恺撒:巨人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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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攀登执政官的高峰(前100年~前59年)

一 恺撒的世界

因为,罗马不必再畏惧迦太基,争夺帝国霸业的对手被消灭了。在此之后,美德之路遭到摈弃,罗马人选择了腐化的道路,不是逐渐堕落,而是在这条丑恶的路上迈步疾驰。古老的风纪被抛弃,新的取而代之。国家从警醒变为酣睡,从追求武德变为沉溺于享乐,从积极进取变为慵懒怠惰。

——维莱伊乌斯·帕特尔库鲁斯,1世纪初[1]

共和国不过是个虚名,没有实质,没有形态。[2]

——尤利乌斯·恺撒

到公元前2世纪末,罗马共和国已经成为地中海世界唯一的超级大国。主宰西方多年的商业帝国迦太基(它原先是腓尼基殖民地)于公元前146年被罗马军团夷为平地。差不多在同一时期,亚历山大大帝的家乡马其顿也沦为罗马的一个行省。亚历山大的庞大帝国非常短命,在他驾崩之后,他的将领们瓜分了帝国,建立起一系列强大的王国,但这些王国都在罗马的威势下屈服并大大衰落了。地中海及其周边的许多国度,包括整个意大利半岛、高卢南部、西西里岛、撒丁岛、科西嘉岛、马其顿、伊利里库姆[3]部分地区、小亚细亚、西班牙的大部分和北非一角,均由罗马人直接统治。在其他地方,人们不管多么不情愿,都必须承认罗马的霸权,或者至少对它心存畏惧。与罗马人发生接触的诸王国、部落或国家都无力与之匹敌,也没有团结一致、对抗罗马的意愿。公元前100年,罗马雄霸天下,富得流油,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这种状况会发生变化。今天我们知道,在前100年之后,罗马还将继续扩张,变得更强大、更富庶,不用一个世纪的时间就将成为一个延续五个世纪之久的庞大帝国。

罗马从意大利半岛上的一个国家迅速崛起成为地中海的霸主,速度之快令希腊语世界震惊不已,毕竟他们之前很少注意到西方的这群蛮族。罗马与迦太基的对抗历时一个多世纪,其间罗马蒙受了严重损失,但征服诸希腊化王国只花了一半的时间,付出的代价也很轻微。在恺撒出生几十年前,希腊历史学家波利比乌斯写了一部《历史》,专门解释罗马是如何赢得霸主地位的。他本人亲历了罗马征服过程的收尾阶段,并且参加了第三次马其顿战争(前172年~前167年),与罗马人对抗。后来,波利比乌斯作为人质来到罗马,在一位罗马贵族家中生活,并陪伴他参加了灭亡迦太基的战役。尽管波利比乌斯注意到了罗马在军事制度上的优势,但他相信,罗马之所以能取得这样辉煌的成功,更重要的原因是政治体制上的优越。在他看来,罗马共和国的政体具有巧妙的平衡,能够阻止任何一个人或者社会的任何一个群体取得绝对的统治权,因此罗马得以避免频繁的革命和内乱,而这些问题令大多数希腊城邦元气大伤。罗马共和国内部稳定,因此能够以远远胜过任何竞争对手的规模和执着对外开疆拓土。罗马曾被汉尼拔打得落花流水,蒙受了毁灭性的打击,但仍然生存了下来,并且最终赢得了战争。在当时,其他任何一个国家恐怕都做不到这一点。[4]

恺撒呱呱坠地时,共和国已经有大约四百年的历史,在稳步崛起中证明了自己的实力。罗马将会攀上更高的巅峰,但共和国体制已经快要寿终正寝了。恺撒将会亲眼看见共和国被内战摧残得七零八落,他本人也将在这些冲突中扮演主要角色。有些罗马人感到,恺撒死后,共和国就灭亡了;很多人认为,恺撒是葬送共和国的罪魁祸首。没有任何人会怀疑,当恺撒的养子奥古斯都自立为罗马的首任皇帝时,共和国已经只存在于人们的记忆中了。罗马共和国尽管之前取得了长期的辉煌胜利,但到公元前2世纪末,显然已经奄奄一息;许多迹象表明,它的运转很不正常。

公元前105年,一些迁徙的日耳曼部落(称为辛布里人和条顿人)在阿劳西奥(今法国南部的奥朗日)歼灭了一支兵力雄厚的罗马军队。罗马军队在此次战役中的伤亡可以与公元前216年的坎尼战役相提并论(当时汉尼拔在仅仅一天之内就屠戮了近五万名罗马及其盟军的士兵)。阿劳西奥战役是这些日耳曼蛮族给罗马带来的一连串惨重失败中最新、最严重的一次。公元前113年,罗马军队第一次与这些蛮族产生交流碰撞,向其发起挑衅,于是双方爆发了长期战争。辛布里人和条顿人是正在迁徙以寻找新土地的民族,并非致力于全面战争的职业军队。在战斗中,他们战士的外表令人心惊胆寒,而且作战勇敢,但是他们缺乏纪律。在战略层面上,这些部落并没有明确的目标来指导自己的行动。阿劳西奥战役之后,他们游荡到西班牙,在随后的几年之内都没有再侵犯意大利。虽然有了这段暂时的喘息之机,罗马人仍然处于普遍的恐慌当中,尤其是老百姓回想起了公元前390年的惨剧——大批肤色白皙的蛮族战士(是高卢人,而非日耳曼人)洗劫了罗马城。因此,罗马人对所有来自北方的蛮族都心存畏惧。罗马群众对最近几次军事灾难中指挥失当、昏庸无能的贵族将军们非常不满。他们坚持要求,将对抗日耳曼蛮族部落的重任托付给盖乌斯·马略。他前不久在努米底亚[5]赢得了一场胜利,结束了那里的战事。在努米底亚战争的初期,同样也是由于罗马高层的腐化无能,罗马人蒙受了不少损失。马略娶了恺撒的姑姑,是马略家族中第一个参政的成员,在公元前107年当选为两位执政官之一,这已经是相当了不起的成就。执政官是共和国最高级别的行政长官,任期一年,执掌最重要的军政大权。按照规定,执政官卸任之后要等十年才能再次担任执政官,但马略在公元前104年~前100年曾连续五年当选执政官。这是史无前例的事情,虽然违背了罗马法律的限定,但的确收到了人民所期望的效果:马略于公元前102年击败了条顿人,次年又打败了辛布里人。[6]

