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红外套的男子:妇科医生波齐与19世纪末的法国
1885年6月,三个法国人抵达伦敦。一个是王子,一个是伯爵,还有一个是带意大利姓氏的平民。伯爵后来称这是一趟“智识与美学的购物之旅”。
或许,我们可以从前一年夏天的巴黎说起,那时奥斯卡·王尔德和康斯坦丝·王尔德还在度蜜月。奥斯卡在读一本刚出版的法国小说,尽管在度蜜月,他还是兴致勃勃地频频接受记者的采访。
或许,我们可以从一颗子弹和开火的那杆枪说起。通常的套路:戏剧的一条铁律是,如果第一幕中有杆枪,那最后一幕它一定开火。可是,是哪杆枪,哪颗子弹呢?当时有很多杆枪,很多颗子弹。
也许,我们甚至可以从1809年大西洋彼岸的肯塔基州说起,那时伊弗雷姆·麦克道尔,一个父母从苏格兰和爱尔兰移民来的医生,给简·克劳福德动手术,切除她有十五升囊液的卵巢囊肿。至少,故事的这一脉有个圆满的结局。
然后画面就是一个男人躺在布洛涅河畔的自己的床上——或许他的妻子就在身旁,或许他独自一人——不知如何是好。不,这样说并不十分准确:他知道该做什么,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或者是否能够做自己想做的事。
或许,我们可以从那件平淡无奇的长袍开始。如果称它是晨衣,可能听上去就不会这么普通。它呈红色——更确切地说,呈猩红色——很长,从脖子直抵脚踝,手腕和领口处可看到些许白色褶皱亚麻布。画面的最下方,是一只带有黄蓝色光影的锦缎拖鞋。
从长袍开始,而不是从身着长袍的人开始,这是否不公平?但是这件长袍,或者说,我们对这件长袍的描述,就是我们今天对他的记忆,如果我们还能记得他的话。对此,他会有什么感触呢?会觉得如释重负,觉得有趣,还是觉得有点受辱?这取决于我们今日如何解读他的个性。
不过他的长袍让我们想起另一件长袍,是同一位画家画的。它裹在一个英俊的年轻人身上,他出身名门——或至少显赫。然而,尽管这位年轻人站在当时最著名的肖像画家面前,但他并不快乐。当时天气和煦,而他被要求穿上一件厚重的粗花呢长袍,一件完全不属于这个季节的长袍。他向画家抱怨这样的安排,画家却回答说——我们只知道他说的话语,但无法判断他的口吻到底是温和的揶揄、专业的命令,还是盛气凌人的轻蔑——“主角不是你,而是这件长袍。”的确,就像红色晨衣一样,人们对这件长袍比对那个年轻人印象更深刻。艺术超越个人奇想、家族尊严、社会正统;艺术永远偕时间同行。
好,那就让我们继续讨论这一有形、具体、日常的红色长袍。因为当初我就是这样首次邂逅这幅画以及画中人的:2015年,此画从美国被租借而来,悬挂在伦敦国家肖像美术馆。我刚才称之为晨衣,这也不完全正确。他里面没穿睡衣,除非那些花边袖口和衣领是睡衣的一部分,但这似乎不太可能。或许,我们不妨称之为“日衣”?它的主人几乎刚刚下床。我们知道这幅画是在临近中午的时候画的,画完后画家和画中的主人公共进了午餐;我们还知道,主人公的妻子对画家的巨大胃口惊愕不已。我们知道主人公是在家里,画的标题已告诉我们这一点。“家”用较深的红色来表现:勃艮第的背景衬托出中心的猩红色;用一个环把厚重的窗帘系在后面;此外,还有一层不同的布料,所有的布料都融入同样酒红色的地板,没有任何明显的分界线。这一切都极具戏剧性:不仅在姿势上,而且在绘画风格上都透着凛凛霸气。
《在家中的波齐医生》,约翰·辛格·萨金特(1881)
这幅画是在伦敦之旅四年之前画的。画中人——意大利姓氏的平民——年方三十五,英俊,蓄着胡子,目光自信地越过我们的右肩。他颇有男子气概,但身材细挑。逐渐地,当我们满以为“画的主角是长袍”之后,我们的第一印象开始改变,才意识到事实并非如此。事实上,画的主角是双手。他的左手放在胯部,右手放在胸前。手指是整幅肖像中最具表现力的部分。每根手指都展示着不同形态:完全伸展,半弯曲,完全弯曲。如果让我们凭空猜测此人的职业,我们可能会认为他是个钢琴大师。
