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金融科技破解个贷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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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消费金融公司信贷业务

消费金融公司是指经银监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可以吸收股东境内子公司和境内股东的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消费金融公司提供的消费贷款不包括购买房屋和汽车,且需具备小额、分散原则。

消费金融公司的发展主要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2009年开始试点,仅有北京、上海、天津、成都批筹四家消费金融公司;第二阶段是从2013年至2016年试点逐步扩大,合计批筹17家消费金融公司;第三阶段是从2016年起,消费金融公司设立进入常态化,至2019年数量增至24家;第四阶段是2020年至今,消费金融公司数量增至31家,其中银行参股、控股的消费金融公司占据绝大多数。当下,还有不少银行在排队申请消费金融牌照,主要以地方性银行为主,除纾困与借机拿到牌照等因素外,更主要的原因可能是消费金融公司牌照可以突破区域性银行的异地展业限制。

消费金融市场近两年发展迅速,规模快速扩大。根据2023年7月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消费金融公司发展报告(2023)》,截至2022年末,消费金融公司服务客户人数突破3亿人次,达到3.38亿人次,同比增长18.4%;资产规模及贷款余额双双突破8 000亿元,分别达到8 844亿元和8 349亿元,同比增长均为17.5%,高于经济和消费增速,为恢复和扩大消费需求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