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资料的功能及其法律意义:以实体法与程序法的交互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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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生老病死皆与医疗行为有密切关系,因医疗行为侵害患者的身体健康等的损害赔偿,乃成为法律上众所关切的重大问题,并发展成为一个专门的法学领域。”伴随着现代生物、医学与信息技术的发展,在医疗法领域产生了很多新的议题。当下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也促使我们重新思考与检视公共健康领域的法律规定。

我最初认识与学习医疗法,是在台湾大学法律学院交换学习期间。那时,我有幸得到王泽鉴老师的指导。王老师提及德国医疗契约的有名化,并给了我一些参考资料。自此,我便对医疗法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将说明疏失责任定为我的博士论文主题。两年德国访问学习后,我“贪心”地想进一步研究医疗疏失责任。在本书中,我尝试借“病历资料”这个连接点,从实体法与程序法交互的视角,兼及信息与数据保护法的发展,来侧面地探讨医疗疏失责任。

需说明的是,书中重要文献资料更新至2020年3月30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0年5月28日正式通过后,我在参考文献后附加了书中所引《民法总则》、《合同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条文与《民法典》相应条文的对照表,读者可参考阅读。

本书之出版,须感谢中国法制出版社。特别是卜范杰编辑,费心仔细地校稿、编排,在此表示感谢。最后,书中拙见、未尽慎思熟虑者,想必不少。期待方家在阅读本书后,不吝给予指教。

章晓英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