图1 公元前1世纪的罗马帝国

马略连任多届执政官,违背了罗马政治的一项根本原则,但这也可以解释为国家危难之际的非常之举。在过去,共和国为了应对危机,也曾表现出极大的灵活性。更令人担忧的是,最近出现了一种趋势,即政治争端常常演变为暴力冲突。公元前100年秋季,当选为次年执政官的元老迈密乌斯在广场[7]被竞选失败的对手的爪牙活活打死。这起凶案的幕后元凶盖乌斯·塞维利乌斯·格劳基亚和他的同伙卢基乌斯·阿普列尤斯·萨图尔尼努斯在此之前就曾用威胁、恫吓及群体暴力的手段迫使他们的法案通过。群众普遍相信在前一年的选举中,他们还谋杀了另一名竞争对手。迈密乌斯遭受的虐杀过于残暴,很快便引起了激烈的反应。马略此前也曾利用萨图尔尼努斯给自己办事,现在转而反对他,并响应了元老院发出的挽救共和国的呼吁。他率领自己的武装支持者,将萨图尔尼努斯和格劳基亚的党羽围堵在卡比托利欧山[8]上,并很快就迫使他们举手投降。马略或许曾经许诺饶这些过激分子一条性命,但民愤激昂,不愿意宽大为怀。大多数犯人被关押在元老院议政厅内,遭到暴民的围攻。有些暴民爬上屋顶,拆除砖瓦,然后将这些沉重的砖瓦投入室内,置犯人于死地。为了保卫共和国,常规的法度被暂时中止;为了消灭暴力,不得不动用更残酷的暴力。这与波利比乌斯曾歌颂的理想化的完美而平衡的宪法相去甚远,尽管他也承认,罗马的内部稳定未必能永久地延续下去。为了理解恺撒的故事,我们必须先考察罗马共和国的本质,既研究理论方面,也探查在公元前2世纪的最后几十年中处于变革中的政治实践。[9]

共和国

据传说,罗马城于公元前753年建立。对罗马人来说,这一年就是“元年”,随后的纪年法便“从建城起”(ab urbe condita)开始计算。但是,关于罗马起源的考古证据就不是那么明确了,因为我们很难判断后来成为罗马城的许多小型定居点(它们分布在若干山丘周围)究竟在何时融合为一座城市。罗马最早期的记录很少能够保存至今,而且罗马人在公元前2世纪初开始撰写史书时,很多事情连他们自己也搞不清楚。关于罗马城早期的传说或许包含一定的真实元素,但要想证实具体的人物和事件,几乎是不可能的。显然,罗马最初是个君主国,但传说中的七位国王究竟是不是真实的历史人物,我们就无法一探究竟了。公元前6世纪末(传说中的年份是公元前509年,它或许是准确的),内部动乱导致君主国灭亡,被共和国取代。

罗马共和国的政治体制是在漫长岁月中逐渐发展起来的,从来都不是僵化不变的。罗马更像是现代的英国,而不像美国。它没有成文宪法,但拥有一系列法律、判例和传统。我们今天的“共和国”(Republic)一词源于拉丁文res publica,它的字面意思是“公共之物”,或许最好的译法是“国家”或“政体”。这个术语比较模糊,所以不同的人对它的理解也不同。恺撒后来认为“共和国”不过是个空虚的词语。[10]共和国体制的松散使它具有相当的灵活性,在数百年间,这种灵活性就是它的力量源泉。与此同时,共和国的本质保证了任何新的判例或法律(不管好坏)都很容易永久性地改变行事之道。这个体制的核心就是努力阻止任何一个人获取太大的永久性权力。罗马人普遍害怕君主制的复辟,尤其是那些垄断了高级官职的贵族。因此,共和国的权力被赋予一些不同的机构,其中最重要的是行政长官[11]、元老院和公民大会。

行政长官拥有相当大的权力,其中最高级的官员掌控着军权和司法权,但这些权力在本质上都是短期的,任期只有一年。而且在每个级别会有多名行政长官拥有平等的权力,互相制约。每年有两名执政官,次一级的裁判官则有六名。担任某一官职的人卸任后,要间隔十年时间,才能寻求再次担任同一官职。要想竞选裁判官,候选人必须年满三十九岁;竞选执政官的最低年龄是四十二岁。军事和民政权力融为一体,行政长官必须按照形势需求执行军事或民事的使命。最重要的职责和军权由执政官控制,次级的职责则被托付给裁判官。大多数资深的行政长官在一年的任期内会被派遣出去,治理一个行省。执政官或裁判官掌控军政大权的时间可以延长,每次可以延长一年,那时他们就被称为资深执政官(proconsul)或资深裁判官(propraetor)。为了拥有足够多的行省总督来统治幅员辽阔的国家,常常必须采取这种延长任期的做法,但这并没有改变权力的根本特征:有时间期限。任期延长至两年(也就是说,担任资深执政官或资深裁判官两年)的情况是极其罕见的。因此,尽管这些官职拥有极大的权力,但执政官或其他行政长官的人选是每年更换的。

与之相对,元老院的重要性不在于其正式职能,而在于其恒久性。元老院拥有约三百名成员,由一名行政长官(一般是一名执政官,如果有执政官在场的话)召集开会。元老不是选举产生的,而是由两名监察官每五年对罗马公民进行人口和财产普查,选拔新元老。在非常偶然的情况下,元老也会被两名监察官弹劾。两名监察官一般会将自上次普查以来曾当选为行政长官的人士吸纳进元老院,尽管他们并没有这样做的法律义务。行政长官的职位数量比较少,而许多元老(或许有一半)从来没有当选过行政长官。元老的人选必须是骑士阶层成员,这是人口普查中最富裕的地主阶层。骑士阶层之所以如此得名,因为传统上他们要在罗马军队中作为骑兵作战。但是,绝大部分骑士一辈子都不会从政,因此元老一般来自骑士阶层内部一个非正式的精英小圈子。这个小圈子都是富人,并且拥有执掌政权的突出地位,因此维护共和国符合他们的利益。元老院的辩论由曾担任行政长官的人主持,因为按照规程,若有问题,必须先征询前任执政官们的意见,然后询问前任裁判官,最后一直到曾担任最下级官职的人。曾经担任要职、为共和国效力的人拥有极大的影响力和权威,而元老院作为一个团体的集体威望在很大程度上就建立在将这样的人吸纳为元老的基础之上。元老院没有立法权,但经由其辩论而产生的决议会被送到公民大会,并获得极其强烈的推荐。当行政长官们身处罗马的时候,元老院就是他们的顾问委员会;元老院还负责决定每一年哪些行省的职位需要填充,并有权延长行政长官的任期(即任命资深执政官或资深裁判官),授予他们军权和司法权。另外,元老院负责接待外国使节、派遣使节出访,以及派遣专员前往各省督查行政事务,因此元老院在外交政策上扮演着关键角色。