右手放在胸前,左手放在胯部。或许比这更具启发性:右手放在心口,左手放在腰间。这是画家精心设计的吗?三年后,他画了一幅名媛的肖像,在沙龙上弄得声名狼藉。(美好年代[1]的巴黎会震惊吗?当然。它或许和伦敦一样虚伪。)右手在把玩一个貌似扣绳的东西。左手钩住长袍双股腰带中的一股,与背景中的窗帘环相呼应。视线顺着它们直抵一个复杂的结,结上悬挂着一对羽毛般毛茸茸的流苏,流苏上下交叠,正好挂在腹股沟以下,就像猩红色牛鞭。这是画家精心设计的吗?谁知道呢?他没有留下任何解释。但他是一位机灵又了不起的画家;一位了不起的画家并不害怕引发争议,甚至这正合了他的心意。
画中的这一姿势既高贵又豪迈,但这双手却使它显得更为微妙而复杂。事实证明,这不是钢琴家的手,而是医生,一位外科医生、妇科医生的手。
而那猩红色牛鞭呢?一切恰如其分。
好,就这么着,让我们从1885年夏天那趟伦敦之旅开始说吧。
王子是埃德蒙·德·波利尼亚克。
伯爵是罗贝尔·德·孟德斯鸠-费赞萨克。
意大利姓氏的平民是塞缪尔·让·波齐医生。
他们这趟智识购物之旅的第一站是在水晶宫举办的亨德尔音乐节,在那里他们欣赏了《以色列人在埃及》(Israel in Egypt),纪念这位作曲家诞辰两百周年。波利尼亚克说:“这场表演影响巨大。四千多人热情参与了这场庆典。”
三个购物者也带来了一封约翰·辛格·萨金特的介绍信,他是《在家中的波齐医生》(Dr. Pozzi at Home)那幅画的作者。这封信是写给亨利·詹姆斯的,1882年他在皇家学院看过这幅画,多年后的1913年,詹姆斯七十岁时,萨金特画了一幅他的肖像画,笔法炉火纯青。信是这样开头的:
奇怪的是,这是萨金特写给詹姆斯且留存下来的唯一的一封信。画家似乎不知道波利尼亚克也是这个团体的一员,而波利尼亚克的加入肯定会使亨利·詹姆斯兴高采烈。或许也不一定。普鲁斯特曾说,王子就像“一间废弃的地牢被改建成了一座图书馆”。
当时波齐三十八岁,孟德斯鸠三十岁,詹姆斯四十二岁,波利尼亚克五十一岁。
此前两个月,詹姆斯一直租住在汉普斯特德荒野上的一间小屋里,正准备返回伯恩茅斯,于是推迟了离开的计划。1885年7月2日和3日,他花了两天时间招待这三位法国人,这位小说家后来打趣道,他们“渴望看到伦敦的唯美主义”。
詹姆斯的传记作者利昂·埃德尔将波齐形容为“一位交际医生、藏书家和有教养的健谈者”。谈话并未记载下来,藏书早已散落各地,只留下“交际医生”这个名号。身着那件红色长袍(并不总是)的交际医生。
伯爵和王子来自古老的贵族家族。伯爵自称是火枪手达达尼昂的后裔,他的祖父曾是拿破仑的副官。王子的祖母是玛丽·安托瓦妮特[2]的密友;他的父亲是查理十世政府的国务大臣,也是《七月敕令》(July Ordinances)的起草者,其中的专制政策引发了1830年革命。在新政府的统治下,王子的父亲被判处“民事死刑”,因此在法律上他已不复存在。然而,在法国,这个不复存在的人被允许在监禁期间进行夫妻探视,其中的一次后就有了埃德蒙。在他的出生证上,在“父亲”一栏中,这位被判处了民事死刑的贵族被列为“马基·德·沙朗松王子”。他“目前正在长途旅行”。
