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出大事了
次日,林浩戴上北欧金项链和手镯,穿着昨天新买的衣服准备出门。
唐静顿时打起疑心,生拉硬拽让他交完公粮才肯罢休。
女人的第六感总是不讲科学,特别是爱吃醋的这种,强到离谱。
中午,黄玲花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来到食堂,一眼便看见金光闪闪的林浩,他手里端着两个餐盘。
“宝贝,饿了吧,快点坐下来吃饭!”
说话的声音洪亮,让周围人齐刷刷的望着他们。
不等黄玲花说话,林浩把餐盘放在桌上,继续说道:“我知道你很想念我,把思念暂切放一放,咱们先吃饭!”
“握丢!”有吃瓜群众忍不住吐槽,感觉太膈应人了。
黄铃花察觉对方的眼神带着威胁,只好怏怏地坐下来。
“我先帮你把葱姜蒜挑选出来……”
林浩的表现,让吃瓜群众不忍直视,埋头干饭吧,否则会被狗粮撑死。
之所以选择在食堂见面,就是要把消息传播出去,让一些别有用心的男人知难而退,无形之中消灭潜在的情敌。
“你想干什么啊?”黄铃花处在尴尬的境地,没办法静下心来细想。
“想让你做我的女朋友,咱俩男才女貌,是天生的一对。”林浩面带微笑,好像没有一点自知之明。
“到底要怎样才可以放过我?”
“下辈子吧,这辈子我是认定你了!”
黄玲花气笑了,眼前这个家伙真是无耻到了极致。
林浩死死的望着她,担心胸前那颗扣子会被崩坏。
黄玲花连忙用双手捂住胸口,低声呵斥:“混蛋,你眼睛在看哪里?”
“看你的手啊,不说了,先吃饭吧!”林浩收回视线,若无其事的拿起筷子。
“卑鄙无耻的混蛋,你死了这条心吧,我是不可能喜欢你的。”
黄铃花百般无奈,她决定豁出去,最坏的结果是去急诊科,没什么大不了。
“哦!”
“哦是什么意思?”
“我喜欢你就可以了呀!”
林浩不以为然,一见钟情那是见色起意,日久生情才是真爱,博导级化学家,不值得被爱吗?
黄玲花小嘴微闭微张,一时间找不到语言反驳。
“乖,听话啊,陪我好好吃顿饭,去急诊科的事一笔勾销!”
林浩看着她那浓眉大眼,高挺的鼻梁,有棱有角的薄嘴唇,越看越喜欢,真的秀色可餐。
“我为什么要相信你?”黄玲花蹙起眉头,很反感他不礼貌的眼神。
“如果你铁了心想去急诊科发光发热,那就当我没说!”
林浩专注于干饭,蒙骗涉世未深的女孩,就跟喝水一样简单,连表演都不需要。
“哼,吃就吃,如果你敢骗我……祝你一辈子打光棍。”
黄玲花寻思半天,才说出这么一句狠话,差点把林浩给逗笑了。
“喂,用不着这么狠毒吧?”
“对付你这种人,就应该要狠一点!”
林浩笑着说:“我是哪种人?你很了解我吗?”
“卑鄙,无耻,厚面皮,王八蛋。”
“嗯,这都是夸奖的词语啊!”
“你…”黄玲花心好累,这个家伙油盐不进,跟他说什么都没有用,只好化悲痛为食量,消除负面情绪。
林浩见她露出一副凶巴巴的模样,怎么看怎么可爱,要是给她来一拳,估计可以哭半天。
“没有人告诉你,不能这么直勾勾盯着女孩子看的吗?”
“又不是看女孩子洗澡,干嘛要偷偷摸摸的,做人诚实一点不好吗?你长得这么漂亮,我不应该欣赏吗?法律上有规定不许看美女吗?”
