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底线!底线!
聚餐结束,其他人各回各家,沈浪则是带着那依一起去了香格里拉,他们还有别的事需要细聊。
驱车赶到酒店,一行四人来到酒店行政酒廊。
“麻烦来两支90年的唐培里侬。”
落座后,陈绍宝跟服务生要了两支香槟王,今天是一个特殊的日子,必须要庆祝庆祝。
听到陈绍宝的点单,陈建添的眼角闪过一丝肉疼的表情。
死胖子,真TM舍得点啊!
90年的唐培里侬市场价一支360刀,搁在香格里拉,价格至少翻个倍,两支起码1500刀。
“Leslie,这次的房费你把发票给我,回头我送去公司报销。”
捕捉到陈建添的神色变化,陈绍宝呵呵一笑,又掺了一次沙子。
死矮子,小气吧啦的。
少顷,服务生将两支香槟送到了包厢。
“先生,请问需要打开吗?”
“嗯,打开吧。”
陈绍宝瞄了一眼,微微点头,然后就将目光重新投向了沈浪。
“90年出产的粉红香槟,最是极品,这支酒,就祝那依的专辑,一炮而红。”
他没祝沈浪的专辑,因为沈浪那张专辑,必然会红!
别的不说,只靠那张脸,沈浪就不会糊。
说话间,服务生已经开好了酒,并给他们每人倒了一杯。
沈浪举起酒杯,笑着道。
“邵宝哥,放心吧,专辑不会让你失望的。”
“哈哈。”
陈绍宝同样举起酒杯,顺带邀请了另外两人。
“来,干杯,祝旗开得胜!”
“旗开得胜!”
叮!
酒杯碰撞,发出一道道清脆的响声。
看着眼前的粉色香槟,那依的眼中露出几分好奇。
这酒,她还是第一次喝。
一旁的沈浪,也是第一次喝这种酒,不过,在他这里,贵的酒、便宜的酒,没什么区别。
都是喝。
喝完第一杯,陈绍宝一边倒酒,一边随口问道。
“沈浪,关于那依新专辑的企划,你有什么想法吗?”
“我准备让她走神秘、高冷的风格。”
旋即,沈浪将准备好的计划,和盘托出。
“服章之美,谓之华,礼仪之大,为之夏。”
“专辑封面以故宫为背景,那依本人穿着唐服,或者宋服、明朝服装,正好跟那首《故宫的记忆》相应和。”
“后面的英格兰、爱尔兰、东南亚民歌,宗教改编歌曲等等,则是彰显新时代的华夏风貌。”
“兼收并蓄,继往开来!”
“古与今的交汇,就是整张专辑的基调!”
“GOOD IDEA!(好主意)”
陈绍宝拍了拍手,刚刚那个问题,明显是考校。
沈浪的回答,很出色,已经初步具备一个优秀制作人的基础素养。
市面上的歌手那么多,如果制作人不能找准风格,即使歌好,也有可能会被埋没。
沈浪的企划核心,找的就比较精准。
88年,电影《末代皇帝》荣获奥斯卡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摄影、最佳配乐等一系列重磅奖项,是当年风头最劲的影片。
而这部电影的拍摄地点就是故宫。
以故宫为背景,多少能蹭一点热度,以沈浪的方案,它还不是硬蹭。
合情又合理!
“那MTV呢?按照你之前的说法,这张专辑的MTV拍摄占比很高。”
“一共拍四首歌,序曲《故宫的记忆》,按照电影标准拍摄,大体剧情是那依饰演的古人穿越到现代。
从故宫深处穿行而来,走出宫门的那一刻,瞬间跨越到现代。”
“另外一首是《you raise me up》,这首歌比较简单,只要体会出那种互相鼓励的情绪即可。”
“最后是那首日文歌,一支MV可以同时用在中文版、日文版,拍摄的话,以旅人视角,讲述寻找的故事。”
“人生嘛,就像是一场旅行,总是不停地告别,不停地相遇。”
“唔。”
这一次,陈绍宝没有直接应和。
“创意不错,拍摄团队需要我找人吗?”
“不用,我准备让陆学长拍,如果他不合适的话,那就找顾常伟。”
“顾常伟?”听到这个名字,陈绍宝惊讶道:“你还认识《霸王别姬》的摄影师?”
“算是认识吧,江文江导那部《阳光灿烂的日子》,也是顾常伟掌镜。”
虽然《霸王别姬》拿到了金棕榈大奖,但风头大部分都被陈恺歌、张果荣、张丰益抢了。
顾常伟的掌镜费或多或少涨了一点,但以《新世纪》的投资规模,请他掌镜,还请得起。
是的,那依专辑的名字也定了下来。
中文名《新世纪》,既符合曲风,又寓意拥抱新的世纪,英文名直译为《New Age》。
至于拍MV掉逼格的问题,那也不是问题。
内地第一张全球发行专辑的名头,足够打动顾常伟。
何况,《新世纪》专辑里的歌,也不是那种普通流行歌。
不至于掉‘逼格’。
接着,几人一边喝酒,一边聊着专辑相关的内容。
然后,陈绍宝又给陈建添上了眼药。
除了那5%的词曲版税分成,陈绍宝还给了沈浪5%的制作人版税分成。
词曲+制作人合计10%的版税收入。
以一张CD60港币的批发价计算(高保真CD更贵),每卖出一张专辑,沈浪就能收到6港币,十万张就是60万,一百万张就是600万。
如果是欧美地区,那就以英镑、美元、马克等当地货币计算,按照百分比分成。
而那依,她只有10%的版税分成,一个普普通通的分成,不算太黑,也不算太高。
最后。
录音版权归宝丽金,词曲版权归沈浪。
关于录音版权的归属,沈浪心里很有逼数,那种不现实的事,他提都没提。
即便要提条件,也要等到他羽翼丰满之时。
像周杰纶那样解约逆回购录音版权的情况,根本不可能发生在宝丽金、百代、华纳等唱片巨头身上。
唱片公司花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做推广,如果没有录音版权,万一歌手解约跑路,岂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世界上有谁甘愿给他人做嫁衣的?
因此,录音版权是大型唱片公司的底线,如果连录音版权都没有,他们宁愿不签。
耶稣来了,也不会签!
传奇如披头士,录音版权也不在他们手中,他们有的只是词曲版权。
后来,披头士的词曲版权辗转多次,85年被迈克尔·杰克逊以4750万美刀收入囊中。
91年,杰克逊作价一亿美金,将版权公司一半的股份卖给了索尼。
16年,索尼以7.5亿美刀从MJ遗产代理手里买下另外一半股权。
以沈浪记忆中的那些曲子,仅仅词曲版权,未来价值至少是二三十亿美刀级别,这还不包括期间持续产生的收益。
是以,词曲版权是沈浪的底线,如果连词曲版权都不能拥有,他宁愿把肉烂在锅里。
那是他的养老保险!
谁也不能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