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边际革命”到“凯恩斯革命”(晏智杰著作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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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级差地租论与边际分析

加利阿尼之后的大半个世纪,边际分析的发展主要反映在级差地租理论方面。1777年英国经济学家安德森最先提出了级差地租基本原理,从而把边际分析引进了地租学说,但他的分析缺乏必要的价值理论基础。1815年另一位英国经济学家威斯特在地租论中提出了边际资本的概念,以之作为级差地租论的一个前提,但他的边际分析仍然缺乏价值论基础。把地租论中的边际分析与劳动价值论联系起来的是李嘉图(1817年),这是他的经济学重要的组成部分。从安德森到李嘉图,边际分析是沿着同劳动价值论相结合的方向发展的。另一方面,马尔萨斯则代表着不同的方向,他把安德森的边际分析原理纳入地租理论,并同供求价值论联系起来。

边际分析的上述发展不是偶然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蓬勃发展,新时代的阶级关系的明朗化,英国资产阶级所面临的反封建势力的历史任务,不仅使如实地分析级差地租的性质及来源成为可能,而且成为迫切的阶级要求,这就使边际分析显露出特定的社会经济意义。在李嘉图手中,边际分析是建立反对土地所有者利益的地租论的工具,而在马尔萨斯那里,它被用来为寄生阶级的存在作论证。

安德森

英国经济学家詹姆斯·安德森(James Anderson,1739—1808年)[30]最早阐述了级差地租论的基本原理,因而被公认为现代地租论的创始人。马克思还称他是李嘉图在地租学说方面的实际先驱者。[31]

安德森的地租论包含着边际分析原理。在说明地租来源及形成时,他提出了“最后的土地”或“最贫瘠的土地的耕作费用”这个概念,并把它看作决定农产品市场价格的依据。依照这种价格,各级较肥沃土地都可获得多少不等的超额利润即地租,而最后的或最贫瘠土地只能得到一般利润。这里所说的最后的或最贫瘠土地的耕作费用,就是后来经济学家所谓的农业边际成本。

安德森的上述概念,最初是在他1777年发表的两部讨论当时实际经济问题的著作中,顺便谈及地租性质时提出来的。他说:“每个国家有各种土地,它们的肥沃程度不同,这就必然出现以下情况:耕种最肥沃土地的农场主能以远低于较贫瘠土地产品的价格将其谷物运往市场。但是,如果肥沃土地的谷物不足以供应市场,市场价格必将自然地涨到能保证较贫瘠土地的耕作费用的高度。可是,耕种肥沃土地的农场主也会以同一价格出售其谷物,从而获得比他自己栽种的谷物的原有价值大得多的价值。许多人想占有这些肥沃土地,或满足于对耕作这些肥沃土地的格外的特权给予一定的奖励(贴水),其大小依土地肥沃程度而定。正是这种奖励构成了地租。”[32]

安德森又说:“既然耕种最贫瘠的土地的费用同耕种最肥沃的土地的费用一样大或甚至更大,那么,由此必然得出一个结论:如果等量谷物不论来自哪个等级的土地,可以按照同一价格出卖,耕种最肥沃的土地的利润一定比耕种其他土地的利润大得多。而且,肥力越低这种(超额)利润越少,最后必然达到这种情况:某些等级低的土地的耕作费用同全部产品的价值相等。”[33]

总起来说,安德森把级差地租归结为谷物市场价格同肥沃程度不同的土地的耕作费用的差额,并认为决定土地产品价格的因素,是最后的或最贫瘠土地的耕作费用,可见安德森的地租论实际上是边际耕作费用或边际成本地租论。安德森地租分析的特点在于,它正确地把握了边际耕作费用在农产品价格形成中的作用,进而把级差地租正确地归结为不同等级土地产品价格的差额。安德森指出,不是地租决定土地产品的价格,而是土地产品的价格决定地租。这个深刻论断排除了地租来自土地绝对肥力或土地恩赐之类的错误观念。可是,提出上述论断的安德森始终没有解释土地产品的价格由什么决定:他既没有解释边际耕作费用的成因和实体,也没有解释非边际土地产品价格的形成,甚至根本没有提出这些问题,而停留在土地产品价格的差额会带来地租这个现象上。尽管在安德森的论述中出现过“土地产品价值”之类的提法,但是正如马克思所说:“安德森在这里叫作‘全部产品价值’的东西,在他的观念中显然就是市场价格……在安德森看来,地租等于产品的市场价格超过产品的平均价格的余额。”[34] 这里所谓平均价格,指的是由生产费用加平均利润决定的价格,安德森认为这个价格是农业家经营土地时所要求的正常价格,它应能补偿最劣地的即最高的耕作费用。可见,安德森的边际耕作地租论虽然大体正确地描述了现象,但缺乏价值论基础。这是不足为怪的:要知道,在安德森论及地租原理的著作发表前一年,标志着英国古典经济学体系大体形成的《国富论》才刚刚问世。

