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日常生活
第一节 交通出行
1.车票丢失了,可以免费补办吗?
暑假到了,李梅在客运站的小程序上通过身份证号实名订购了两张大巴车票,带着孩子坐上了去往长沙的大巴车。几个小时后,大巴车开到了终点客运站。出站时,旅客们一个个按顺序排队出站检票,到李梅检票时,她在包里掏了半天,才发现自己匆忙塞进口袋里的车票丢失了。
由于李梅手上没有车票,客运站的工作人员告知李梅这种情形属于无票乘车,必须全额补交车费才予以放行。无奈之下,李梅只好向工作人员出具了自己在小程序上订票的信息及身份证,要求车站核实后放行。客运站工作人员在核查之后确认了李梅的身份,同意李梅出站,但要求李梅必须先支付车票总额的20%作为手续费补办车票后才能放行。李梅非常气愤,认为自己已经花钱购买了车票,不应再重复支付任何费用,客运站应该免费为她补办车票。两方争执不下,碍于无法检票出站,李梅不得已缴纳了补票手续费。
出站之后,李梅决定拨打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进行维权。那么,电子客票不能等同纸质发票吗?为什么纸质发票丢失还要交钱补办?
律师说法
《民法典》第814条规定,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出具客票时成立,也就是说旅客持有的车票是其与承运人之间存在客运合同的证明。虽然如今电子客票与纸质客票具有同等效力,但在线下购票或需要报销凭证等情况下,有的旅客还是需要换取纸质车票。
在车票实名制推行之前,车站很难对“票、人、证一致”进行核实,旅客因丢失车票被要求再次支付票款或者缴纳高额手续费补票的事件并不鲜见,而现在乘坐大巴车、高铁等交通工具,早已实施车票实名制。基于此,如果实名制客运合同的旅客丢失客票,承运人完全可以通过旅客的身份信息、购票信息和乘车信息确认旅客身份。
案例中的李梅是通过身份证号实名订购的大巴车票,车票丢失后,她可以凭借电子购票信息及自己的身份证,请求客运公司免费挂失补办,客运站在确认李梅的真实身份后,也应当为其办理挂失补办手续,不得向李梅再次收取票款和高额手续费。
生活小贴士
现在大部分旅客都是通过网络订购车票,在手机上可以查验到购票信息,在遇到纸质车票丢失的情况时,旅客需要及时联系车站工作人员并提供购票信息、身份证等材料进行挂失补办。若车站工作人员要求旅客重复支付票款或其他不合理费用时,乘客应当拒绝或向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投诉。
除此之外,旅客应当妥善保管纸质车票,如无需报销凭证或其他特殊原因,可以考虑不换取纸质车票,直接使用电子客票或持身份证刷卡进站,从而减少因纸质车票丢失带来的麻烦。
法律直通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一十四条 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出具客票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第八百一十五条 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实名制客运合同的旅客丢失客票的,可以请求承运人挂失补办,承运人不得再次收取票款和其他不合理费用。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第三款 实行实名制管理的,购票人购票时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并由售票人在客票上记载旅客的身份信息。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实名购票的,购票人应当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信息,并在取票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旅客遗失客票的,经核实其身份信息后,售票人应当免费为其补办客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