波齐家族是来自伦巴第北部瓦泰利纳的意大利新教徒。1620年,在17世纪早期的宗教战争中,他的一位家族成员因信仰泰廖新教而被活活烧死。不久后,全家迁居瑞士。塞缪尔·波齐的祖父多米尼克率先去了法国,他周游了整个国家,最后在阿让落脚,成了一名糕点师;他把家族的姓氏法语化为波齐。他十一个孩子中最小的那个——邦雅曼——成了贝尔热拉克的新教牧师。牧师一家既虔诚又拥护共和,既忠于上帝又时刻不忘自己的社会与道德职责。塞缪尔的母亲伊内斯·埃斯科-梅斯隆出身佩里戈尔中上阶层,她为这桩婚姻奉献了位于贝尔热拉克城外数公里处的迷人的18世纪格莱勒特庄园。波齐一生都很喜爱这个庄园,并且对它进行了扩建。她一直身子孱弱,生儿育女后心力交瘁,因此在波齐十岁时就去世了;牧师很快便另外娶了一个“年轻健壮”的英国女人玛丽-安妮·肯普。塞缪尔从小讲法语和英语。1873年,他也恢复了波齐的姓氏。
“多么奇异的三人组啊。”波齐的传记作者克劳德·范德普顿在论及那趟伦敦之行时感慨道。一方面他大概指的是他们地位的悬殊;但同时,也许,是指一位鼎鼎有名的异性恋平民与两名“有古希腊倾向”的贵族同行吧。(假如他们听上去像普鲁斯特笔下的人物,那是因为他们都——部分地、间接地——与普鲁斯特笔下的人物相关。)当时巴黎唯美主义者访问伦敦有两大主要目的地:1875年在摄政街开业的利伯提百货店与格罗夫纳画廊。孟德斯鸠曾在1875年巴黎美术展览会上对伯恩-琼斯[3]的《梅林的诱惑》(The Beguiling of Merlin)大为赞赏。现在他们见到了画家本人,画家还带他们去了威廉·莫里斯的设计空间,在那里伯爵挑选了一些织品,然后去了威廉·德·摩根的工作室。他们还会见了劳伦斯·阿尔玛-塔德玛。他们去邦德街买了粗花呢、套装、帽子、长袍、衬衫、领带和香水,又去了位于切尔西的卡莱尔故居,后来还去了书店。
詹姆斯非常热情地招待了他们。他说,他发现孟德斯鸠“瘦小而充满好奇”,波齐“充满魅力”(波利尼亚克似乎又一次被忽视了)。他在改良俱乐部请他们吃饭,并把他们介绍给了惠斯勒,后来孟德斯鸠对他非常忠诚。詹姆斯还安排他们参观了惠斯勒的孔雀屋,位于航运界巨头F. R.莱兰的住所里。不过那时波齐已经被他的名流客户亚历山大·小仲马的妻子的一封电报召回了巴黎。
7月5日,波齐从巴黎写信给伯爵,请他再回利伯提百货店,在他已经下的订单上再添一笔。他说:“我想要三十卷海藻色的窗帘布,随信附上样品。请代我付款,我欠你三十先令,非常感谢。”他的签名为“您拉斐尔前派的忠实朋友”。
当那“奇异三人组”抵达伦敦时,他们的名气都还仅限于圈子之内。埃德蒙·德·波利尼亚克王子还未实现他的音乐抱负。在家人的一再坚持下,他遍游欧洲多年,理论上而言,快快乐乐、半心半意地探寻人生伴侣;不知何故,他——远甚于她——总是逃避就擒。波齐当外科医生、成为社会名流已达十年,他在一家公立医院工作,同时构建了一个上流社会私人客户群。在未来的岁月里,他们个个都将收获一定程度的名望与满足。这些名望,尽管算不上多么光辉,至少也一直是基于公众对他们自身或多或少的真实了解。
孟德斯鸠的情况较为复杂。三人之中他最为有名:社会名流、丹第[4]、唯美主义者、鉴赏家、聪敏才子和时尚仲裁者。他也怀有文学抱负,用严谨的格律写巴那斯派[5]诗歌和诙谐讽刺诗。年轻时,他曾在默里斯酒店被引荐给福楼拜。当时他激动得说不出话来(这非常罕见),但他自我安慰道,“我至少碰了碰他的手,从他那儿得到了——假如不是火炬,至少是一束火焰”。然而,一种罕见且并不可羡的命运已向伯爵步步走近:在公众认知中——或至少在读者头脑中——与另一个他相混淆。他的生命,还有来生,将被自己的种种翻版所困扰、纠缠。
于斯曼
