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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工程未竣工,发包人却破产了,承包人应当如何维权?承包人应在合同视为解除的6个月内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
承包人应当在破产受理后2个月后的6个月内向发包人申报债权并请求确认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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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工程未竣工,发包人却破产了,此时承包人是选择继续施工,还是选择暂时停工申报债权?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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