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执法岭南 身无长物——明·陈殿桂《与袁堂文集》

陈殿桂(1615—1666年),字岱青。明崇祯十六年(1643年)进士,授兵部主事。明亡后仕清,任广东高凉县法曹,即执法官,属于军事编制,故陈殿桂自己说是“从军岭南”。后被贬官,谪居番禺。著有《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