在共和国内,罗马人民五花八门的投票会议拥有相当大的权力,但是基本上没有独立行动的能力。这些会议负责选举所有的行政长官、通过法律、正式批准宣战和缔结条约。所有成年男性公民,只要在场,都可以投票,但他们投票的分量不一样。在拥有选举产生执政官等重要职能的百人会议中,公民依据其最近一次人口普查的结果,按照各自的财产状况,分成若干单位进行集体投票。百人会议的结构源自上古罗马军队的组织,最富有的人负担得起昂贵的装备,因此能够在战斗中扮演更突出、更危险的角色。最高级别的投票单位的人数也最少,因为富人的数量肯定比穷人要少得多。每个投票单位的票在理论上是等值的,但由于富人单位先投票,因此往往还没轮到穷人投票,就已经达到了足以做出决议的多数票。其他的会议是根据部落[12]划分的,部落也是由人口普查决定的,贫富之间的不平等状况同样很明显,只是性质略有不同。每个部落根据在场成员的多数意见,作为一个集体来投一票。但是,因为乡村部落中只有富人才有可能旅行到罗马去参加投票,而且城市中的部落包括了罗马的许多贫民,因此在选举日城市部落往往比乡村部落拥有更多的投票公民。所以,在大多数情况下,富裕公民对投票结果的影响远远超过为数众多的贫民。这些会议中都没有辩论的环节,只是简单地从候选人名单中挑选,或者投票决定支持还是反对某项提案。会议由一位行政长官召集,他负责主持会议并决定议程。与公元前5世纪末的雅典公民大会相比,罗马体制中的民主元素看上去受到了严格的控制,但这并不说明民主不重要。投票结果,尤其是选举的结果,仍然是不可预测的。

只有在人口普查中被登记为骑士阶层(最高的地主阶层)的人才有资格从政[13]。能否当上行政长官,取决于能否赢得选民的欢心。在罗马不存在任何与现代政党有一丝一毫相似之处的团体——鉴于现代政党令人窒息的影响力,罗马或许比今天的许多国家都更民主——每一位竞选公职的候选人都以个人身份参选。候选人很少有具体的政策,更常见的是对时局发表评论。总的来讲,选民们期望的是一个精明强干的人,在他当选之后能够承担国家所需要的职责。曾经的业绩足以证明突出的才干,但如果候选人自己没有业绩,尤其是在刚刚登上政治舞台的时候,他就会夸耀自己祖先的成就。罗马人相信明显的性格特征是可以遗传的,老子英雄儿好汉。如果一个人的父亲和祖父曾经在对外战争中建功立业,那么他也一定有类似的军事才华。显贵家族花费极大的力气去宣扬自己成员的功业,不管是古人还是今人,好让家族的美名在选民中流传。名望和财富使少数家族得以垄断行政长官的职位,尤其是执政官的位置。即便如此,祖上从未有人成为元老的人士也有可能攀到执政官的高位。成为自己家族史上首位执政官的人被称为“新人”,史无前例地连任多届执政官的马略就是一位“新人”。而对大多数“新人”来讲,能够担任一届执政官已经是非常了不起的成就了。政界竞争极其激烈,即便是长期从政的名门望族也需要努力才能维持自己的优势地位。随着级别升高,每一个级别的职位数量越来越少,因此在政界越往上攀登就越困难。每年有六位裁判官,其中只有三分之一的人有希望成为执政官。这种激烈的竞争扼制了长期执政的政治集团的形成,永久性的政党更是不可想象,因为任何人都不能分享行政长官的职位。

从很多方面看,这种体制非常有效,每年为共和国提供一批新的行政长官,这些人都努力在自己一年任期结束前为罗马建立丰功伟绩。正式权力的期限只有一年时间,但如果一位行政长官在任期内取得了成功,那么他的威望(Auctoritas)会极大地增加。和罗马的许多概念一样,Auctoritas也很难被准确地翻译为英文,因为它包含了权威、声誉、影响力、地位和重要性等多重含义。一位行政长官卸任后,他的威望可以延续很长时间;但如果他后来行事不端或者出了丑闻,他的威望也会减少,或者与其他元老的威望相比黯然失色。一个人的威望决定了元老院开会的时候,主持会议的行政长官会不会频繁地征求他的意见,是不是优先征询他的意见,以及他的意见能有多少分量。只有在得到其他人承认的时候,一个人的权威才会存在;但人们知道自己的地位,有时也会直截了当地运用自己的威望。公元前90年,功勋卓著的前任执政官和监察官,现任首席元老[14]马尔库斯·埃米利乌斯·斯考卢斯被人指控收受敌国君主的贿赂。指控者是籍籍无名的昆图斯·瓦里乌斯·塞维鲁,他虽然是个罗马人,但出生于西班牙的苏克罗城。斯考卢斯为自己辩护时,仅仅转向法庭和围观群众,问了一个简单的问题:“苏克罗的瓦里乌斯·塞维鲁声称,埃米利乌斯·斯考卢斯收了敌国君主的贿赂,背叛了罗马人民。埃米利乌斯·斯考卢斯否认这个指控。诸位相信谁?”最后,瓦里乌斯被冷嘲热讽地赶出了法庭,指控也被撤销了。[15]

