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以乒会友
军训结束的日子已经过去了,随之而来的便是分班,分班虽然只是一个简单的名词,但就是这两个字却影响着整个初中生活,甚至一生,但有的人根本不慌,因为他们早就通过学校的面试,提前进入好的班级了,而真真担心的则是像萧仙徐智才这种成绩较差的学生,这也许也是他俩去翻墙的原因之一吧。两天的周末转瞬即逝,萧仙早早就起了床,他起这么早并不是因为他爱学习,也不是因为他有早睡早起的习惯,只是因为睡不着。他睡不着不是因为失眠,很明显是因为分班的事情,倒也完全不是因为分班,而是因为自己翻墙的事情害怕被学校知道,因此才忐忑不安。
萧仙家离学校很近,因此没过多久就到了,他刚到学校就看见恔门口人山人海,原来大家跟翻墙进学校的那俩二货一样,只知道盯着那天的告示牌,却发现告示牌上什么都没有,萧仙对此也是一脸懵逼,他突然想起去找徐智才,但环顾四周却什么都没发现,这时萧仙突然听到一声熟悉的声音,转过头一看.....
只见一个黝黑皮肤的少年,正带着憨厚的笑容朝着萧仙挥手,金黄的阳光照在他平亮的脑袋上,宛如佛光附体,这也是萧仙的小学同学——宇天浩,那闪亮的平头在人群中显得格外耀眼。
萧仙在小学五六年级的时候,跟三个人玩得好,其中一个便是宇天浩。四人几乎每天一到下课就在一起追逐打闹,有时玩躲躲猫,有时玩追追猫,所以四个人的关系也是情同手足,上初中后也是在放假的时候经常一起出去玩耍,只不过后来一起玩的时间越来越少,四人也因为种种原因,关系变得越来越淡,,真是物是人非啊。
萧仙惊讶地问道:“天浩,你怎么在这里”。宇天浩笑道:我就不能在这里吗,怎么不欢迎?“怎么可能,两个月没见你了,人长高了不少嘛,头也越来越亮了,萧仙开玩笑地说道。”天浩回答:“哎呀,主要是凉快嘛。”
其实很多人都清楚剪平头意味着什么,至少在学生眼中,剪平头无疑是要他们这群正处在青春期心理萌动的学生们的命,因为平头还有另外一个名字叫做:“防早恋头”........
俩老同学简单的续了下旧就匆匆分别了(宇天浩上厕所去了),这时学校的安保叫道:“你们在这里愣着干甚么,快去墙上看你们所在的班级”。此话一出,人们才知道原来名单就在告示栏北边的墙上,从此萧仙悟出了一个道理:做人眼光得放远一点,不然就会像当初找名单一样....
萧仙仔细地查看这张名单,他缓慢地浏览,突然间他看到一个熟悉的名字,一般:徐智才,他心顿时一颤,速度变得更慢了,直到他将一班的名字看了个遍,也没看到自己,他强忍着失落的心情又继续看名单的其他地方,没过几秒,他又停了,上面写着二班:“宇天浩”,萧仙就这样盯着那个名单一直看,终于在名单结尾处看到了自己。
萧仙冒着失落的心走进八班的教室,萧仙一脸茫然地望着:陌生的教室,陌生的同学,没有一个熟悉的人,萧仙......,他径直走进了教室,很快就将失落的心情调整回来,随便找了一个陌生的座位坐下,看到旁边有个人坐着,萧仙也不知道当时哪来的勇气,竟主动找对方搭话,具体当时说了什么,萧仙已完全不记得,这个人便成为了萧仙初中三年第一个说话的陌生人。
都说缘分这个东西是难以摸透的,这个人在后来成为了萧仙初中三年最好的朋友之一。正当同学们还在互相认识时,一位美丽动人的女士从门口走了进来,她带着黄色的遮阳帽子,一头乌黑的秀发,身材细长,第一眼看过去很像Angela.BaBy,这个是该班的班主任——金晨梅。
萧仙在军训时就已经见过她,,那时萧仙所在的连队正在练习向左向右转,当练到向后转时,萧仙抬头一看,只见绿油油的草地上突然出现了一群没有穿着教官制服的大人,他们有的穿着短衬衫,拿着水杯,有的穿着长裙,小腿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格外白嫩,但其中最吸引人的便是那位长的像杨颖的女士,毋庸置疑那便是金晨梅,当时萧仙就觉得挺漂亮的,如果以后能当自己的老师就太好了,不过这种感觉在萧仙在八班待了几天就再也没有了......
