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宋代是中国历史上的重要时期,在政治、经济、文化领域内的系列变革,影响既深且远。宋室南渡后,江浙成为全国性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南宋于浙江区域历史的意义尤其重大,史学家刘子健先生认为:“中国近八百年来的历史,是以南宋为领导的模式,江浙一带为重点的模式。”(刘子健:《略论南宋的重要性》,《南宋史研究论集·代序》,台湾新文丰出版公司1985年版)南宋以后,江南仍为全国性的经济、文化中心,但不复为政治中心。南宋的重要性,对于浙江而言,是此前的汉唐或稍后的明清时期所无法比拟的。
南宋墓葬,从皇陵、勋臣贵族到一般士庶,无论地下墓室、随葬品、墓园和墓地形态,均较汉唐五代时期有巨大变化,并由此奠定明清乃至近代墓葬的制度和文化基调。若将刘子健先生对南宋重要性的整体性论述,移用于墓葬领域,亦无不妥。
墓葬,作为安放死者遗骸的人造空间,既维护了往生者的安宁,也寄托着生者的意图和现实需求。在“形而上”的层面,因为连接着生与死、存在与虚无,以及潜藏其中的生死悲欢和观念世界,墓葬是个极具思想张力的意象;在“形而下”的层面,如棺椁的结构营造、随葬品的种类组合、墓园的平面布局、墓地的形势卜址、家族墓地的规划理念,墓葬既是建筑营造、器物生产等技艺演进的展示空间,更是丧葬礼俗、堪舆术数、宗教信仰、家族伦理等思想观念竞逐的舞台。前述墓葬内涵构成的多维面向,既有“百里不同俗”的区域性因素,也有“与时俱进”的历时性特征。空间与时间的交织,加上复杂而幽微的人性,墓葬因而成为国家(区域)社会政治、经济发展、技术演进、思想和宗教观念变革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凡此种种,构成墓葬考古学研究的全部对象。
20世纪中叶以来,浙江及其附近地区清理的两宋墓葬,尤其是南宋墓葬,数目众多。但是,宋墓的系统整理和综合性研究并不为学术界所重视。近20年来,宋墓的考古发掘工作日趋规范,随着一些重要考古资料的披露,宋墓的研究状况始略有改观。
南宋墓葬,长期不为世人所重,原因是真实而复杂的,要言之:一是南宋历史年代晚近,文献史料存世较多,不成体系的考古工作,在史学研究中价值甚微;二是浙江宋墓的地下墓室多为土坑墓、砖椁券顶墓或砖(石)椁石板顶墓等几种简单的结构形式,既无石雕、壁画等壁面装饰,甚至缺少精美的随葬品,无法引起偏重于图像分析的艺术史家的关注;三是由于陵谷变迁、人为盗毁,宋墓的地表遗迹多已无存,而且考古工作多出于仓促,大量考古发掘简报仅涉及简单的地下墓室,历史信息有限。曾几何时,南宋墓葬给人的印象似乎一直如此:长方形竖穴墓室,体量不大,若无新奇的随葬品或重要历史人物的墓志出土,几乎别无可述。
事实果真如此吗?南宋墓葬的学术意义何在,易言之,我们应该如何发现并赋予宋明墓葬以稍成体系的学术价值,这是对浙江考古工作者的学识和智力的一大挑战。
宋元明考古作为历史时期考古最晚段的门类,与早期很大的区别在于文献记载的发达,考古工作涉及的对象,在正史、方志和文人笔记中,或多或少有所记载;纵然无直接记载,对文献的充分掌握,也构成考古资料解读必要的历史背景,以规避考古阐释中极容易出现的脱离具体历史脉络的危险。如何处理文献与考古的关系,是历史时期考古重大的理论问题。文献与考古不是同一语境下的材料,有矛盾,有冲突,是其常态,固然不必事事牵合。但是,考古与文献同为历史的片段和侧面,只有将两者结合起来才更有机会接近历史的局部真相——如果我们默认考古学属于历史学范畴的话。从事历史晚段墓葬的具体研究,文献准备是基本要求,算是“大处着眼”;在具体个案中,保持考古材料的独立性,并尽量从考古材料出发,算是“小处入手”。
考古学的逻辑起点是实物遗存,它可能比一般的历史学更具有“克己”的美德,但实物本身的碎片化和考古发现的局限性,又决定了考古学的研究都是相对的、局部的和阶段性的。许多更有学术和思辨魅力的历史领域因为不会留下实物,我们只能敬而远之;即使有遗物留存的墓葬考古研究,也依然不同于一般的丧葬史研究,这必然会限制我们思想火花的激发,但同时也更有机会远离虚妄与玄学。在考古学的现实制约与历史学的高蹈理想之间,我们都是戴镣铐的舞者。然而,以实物结合文献始终不失为有效的历史复原法,但愿我们尚不至于全然放弃或泯灭想象力的权利和天赋。
