下铁锹,走回汽车。他尽量保持安静过了好久,确定周围无人。

他突然之间有种感觉,如果一切都像现在这样黑暗空寂,如果这世上没有一点声音,也没活人发出声音,只有寂静和近乎完美的沉默,他会很高兴。如果此刻能永恒,他会很高兴。

他把画放进汽车。他会把它们和乔·欧布莱恩邻居家阁楼上的那些放在一起。他仍然为之心情抑郁,后悔偷了这样的东西。一想到自己没法处置它们,也没法处置荷兰人和毛西,就感到身处危险之中。但这也给了他一种奇怪的无畏感,觉得如果有机会的话,他什么都能做到。他开车回城,心里有股子冲动。

画安全地放好后,他走到南区的家里,一个人安静地待着。他脱下鞋,放在客厅里。其他人都睡了。屋子里静悄悄的,他上楼时高兴这是一幢新房子,楼梯没有响动。

他打开房门进去,这是洛林和她姐姐住的房间。她还睡婴儿床,他借着楼梯平台的灯光看到她睡熟了。他知道不要去碰她或抚摸她的脸,因为他不想弄醒她或者打扰她。这样看着她就满足了。他跪下来,凑近了些,久久地看着女儿。随后蹑手蹑脚走开,悄无声息地关上门。

早晨他去见母亲。她早晨总是情绪不佳,衣服穿了一半,一支接一支抽烟,喝着冷茶。她给他开门后又回到客厅,也不打招呼。

“我给你送钱来。”他说。

“坐吧。”

“我不待了。”

“那也行。”

她咳嗽起来,咳完后突然看起来精神好了些,轻松多了。

“我给你沏茶,只有……”

“我不喝茶。”他说。

“我说你真是大忙人。”

“妈,我有话跟你说。”

“哦,说吧。”

“你不要跟别人谈起我,你会让我们都有麻烦的。”

“我知道。我自己也讨厌闲聊。废话太多了。”

“你不要聊起我就行。”他说,声音平静下来,语调也更直接。

她抿着茶。

“你最好别再喝酒了,”他说,“我已经叫道克酒吧的人好好看着你。”

“他们怕你要了他们的命,你应该离他们远远的。”

“好啊,不错,嗯,我会让他们给你一两杯酒,就这些。”

“他们不会跟我对着干。”

“你应该戒酒。”

“哦,我们都应该戒掉某些事情。”

“还有,妈,你不应该跟别人说比利的坏话。”

“比利?我会说他什么?我自己的儿子。上帝保佑他。”

“妈,他的事你什么都别说,什么都别说,明白了吗?”

“说坏话?你是指我说了他坏话?”

“是的,你说了他坏话,我听到了。”

“别相信……”

“我很相信。你在听我说吗?如果我再听到一个字,我会对你采取行动。明白了吗?”

“对比利,你不应该自责。”

她看着他,摇头。

“你一直活在这件事的阴影之下,那不是你的错。”她说。

“你别说了。我不想听到你再说他。”

“放宽心吧,那不是你的错,儿子,没人怪你。”

“不管怎么样,我的话说完了。”

他站起来,在桌上放了一沓钱。

“我要走了。我不想再听到你到处闲扯。”

“你用你的方式把我照顾得很好。”

他离开她家后,知道不能再和毛西·福隆做交易了。仿佛他已经去他母亲家里找借口把自己洗刷了。他走开时,觉得几个月来头一次思路这么清晰。他走在市中心,有种喜悦感,自己好像莫名隐身了。他相信没人看到他或注意到他,也没人记得他。他觉得自己前所未有地强大。

他要把画都烧掉,全部烧掉。他确信这件事是对的。和乔·欧布莱恩联手,他能做出惊人的盗窃案来,到时候他们就能付两个同谋的钱。他之前警告他们,不要在钱没拿到手之前就要钱,也对他们解释说这些画卖不掉,风险太大。如果他们觉得这不明智,那么乔·欧布莱恩会帮他们想明白的。

某天晚上,他会把这些画放在车上,自己干,什么都不告诉别人。他会给它们找个特别的地方,最空旷的地方。他也许甚至会去西边大片的沼泽地,但他又不想去。他不离开他的群山,不离开都柏林南边的大块荒野。他会带打火机,而不是汽油,这样可以一幅一幅慢慢烧,让帆布在画框里卷起来,把伦勃朗的表情乖戾的老妇人像留到最后,把它烧成一堆灰烬。在曾经悬挂这幅画的地方,将留下一个醒目的空缺,前来看它的人什么都看不到了。这无关紧要,重要的是他在半夜点起的小小的火苗,陈旧又干燥的东西着火后发出嘶嘶声,他站在旁边看着,然后慢慢地,画消失了,画框也开始烧起来。他会精神抖擞、毫无畏惧地回到城里,对自己做下的事发出微笑。他现在有办法了。他确定自己是对的。


(1) 爱尔兰东部的山。

(2) 托马斯·庚斯波罗(1727—1788),英国画家。

(3) 弗朗西斯科·瓜尔迪(1712—1793),意大利画家。

(4) 都柏林南郊。

(5) 大西洋中的群岛,旅游胜地,为西班牙的自治区。

(6) 爱尔兰都柏林北面的地区,有渔村和大庄园。

(7) 施拉格是爱尔兰著名的赛马,曾在赛马史上创下纪录。一九八三年该马被窃,之后再未被找到,此事成为数部书和电影的题材,施拉格也成为被窃无踪之物的代名词。

(8) 爱尔兰名声最大的杀人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