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
自我中心“只关注自己”的通俗简单概念其实大大低估了它对我们过往经历的解释以及我们核心利益的保护和增强作用的重要性。每个人都要把基因传递给下一代,而自私偏见、占有欲和自我防御是进化机制中的优先项。不仅是我们身体的愉悦和痛苦会强化自我的中心特性和边界,心理上的愉悦和痛苦也有作用。例如,成功后的喜悦是我们对自身价值评价——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自尊”——抬高的结果,反过来,失败的痛苦则来自自尊的贬低。
这些快乐和痛苦的体验会加强我们的个人本体意识,而这种强化会被他人对我们的评价和奖惩进一步巩固。他人界定他们的个人领域边界,也会有助于我们厘清我们作为独立个体的意识。我们侵犯了他人的领域,所激起的对方的愤怒会让我们确立我们个人领域边界所在。我们都有关于自己的特定心理表征,包括我们的个人本体意识、我们的身体概念和我们的心理特征等。我们对我们个人领域的“外在”部分,对我们自己一样都非常关注,这也包括我们在乎的其他人和机构、有形资产。事实上,我们的领域界限还会扩展延伸到我们所有的从属关系——种族、宗教、政党、政府。如果有人攻击领域内的任何事物,我们就会把它等同于对我们个人本体的攻击。不幸的是,我们维护这样一个延展的领域会令我们对各种各样的潜在侮辱都高度敏感。
随着自我意识的出现(大约在生命第二年),个体开始根据自我利益来思考和筹划。可能——或者就是——受社交压力的驱使下,个体发育会顺应社会规则和制度的方向发展。我们的自尊就是一个内部压力表,它迫使我们扩大我们的资源和我们的个人领域,并且能显示出我们领域估值的波动变化。我们有价值的领域扩大,我们就会感到高兴,而它被限制或贬低,我们就会痛苦。当我们受到了伤害,我们会利用各种策略来增强我们的自尊。如果我们实现目标和扩大个人领域受阻,我们就可能会生气而攻击或惩罚那些冒犯我们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