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生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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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血债当用血来尝!

“他日衣锦还乡之时,就是我赵彻娶你的时候!”

“我要让你做天下最幸福的新娘,不负你对我的信任和等待!”

赵彻已经做好了一切的准备,此次出征,定要借助战功系统,大放异彩,打下属于自己的战绩!

“彻哥!”

“是你么?快来这里!”

赵彻正在沉思冥想之际,耳畔忽然飘来一阵呼唤。

声音粗犷有力,又十分的耳熟。

“李虎?”

赵彻猛然抬头,便看到了不远的地方,一湖如镜!

绿油油的湖水,湖面映照着蓝天白云,美如画。

湖边的一块石头上,李虎正挽着裤管和袖筒,不住的招手呼喊着他。

李虎的身边,是两个虬髯胡须的老兵,看样子四十多岁,显得沉稳内敛。

“李虎,你怎么在这里?自从入伍之后,咱们月余不见了吧!”

赵彻三步两步走了过去,带着几分感慨的说道。

他乡遇故知,本就是一件乐事,何况他们还是同一个村的发小,感情自然与别人不同。

“彻哥,你先坐下喝口水,这里的湖水,是真的甘甜,比咱们邯郸的水可好喝的多了!”

李虎一边从石头上挪开一个位置让赵彻坐下,一边递过来一个鼓鼓的水袋。

赵彻走了这许多时候,嘴里嗓子里确实有些干渴了,也不客气,接过水袋一阵狂饮。、

“入口甘甜,清凉爽口,果然比赵国的水要盛强几倍!”

赵彻一口气干了半袋子水,长长吐出口气,浑身都充满了力量。

“彻哥,这位是赵哥,你的本家。这位是李哥,我的本家。他们都是跟我一个阵营的战友,认识认识!”

李虎入伍一个多月,似乎开朗了许多,已经看不出刚刚应征的时候身上的那股乡村土气和拘谨。

赵彻微微点头,与他们一一见过。

“李哥和赵哥都是十多年的老兵了,打过很多的硬仗,多年来一直在北地军营,跟匈奴交手过多次呢!”

十多年的老兵?

赵彻看着二人的面容:满脸的风霜,一手的老茧。

“想必二人也不过三十出头,只是因为常年在北方大漠草原的劲风之下生活,所以显得苍老了许多!”

赵彻不由的对二人萌生了一种钦佩之意。

“咱们也是没有办法,村子让匈奴给烧了,老婆让匈奴给糟蹋了,孩子还让人破了膛。咱们这辈子,活着的动力就是宰匈奴狗,他们根本不是人!”

老李的话里带着狠毒,提到匈奴的时候,原本随和的目光也变得犹如毒枭。

“小子,跟匈奴打过仗吗?”

老赵忽然抬起头,眼皮一翻,盯着赵彻。

“呃……”

赵彻只觉得头皮发麻!

老赵一抬眼,才只见他左眼圆睁,眼珠漆黑如墨,精神抖擞。右眼却枯黄浑浊,犹如晒干的死鱼眼!

尤其是在他眼皮上翻的时候,那个枯黄浑浊的眼球忽然掉了下来,无神的眼睛,瞬间就变成了一个空洞!

“跟匈奴打仗,就应该做好死伤的准备。因为他们是禽兽,不讲武德,没有礼仪。”

老赵淡定的伸手一接,将掉落的圆球接在掌心,随手往空中一抛,一抬头,圆球乖乖的掉入了右眼的空洞之中。

这简直就如同耍魔术一般。

可是其中的残酷和血腥,却侵染了在场的每一个人!

“血债当用血来尝!”

赵彻胸口气血翻涌,沉声说道。

“哦?倒有几分气势!”

两个老兵也感受到了赵彻身上散发出来的战意,大感意外。

这种摄人的感觉,只有在三军统帅的将军身上有过,而赵彻不过是个入伍月余的新兵!

“老哥,你们与匈奴交过战,又是生活在边境地区。听说匈奴人极为残忍,是么?”

李虎似乎也感受到了一种不同寻常的气氛,急忙岔开了话题。

“匈奴人?”

老赵的嘴角上扬:“没毛的畜生而已,你呼之为‘人’,已经玷污了人了!”

老李沉默半晌,开口说道:“我从军的时候,不过十三岁。那个时候,旧赵未灭。但因南方遭受大秦的攻袭,已经无力在北拒匈奴了。所以匈奴南侵日益加深,频繁骚扰地方。”

“始皇帝十七年,赵国灭。大秦的所有兵力,皆用在屠灭其余四国的前线,赵国对匈奴的防御,更加薄弱。”

“也就是那一年,我的家乡被匈奴攻破。而破我家乡的,不过是一群打粮兵而已!”

赵彻和李虎各自坐在石头上,沐浴着略带青草香气的风,凝神静听。

老赵则从腰间拿出一把匕首刀和一张鹿皮,反复擦拭着刀柄和刀身。

匕首刀翻转,不时将阳光反射在赵彻和李虎的脸上,照的二人不由自主的眨眼。

“那个时候,草原大旱,牛羊尽死,匈奴也是元气大伤。可是狂暴之下的匈奴虽然因粮草不足而不敢大举南侵,小的动作却是越来越多。”

“那一天!”

老赵忽然抬头,看着远处的江面,下眼皮的肌肉轻微的痉挛,似乎不想回忆起过往的事情。

“全村一百七十余口,无一幸免。老弱被开膛摘心,做成了干粮。妇女被蹂躏之后,也被杀死。”

“而村里的青壮年,却被他们拴住四肢,拖在马后,押回草原做苦力!”

“我老婆惨遭匈奴兵侮辱,不堪忍受,从厨房摸出菜刀砍死了一人,她也被当场切成了两段。恼羞成怒的匈奴兵将余怒洒在我四岁的幼子身上,将他放在了砧板之上……”

赵彻的心在滴血,他没想到人类竟然能凶残到令人发指的地步!

而这,就是他早晚要面对的强敌,也是他获取战功的最大途径!

“那时候,他还年轻,也在村里!”

老赵忽然拿手指了指一直静默的老李。

老李将匕首刀放回腰间的刀鞘里,一丝不苟的折叠着鹿皮,缓缓接口道:“匈奴兵见我生的壮硕,要把咱拖回草原做苦力。咱也知道,就咱们这些中原人,在他们的眼里还跟牛羊马也没事什么区别。需要做苦力就做苦力,不需要了,一刀切了炖肉吃也毫不为奇!”

“于是半路上,咱就用牙咬断了绑缚的绳子,打算逃命。可是没想到被后面的匈奴兵发现了,拿钢钩插进了咱的右眼里,就这么拖着前行!”

“啊!”

李虎只觉得毛骨悚然,轻声惊叫了一声,手里刚刚灌满水的水袋掉落在石头上,摔爆了。

“可咱心里也发了狠,宁可死了,绝不入草原为奴!”

“于是在一阵昏迷之后,咱还是挣脱了钢钩,滚入到路边的草丛里捡回了一条命。”

“也是咱运气好,那时候天色黑了,后面的匈奴兵看不到,让咱逃过一劫!”

“只是可惜了这招子,只能拿榆木刻了个假的装进去,免得透风,睡觉的时候还容易钻进去蚂蚁昆虫,就里面搭窝!”

老赵竟然说的轻描淡写,还熟练的再次将右眼的眼球摘了下来,又装了回去。

匈奴!

赵彻猛然起身,眼望着大漠草原的深处。

就算不为军功,不为姜雪。

“我也要誓破匈奴!”

“只为百姓雪恨,同胞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