即便是当上了执政官之后,竞争依然没有结束。一位执政官日后的地位取决于与其他执政官相比,他在任期内的表现如何。率军在战场上打败共和国的敌人是一项伟大成就,尤其是班师回国时被授予举行凯旋式的荣誉,以此作为对其功绩的肯定。在凯旋式上,胜利者乘坐战车穿过城市中心,凯旋队伍还包括战俘、战利品和其他象征胜利的标志物,以及身穿最精美甲胄的士兵们。得胜将军会穿戴上罗马最重要神祇“至善至伟朱庇特”的宝器华服,甚至会把脸涂成红色,以模仿古老的朱庇特赤陶塑像的颜色。他身后会有一名奴隶,将胜利者的桂冠举过将军的头顶,同时小声提醒他,他仍然只是个凡人而已。凯旋式是一项莫大的荣誉,将会永载史册,获得这项荣誉的命运宠儿的宅邸门廊上会悬挂或雕刻月桂花环,以资永久纪念。这样的成就具有极大价值,但人们也会将其与其他元老的胜利做比较,评头论足。如果希望自己的威望胜过前任将领,就必须打赢更大规模的战役、收获更多的战利品、击败更强大的或者更稀罕的敌人。大多数当选执政官的人在四十多岁的时候就已经赢得了这个职位,一年任期结束后还可以在元老院活跃数十年。他们能否在政治生活中继续维持崇高的地位,取决于他们的威望;他们也许会有机会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威望。罗马政治生活的核心就是竞争。元老们在自己的整个政治生涯中始终在努力赢得荣耀和影响力,并阻止同僚们赢得太多的荣耀和影响力。每年选举新的行政长官的制度,以及对任期的限制,使许多元老能够有机会在崇高的位置上为共和国效力,并防止任何一个人垄断荣耀和影响力。所有贵族都希望得到卓越的地位,但他们最害怕的局面始终是:有一个人会远远胜过其他所有的竞争对手,获得永久性的突出地位,以至于复辟君主制。如果一个人获得了太多成功,那么其他人获得荣誉的机会就减少了。

尽管罗马共和国于公元前2世纪末崛起成为地中海世界的霸主,但政治生活所有方面的焦点仍然在罗马城。只有在罗马城,元老院才可以会商,法庭才可以开庭,公民大会才可以召开会议来选举行政长官或通过立法。到公元前100年,罗马已经成为已知世界最大的城市,远远胜过最有实力与其竞争的对手,比如亚历山大港。到公元前1世纪末,罗马城的人口可能已经达到100万,即便在公元前100年,其居民肯定也有约10万人,或许有50万人。我们没有证据,所以无法给出更精确的数字,但这些概述至少可以给读者一个概念去了解罗马城的庞大。尽管人口极多,但在这个时代,交通运输尚不发达,主要依靠徒步或骑马,因此罗马城的地理范围并不及较为现代的城市。住房极其拥挤,尤其是贫民区。但在罗马城的中心,也是共和国的中心,屹立着开阔的广场。这里是商业场所,广场的宏伟建筑旁排列着时髦的商店,出售各种奢侈品,都是国家的珍宝;大型商行和粮食供应商的代表也常驻于此。这里也是法律和正义的场所,法庭在这里审理案件,律师们巧舌如簧地陈述各自的案情,陪审团做出裁决,全都在室外众目睽睽之下进行。凯旋大游行的路线——圣道[16]——横亘广场。最重要的是,共和国的政治生活就是在广场及其周边地区开展的。行政长官,如保民官、市政官[17]和裁判官,在广场有固定的位置,在那里处理政事。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元老院开会的场所是广场边缘的一座建筑,要么是元老院议政厅,要么是某座大型神庙。元老院议政厅之外是演讲台(Rostra,字面意思是战船船首的冲角),它装饰着迦太基战争期间俘获的敌船船首,由此得名。行政长官和其他大人物常常在演讲台向非正式集会的罗马人民发表演讲,努力说服他们投票支持或反对某一项法案,或者在选举中支持某位候选人。在一位合适的行政长官的命令下,罗马群众可以聚集起来,召开平民大会或部落会议,并通过立法。除了选举会议之外,绝大多数的平民大会或部落会议都在广场上举行。从很多方面看,广场都是罗马持续跳动的心脏。[18]

图2 罗马城:中心区域、广场等

帝国霸业的收益与代价

罗马共和国常常处于战争之中,在很长的时期内几乎每年都在打仗。在古典世界,战争司空见惯,人们往往只需要相信邻国比较脆弱,就是足够的开战理由。古典希腊文化的黄金时代(艺术、文学和哲学都蓬勃发展)恰恰就是希腊各城邦厮杀不休的时期。但从很早开始,罗马的战争就独具特色,不仅因为它屡战屡胜,而且因为罗马特别擅长永久性地巩固自己的胜利,将败北的敌人转化为可靠的盟友。到公元前3世纪初,几乎整个意大利半岛都处于罗马的控制之下。在这片领土之上,有些人群被授予了罗马公民的身份。这些人群,再加上在被征服土地上建立的殖民地[19],使罗马公民的人数迅速增长,远远超过其他任何一个城邦的人口。意大利半岛的其他一些民族则被授予“拉丁人”的地位,享有虽比罗马公民少但仍然相当可观的特权,而剩余的人们则只是罗马的同盟者(socii)。从很早的时期开始,“罗马公民”和“拉丁人”的地位就不再与种族或语言族群有任何明确的联系,而主要是法律上的区分。随着时光流逝,没有这些特权的社区也有希望提高自己的地位,逐渐从拉丁人提高到没有投票权的公民,最终成为拥有全部权益的罗马公民。每个社区都通过具体的条约与罗马联系起来,条约明确规定了其权利和义务。显而易见的是,在任何这样的协定中,罗马都是占据优势的一方,这种协定绝不是平等条约。各种形式的同盟者(包括拉丁人)最常见的义务就是在战时为罗马提供士兵和资源。任何一支罗马军队中至少有一半是同盟者士兵。通过这种方式,曾经被打败的敌人可以帮助罗马去赢得现今的战争。除了以这种方式证明自己对罗马的忠诚之外,同盟者群体还被允许分享战争产生的利润,虽然比例不大,但数量很可观。罗马战事频仍——有些学者甚至认为,为了提醒同盟者不要忘记他们的义务,共和国需要不停地打仗——因此就有很多为罗马效力和从战争中获利的机会。[20]

