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你们这儿的兔子跑的快
青山镇,这个被连绵山脉温柔环抱的小镇,仿佛是大自然精心雕琢的一颗明珠,静静地镶嵌在世界的某个角落。与世隔绝的它,犹如一处人间仙境,岁月静好,恍若隔世。镇上的居民们,在这片古老的土地上,过着简单而宁静的生活,狩猎、耕种、修炼,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仿佛时间在这里都放慢了脚步。
清晨的阳光透过稀疏的云层,洒在青山镇的石板路上,映出斑驳的光影。林易麟站在家门口,身上背着弓箭,眼神中闪烁着坚定的光芒。他的父亲,那位经验丰富的老猎人,静静地站在门口,目光深邃地看着他。
“麟儿,今日你独自进山,万事小心。”父亲的声音低沉而有力,每一个字都像是经过岁月的沉淀,蕴含着无尽的智慧与关爱。
林易麟点了点头,嘴角勾起一抹自信的微笑:“爹,您放心,我会小心的。”他的语气中透露出一种不容置疑的坚定,仿佛已经做好了迎接一切挑战的准备。
父亲伸出手,轻轻地拍了拍林易麟的肩膀,那双手虽然布满皱纹,但依然强劲有力。他的眼神中满是骄傲与不舍,仿佛看到了年轻时的自己,也仿佛预见了林易麟未来的辉煌。
“去吧,孩子,去证明你的力量,去追寻你的梦想。”父亲的声音带着一丝颤抖,但更多的是鼓励和期待。
林易麟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仿佛要将这清晨的清新空气和父亲的期望都吸入肺中。他转身向山林走去,每一步都迈得坚定而有力。
阳光洒在他的身上,为他披上了一层金色的光环。他的身影在晨光中逐渐远去,只留下一个挺拔而坚定的背影。
林易麟的心中充满了激动与期待。他渴望在这片广袤的山林中证明自己的力量,渴望用自己的双手去创造属于自己的传奇。他知道,这次独自进山狩猎,不仅是一次考验,更是一次机会。
然而,他也清楚,这片山林并非想象中的那么简单。野兽的嘶吼、密林的幽深、未知的危险……这些都在考验着他的勇气和智慧。但林易麟并没有丝毫的畏惧,他的眼中只有坚定和勇敢。
他穿行在茂密的树林中,每一步都小心翼翼。他的耳朵时刻竖立着,捕捉着周围的任何一丝动静。他的心跳随着每一次脚步声而加速,但他知道,这正是他想要的刺激和挑战。
走进山林,林易麟仿佛融入了大自然的怀抱。他感受着每一缕清风的吹拂,聆听着每一声鸟鸣的欢唱,甚至能嗅到空气中混杂着泥土和草木的清新气息。他熟练地攀爬着树木,穿越着密林,如同一只敏捷的豹子,在丛林中寻找着猎物的踪迹。
突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打破了山林的宁静。林易麟立刻警觉起来,他迅速躲进一片茂密的灌木丛中,屏住呼吸,警惕地观察着周围的动静。只见一个白发苍苍的老者,手持一根木棍,气喘吁吁地跑了过来。
老者脸上皱纹深邃,如同山间的沟壑,记录着岁月的沧桑。然而,他的双眼却炯炯有神,仿佛能洞察一切,透露出一股不凡的气质。林易麟一眼就认出了这位老者,正是镇上的武术家李老头。
“李老头,您怎么跑到这里来了?”林易麟从灌木丛中探出头来,好奇地问道。
李老头看到林易麟,眼中闪过一丝惊讶,但很快又恢复了平静。他停下脚步,喘了几口粗气,才缓缓开口:“易麟小子,你也在这里啊。我是追踪一只野兽过来的,没想到迷了路。”
林易麟心中一动,他想起了父亲的话。父亲曾多次提起李老头的武术造诣,称赞他是镇上的武术泰斗。林易麟一直对武术充满好奇和向往,此刻看到李老头亲自追踪野兽,心中更是涌起了强烈的求知欲。
他主动提出帮助李老头寻找出路,两人一前一后,在林间穿梭。李老头的身手矫健,虽然年纪已高,但步伐却丝毫不输于年轻人。他在林间穿梭自如,仿佛与大自然融为一体。
在寻找出路的过程中,林易麟不禁对李老头的武术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好奇地问道:“李老头,您的武术真是厉害,我能学吗?”
李老头停下脚步,转过身来,深深地看了林易麟一眼。他的眼神中透露出一丝赞赏,但更多的是一种复杂的情绪。他沉默了片刻,才缓缓开口:“易麟小子,武术并非一朝一夕之功,需要付出极大的努力和汗水。你若有心,我可以教你一些基础拳法,但要想真正掌握武术的精髓,还需要靠你自己去领悟和修炼。”
林易麟听后,心中激动不已。他知道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于是连忙点头答应:“李老头,我愿意学!我一定会努力修炼,不辜负您的期望!”
李老头点了点头,脸上露出了一丝欣慰的笑容。他伸出手,轻轻拍了拍林易麟的肩膀,说道:“好小子,有志气!那我们就从明天开始,每天清晨你来找我,我会教你一些基础拳法。”不过话说这么说,李老头丝毫没有停顿的意思,脚程上一点没输给林易麟。
直到丛林中隐约听到一些溪水声,李老头一把拉住林易麟,林易麟刚想出声询问,看到老头一脸你说话我就打死你的狰狞神态,就闭嘴了。老头虽然瘦,手上的力气一点不比自己老爹小几分,也不知是学武的都这么厉害还是如何。
林易麟见老头小心翼翼的爬上身边的大树,凝神观察了片刻,重新落回地上,才说道:“你小子运气不错,老头我找了三天的宝贝,今天总算找到了。”眼神中带着一分雀跃。
林易麟也好奇的紧,能让老头当宝贝的,不是好吃就是好用,他门口的藤椅从小看他用到现在,除了常年摸索下盘出来的光泽,越用是越贵气,再看看老头腰间的竹茶杯,多少年了,上面甚至又含苞待放的绿芽。以前去他家蹭的饭,都是自己老爹都打不到的猎物,味道更是一绝。
“这青山镇,卖出去的猎物里,有十七种上过地主老爷的宴席,三种被公爵家的老爷视为珍馐。小老头没其他爱好,就喜欢吃你们这儿的兔子!跑的越快,老头我越喜欢。嘿嘿,俗话说的好,兔子不吃窝边草,拿水边有一窝灞尔草,咱们的猎物就在那儿了。”
李老头看林易麟不解的小眼睛在自己身上转了一圈,无奈出口解释,傻小子什么表情都在脸上,不难猜。林易麟疑惑被解答后,问道。“啥兔子?我吃过?”
老头笑道:“吃过,你们叫奔兔子,我们城里人叫它——奔灞尔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