这时金晨梅说道:“同学们,盼星星,盼月亮,终于把你们盼来了,从今天开始我就是你们整个初中三年的语文老师兼班主任了”随后又补充了一句,我发现我们班的同学都是帅哥美女,现在帅哥美女们,该交作业了”。原来北渝中学在暑假时就给同学们布置了练字作业。
随后,同学们在班外站成一排,按高矮顺序站成了两排,男女各一排,金晨梅便按照高矮顺序简单地给同学们排了下位置,萧仙被安排在一个稍微胖一点的女生旁边。
萧仙还没在位置上坐多久,突然一声清脆的铃声便像风声一样钻入耳边来,很明显此时已经是下课时间了,讲台上的金晨梅也许是先给大家留个好印象似的,于是笑着说:“同学们,下课了,下节课我们就要让大家做一个简单的自我介绍,请大家提前做好准备。”
都说能很快适应环境的便是强者,但很显然,那时乳臭未干的萧仙自然是算不上的。对他来讲,现在整个世界就呈现着两个字——“尴尬”
现在虽然是下课,但对于萧仙来说还不如上课,毕竟实在是太尴尬了。萧仙这时突然想到书包里还有一副乒乓球,于是就把它从书包里拿出来,然后就傻傻地跟着墙壁对打.....但很快,他又收了下去,不是因为老师来了,只是说..额,还是尴尬,毕竟打乒乓球动静这么大,自然会惹得旁人前来观看,别人看见了心里只会想一句话:“你她*装什么”,萧仙心里思索了下下,还是决定将他收起来。
于是没了玩意的他此时变得更加无聊,仿佛天地间都已唾弃他似的,他只好一个人默默地坐在桌子上,呆呆地望着黑板,不知所措。正当他正不知该做些什么时,他突然发现前面有个人跟他一样像灯泡一样待在座位旁。萧仙嘴角一扬:“同是天涯沦落人啊”,便想着和他一起玩,
自以为是的萧仙很快就想好了自认为天衣无缝的计划,他先是将本来放在书包里的乒乓球拿出来,然后再故意将球在不足半米长的课桌上任意弹动,随后再不经意地放手一滑,拿球就像有千斤中般狠狠摔在地上,然后就如雪球般沿着光滑的地板上滚去,恰好滚在前面那个人的脚下。
果然前面的少年便弯下腰去,迅速敏捷地捡了起来,随后便缓缓转过身去。当萧仙看到他的脸庞时不由地惊了一下,瞳孔也悄无声息地放大,又慢慢聚拢。只见那少年帅气的脸上犹如白霜,没有一丝伤痕和痘疮,一双蔚蓝的大眼睛犹如繁星在闪耀,更吃惊的是雪白的脸上如同月光般皎洁,仿佛正是万千少女心中的白马王子,当情窦初开的少女见了他,他们那颗懵懵懂懂的心灵就会被瞬间融化,再不由自主地爱上......