公元前264年,罗马人首次派遣军队到意大利境外作战,挑起了与迦太基人的长期冲突。迦太基人是腓尼基血统,因此罗马人称其为布匿人(源自“腓尼基”)。第一次布匿战争(前264年~前241年)为罗马赢得了第一个海外行省西西里,战事结束后不久又征服了撒丁岛。第二次布匿战争(前218年~前201年)的结果是,罗马在西班牙永久性地站稳了脚跟,并开始干预马其顿事务。共和国之所以能够战胜迦太基,公民和同盟者庞大的人力后备资源以及承受巨额损失的能力是主要因素。这些战争也使罗马人掌握了派遣远征军作战并为其提供后勤补给的技术,第一次布匿战争期间重建的大规模海军使之成为可能。共和国变得惯于同时在多个差别极大的战区作战。在公元前2世纪早期,罗马击败了马其顿和塞琉古帝国。塞琉古和埃及的托勒密王朝属于最强大的希腊化君主国之列,都是崛起于亚历山大大帝的帝国废墟之上。公元前146年,罗马军队消灭了迦太基和科林斯,这标志着罗马主宰了地中海世界的旧势力。罗马在马其顿和非洲建立了更多的行省,完成了对波河河谷的征服,巩固了自己在伊利里库姆的势力。该世纪末,罗马征服了外高卢(今天法国南部的普罗旺斯),建立了与西班牙诸行省之间的陆地联系,正如伊利里库姆将意大利本土与马其顿连成一线。罗马人很快就修建了公路,以宏伟而极其实用的方式将各个行省连接起来。差不多在同一时期,罗马还征服了富裕的亚细亚行省[21]。此时,罗马与其海外行省之间的联系还远不及罗马与意大利各民族间联系的程度紧密,也没有向各省的本土居民大规模地授予拉丁人或罗马公民的身份。各省居民常常提供兵员,为罗马军队效力,但这不是他们最重要的义务。各省最重要的义务是定期缴纳贡金或赋税。

海外扩张给许多罗马人带来了极大利益。贵族有了许多机会,在自己担任行政长官期间通过战争赢得荣耀。讨伐西班牙、高卢、伊利里库姆与色雷斯各部族的战役开展得十分频繁。罗马与希腊化世界的国家之间虽然交战比较少,但每次交战规模却更大。战事如此频繁,元老们之间的竞争焦点就是看谁能够赢得更大规模的胜利,或者打赢更危险的战争。首次击败某民族的荣耀也同样受到珍视。除了光荣之外,战争还带来了大量的战利品,并可将战俘变卖为奴,这都会带来巨额财富。这些财富中有一部分被交至共和国国库,部分被赏赐给士兵们,但更大的份额被高官纳入囊中,指挥官们获益最多。在地中海东部赢得胜利的油水尤其丰厚。在公元前2世纪,连续多位将领从地中海东部的战争中胜利归来,举行了史无前例的奢华而宏伟的凯旋式。就在这个时期,得胜将军们利用部分战利品来建造雄伟豪华的神庙和其他公共建筑,以永久性地纪念自己的成就,于是罗马城被重建得更加恢宏富丽。争夺名望和影响力的竞争仍然主宰着政治生活,但这种竞争的代价越来越高昂。因为有些人打了胜仗,带回了巨大的财富,所以攀比就越来越厉害。那些未能在利润最丰厚的战役中获得军事指挥权的家族越来越感到捉襟见肘,无力维持从政的巨大开销。元老阶层的贫富差距也越来越大,导致有能力竞选最高行政长官职位和军事统帅地位的人变得越来越少。

在帝国霸业的创建过程中渔利的不仅是元老们,一般来讲,在这种新环境里,富人最游刃有余。共和国没有建立一个庞大的官僚机器来管理各省,因此行省总督们手下只有一小群官吏,于是他们用自己的亲信来填补空缺。所以,大部分日常事务都被托付给地方社区,其中很大一部分则由富裕罗马人控制下的私人企业来执行。这些企业主一般属于骑士阶层,因为法律禁止元老承揽这种生意。(法律做出这样的禁令,是为了防止商业利益影响元老们在元老院中的意见表达。但很多元老依然会秘密投资企业,这些企业由骑士们公开经营。)由骑士们管理的企业会竞标购买在某地区征税的权力、出售战俘或其他战利品的资格,以及承揽大宗合同,为军队提供粮食和装备。他们执行共和国的任务,被称为包税人(就是詹姆斯一世钦定本《圣经》中所谓的“税吏”),但他们的主要动机是营利,而不是为公众服务。一旦一家企业与国库签订合同,同意向国库缴纳一定费用以换取在某地区或某省征税的权力之后,肯定会向民众征收比额定税款更多的金钱,这样才能赢利。企业的各级工作人员一般都会谋取私利,因此最后老百姓缴纳的赋税就会不可避免地高于国库收到的数额。但总的来讲,共和国对这种安排很满意,如果行省居民怨声载道、揭竿而起,大不了用武力镇压。除了包税人之外,其他许多罗马人及其代理人在各省的生意中也是高度活跃。仅仅罗马人的身份——大多数意大利人都会被其他民族视为罗马人——就能给商人带来相当大的好处,因为他们与帝国的力量有着联系。影响力比较大的人——往往是最富裕的人或其代表——常常能够直接从行省总督那里获得帮助。在古代史料中,关于商人活动的记载往往只是一笔带过,但我们绝不能低估商人的数量,或者他们经营活动的规模。这些商人从罗马的帝国主义扩张中获取了极大的利益,尽管他们绝不可能对指导共和国外交政策的决策进程产生影响。[22]

长久以来,罗马男性公民从军的比例非常高。在法国大革命时期实施普遍兵役制之前,在所有规模相当的国家中,只有罗马能够长时期地对如此雄厚的人力进行军事动员。在公元前2世纪中期以前,似乎很少有人拒绝服兵役,绝大多数男子都乐意从军。尽管罗马军团的纪律极其严格残暴,服兵役仍然是件非常吸引人的事情,因为获取战利品和赢得荣耀的机会非常多。而且罗马人的爱国主义精神非常强烈,高度重视服兵役,因为这表现了他们对共和国的忠诚。军队的兵员来自有产阶级,因为每一位士兵都要自备武器装备,非常富裕的人可以当骑兵,大多数人当重步兵,穷人和年纪较小的士兵则担任轻步兵。罗马军团的核心成员是自耕农,因为土地仍然是最普遍的财产形式。兵役一直持续到军团解散,这往往是在一场战争结束的时候。在共和国早期,兵役的时间往往只有几周,顶多是几个月,因为敌人往往近在咫尺,战斗规模小、时间短。最理想的状况是自耕农军人们能够迅速取得胜利,然后回家收割庄稼。随着罗马的扩张,战争离家门口越来越远,持续时间也越来越长。在布匿战争期间,数万名罗马人在远方征战,一连好几年都不能回家。有些海外行省需要长期驻军,因此不幸被分配到西班牙等地的士兵们往往要连续服役五年或十年。更糟糕的是,为了获取更多兵员,征兵的最低财产标准被降低了,许多原本就靠近贫困线的人被征募进了军队。长期兵役使得许多小农破产,他们丧失了土地,意味着将来他们就没有足够的财产,进而没有资格进入罗马军团。从公元前2世纪中期开始,政府开始担忧,有资格参军的公民数量在直线下降,已经岌岌可危。