安德森边际地租分析的另一特点在于,它不与所谓“土地报酬递减律”相联系。他确认每个国家都有肥沃程度不等的土地,这是他分析的出发点和前提,但他并不认为土地报酬会发生递减的变动。相反,他坚信随着技术进步、经营制度改善和人口增长,土地生产率必能不断提高。他说:“如果在熟练技术指导下,在土地上运用适当的劳动方法,则土壤肥力会越益增加并长期保持下去。”“土壤的生产性将同用于其上积极劳动的人数成比例,也同人们指导其经营活动的制度成比例。”[35] “无论人口怎样增加,一国的产品一定同它一齐增加,除非允许某些精神的影响破坏自然的组织。”[36]这是一个求实的资产者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尚处于上升阶段时所必然保有的乐观看法。

威斯特

1815年,英国经济学家爱德华·威斯特(Edward West,1782—1828年)在大概不知道安德森著作的情况下,以自己独特的叙述方式,在一本论述谷物法问题的小册子《论资本用于土地》中,发表了类似于安德森的级差地租理论。[37]

在说明地租的形成时,威斯特提出了“最后的或获利最少的资本部分”的概念,以之作为决定农产品价格的依据。他指出,这部分资本的收益最少而耗费最多,以它为标准的价格必使其他耗费较少的资本获得超过一般利润的余额,即地租;而作为定价标准的这部分资本的收益,除了提供利润,不提供任何地租。可见威斯特的理论就是边际资本地租论。

威斯特指出:“地主的地租,如前所述,乃是全部资本的产物超过最后的或获利最少的那部分生产资本的产物。同样,假定谷物价格提高了,以往生产10%(纯产物或利润)的那部分资本(即指边际资本)现在可以生产11%(纯产物或利润),则其他资本加入耕作。假定谷物价格下降了,使最后部分资本的利润从10%减低到9%,该资本便会退出耕作。”[38] 这意味着最后这部分资本处在可耕可不耕的边际上。

威斯特边际地租分析的突出特点是与“土地报酬递减律”紧密联系的,他甚至把地租的成因完全归结为这一“规律”发生作用的结果。他说:“土地的追加资本的报酬递减几乎是规定地租的唯一原因。”[39] 他认为,土地报酬递减是一个普遍规律:“这个原理简单说来就是这样,随着耕作的进步,农产品的增加变得愈加昂贵了,换言之,土地纯产品与总产品的比率是不断下降的……随着耕作的进步,总产品和纯产品必定会持续增加……但是每份增量投资提供报酬的比例较少,结果,花费的资本越多,利润同资本的比例越小。”[40] 为什么农业资本的报酬会递减呢?他认为,第一,由于农业分工不如制造业细密,又由于机器的运用在农业上也不如在工业上那样方便,所以农业劳动生产率比制造业要低。威斯特援引亚当·斯密的这个论断无疑是正确的,至少在历史上是正确的。第二,在制造业中,产量(报酬)总是同劳动者人数成比例的,“但是在农业中是这样吗?”威斯特的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存在着肥沃程度不同的各级土地。而在殖民过程中,或随着人口“压力”的增加,人们总是先耕种优等地,后耕种劣等地,结果,追加的土地投资便只能提供较前为少的报酬。威斯特指出土地投资效果的差别是形成地租的条件,这是正确的;但他关于土地耕作次序一定是先优后劣的论断,则是不可靠的,对说明级差地租来说也是不必要的。威斯特认为,在上述规律作用下,必然会出现投资效果最差,即只提供一般利润而没有超额利润(地租)的资本,而社会需求又使这部分资本投资必不可少,于是就形成了带来地租的价格。