1885年6月,孟德斯鸠到达伦敦时年方三十。就在一年前,也就是1884年6月,若利斯-卡尔·于斯曼推出了他的第六部小说《逆流》(A Rebours)——英译本名为《格格不入》(Against the Grain)或《违背天性》(Against Nature)——主人公是一位二十九岁的贵族,让·弗罗莱萨·德塞森特公爵。于斯曼的前五部小说均为左拉式现实主义的习作;现在他摈弃了那一切。《逆流》是一部描摹颓废的梦幻冥想圣经。德塞森特是一名丹第和唯美主义者。他是家族的最后一位子嗣,由于近亲婚姻而体弱多病。他的品位奇异,透着一股腐气。他喜欢服饰、珠宝、香水、善本书和精美的装帧。于斯曼是个小小公务员,仅仅听说过孟德斯鸠,从诗人朋友马拉梅那里获得了一些关于伯爵家背景的讯息。伯爵对家居装饰有一套新颖而怪异的理论:他展示置于北极熊皮之上的雪橇、教堂家具、放在玻璃柜里的一排丝袜和一只镀金的活乌龟。种种细节千真万确,这让孟德斯鸠大为恼火,因为有的读者听到影射小说[6][7]里的弹簧锁咔嗒一声,就以为小说中其他的一切都是真的。据说,孟德斯鸠有一次向一位书商预订了几册善本书,这位书商刚好是于斯曼的一个朋友。当他前去拿书时,书商没有认出伯爵,不耐烦地说:“先生,这些书是为德塞森特特别预留的。”(又或许他其实认出了伯爵。)
以下是另一个相似之处。在孟德斯鸠第一次去伦敦的前一年,他虚构的假想敌怀着完全相同的目的出发了,这次“旅行”构成了这部小说最著名的章节之一。德塞森特在丰特奈郊区过着精神上的孤独生活。一天早上,他让他的男仆展示一套从伦敦订购的服装,当时所有穿着考究的巴黎人都在那里购买衣服。他乘火车去巴黎,到达巴黎索城火车站。天气很不好,他租了一辆出租车,按小时计费。他先去了里沃利街的盖林亚尼书店,在那里查阅了伦敦指南。他在浏览贝德克尔版的导游手册时,发现了一份伦敦艺术画廊的名单,这让他幻想起兴许能观赏到的英国现代艺术品,尤其是米莱和G. F.沃茨:后者的画在他看来就像是“由一个生病的古斯塔夫·莫罗[8][9]匆匆起草的”。外面的天气依然恶劣——“英国式生活在巴黎的分期兑付”。出租车司机开车送他到叫“堡代佳”的酒窖酒吧,尽管这地名是西班牙语,却是英国人的常去之地;在这里,侨民和游客都能找到他们喜欢的加度葡萄酒。他看到“有一些桌子,上面放了一些篮筐,里面盛有帕尔默面包干,还有咸味干点心,一些小盘子里堆满了薄片馅饼和三明治,它们褪了色的外皮底下遮掩着热情似火的芥末酱”。[10][11]他喝了一杯波尔图葡萄酒,然后又喝了一杯阿蒙提雅多雪利酒。他被英国人包围,发现他们变成了狄更斯笔下的人物:“他怡然安居在这想象中的伦敦。”
他突然饿了:他被带到阿姆斯特丹街圣拉扎尔车站对面的一家酒馆,海陆联运列车将从那里出发。这明显是奥斯汀酒吧,要不就是英国酒馆,后来成为不列颠尼亚酒吧(现在仍然作为不列颠尼亚酒店存在)。他的晚餐包括油腻的牛尾汤、烟熏黑斑鳕鱼、烤牛肉和土豆、斯蒂尔顿奶酪和大黄派;他喝了两品脱啤酒,一杯波尔图葡萄酒,掺有杜松子酒的咖啡,然后是白兰地;他在喝酒和咖啡中间抽了根烟。
在酒馆,就像在堡代佳一样,他被“一些岛国之民”所包围,他们长着“珐琅般的眼睛,脸色红润,神情或沉思或高傲,浏览着外国报纸;还有一些女人成双成对地吃饭,没有男子陪伴。健壮的英国女人长着男孩子般的脸,牙齿宽大如调色刀,脸颊像苹果一样红,手也长,脚也长。她们狼吞虎咽地吃着牛腿排馅饼”。
(英国女人就是这样。当时,她们是法国人普遍嘲笑的对象,在法国人眼中,英国女人高大、红润、笨拙,喜欢野外活动,明显不如法国女性,尤其是巴黎女性——完美的物种。英国女人常常被形容为性欲尚未被唤醒的怪人,这转而又只能是英国男人的过错,他们无法点燃妻子——甚或情妇——的欲火,使她们性趣盎然。无论是英国人还是性都是值得关注和怜悯的事情,这一信念是颠扑不破的法条。我记得在查尔斯王子与戴安娜的整个婚姻期间一直都与卡米拉·帕克-鲍尔斯保持关系这一消息传出后不久,我就在巴黎。“太不可思议了。”不止一个巴黎人乐滋滋地低声告诉我,竟然“选择一个姿色不如自己老婆的情妇!”。真的,这些盎格鲁-撒克逊人,不可救药啊。)
