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申请专利时不写主要发明点,专利很难获得授权
专利申请时应当写清楚专利技术方案相对于现有技术的创新之处,审查员审查该创新之处是否清楚完整可实施,并且全世界范围内均没有,也不是本行业普通技术人员轻易就能想到的。如果符合这几个条件,审查员就授权该专利;不符合就予以驳回。所以在申请专利时,写清楚专利的创新之处至关重要,这决定了这个专利最终能否授权,以及授权的保护范围有多大。
但很多发明人基于以下各种考虑,并不愿详细描述专利的发明点:
(1)因工作繁忙委托专利代理师写技术交底书;
(2)担心主要发明点属于公司技术秘密,不愿在专利里面公开;
(3)认为已经概括描述了专利发明点,没必要详细描述具体细节。
在解析发明人的以上误区之前,先来解构一下整个专利制度:
(1)专利申请及维权的制度设计
发明人做出发明创造,并提供创新素材;专利代理师进行提炼概括,并规划专利保护范围;专利审查员审查专利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以及对该专利给予多大的保护范围;法院审查涉嫌侵权产品是否在授权专利的保护范围之内。
(2)真假创新
现代专利制度的基础是“技术创新”,技术创新有“真创新”与“假创新”之分,创新为何会存在“真假”之说?因为发明人在做发明创造时会受到自身认知能力与知识的局限,做出的创新可能是前人已经做过相同的或类似的,那就是“假创新”;如果前人没有做出过相同或类似的创新,那就是“真创新”。所以发明人需要详细地描述自己的创新细节,才能让专利代理师、专利审查员、法官来评鉴是否“真创新”。
(3)专利制度核心在于保护而非授权
发明人做出“真创新”,申请专利的最终目的是通过专利审查获得授权后,在专利审查员核定的专利保护范围内获得专利保护。如果专利授权,但核定的保护范围极窄,不能匹配发明人的“创新贡献”,发明人就很吃亏,会损失后续市场对同类创新产品的掌控力与商业价值。
(4)详细描述专利发明点的价值
详细描述专利发明点,对发明人的价值在于:
首先,便于专利代理师识别该专利是“真创新”还是“假创新”,如果是假创新,根本就没有必要去申请专利,避免浪费专利申请费用。
其次,便于专利代理师准确评估发明人的“创新贡献”,从而技巧性地进行专利保护范围的规划布局,以应对专利审查员的各种可能质疑。
再次,便于在专利审查过程中与审查员进行保护范围的“讨价还价”,为发明人争取到最大的保护范围。
最后,便于在专利侵权诉讼中界定专利的保护边界,从而得到合理的扩张保护。
案例:A公司的发明人张经理是高级工程师,申请过很多专利,有朋友推荐一个专利代理师,据说不需要提供技术交底就可以申请专利,张经理平时研发任务非常重,经常为写专利技术交底而苦恼,听说可以无交底写专利,非常开心,觉得可以合作试试看,就将几个发明题目以及几个产品的介绍发给了专利代理师,过了两周,果然收到了专利代理师“整理”出来的专利申请文件。张经理仔细一看,这些专利申请文件中的内容都是通过网上搜索出来的现有技术内容汇总,通篇都是行业里面的基础知识以及一些似是而非的推断描述。张经理不放心,就特地跟这个专利代理师电话沟通了一下,发现代理师并不与他谈技术细节,只跟他讲,“你放心,这些专利包授权”。张经理又找了几个正规代理事务所多方咨询,才了解到:原来国内的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专利,不做实质性审查,只要申请内容不跟在先技术完全一样基本都能得到授权;而发明专利虽然做实质审查但是审查流程要两三年,到时候他们早就跑了。张经理听后感慨万千:看来专利申请跟技术研发一样,来不得半点偷懒与敷衍,不然只会浪费人力和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