威斯特的边际地租分析同安德森的一样,没有同价值论联系起来,只停留在价格的分析和比较上。不过,他在分析形成地租的价格时,事实上不自觉地把价格同农业劳动生产率联系在一起,认为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差异造成了报酬的差异,而后者在利润率相等的条件下,又是形成地租的直接原因,这就意味着把地租(甚至利润)归结为农业劳动了。但他毕竟没有提出明确的价值论和劳动价值论,他的边际分析基本上仍然限于对实际经验的描述。同安德森相比,他对形成地租的条件的分析和概括更一般、更普遍。安德森只涉及肥沃程度不等的土地,而威斯特则扩展为报酬不等的投资了。

威斯特以其边际地租论企图证明,对谷物进口严加限制是有害于农业生产发展的,而大量进口谷物对地主利益的影响也不像人们设想的那样严重。他指出,谷物下降固然使地租下降,但利润同样也下降了。另一方面,随着土地投资的增加,在土地报酬递减规律的支配下,农产品价格从而地租必定会不断增长。

马尔萨斯

马尔萨斯(Thomas R.Malthus,1766—1834年)1815年在《地租的性质与发展》中复制和利用了安德森的地租原理,这主要表现在他重复了以下论点:[41] (1)农产品的价格必须刚好大致上等于实际已耕的最贫瘠土地的生产成本;(2)这种成本会因肥沃土地有限,不能不耕种劣等地而不断上升;(3)同一质量的谷物不可能有两个价格,所以,生产成本比价格低的各级土地就一定会按其优良的程度而成比例地提供地租。

然而,马尔萨斯的目的与安德森截然不同。安德森从英国农业资产阶级的利益出发,从农业生产如何得以均衡发展的角度观察地租问题。马尔萨斯则是从维护寄生阶级利益,为他们的剥削收入进行辩护的立场出发,这就必然使其边际地租论同安德森的理论存在很大的差别。

第一,马尔萨斯只接受安德森的级差原理,而拒绝后者把地租归结为农业生产的相对生产率的论点。马尔萨斯认为,土地等级的不同以及以最劣等地的成本为基础的价格决定,对地租的形成和上升,都不是绝对必要的,它只不过会影响到农业生产实际产量的增减。他认为,形成地租的绝对必要的原因,在于土地本身能够生产出比需求量更多的生活必需品,还在于生活必需品具有能为本身造成需求的品质。而土地及其产品本身的这些品质,在他看来是“自然对人类的赐予”,是上帝的恩赐。一句话,地租不是资本主义社会关系的产物而是来自土地及其产品所具有的自然性质和绝对生产力。

第二,安德森的级差分析缺乏价值论基础,马尔萨斯则把级差分析同生产成本论联系起来。为什么农产品价格必须等于最劣地的生产成本呢?马尔萨斯回答说,如果不这样,便不能使农业家获得正常利润并支付劳动工资,而这两项加起来便构成生产成本即价值。至于这种成本的来源是什么,他并没有回答。马尔萨斯不过是用价值解释价值,而且,由于把利润也包含在生产费用之中,从而为资本利润的存在制造了方便的借口。在这里,马尔萨斯是在替资产阶级的剥削收入辩护。

第三,安德森坚信,随着技术进步,农业生产率会不断提高,而马尔萨斯则宣称,土地报酬递减是一个普遍规律。这个“规律”在马尔萨斯手里既是“人口论”的一根支柱,又是地租论的一个前提。他认为,随着人口“压力”的增加,土地耕种必然由优等地逐渐扩大到劣等地;在同一块土地上连续投资的结果或收益是递减的。这些说法同马尔萨斯对人类社会前途所抱的悲观态度是一致的。难怪“安德森后来声明,他是马尔萨斯人口论的死敌,可是他没有料到他自己的地租理论会成为这种奇谈怪论的根据”[42] 。他在《关于导致不列颠目前粮食情况的冷静考察》(1801年)中明确指出,“人口论”是“最危险的偏见”,[43] 同时非常明确地强调指出,土地具有不断增长的持久的改良能力。