德塞森特还有时间赶火车,但他在想,之前去荷兰旅行时,他以为荷兰生活与荷兰艺术并无二致,但这一期望并未实现。倘若伦敦生活也没有达到他的狄更斯式的预想呢?假如“一个人坐在椅子上就能遨游四方,”他问自己,“那旅行又有何意义呢?他不是已经在伦敦了吗?”。如果想象可以同样——假如不是更加——引人入胜,为何要冒险投入现实?于是这个忠诚而昂贵的出租司机将他的乘客载回车站,而他呢,从那儿回了家。
孟德斯鸠赶上了火车,德塞森特却错过了;孟德斯鸠交游甚广,而德塞森特遁世隐居;孟德斯鸠极少关注宗教(除了它的人工制品),德塞森特,和他的创造者一样,却在痛苦地回归罗马;如此等等。可尽管如此,德塞森特“乃”孟德斯鸠也:世人皆知啊。而且我也知道,因为当我在1967年买下企鹅版的《逆流》时,封面就是博尔迪尼[12]为罗贝尔·德·孟德斯鸠伯爵画的肖像。
《罗贝尔·德·孟德斯鸠伯爵画像》,乔瓦尼·博尔迪尼(1897)
德塞森特从未去过伦敦,于斯曼也没有去过;直到1922年,也就是作者去世十五年后,罗贝尔·德·孟德斯鸠去世一年后,《逆流》才被翻译成英语。从另一方面来说,这本书确实跨越了英吉利海峡,准确地说是在1895年4月3日下午到了伦敦。它——至少它的书名和目录——出现在奥斯卡·王尔德三次审判中的第二次审判中,由王室大律师爱德华·卡森议员在老贝利[13]作为证据出示。卡森作为昆斯伯里勋爵的辩护律师问询起王尔德小说《道连·格雷的画像》中的一个场景。它涉及亨利·沃顿勋爵送给格雷的礼物:一部法国小说——这本身便是一件不可告人之事,任何一个爱国的英国陪审团都可能会得出这样的结论。王尔德起初大力否认,而后才承认,这本书确实是《逆流》。与此同时,王尔德试图与于斯曼的小说保持距离,他说:“我自己并不十分欣赏它。”并且,“我认为这是一本写得很糟糕的书”。
王尔德一定希望他们没有订阅剪报。因为十一年前他在度蜜月时,接受了《晨报》(Morning News)的采访(1884年6月20日),在采访中他说:“这本于斯曼的新作是我见过的最好的书之一。”王尔德在审判中撒了很多谎。如今,他被视为同性恋圣徒,英国清教主义和异端邪说的殉道者。以上都是他,但他不止如此。毕竟,是王尔德先对昆斯伯里勋爵提起了刑事诉讼。如果说他是勇敢的,那么他也是愚蠢的,他的自负将他置于危险之中。阅读那第二次审判的文字记录,便可见证一个人不可思议的自信:他居然相信让伦敦西区心花怒放的巧言妙语也能在高等法院同样奏效。他炫耀机智;他对卡森摆出一副屈尊俯就的样子,向他解释何为艺术和道德;他从不顾忌在核心问题上撒谎:他有同性恋行为。依据当地法律,他在第三次审判结束时被依法定罪。
他还发现——尽管律师和剧作家在历史上有重叠——法院在某种意义上不过是剧院。于是,当他嘻嘻哈哈想老成地捉弄卡森时,他忘记了两件事:一、陪审团不是身着盛装的剧院观众——十二人中有六人来自东伦敦的克拉普顿,而且其中有一个鞋匠、一名屠夫和一个银行信差;二、大律师最喜欢自负的证人,一个自诩明星而不自量力的人。
在《道连·格雷的画像》中,王尔德对《逆流》作了一番热情奔放的概括,卡森向陪审团宣读道:
卡森问《逆流》是不是一部伤风败俗之书。他知道王尔德会怎么回答,因为他之前就问过。“写得不太好,”王尔德答道,“但我不会称它为伤风败俗之作。写得不好而已。”卡森之前已经确认,在王尔德眼里,书没有合乎道德或不道德之说,只有写得好或写得糟之分。卡森慢吞吞地问:“我可不可以这样认为,无论一本书是多么伤风败俗,但只要它写得好,那就是一本好书?”王尔德的解释是好书能带来美感,而坏书则招人厌恶。
就像任何一位能干的律师,卡森重复着他希望陪审团记住的话。“《逆流》是一本关于同性恋的书吗?”“先生,这是一本赤裸裸的描写同性恋的书吗?”王尔德一度(拐弯抹角地)从文学上做了辩护:虽然他(道连·格雷)描述的自己读过最奇怪的书非常接近《逆流》,但后来他实际上引用这部法国小说时,段落并非引自《逆流》,而是他自创的。卡森不为所动:“法官阁下,我问他的是《逆流》一书是否是描写同性恋的书。”诸如此类。陪审团肯定都已领会其意。