在许多小农遇到困难的同时,其他因素也在改变着意大利农业。征服的利润给很多元老和骑士带来了难以想象的财富。这些人将财产的很大一部分投资在大庄园上,往往会将之前许多农户的土地兼并。这样的大庄园总是由奴隶劳工耕种,因为频繁的战争使奴隶既多又便宜。大庄园的规模、庄园里奴隶的数量、主人别墅的奢华程度,这些都是富人们展示自己神话般财富的新方式。从更务实的角度看,大庄园可以专注于商业化耕作,这能赢得稳定而低风险的利润。从很多方面看,这是一个恶性循环:持续的战争让越来越多的公民远离自己的土地,使他们及其家人陷入赤贫;同时,战争使社会精英阶层更加富有,为其提供财力来修建更多的大庄园。考古学上很难量化这一时期意大利农业模式的变化,至少在有些地区,小农经济似乎能够维持下去。但无论如何,在广大地区,农业模式确实发生了重大变化。我们可以确定罗马人自己也认识到,这是个严重的问题。[23]

政治与流血

公元前133年,当年任职的十位平民保民官[24]之一——提比略·塞姆普罗尼乌斯·格拉古——启动了一项雄心勃勃的改革计划,旨在解决这个问题。保民官与其他行政长官的不同之处是,他们的职权仅限于罗马城之内。最初,之所以设立保民官,是为了给平民提供一定程度的保护,防止高级行政长官滥用职权;但到这个时期,保民官实质上已经只是政坛攀升的阶梯之一。提比略三十出头,出身名门望族——他的父亲曾担任监察官和两届执政官,可谓前程似锦。在担任保民官期间,他将注意力投向所谓的“公共土地”,即几个世纪以来从意大利敌人那里没收的土地。在法律和理论上,公共土地应该被分割为许多块小地产,分配给许多公民,但实际上大片公共土地被富人的大庄园吞并了。提比略提出了一项法案,确认每位公民能够合法占有的公共土地份额,然后将剩余土地分给贫困公民,将这些人提升到有资格服兵役的有产阶级。有些元老支持提比略,但很多元老以及大量有影响力的骑士,不愿意失去自己原先非法占有的公共土地。提比略的这项法案没能在元老院获得通过,于是他违背了传统,将法案直接呈送到公民大会。另外一名保民官行使了自己的否决权,试图阻止公民大会的议程。提比略组织了投票,将这位同僚罢免了。提比略的手段是否合法很难说,因为在理论上人民可以为任何事情立法,但他的举动触及了共和国体制的心脏,他挑战了传统观念——同一级别的所有行政长官是平等的。

有些元老或许同情提比略立法的目标,但现在开始担心,这位保民官的雄心或许是建立个人的主导地位,而不是大公无私的改革,因为提比略一旦成功地改善如此之多的公民的境况,必然能够赢得极大的威望。贵族们越来越害怕,提比略或许并不满足于自己这样的名门贵胄生来就注定享有的辉煌事业,他还有更多的期许。提比略还指定自己、自己的岳父和弟弟盖乌斯为重新分配土地的监督专员,这让贵族们更加恼怒,因为他们三人会从中获得极大的势力。有人开始指控他企图夺取君主式的永久权力。令局势失控的最后一步棋是,提比略声称他需要保证自己的法律不会很快就被撤销,于是参加了公元前132年的保民官竞选。他能否成功当选是很难说的,因为许多从他的改革中受惠的公民已经到远离罗马的农庄定居,未必能赶来投票。但是,主持元老院的执政官拒绝针对提比略采取行动,导致群情激奋。一群怒气冲冲的元老在提比略的表兄西庇阿·纳西卡率领下冲出了元老院会议,对提比略及其许多支持者施以私刑。提比略被人用椅子腿打碎了脑袋。他和许多支持者的尸体被扔进了台伯河。

这是首次以普遍和致命的暴力流血而告终的政治争端,整个罗马呆若木鸡(共和国早期有些故事流传下来,讲到威胁国家的煽动者被施以私刑,但这些早就被罗马人当作古代史,并不当真)。此次暴乱之后,提比略的大部分立法仍然有效,尽管他的一些支持者遭到了攻击。暴乱发生的时候,提比略的弟弟盖乌斯正在西班牙服兵役。他最终返回罗马后,被允许继续从政。此时盖乌斯只有二十岁出头,他为提比略的命运感到愤怒,但直到公元前123年,他当选保民官的时候,才开始了自己的一系列改革,而他的改革比其兄长的更为激进,涉及范围也更广。这部分是由于他的时间更充裕。他在公元前122年连任保民官,没有遇到任何严重的障碍。他的许多改革旨在让更广泛的人民分享到开疆拓土的战利品。盖乌斯确认了兄长的立法,并继续努力让更多公民成为有产阶级,具体措施是在迦太基原址上建立一个殖民地。他还建立了一个法庭(勒索财产追回法庭)来审理那些在担任行省总督时行为不检的元老,并组建由骑士组成的陪审团,借此赢得了许多骑士的支持。在此之前,只有元老才能审判元老。盖乌斯的其他一些政策,如为更多的拉丁人和意大利人授予公民权,就不是很得民心,他连任第三届保民官的努力也失败了。从一开始,盖乌斯及其反对派就比十年前的提比略更胆大妄为,肆无忌惮地使用恐吓与威胁的手段。一次斗殴导致执政官欧皮米乌斯的一名仆役丧生,于是局势到了一个紧急关头。元老院通过了一道法令——学者们称其为“元老院终极议决”[25],即最后通牒法令,这个术语源自恺撒曾使用的说法,但在当时并没有这个名字——呼吁执政官以任何必要手段保卫共和国。正常的法律被暂时搁置,斗争双方的党徒都拿起了武器。欧皮米乌斯在自己的武装力量之外,还调来了一群克里特雇佣兵弓箭手,这些雇佣兵之前在罗马城外等候,说明欧皮米乌斯的行动在一定程度上是有预谋的。盖乌斯及其支持者的人数不敌对方,他们占据了阿文廷山上的狄安娜神庙。但执政官拒绝谈判,率军杀入了神庙。盖乌斯在厮杀中丧生。欧皮米乌斯之前曾许诺,谁将盖乌斯的首级送来,就赏赐与首级同等重量的黄金。果然,盖乌斯的首级被送到了他面前。[26]