李嘉图

李嘉图在边际分析史中占有重要地位。一方面,他把劳动价值论引进边际地租论,以劳动价值论解释了边际地租原理。另一方面,他又把边际原理推广到价值论,提出了边际劳动价值论的命题。

李嘉图接受了威斯特和马尔萨斯所复制的级差地租原理。在指出土地数量有限而质量又不相同,以及存在着农业资本一般利润率等形成地租的条件以后,李嘉图提出了最劣等土地的产品和最后使用的资本的产品的概念,即边际概念,以之作为说明地租形成的依据。“因为地租总是由于使用两份等量资本和劳动而获得的产品之间的差额。”[44] 边际产品这个概念的确定,是从使用价值形式上确定地租的一个前提。

李嘉图的边际产品概念是指农业生产,并同所谓土地报酬递减律联系在一起。他认为,随着人口增加,人们不得不使用质量较差的土地,或在旧土地上追加投资,以增加食物供给量,但供给量的增加比率是递减的。李嘉图的这个说法是片面的,因为除了在一定条件下的报酬递减之外,还存在着其他条件下的报酬不变甚至增加。他的说法对说明级差地租来说也是不必要的,因为只要存在土地优劣差别或土地投资效果的差别就足够了,李嘉图在这里显然是接受了威斯特和马尔萨斯的错误论点。

李嘉图在级差地租论上的突出特点在于,他以劳动价值论说明了边际产品以及一般农产品的价值决定,从而在价值形式上阐明了地租的成因及其变动法则。我们已经看到,关于边际产品本身的价值如何决定的问题,安德森没有提出,威斯特不自觉地把它归结为最低的劳动生产率,马尔萨斯辩护性地用生产费用论加以解释。李嘉图则坚决而明确地把边际农产品和一般农产品的价值归结为农业劳动。他指出:“农产品的相对价值之所以上升,只是因为所获产品的最后一部分在生产中使用了更多的劳动,而不是因为对地主支付了地租。谷物的价值是由在不支付地租的那一等土地上,或用不支付地租的那一份资本进行生产时所投下的劳动量所决定的。”[45] “当质量较差的土地投入耕作时,农产品的交换价值就会上涨,因为生产所需的劳动量增加了。”[46] 这样,安德森早先提出“不是地租决定土地产品的价格,而是土地产品的价格决定地租”的正确命题就获得了科学的论证,而李嘉图则以自己的方式重申了他并不知晓的安德森的上述命题:“谷物价格高昂不是因为支付了地租,相反地,支付地租倒是因为谷物昂贵。”[47] 李嘉图这一论断的主要意义在于,它揭示了在一定假设条件下,地租的源泉是劳动,从理论上驳斥了马尔萨斯关于自然界恩赐一类的荒谬说教,为资产阶级要求废除“谷物法”的斗争提供了理论武器,同时使边际地租分析向前迈进了一步。

李嘉图还把他的边际劳动地租论推广到包括工业品在内的一切商品的价值决定上。他在论述价值论时指出,商品价值取决于生产商品所必要的劳动量。现在,他在论地租时,进一步指出了这个劳动量的含义。他说:“一切商品,不论是工业制造品、矿产品还是土地产品,规定其交换价值的永远不是在极为有利并为具有特种生产设施的人所独有的条件下进行生产时已感够用的较小量劳动,而是不享有这种便利的人进行生产时所必须投入的较大量劳动。”[48] 这就是李嘉图的边际劳动决定价值的论点。这个论点对资本主义农产品价值决定来说是正确的(假定其他生产要素的作用不变),但对工业品来说就不全面了。因为工业品的价值决定,除了上述情形外,还可以有如下情形:(1)处于有利条件下的生产所花费的较小量的劳动。这也可以说是一种边际劳动,不过处在另一极。(2)处于平均条件下的平均劳动。究竟由哪种劳动决定,取决于符合社会需求的商品主要是由哪种条件下的劳动生产所提供的。李嘉图不适当地扩大了边际劳动在一般工业品价值决定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