这是对一本法语书最为奇特的英式审判。不是对某部进口的色情文学,而是对一部未经移译的法国小说对一部英国小说影响的审判。唉,没有证据表明于斯曼当时就知道还是后来才发现他的小说已在伦敦的老贝利接受了这样的准审判。
事实上,在王尔德接受审判之时,英国人普遍认为法国通常是淫秽读物的一大来源。仅在七年前,在国家警戒协会发起的一场运动过后,左拉小说英译版(已略遭删节)的出版商爱德华·维泽特利因出版《土地》(La Terre)而被起诉。在中央刑事法院,副检察长波伦先生宣称此小说“从头至尾污秽不堪”,他还说通常一本污书也许含有两个甚或三个污秽段落,但《土地》至少包含二十一段,而他打算向陪审团宣读每一段落。法官表示赞同,说这些段落“在某种程度上都令人恶心……它们在诉状中被指控,必须加以证明”。一位陪审员深感职责之重,心生畏惧,惶惶不安地问:“可是有必要全部都读吗?”波伦先生提醒陪审团,他不得不读这些选段和他们不得不倾听一样令人不快,不过他提出以下解决办法:“鉴于我那位博学的朋友在辩护时说的一番话,只要你觉得这些段落淫秽,我就立刻停止朗读。”
这时,维泽特利的律师威廉斯先生当机立断,明智地将他当事人的抗辩改为有罪,从而避免了陪审团的公开窘迫。接下来是一场烘托淫秽审理的滑稽对话:
不论怎样,维泽特利被罚款一百英镑,并写下保证书,一年内不再妨害治安。
英国媒体五味杂陈,以掌声、义愤、爱国主义和质疑来回应维泽特利案:它关注的并非污秽,而是污秽探测者的身份。毕竟,“国家警戒”是新闻界珍视的职能之一,而不属于某位个别的自封的审查员。《利物浦莫丘利报》(Liverpool Mercury)提出了更具见地的观点:
这是颇具洞察力的:四年前,奥斯卡·王尔德,尽管正在度蜜月,却渴望并且有能力阅读一部堕落小说的法语原版,这一行为将引发预料之中的后果。
1875年,孟德斯鸠与波利尼亚克在位于戛纳的波利尼亚克的侄女吕内公爵夫人的别墅里见过面。孟德斯鸠还不到二十岁,但其品位和虚荣心已完全成形。这两人常常在戛纳和芒通[15]间漫步。他们一边喝着雪利酒,一边互相朗读他们喜爱的文学篇什。波利尼亚克向孟德斯鸠介绍他不熟悉的音乐;伯爵用散文和诗篇来酬答他的恩惠。虽然他们年龄相差二十一岁,但他们对艺术有相同的理解,伯爵的自信与王子的犹疑相映成趣。波利尼亚克,作为一位秘密同性恋者,自然响应了孟德斯鸠在这些问题上的自信;伯爵并没有完全出柜,他更多的是用鲜花、诗句和色彩装饰柜门,仿佛这一切都是合情合理的。去伦敦旅行时伯爵认识波齐才一两年。该如何解释波齐的加入?诚然,他的英语讲得很好,但埃德蒙·德·波利尼亚克也是如此呀:他从小就会三门语言(法语、英语、德语)。也许,更好的解释是购物本质使然吧。所有购物者——从商业大街到光谱末端的“智识与美学”购物者——都喜欢且需要其他购物者,尤其是像波齐这样的购物者,他们兴致勃勃、意气相投、优雅有品(同样资金殷实)。
但可能还有另一种解释:感激。1884年6月下旬,也就是伦敦之旅的前一年,波齐收到了孟德斯鸠的一份礼物:一个寄自梅菲尔[16]的爱丝普蕾牌摩洛哥奢华皮革旅行包,包的顶面印有镀金花冠和字母R。当他打开包时,发现里面装有一套尺寸渐小的信封,一个附含另一个。在中间最小的信封中,装有一首伯爵写的诗,是用猩红色和紫罗兰色墨水写的,感谢波齐治愈了所谓的“我枯叶般的生机”。波齐的“外科医生”兼传记作者克劳德·范德普顿将这一用语和这首诗解读为在描绘性事不遂——不是阳痿,或许便是早泄。他进一步推测,波齐通过“经验、博爱、友好的心理疗法”来治疗这一疾病,而且,“虚弱”变成“笃定”。事情发生一个世纪后,这是一个诗意盎然(假如未必是虚构)的诊断。无论是哪种情形,邀请波齐兴许是对他医治疾病的感谢——同时也给了他一个使用旅行包的机会。