格拉古兄弟究竟是真心实意的改革家,致力于解决他们眼中共和国遇到的问题,还是狼子野心之徒,唯一目的是哗众取宠,我们不得而知。或许他们的动机两方面兼而有之,我们很难相信一位罗马元老会认识不到,如此影响深远的立法会给他个人带来极大的好处。不管他们的个人动机如何,他们都凸显了社会中存在的问题,尤其是许多贫穷公民的困境,以及那些被排除在权利之外的人(不管是骑士还是意大利的民众)渴望拥有更多权利的诉求。格拉古兄弟事件对罗马政治并没有即刻产生影响——绝大多数保民官仍然继续由选举产生,每次只任职一届,政治暴力仍然很罕见——但对后来的影响是非常深远的。在高度依赖前例的体制中,许多根本原则被粉碎了。格拉古兄弟的事迹表明,如果以新的方式向一些自我意识越来越强的社会群体发出呼吁,就可能赢得极大的影响力,不管这影响力是多么转瞬即逝,多么摇摇欲坠。将来出现一个有足够威望的人来效仿格拉古兄弟,只是个时间问题。更糟糕的是,对于格拉古兄弟事件中凸显出来的那些社会问题,元老院反应迟钝,而且倾向于哪怕什么也不做,也不肯让任何人来解决问题,进而赢得威望。更何况,在前2世纪的最后几十年中,行政长官们普遍昏庸无能、贪污腐败。

北非的努米底亚王国是罗马的盟邦,争夺该国王位的斗争引发了一连串丑闻。王位竞争者朱古达向罗马元老们大肆行贿,以换取他们的支持。在锡尔塔城,数千名罗马和意大利商人惨遭屠杀,在罗马引发了莫大民愤。于是共和国不得不派遣一支军队去讨伐朱古达,但作战非常不力,指挥层稀里糊涂,导致这支军队于公元前110年惨败,向敌人举手投降。随后,共和国派遣了一位较有才干的执政官去收拾这个烂摊子,但是整个事件严重损害了元老院精英的公信力,广大群众对其领导能力颇感怀疑。盖乌斯·马略利用这种局面,于公元前107年竞选执政官,将自己——坚韧不拔且久经沙场的老将,通过个人才干取得成功——与那些依赖祖先的光荣而非个人能力的豪门子弟做了对比。马略轻松赢得选举,并通过一位保民官的帮助——此人在公民大会中通过了一项法律,否决了元老院对各省的分配——获得了在努米底亚的指挥权。元老院又给他使绊子,不准他征募新的军团去非洲作战,而只允许他带志愿兵前往。马略战胜元老院的办法是从最穷的阶层中征募志愿兵,这些人在正常情况下是没有资格服兵役的。这是军事改革的一个重要步骤,罗马军队原先是一支公民军队,兵员来自有产阶级,如今却慢慢转变为一支主要由穷人组成的专业化军队。这个变化不是一夜之间发生的,但影响极其深远,对共和国的灭亡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27]

公元前105年末,马略最终打赢了努米底亚战争,但此时辛布里人和条顿人已经对意大利构成了严重威胁。在罗马人与这些部落的早期接触中,同样出现了许多丑闻,罗马的行政长官们(其中许多人来自历史悠久的名门望族)显得笨拙无能。罗马人普遍感到,只有马略值得信赖,能够打败这些蛮族。不仅穷人这么想,比较富裕的群众也这么想,因为主宰百人会议投票的就是这些富人。于是,马略史无前例地连任多届执政官,这比盖乌斯·格拉古连任保民官更严重地违背了先例。萨图尔尼努斯和格劳基亚支持马略,希望利用他的成功为自己谋利。公元前103年,萨图尔尼努斯担任保民官,通过了一项法律,将北非的一些土地授予努米底亚战争时期马略的一些老兵。恺撒的父亲就是被指派监督此项法案实施的专员之一,或者更有可能的是,他督导了萨图尔尼努斯于公元前100年通过的另一项类似法案的实施。从最贫穷阶层征兵意味着这些人退役和返回平民生活之后,仍然没有谋生手段。萨图尔尼努斯公元前100年立法的部分目标就是为攻打辛布里人的退伍老兵们提供生计。萨图尔尼努斯在保民官任期内的举措与格拉古兄弟很相似,他采取非常亲民的分配土地(尤其是外省的土地)措施,并恢复了一种不管市场情况、以固定价格向所有公民提供小麦的政策。这种供粮措施是盖乌斯·格拉古引入的,但在他死后就被摒弃了。然而,萨图尔尼努斯和格劳基亚从一开始就没有格拉古兄弟那样的好名声,也更趋向于动用暴力。最后,他们做得太过分,失去了马略的支持。就像欧皮米乌斯在公元前122年镇压格拉古兄弟一样,马略遵照元老院的终极议决,领导了对萨图尔尼努斯和格劳基亚的镇压。恺撒降生的这个共和国对自身的一些问题处理得很不得当。


[1] Velleius Paterculus,History of Rome 2.1.1 [Loeb translation by F.Shipley(1924),pp.47-49].

[2] Suetonius,Caesar 77.

[3] 伊利里库姆,或称伊利里亚,是公元前167年~公元10年罗马的一个行省,位于今巴尔干半岛西部、亚得里亚海东岸。大约包括今克罗地亚、塞尔维亚、波黑、黑山和阿尔巴尼亚等地区。公元10年,伊利里亚行省被分割为达尔马提亚和潘诺尼亚行省,但伊利里库姆/伊利里亚作为地区名仍然被广泛使用。该地区的人民以孔武有力著称,是罗马帝国军队的主要兵源地之一。多位皇帝,包括君士坦丁大帝,出生于伊利里库姆。

[4] 关于波利比乌斯对罗马共和国的描述与分析,见Polybius,6.11.1-18.8,43.1-57.9,另见F.Walbank,A Historical Commentary on Polybius,1 (1970),pp.663-746.A.Lintott,The Constitution of the Roman Republic (1999)对这个主题做了详细讨论。

