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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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弱胜强——制定不惧对方人力、物力规模的作战策略

以弱胜强——学习了博弈论后,这个关键词尤其富有魅力。或许有人会觉得以弱胜强几乎是将不可能化为可能。但正如柔道的以柔克刚,以弱胜强实际上也是可行的。

比如,IBM公司曾是高高在上的互联网巨头,在近年来它却变得有些不起眼了。尤其是在个人电脑业务方面,IBM可谓是屡战屡败。最初,搭载了微软OS系统的IBM电脑是业界标杆。然而进入21世纪后,2001年IBM电脑的世界市场占有率仅有6.2%,世界排名第四位。在那之后,IBM逐渐从个人电脑业务中退出。

类似事件仍在发生。美国钢铁公司(U.S.Steel)曾经是世界上最大的钢铁制造公司,如今它已败于日本的钢铁制造公司,再不复往日荣光。

而日本的钢铁制造公司如今也正与韩国、中国等亚洲公司激烈竞争,若不制定相应的战略,或许会重蹈美国钢铁公司的覆辙。

▲ 通过技术创新,反转力量关系

风险企业并非只能在成熟市场才能战胜大企业。对技术创新要求极高的市场,同样是对风险企业而言极其有利的主战场。

比如,假设风险企业使用生物或纳米技术开发了新的工艺制造法。若它们手中还同时握有强大的专利权,则它们生产商品的成本甚至会不到大公司的1/10。此时,大公司便会毫无翻身之力。

在这个背景下,如果大企业依旧想在竞争中获胜,那么它们还有一招,叫“收购”。这是苹果、谷歌等公司的常用手段。

在IT界,摩尔定律长期成立。根据该定律,每过18个月,计算机的性能便会提升一倍。那么,计算机的性能将会以3年翻4倍(2×2)、6年翻16倍(2×2×2×2)的速度进行提升。大致上可以当作计算机性能每5年提升10倍吧。

问题0-4 现在的5亿日元与5年前的100亿日元

大企业A公司,在5年前花100亿日元购入了计算机相关设备。为了与之对抗,新兴的B公司筹措了10亿日元的风险基金,同样购入了计算机相关设备。

那么,双方孰胜孰败?

这场竞争恐怕会以B公司的压倒性胜利收场。根据摩尔定律,B公司购入的10亿日元的设备,和A公司在5年前花100亿日元购买的设备性能基本相同。就是说,B公司以1/10的价格,购买了和A公司同等性能的设备。因此,很明显,B公司的竞争力远高于A公司。

因此,在IT界,大公司在5年内,设备支出回本100%,并盈利120%的工作计划必须完成。若计划完不成,便会面临被新兴企业击垮的危险。

在IT这种竞争激烈的行业,若一个公司制订了相对宽松的资本回收计划,那么在它的设备支出尚未回本之时,便会给新兴企业留下成长空间,最后使自己陷入困境。

▲ 使国际项目组败走的风险公司

总谈大企业失败的事,着实让人有些过意不去,因此我们来谈谈被风险企业抢占了先机的国际项目组吧。下面要说的就是关于技术创新力量究竟有多重要的实例。

20世纪90年代,多国联合组织了关于解读人类基因组的合作研究项目。那时,一家名为塞雷拉基因组(Celera Genomics)的公司,迅速完成了对人类基因组的解读。

塞雷拉公司成立于1998年5月,然而它却在2000年4月,比国际联合研究组更早宣布“基本解读了人类基因组”。

这正是摩尔法则应用到现实中的例子。基因组解析机简单来说就是一台计算机。计算机的性能5年会提升10倍,10年会提升100倍。然而,由各国研究者组成的国际联合研究组并非公司,因此其工作规划较为宽松。该研究组在20世纪90年代启动项目,投入设备,计划在十几年间解读人类基因组。

塞雷拉公司注意到了这一点。它拿到了比10年前的机器性能要好100倍的机器。因此,哪怕塞雷拉公司在设备投入上所花的不过是国际联合研究组的1/10,它也有可能更快地解读人类基因组。

该战术非常容易理解。事实上,塞雷拉公司也的确仅凭自己一家公司之力便取得了足以匹敌国际联合研究组的成果。

在2001年,解读人类基因组要花95亿日元,然而在2012年仅需66万日元。经过11年,解读人类基因组所需资金竟下降到了原来的1/10000。

在超尖端领域,摩尔法则这一令人惊讶的经验法则甚至取得了更进一步的发展。类似的事在各个领域皆有发生。胜利女神只会对那些已经觉察这一切的、有冲劲的博弈者露出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