然而,倘若传记作者没搞错,那么这里还有另一个与德塞森特奇异的相似之处。在《逆流》的序言中我们被告知,德塞森特作为一个漫游巴黎的年轻人,纵情于声色犬马之中。先与歌手和女演员厮混,后与“以堕落闻名”的情妇纠缠,最后与妓女鬼混,直到他感到厌腻与自嫌,再加上医生关于梅毒的警告,他放弃了性事。但这只是暂时的。这一间歇过后,他的想象力被再次激发,这次是被自己的同类激发的,被“违背天理的风流韵事和变态快感”激发的。再一次,厌腻、神经紧张向他袭来,他又坠入慵懒倦怠之中,“阳痿并不遥远”。(于斯曼本人,即便也许不如他笔下的人物那样放荡不羁,但对阳痿之苦一定是感同身受的。)
然而,德塞森特既是个纨绔子弟,又是个逆行者,他不会在这事态转折之际灰心丧气;恰恰相反,他陶醉其间。毕竟,阳痿是逃离这世界的一种方式,而以更宏大的方式从中撤退正是他目前的计划。如果他想成为一名现代真隐士,那么丧失性欲显然有所助益。所以,在小说第一章中,德塞森特用一顿“黑色”晚餐来庆祝这一进展。请柬是以葬礼通告的形式发出的;装饰、鲜花和桌布一律黑色;食物和酒也是如此;女侍者也是一袭黑衣;一支管弦乐队隐藏在背景中演奏葬礼进行曲。这是向咄咄逼人且恼人的性能力的一场告别,带有忸怩又自喜的色彩。
孟德斯鸠对这四个段落的反应如何不得而知。在他看来,它们一定是个巧合,而不是无心泄露。不过,丹第-唯美主义者一般都喜欢打破常规;性,即使它花样百出,也会守规立范,因而也有小资情调。性还会引向婚姻和家庭,催生责任和事业,谋取董事席位,结交当地主教,等等。也许,性无能可以戏谑地摇身一变,变成向被鄙夷的小资反叛的宣言,进而佐证唯美主义者的高高在上。
这个故事中出现的第一颗子弹既基于史实又非常文学。罗贝尔·德·孟德斯鸠伯爵藏有一柜子古玩珍品——事实上,他一整栋房子里全都是藏品,这是他内心唯美主义和鉴赏力的外在展现。小说家阿方斯·都德的长子莱昂·都德撰有多卷回忆录,在其中一卷中,他忆起伯爵曾安排他参观馆中的特珍品。一件是“要了普希金命的子弹”。这位诗人在1837年与俄国骑士卫队的法国军官乔治-夏尔·德·埃克斯·丹特斯的决斗中一命呜呼。波齐对他的死法无比熟悉,一辈子都在竭力淡化和规避。子弹从普希金的臀部进入他的体内,然后直抵腹部。当时不可能动手术,度过了极度痛苦的两天之后,诗人撒手人寰。十八年后,孟德斯鸠出生。子弹是如何出现在伯爵的藏品中的未有记载。
波齐出身于外省中产阶级,孟德斯鸠本能地瞧不起他们。伯爵乐于展现“十足贵族气,生性瞧不起人”(此语出自波德莱尔)。但波齐逃脱了他的责难,大多数时候也逃脱了他的势利。他有所谓的“中产阶级取悦人的快乐”,从一开始就是一个圆滑的社交谋士。
布罗卡
1864年来巴黎学医时,他并非全无人脉。他的同学中有来自西南部新教的朋友;他有一位已经在此立足的堂兄,亚历山大·拉布尔贝纳,比他大二十岁,是一位著名的交际医生,他的病人包括当权的拿破仑三世家族。波齐既潇洒又雄心勃勃;而且,他还是个明星学生。1872年,他获得年度最佳实习生金牌。他专攻腹部治疗。1873年,他获得上直肠瘘管博士学位。他的论文题目为《子宫切除术在治疗子宫肌瘤中的价值》。他找到了保罗·布罗卡(另一个来自西南部的新教徒)这位关键资助人,他是卢尔金-帕斯卡尔医院的一名著名外科医生,波齐加入的人类学协会的创始人。布罗卡提出让波齐共同翻译达尔文的《人类与动物的情感表达》(The Expression of the Emotions in Man and Animals),该书于1874年在法国出版。当布罗卡在1880年突然去世(终年五十六岁)时,他的尸检由他的四个同事分别进行:波齐被授予颅骨和大脑的尸检权。几年后,卢尔金-帕斯卡尔医院更名为布罗卡医院。三十年来,波齐俨然是该医院的颅骨和大脑。
