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冲天王
消炎药(又称抗生素)在人类对于感染性疾病的治疗上有着极大的历史意义。
在这之前,感染性疾病的致死率实在是太高了。
当然,在现代社会,由于抗生素的滥用,消炎药的作用已经没那么神奇了。
但这是古代,张氏身上没有任何“耐药性”,因此消炎药的效用也相应地被放大了很多。
张氏连着吃了两天消炎药后,高肃感觉张氏的病情似乎已经得到了缓解,而悟净却在这个过程中察觉出了有些不对劲:
“长恭,刘大夫新开的这方子不太对啊,我刚才请寺里的师傅看了,这都是强身健体的药,对你娘的病没什么用啊!”
好吧,被发现了。
于是高肃也没再瞒着,干脆说出了实话,“刘大夫对于自己新开的方子没什么把握,我也就没照着他的方子治。”
“啊?那你这两天给你娘吃的什么药?”悟净一脸诧异。
“我最近不是一直在看医书嘛,另外一些民间游医和土方子也参考着试了试……”
“胡闹!”
还没等高肃说完,悟净就愤愤将他打断了,“你娘这病症又急又重,你怎么能……哎呀!”
果然,不出高肃所料,悟净知道了后,肯定会出言责怪。
高肃对此自然表示理解,接着悟净又唠叨了几句,便提出要去找刘大夫过来看看:
“你呀,以后千万别再任性胡闹了!”
……
悟净离开后,高肃也没闲着,直接在后院锻炼了起来。
前世高长恭就是一员能征善战的猛将,这一世高肃必须在高长恭的基础上变得更强。
这是他在乱世立足的资本,也是他将来攫取权力的倚仗。
结果刚练没多久,突然有一个十来岁的孩子跑了过来,“四哥!今日可有时间带我去骑马射猎?”
来的这个孩子叫高延宗,今年十二岁,是高长恭的五弟。
只见他生得胖乎乎的,模样跟好看基本不搭边,只能勉强说一句可爱。
高延宗的母亲姓陈,本是北魏广阳王元渊的家妓。
按说以陈氏这种身份,高延宗过得应该也好不到哪里去。
但相较于张氏,陈氏强于能歌善舞,又是个惯会哄人的,因此高澄死后不久,陈氏便被高洋收入房中了。
嗯,不用惊诧,这在高家都属于稀松平常的小事儿,毁三观的咱们后面慢慢讲。
再者高延宗长得也够丑,在一水帅哥、美女的高家,他和二叔高洋算是很另类扎眼的。
这份共同“基因突变”的情谊和两人相似的性格,让高洋对高延宗异常喜爱。
有多喜欢呢?
举个例子。
就去年的时候,高延宗都已经十一岁了,高洋还老让高延宗骑在自己肚子上,甚至叫高延宗往自己肚脐眼里撒尿。
高延宗撒完之后,高洋还乐得不行,抱起高延宗来说什么就喜欢这小子。
事后高洋又问高延宗想当什么王,高延宗说自己想当“冲天王”。
当然,这也就是小孩子瞎胡闹,哪有王爷叫这个名的?最后高洋封了高延宗个“安德王”,意思是让他安于德行。
因为高洋也看出来高延宗性格不安生,是个惹祸的苗子了。
当然,别管高延宗这个“冲天王”怎么不安生,但他确实打心眼儿里把高长恭当兄弟。
历史上高长恭被齐后主高纬用毒酒赐死时,高延宗曾撰写奏疏进谏,泪痕满纸。
等到高长恭在死后一年下葬时,高延宗还在高长恭的墓碑上刻下了一首五言诗:
夜台长自寂,泉门无复明。
独有鱼山树,郁郁向西倾。
睹物令人感,目极使魂惊。
望碑遥堕泪,轼墓转伤情。
轩丘终见毁,千秋空建名。
……
痛惜之情,清晰可见。
总的来说,在高长恭这些同父异母的兄弟中,高延宗对高长恭的感情最真,也最深。
高肃很清楚这一点,因此对高延宗也多了几分亲切。
“这可是大庄严寺,你在这里跟我说射猎的事儿,是不是不太合适?哈哈……”高肃笑着抚了抚高延宗的脑门道。
“这有什么!二叔已经封了我做‘冲天王’,这寺里的大和尚对我都很恭敬客气的!”高延宗双手一叉腰,傲气得不行。
说起来大庄严寺还是个皇家寺院,高延宗之前常来找高长恭玩,出入这里的次数也不少,寺里很多和尚都认识他。
“我记得皇上明明封的你‘安德王’,什么时候又变成‘冲天王’了?”高长恭故意拿话逗高延宗。
“嗐,‘安德王’和‘冲天王’差不多的,反正都是王!”
高延宗似乎还有些介意自己没能被封为“冲天王”,干脆摆摆手略过了这个话题,“对了,我记得四姨娘上次不是病了吗?现在好了没?”
高延宗口中的“四姨娘”,便是高长恭的母亲张氏了。
由于高长恭的生母张氏和高延宗的生母陈氏都是身份低贱之人,所以高澄活着的时候,这姐俩的关系还是比较亲近的。
之前陈氏刚生完高延宗不下奶,高延宗还吃了一段时间张氏的奶水。
后来高延宗稍微长大了些,便一直跟在高长恭后面玩。
高长恭母子寄居在大庄严寺期间,高延宗也常往这边跑,甚至连骑射功夫都是和高长恭学的。
在高延宗看来,平日里陪着自己的那些人忒没意思,只知道哄着、让着自己,反倒是和高长恭一起玩能感到真正的开心。
毕竟是兄弟情嘛,肯定不一样的。
这也让高肃和高延宗说话时比较随意,“我娘这次的病比较严重,一时半会儿很难好彻底。”
“啊?我上次不是送了些补药过来?”
有一说一,高延宗是真把高长恭母子当亲人了,平日里没少给他们送东西。
“唉,城东的刘大夫已经换了好几次方子了,到现在也没能治好。”
高肃叹了口气,就在这时,正巧悟净气喘吁吁的带着刘大夫赶了回来……
附注:家妓,亦作“家伎”,乃是豪门大户中蓄养的用来招待客人的歌妓,有时候也会陪客人睡,地位介于妾和婢女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