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2
第2章 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与显示
引例
人口众多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制定人口、劳动就业、教育、社会福利和民族等方面的政策与规划等需要翔实可靠的人口数据。中国的人口调查有近4000年的历史,留下了丰富的人口史料。但是,在封建制度下,隐瞒、匿报人口的现象十分严重,调查统计的口径也很不一致。具有近代意义的人口普查,在1949年以前只有两次:一是1909年进行的人口清查,多数省仅调查户数而无人口数,从而推算出当时中国人口为3.7亿多人,包括边民户数总计约为4亿人;二是1928年试行的全国人口调查,只规定调查常住人口,没有规定标准时间,经过3年时间,也只对13个省进行了调查,其他未调查的省只进行了人数估算,调查加估算的结果显示全国人口约为4.75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于1953年、1964年、1982年、1990年、2000年、2010年进行过六次人口普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和国务院的决定,自1990年开始改为定期进行,即每10年进行一次,在年号末位逢“0”的年份举行,在两次人口普查之间开展一次较大规模的人口调查,也就是1%人口抽样调查,又称为“小普查”。
2020年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这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引导下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能够全面查清我国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的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历次人口普查数据整理的我国总人口及主要构成变化如表2-1所示。
表2-1 我国七次人口普查的总人口及构成
注:表中总人口是指我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统计数据是统计分析的基础。当研究目的确定后,就要考虑研究所需数据的收集和整理问题:从哪里获得数据?向谁收集数据?采用什么方式方法获得高质量的数据?怎样具体实施调查?如何对大量个体数据进行分类汇总以形成反映总体特征的指标数据?怎样展示数据整理结果?本章将介绍数据收集与整理的基本原理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