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外衍生品:理论与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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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场外衍生品的定价理论与模型

第一节 远期合约的定价理论与模型

一、远期合约的定价理论

远期合约(Forward Contract)是指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时间以事先约定的价格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量的某种资产(商品、金融资产或者指数)的协议。远期合约的多头方(Long Position)愿意在未来的某个时间按照某个确定的价格买入标的资产,远期合约的空头方(Short Position)愿意在未来的某个时间按照某个确定的价格卖出标的资产。与期货不同的是,远期合约使买卖双方承担在到期日按照约定价格进行交易的义务。远期合约一般是场外交易,在机构之间或者机构与其客户之间进行。远期合约一般不是标准化的合约,由买卖双方商谈决定合约细节。远期合约的主要缺陷是缺乏流动性。

经济学中有一个被称为“一价定律”的基本定律。一价定律是指两份相同的资产在两个市场中报价必然相同,否则一个市场参与者可以进行所谓无风险套利,即在一个市场中低价买进,在另一个市场中高价卖出。最终原来定价低的市场因对该资产需求增加而使其价格上涨,而在原来定价高的市场该资产价格会下跌,直至最后两个报价相等。因此,场外衍生品市场的供求力量会产生一个公平而有竞争力的价格,使套利者无从获得无风险利润。一价定律是金融类资产定价的基本理论。远期定价的原理就是“一价定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