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自序 让教师全面依法执教有尊严
自2018年起,笔者所在的律师团队有幸陆续开始担任180多家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等)的常年法律顾问,同时为教育部门、学校提供了多项重大非诉讼专项法律服务和多个诉讼、仲裁案件的代理服务,开发“校园学生伤害事故危机处理”专项法律服务等多项法律服务产品,在学校与教育法律服务领域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实务经验。特别是在协助教育部门、学校处理师生伤害事故、信访、负面舆情、重大决策等疑难、复杂问题的过程中,以及创新开展全面依法治教、全面依法执教和家校共治共育等系列法治专题培训与“法律+教育”党建活动的过程中,我们深感教育部门、学校和老师们的信任和不易。因此我们也一直在思索,在法律规定较为笼统甚至部分缺位的情况下,针对日常教学、管理中常见的、各方面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如何能为更广泛意义上的教育部门、学校和老师们,在处理学校与学生、学校与家庭、学校与教师、学校与社会四重关系时,提供一份较为明确的法律操作工作指引?如何在尊重教育规律、以人为本的基础上,让学校全面依法办学有保障,让老师全面依法执教有尊严?
为此,我们将多年以来在学校与教育领域出具的书面法律服务成果全方位地深入梳理,形成了数百万字的汇编资料,经过通盘考虑、反复酝酿和慎重研究,最终为读者诸君呈现了本书。我们以为,本书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显著特点,对教育部门、学校和老师们的全面依法教学、管理,均具有较大的参考和借鉴意义。
一是价值性。教师作用的发挥,离不开学生、家长、学校、社会和教师自身行为的规范。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和“全面依法治教”理念的框架下,加强对学生、家长、学校、社会和教师违法、违规或不当行为,以及对应风险后果的双重整体性研究,无疑有利于引导、约束各方更好地规范自身行为和塑造良好的教师职业群体形象,对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二是全面性。本书从教师与学生、家长、学校、社会的四重关系出发,从“厚爱”和“严管”两个角度,凸显家校共治共育,对学生、家长、学校、教师和社会各主体违法、违规或不当行为模式和风险后果,均进行了系统性的类型化研究,基本覆盖了日常教学与管理,尤其是对当前社会、教师普遍关注的重点领域和争议问题均有所反映,有助于构建起立体化的全面依法治教体系。
三是实操性。本书对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进行了分门别类的系统梳理,通过对数百个案例的深入研究,用通俗的语言总结整理了实务应对的要点,同时采用“提取公因式”的方式形成了体系化的小结,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四是新颖性。本书在做法律分析时,充分依据了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2020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2020年制定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2021年制定的《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使法律适用达到了最新;与此同时,本书在归纳各类行为表现及引用有关案例时,也对当前学校和教育领域比较关心的校园欺凌、教育惩戒、家校共治共育、“校闹”治理乃至学校治理社会化等前沿问题一一做了回应。
本书是蒋利、陈小英筹划与主导的法律服务新业态丛书系列的第一本。我们清楚地知道,有且只有切合教育规律和一线实际,法治方式和法治思维才有可能真正服务于教育事业的改革、创新和发展。故我们也热切地期待,这本书能够得到广大老师的殷殷指正,让我们共同打造一本学校教师的经典法治培训教材,使“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的理想成为建设教育强国征程上的生动实践。
诸君共勉之。
是为序。
蒋利
2021年8月于广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