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设计的含义
设计,在英文中被称作“Design”。在19世纪以前,“设计”的含义主要限定于艺术作品的范畴之内。在文艺复兴时期,人们认为“设计”是“艺术家心中的创作意念”,1786年出版的《不列颠百科全书》又将“设计”解释为:艺术作品的线条、形状在比例、动态和审美方面的协调。由此足以得知,当时的人们主要是从平面、立体、色彩、结构、轮廓的构成等方面来定义“设计”的,“设计”的含义与如今的“构成”一词相似。
▲达·芬奇(da Vinci),投石车手稿
到了工业时代,“设计”逐渐突破了艺术的范畴,有了策划、筹划、计算等含义,现代意义上的“设计”概念也由此逐步形成。在《现代汉语字典》中“设计”的其中一个含义为:在正式做某项工作之前,根据一定的目的要求预先制定方法、图样等。这是对设计的含义的直接表述。创建我国第一个艺术学系的张道一教授,在其主编的《工业设计全书》中对设计的含义进行了更加全面的阐释。
(1)设计是围绕某一目的而展开的计划方案或设计方案,是思维、创造的动态过程,其结果最终是以某种符号(语言、文字、图样及模型等)表达出来的。
(2)设计具有动词和名词的双重词性。“这个设计很有新意”“你去设计一款灯具造型”,前一句中的“设计”是名词,后一句中的“设计”是动词。
(3)设计是一个含义非常广的词,使用该词时,一般应添加适当的前置词进行限定,从而表达出完整且准确的意思,如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服装设计、公共设计、网页设计、道路与桥梁设计、计算机程序设计等。
工业设计师维克多·帕帕奈克认为:设计是为构建有意义的秩序而付出的有意识的、直觉上的努力。这包含两层含义:首先,设计需要理解用户的期望、需要、动机,并理解业务、技术和行业上的需求和限制;其次,设计要将这些理解的东西转化为对产品的规划(或产品本身),使得产品的形式、内容和行为变得有用、能用,令人向往,并且在经济和技术上可实施。
基于以上内容,设计的含义可以简单地总结为:设计是一个先有创意与构思,再将创意与构思转化为目标方案的具体过程;设计强调的是“创造”这种行为,同时还要符合人们的实际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