萧仙对次先是惊讶,然后再到一丝羡慕,但没过多久就恢复过来了,毕竟曾今他还见过更白的人。那是小学毕业后的暑假,负责的家长们为了让他们的孩子早点长大,明白......,于是就会把他们的孩子送到一个全军事化管理的地方——夏令营。
前几年网上有一句很火的话:“两周夏令营,一生军旅情”,虽说是玩笑话,但玩笑也未必全是玩笑.,特别是对他们这群小孩子来讲、
萧仙在夏令营时并没有这种感觉,不是他不合群,也不是他故意装什么高冷,只不过是因为给他分班的人给他分错班了,给他分了个中班,其中最大的孩子便是他。以至于萧仙这个从小到大基本上并没有怎么当过班干部的人刚来时就被任命为了“副连长”,但被孤立还是少不了,孤独的他就只能期待十五天的时间早点过去,对他来说基本上可以说是度日如年啊。
但大约在第五天时,萧仙对此的看法发生了翻天覆地的转变。
他喜欢上了一个人......
那是一个骄阳似火的日子,红彤彤的塑胶跑道像烧开的铁锅,烫得一个个哭爹喊娘;火红的太阳让本来干燥的空气变得更加燥热,仿佛有无形的烈火在透明的空气中滚滚燃烧,这么热的天气也就只有地下要凉爽些,队员们便由副连长们领着去车库避暑,萧仙带着他们朝着远处走去,炽热的太阳早已让他睁不开眼睛,突然一道白光照进了他的双眼,萧仙慢慢地移动着视线,往那边看去,是一个人,一个全身雪白的黄种人。
这一刻金色毒辣的阳光不再是让人心烦的东西,而是大自然的化妆师,点缀着她那副雪白的身影,那种白虽不如茉莉花那样洁白无瑕,而是一种无法言传的白,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白。
只是一瞬间,萧仙这颗懵懂无知的心就被瞬间融化,仿佛天地间只有她的存在,这是萧仙长这么大第一次对人心动,于是萧仙接下来的几天里就天天期盼再见到她,可是在第十天时萧仙就再也没见到她了,后来也再也没有见到她......,也许是时间到了就走了吧,唯一给萧仙留下的也就只有一次心动的感觉以及那白得离奇的皮肤了。
当那少年转过头来时,萧仙郑重地说道:“打不打乒乓球”,那人想了会,便答道:“来嘛”,也许是天生都有的默契,俩个人没有任何指示,便将桌子拼成两张,中间用书本隔开,没过多久,课桌上便响起声音,好一热闹的景象。
阳光透过窗户洒在桌面上,形成斑驳的光影。乒乓球在桌面上弹跳,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打破了教室的寂静。两个少年站在桌旁,他们的眼神紧盯着那颗快速移动的白色小球,仿佛整个世界都凝固在这一刻。
其中一个少年手握球拍,姿势矫健。每当乒乓球飞向他的方向,他总是以惊人的速度准确地回击,展现出惊人的反应能力和技巧。他的眼神中闪烁着自信与坚定,仿佛每一次挥拍都能将胜利牢牢掌握在手中。
另一个少年则虽然他的动作不如对方熟练,但他的眼神中却充满了不屈的斗志。每当他失误时,他总是迅速调整自己的姿势和心态,毫不气馁地继续战斗。他的眼神中燃烧着挑战的火焰,仿佛每一次失败都能激发他更强的斗志。
周围的同学们都被这场突如其来的乒乓球比赛吸引了目光。他们有的围观在旁,为选手们加油助威。教室里充满了欢声笑语和紧张刺激的气氛,仿佛变成了一个热闹的赛场。
在这个小小的乒乓球台上,两个少年用他们的汗水和热情演绎着一场精彩的比赛。他们不仅在较量着技巧,更在较量着意志和勇气。而这个临时搭建的乒乓球台,也成为了他们青春记忆中一道独特的风景线。两人的友谊便以乒乓球而开始,简称”乒乓会友”,在后来的自我介绍中,萧仙才知道他的名字——霍云杰。两人后来也为无话不谈的朋友,以至于后来他俩被班上的人说是男同,这份友谊在初三时才变得紧张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