[5] 努米底亚(前202年~前46年)是古罗马时期的一个柏柏尔人王国,如今这一国家已经消亡。其领土大约相当于现今的阿尔及利亚东北以及突尼斯的一部分(皆位于北非)。当时以出产精锐骑兵闻名。迦太基名将汉尼拔就是凭借努米底亚骑兵赢得了早期多场战争的胜利,后来也因努米底亚骑兵投向罗马而战败。其后,努米底亚先后成为罗马的行省之一和附庸国。努米底亚领土西端与罗马帝国的另一行省毛里塔尼亚(即现今阿尔及利亚的一部分)接壤,东端则与罗马帝国的阿非利加行省(迦太基故地,即现今的突尼斯)接壤,北临地中海,南接撒哈拉沙漠。

[6] 对于这些战役的描述,见A.Goldsworthy,In the Name of Rome(2003),pp.126-136。

[7] 广场是古罗马的城市中心,呈长方形,周围是罗马最古老和最重要的一些建筑。它既是罗马公共生活的中心——凯旋游行、选举、公共演讲、罪案审判、角斗士竞技的场所——也是商业中心。广场及周边有纪念伟人的雕像和纪念碑。

[8] 卡比托利欧山(Capitoline Hill)是罗马城七座山丘中最高的一座,在广场附近,是重要的宗教与政治中心。美国国会大厦所在的“国会山”(Capitol Hill)就得名自罗马的卡比托利欧山。

[9] 关于萨图尔尼努斯和格劳基亚,见Appian,BC 1.28-33,Plutarch,Marius 28-30。

[10] Suetonius,Caesar 77.

[11] 罗马共和国的行政长官(magistrates)经选举选出,可分成正规长官(Magistratus ordinarii)与特殊长官(Magistrarus extraordinarii)两类,执掌政治、军事以及在某种情况下的宗教权力。
正规长官按照级别从低到高包括:财务官(Quaestor)、市政官(Aedile)、裁判官(Praetor)、执政官(Consul)、监察官(Censor)等。正规长官每年由选举产生(监察官除外),任期一年。每个级别通常分别选出至少两位正规长官,以防范一人权力过大。
特殊长官包括独裁官(Dictator)、骑兵统帅(Magister Equitum)等。
有元老身份的人可以通过所谓的晋升体系(Cursus honorum,字面意思为“荣耀之路”),在服完兵役后,依次参选和担任官职。不同的职位对候选人均有最低年龄的限制。官员在各职位间晋升需要有一定的时间间隔,法律禁止连续担任同一职位。当然,这些规定并不总是得到遵守。
在规定的最低年龄(拉丁文:in suo anno;英文:in his year)担任某项职务会被视为政治上很大的成就。
严格来讲,平民保民官(Tribune of the Plebs)在技术上并不属于行政长官,将在下文介绍。

[12] 每一个罗马公民都属于一个部落。共有4个城市部落和31个乡村部落。

[13] 因为骑士阶层的界定是根据财产数量,所以骑士阶层既包含贵族,也包括平民。罗马的贵族和平民只是祖先血统的区分,贵族可能很穷,平民可能很富。

[14] 首席元老(princeps senatus)或简称元首(princeps),又译“第一公民”,是罗马元老院的领导人。虽然该职务不属于晋升体系(cursus honorum)的范围,并且不拥有统治大权,但它仍然具有巨大的威望。首席元老原本是罗马共和国时期元老院的荣誉职衔,后来在屋大维所创建的元首制度中,该职衔即是罗马皇帝的正式称呼。

[15] Valerius Maximus 3.7.8.

[16] 圣道(Via Sacra)是古罗马的主街道,从卡比托利欧山山顶,经过罗马广场的一些最重要的宗教遗迹(这里是最宽的一段),到达斗兽场。这条路是传统的凯旋式路线,开始于罗马郊区,经过罗马广场。

[17] 市政官(Aedile)是罗马共和国的一个官职,负责公共建筑的维护与公共节日的设定。他们有权去强化公共秩序。一半的市政官来自平民阶级,另一半来自贵族。市政官不是晋升体系中必经的级别,仅仅是一个有利的出发点。

[18] 关于人口及准确计算人口的困难,见N.Purcell,‘The City of Rome and the Plebs Urbana in the Late Republic’,in CAH2 IX,pp.644-688,esp.648-656,and also K.Hopkins,Conquerors and Slaves (1978),pp.96-98.关于广场作为罗马公共生活场地的重要性,见F.Millar,The Crowd in Rome in the Late Republic (1998),esp.pp.13-48。

[19] 古典时代的殖民地大多是与母邦(metropolis,英语中“大都市”一词即来源于此)领土不相接的海外殖民城邦。殖民城市与母邦之间的联系十分紧密,但与近代的殖民主义不同的是,这种联系并不以母邦直接控制殖民城市的形式存在。母邦与殖民地也不是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

[20] 对罗马帝国主义的最有影响的讨论包括E.Badian,Roman Imperialism in the Late Republic (1968),W.Harris,War andImperialism in Republican Rome,327-70 BC (1979),and Hopkins (1978),esp.1-98。

[21] 亚细亚行省在今天土耳其的西部沿海地区。今日“亚洲”的名称即是从该省的名称而来。

[22] See E.Badian,Publicans and Sinners (1972).

[23] See in particular Hopkins (1978),passim.

[24] 平民保民官(Tribune of the Plebs)是一个仅由平民可以担任的官职,任期一年,每年十人。在罗马共和国历史上,平民保民官是对元老院和行政长官的最重要的约束力量。平民保民官有权召开和主持平民大会、召开元老院会议、提议立法、干预法律事务以保护平民利益。他们最重要的权力是否决元老院、各种公民大会和行政长官(包括执政官)的行动。平民保民官事实上独立于行政长官,任何人都不可以否决平民保民官的行动。只有独裁官不受平民保民官的否决的影响。
平民保民官的人身神圣不可侵犯,任何伤害他们的人都会被剥夺法律保护,人人皆可诛之。不过,平民保民官必须亲自在场,才能行使否决权。他们的神圣不可侵犯性一般也只在罗马城及近郊范围内有效。

[25] 有点像我们今天说的“戒严”和“紧急状态”。

[26] 关于格拉古兄弟的政治生涯,见D.Stockton,The Gracchi (1979)。这方面的主要史料是Plutarch,Tiberius Gracchus and Caius Gracchus,and Appian,BC 1.8-27;关于盖乌斯·格拉古首级的故事,见Plutarch,Caius Gracchus 17。

[27] 马略生平的详细介绍,见R.Evans,Gaius Marius:A Political Biography (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