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是如何炼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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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二 “道器并重、力促法治”是我们共同的道德律令

现代社会中,法制是基础性、最低线的社会运行和调整工具。真正促进公平、公正等价值的法律才能被认为是良法,良法被普遍地服从。纵观历史和现实中的世界,可发现法治已成为人类迄今为止所能够创造出来的最有效保障人的尊严和福祉的政治法律文明成果,也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不可或缺的坚实保障。

改革开放后,发扬民主、健全法制的步伐大幅迈进,律师业得以快速发展,中国法治事业有所进步。我于1990年从北大法律学系毕业后,通过了当年的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后更名为国家司法考试,2019年更名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从1998年开始兼职律师执业。从1997年开始,在安徽几个市县,通过行政诉讼等方式,为众多弱势群体提供了两年多的法律援助。2003年至2008年,我在山西、河北、安徽等地对众多人给予了法律援助。从这些经历中,深刻认识到中国法治事业建设的方向。

从中外近现代政治法律文明的历史及其演化逻辑中,可发现律师职业既需要道义、勇气,更需要知识、智慧,是典型的良心活、技术活,是“道、勇、智”的统一。

其道义、良心的特质,主要是指律师应当服膺和捍卫公平、公正(正义)等价值,一方面须努力、有效地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正当利益;另一方面要恪守法律公平正义,不可损害他人的正当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其勇气的一面,主要是律师必须坚定不移地守护上述价值,与危害公平、公正的任何组织、个人作坚决抗争,维护社会总体利益。其知识性、智慧性的特征,不难理解。社会是极为复杂、不断演化的系统,社会关系、行为、结构、机制与相应的法律制度都高度复杂,法律问题的多样性、复杂性、变动性是显著的。因而律师职业需要的法律知识、其他相关专业知识、社会经验性知识和学习、实践能力,以及处理复杂问题的智慧、技术,也明显多于大多数职业。正是因为律师业在知识、智慧、能力等方面的门槛很高,需要不断学习和实践,很多人难以进入此行业,故律师业的社会评价也相对较高。

律师业“道、勇、智”的统一性,也吸引了很多有志青年。他们或通过法学院校的系统培养,或通过其他有效的教育途径,甚至还有些人自学成才,加入了律师行业。本书作者黄天时律师,曾是这样的一位有志青年,现在已是一名较有成就的律师。

1997年秋冬,笔者在北大法律学系(1998年改称法学院)做博士生时,认识了黄天时。他曾经在深圳等地打工,积攒了学费、生活费,从南方来到北京,参加法学教育培训班。他用一年时间完成了其他人需要两年才能完成的法学专业“大专”课业,用两年时间完成其他人需要四年才能完成的法学本科课业,不久便通过了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后很快做了专职律师。对法律、法学和律师职业,他不仅具有深度、持久的兴趣和热忱,更付出了常人所难以达到的勤奋。我经常以黄天时律师的经历,激励后来的年轻学子。

黄律师对自己的专业学习、执业经验作了系统的梳理、总结,写出了本书。本书主要是对法律实践技术、方法的探讨和归纳,既是专业律师的工作手册,也是其他公众理性决策、合法行为、维护权利、践行法治的通俗读本。不同专业、层次的读者,可根据自己的需要,从中有所收获。当然,对法律实践方法、技术的总结,是长期的、常新的,是艺无止境的,作者需要不断努力。

在黄天时律师的著作出版之际,笔者很荣幸地写出上述感言,分享他的喜悦,权作本书的序言。作为法学研究、教育的实践者,笔者建议并希望黄天时律师和更多的律师朋友,高度重视律师业“道、勇、智”的统一性,更深刻、持久地关注法治相关的道义、正义价值,“道器并重,力促法治”——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使我们的生命历程更有尊严和美感。这也是所有法律人、法学人应服膺的道德律令。

陈步雷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