社会持续的世俗化和扁平化发展趋势,使宋代物质文化呈现出与此前不同的面向和趣味。传统考古学的地层学、类型学、等级制度等研究方法,在江南地区的宋元明考古实践中的重要性有所降低。无妨这么说吧,宋元明考古应该有与早期考古不同的方法和问题意识。如果只是在配合基本建设中的偶然发现、随工清理古代城市、墓地的冰山一角,而无长远、周密的规划和目标,宋元明考古资料的“碎片化”特征较之先秦考古尤其明显,除了罗列考古材料,稍加阐释,几乎无法提出具有引领性的历史学议题——这种学科焦虑倒逼我们必须在田野中尝试将墓葬物质形态的完整性复原到极致,在书斋里尽量结合更多更妥帖的历史文献,勉力回应学术界和公众关于墓葬的所有疑问,以“问题意识”将材料串联起来,从而使材料和议题呈现出整体性的特征。
窃以为,唯有如此才能不断拓展南宋墓葬考古的边界,并赋予其较为重要且成体系的学术性。但知易行难,这本以《南宋墓葬研究》为题的小书能否达到前文声称的目标,则是我毫无把握并深以为惶恐的。
但无论如何,我得介绍一下本书的研究对象、时空界定、框架结构和主要观点或者说是学术创新点。
本书的研究对象是古墓葬及其相关问题,即具有一定物质形态或有可能留下物质遗存的与墓葬或丧葬礼俗有关的对象。
时间范围,则以南宋为中心,个别材料和问题的讨论,向前可追溯至五代吴越国和北宋时期,向后则迄于元明时期,因为只有在较长时段的历史发展脉络中,才能把握并揭示墓葬制度、社会礼俗、思想观念的变化与不变。
空间范围,以两浙地区(南宋两浙西路、东路)为中心,即以今浙江省境域为主体,兼顾苏南、上海的材料,因为长江下游的江南地区本属同一政区。北宋太平兴国三年(978)吴越国归宋后,以吴越旧地置两浙东北路,治杭州,领杭州、越州(绍兴)、苏州、常州、润州(镇江)、湖州、婺州(金华)、明州(宁波)、温州、台州、处州(丽水)、衢州、睦州(严州)、秀州(嘉兴)等十四州(《元丰九域志》卷五《两浙路》);雍熙二年(985),以两浙西南路为福建路,两浙东北路遂简称两浙路,辖区并无变化。熙宁九年(1076),两浙路分为两浙西路、东路,次年又合并为一路。南宋绍兴元年(1131),以临安府为行在,将两浙路分为东、西两路,遂为南宋定制。鉴于福建路的东北部与两浙地缘接近,又是朱熹的家乡及其重要活动区域,本书也会涉及福建路建宁府、福州、兴化军三州的材料;由于许多问题的讨论,必须与以今河南、关中为中心的北方中原地区进行比较研究,故又需涉及中原地区的墓葬和文献材料,中原与江南作为两宋时期最重要的区域,实在无法割裂讨论。概而言之,本书界定的空间范围,是以今浙江为中心的南宋时期两浙东、西路杭州、苏州、常州、润州、湖州、秀州、越州、婺州、明州、温州、台州、处州、衢州、睦州等十四州,加上福建路建宁府、福州、兴化军,共十七州区域。为论述方便,有时将这十七州区域径称为“江南”。江南是南宋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中心,本书以《南宋墓葬研究》为名,虽略有以偏概全之嫌,但仍大体可通。
本书共分为四章。第一章“南宋墓葬的形态与制度”,旨在复原地下墓室、随葬品、墓园、坟寺、坟庵、风水择址等,尝试将一座南宋墓葬理论上的完整形态,尽量复原到极致。在“无使土亲肤”观念对墓室结构、营造工艺的影响,随葬品的世俗化和平民化特征,包括墓阙、墓祠在内的墓园制度的考古学复原研究,多层次墓祭在墓地中共存,形法墓地、五音墓地概念的辨析以及堪舆风水术对中原、江南墓地形态不同的影响等方面,可能稍具新意。
第二章“合葬与族葬”,在许曼、刘未等学者研究的基础上,系统论述夫妻合葬的左、右位次排列和妻妾合葬问题;“昭穆葬”概念的辨析,以及对“昭穆启穴”“添穴合葬”等合葬行为模式的分析;从一代人、二代人合葬,到三代人、多代人合葬,“族葬”概念界定的递进式研究;江南地区族葬墓地的形态类型;江南与中原族葬墓地的差异及其成因。在以上方面,或间有创见。
第三章“从中原到江南”,聚焦于宋室南渡的背景下,不同阶层的南渡中原移民,在自然条件、人文传统迥异的江南地区,在丧葬活动中采取何种程度的在地化策略;武义明招山吕祖谦家族墓地的形态与规划,以民国《(鄞县)木阜吕氏宗谱》为据对北宋东莱吕氏在新郑神崧里家族墓地的复原研究;对南宋六陵从五音墓地向形法墓地演变的历时性剖析;“昭穆葬”的宋元明转型。篇章之间,既多新材料的披露,更有新方法的实践。
第四章“南宋的志墓碑刻”,首先辨析圹志、墓志铭、神道碑、墓上小碑的异同,并将其还原到具体的墓地中,指出墓志铭与神道碑合流、圹志的盛行是丧葬习俗领域持续世俗化、平民化的表征;对浙江出土南宋墓志的综述和墓志物质化信息的讨论,既公布了若干新资料,亦尝试为南宋墓志碑刻研究开辟一新路径。
以上是我自以为可能存在的学术创新点,读者诸君在阅读全书以前,且姑妄听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