听林浩这么说,黄玲花真想抽自己一个大嘴巴子,明知道他很无耻,却还想着跟他理论。
然而,对方不依不饶,还要得寸进尺。
“我这个人最大的优点就是诚实,虽然看美女不能延年益寿,但是如果每天都能看见你,心情肯定可以愉悦一整天。”
黄玲花无言以对,这个混蛋吃饭的时候像个猪八戒,放下筷子还像个猪八戒。
“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急诊科的事情就算了结。”
林浩恢复到正人君子的模样。
“你这么能耐,连我名字…”黄玲花反应过来,指望鼻子怒骂:“豁~混蛋,你在诈我,你根本不认识杨院长。”
“我就是想让你亲口告诉我,如果你非要这样认为,那你可以不说!”
林浩笑着点了点头,站起来要走。
“黄玲花。”
黄玲花板着脸报上自己的名字。
“人如其名啊,难怪你长这么漂亮,黄花风铃木,四季景象各异,有春华、夏实、秋绿、冬枯的风韵,具有艺术观赏价值。而黄铃花由于叶片常绿、花形独特、花期较长、易于繁殖,而颇受喜爱,放在家中同样具有观赏价值。”
林浩是诚心诚意的夸奖,请不要有任何的过分解读。
“希望你信守诺言。”
黄玲花没有听说过这种花草树木,而且总感觉他是不怀好意。
林浩信誓旦旦的保证:“这一点你放心,我从来不骗人,尤其是女孩子。”
黄铃花用警告的眼神看了他一眼,站起来端着餐盘大步离开。
此时,电话响起,是父亲打来的,林浩接完电话,匆匆忙忙赶去布吉火车站。
五叔昨天晚上酒驾,倒车的时候撞死镇上的一个姑娘,然后肇事逃逸。
这件事情林浩是知道的,只是不记得具体的时间。
当初五叔带着婶婶跑到桂城,在那边待了十几年,然后才花钱摆平,没想到会跑来龙平。
父亲林光宗,家中排行老大,二姑林如意,三叔林耀祖,四叔林平安,五叔林富贵,六叔林荣华。
六七十年代,讲究人多力量大,兄弟姐妹多是件很正常的事情。
火车站前坪,林浩见到五叔五婶,夫妻俩的精神状态很差。
“叔叔婶婶,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先跟我走。”
打车回到出租屋,林浩主动介绍了唐静,她还有些不好意思。
事关重大,必须得把她支开,而且家里住不下,便塞给韩婷婷,现在顾不上麻烦,至少夜里还有个伴。
五叔简单讲解了的事情的来龙去脉,听大哥说大侄子混得不错,便往这边跑,至少有个熟人。
他原本在老家当杀猪佬,十里八村算个人物,没想到一夜之间落魄到不敢见人。
五婶坐在旁边默默地流着眼泪,林浩知道她是林家媳妇当中最勤劳的那一个,任劳任怨的性格。
“婶婶,事情已经发生了,难过也没有用,在这里安心住下,其他的我来想办法。”
林富贵露出一个惊讶的眼神,没想到大侄子出来两个月,跟换了个人似的,变得成熟稳重。
“谢谢!”
“五叔,您可别这么说,小时候您对我最好,现在碰上一点难事,侄儿肯定要帮忙的。”
林浩说的是真心话,五叔没有长辈的架子,对侄儿侄女都好,平常猪肉没卖完,总会想着大家庭。
“浩浩,我和你叔叔实在是没办法了!”五婶带着愧疚的神情,通常发生这种事情,大家都是能躲则躲。
“不说这些了,叔叔婶婶先坐一会儿,我去买点饭菜回来,你们吃完饭睡一觉,等明天再说。”
因为酒驾还没有实施,只是一起交通事故,逃逸肯定是不对的,但也没有那么严重。
林浩不可能大义灭亲,早点用钱摆平才是明智的选择。
林富贵夫妻俩确实很累,心里承受着很大的煎熬,逃跑的路上还要担惊受怕,吃饱喝足,很快便睡了过去。
林浩坐在客厅里沉思,当初五叔跑到桂城,风餐露宿吃了很多苦头,在工地上干了两年,然后重操旧业养猪杀猪,积累出一笔不菲的财富,最后跟受害者家属私了,才敢回到家乡。
成功的事情自然可以复制,五叔俱有经商头脑,东山再起并非难事,只需要有足够的条件和时间。
想来想去,还得打王妙佳的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