勒孔特·德·利勒
他早期生涯的另一位赞助人是巴那斯派诗人勒孔特·德·利勒。他们是在1870年左右相遇的,当时诗人和他的妻子将对波齐颇为照顾。勒孔特是一名军医的儿子,他信奉科学与诗歌的再统一,这两者相互隔离已久。他也是个自由思想家,帮助波齐彻底消除了他从贝尔热拉克承继的挥之不去的宗教信仰。他带他进入文坛,把他引荐给维克多·雨果。他听波齐朗读自己并不太好的诗句,鼓励他学德语。1894年勒孔特去世后,他让波齐做他的文学执行人,并把他的藏书和文件作为遗产赠予他。
不知不觉中,勒孔特成了助推波齐与莎拉·伯恩哈特早期——事实上,是早熟——恋情的关键人物。他是一名二十五岁左右的医学生;她比他大两岁,已是一颗冉冉上升的明星:一位清新淳朴(尽管,自然而然地,这淳朴是一种完全克制的淳朴)的女演员,身材出挑,比一般女主角更苗条、更娇小。一名医学院同学后来回忆起他和波齐邀请伯恩哈特共进晚餐并去见诗人的情形。他来了,她背诵起他一半的诗作,诗人哭了,亲吻了她的双手;这一晚会大获成功。不久后波齐就要与她还有她的小儿子、男孩的家庭教师,以及托她照看的一个侄女一起吃晚饭了。一家人会一起吃饭,孩子们会被送去睡觉,留下两个年轻人独处。这来龙去脉,我们无从得知,也不知持续了多久;但这段恋情后来发展成了持续半个世纪的友谊。他们每人都挂着一张神圣的标签:对她来说,他永远是“医生上帝”(Docteur Dieu),而对(几乎)其他每个人来说,她是“神圣的莎拉”。他还有一个更接地气的绰号,是由贵夫人奥伯农太太给的:“爱情灵药”(L’Amour médecin)。这是莫里哀一部戏的标题,不过就波齐而言,更常见的是“爱情医生”(Dr. Love)。
莎拉·伯恩哈特,纳达尔(1864)
他们俩性情相投:热情洋溢,但占有欲低——抑或非常不安分。伯恩哈特知晓如何一边奉承男性的自尊,同时缓和他们间浮华的竞争;还有,如何在必要时保持旷达。他们都贪得无厌,渴望情人。波齐的传记作者提供了一份莱波雷洛式的清单,上面列着吸引波齐的(每一类)身材,然后带着怪怪的正经(或天真)补充道,“他每次都很真诚”。还有,“毫无疑问,所有这些女人一直都是他的朋友”。这听起来确实令人难以置信。
这些细节,甚至提到的许多名字,都是猜测而已。波齐谨慎有加,好像从不闲谈是非;哪怕他嚼过舌根,也没形诸笔端。他写给伯恩哈特的信函并没有留存下来;而她写给他的信却得以保存。她在信中倾诉衷肠,嘘寒问暖,但我们很难通过这些信件体悟早年间这份关系的肌理,甚或频度。她在一封信中写道:“我对你撒了谎,这是真的,但我从未骗过你。”听上去这俨然是法式诡辩,但却有一定的道理:我总是告诉你我有一天会和别人睡觉,如果有必要对你撒谎,那么即使小真相被打破,但大真相依然留存。
据波齐的传记作者说,他们的暧昧关系有个关键——新教徒和犹太人之间尽人皆知的契合性。(难道这不只是天主教法国两个历史上被排斥的少数族群之间必需的团结吗?)但根据范德普顿的说法,这事有更深刻的意涵:在他看来,波齐具有“犹太人的敏感性”。他也有“许多犹太朋友”。的确,“他应该娶一个犹太女人”。
而莎拉·伯恩哈特不是。她知道自己不适合结婚:她的一次尝试——1882年在伦敦举行的婚礼——是一场灾难。相反,波齐去剧院看她演出,邀她光临他的沙龙,给她看病做手术,随叫随到——甚至必要时,一封跨大西洋海底的电报就能把他召到她跟前——而且借钱给她。许多人觉得莎拉·伯恩哈特的放荡不羁丢人现眼,然而,这样的风流韵事正是道貌岸然的法国社会在漫长的岁月中对女演员们的期待。事实上,此类丑行频频上演只会再次证实社会道德的正确性。
有布罗卡和勒孔特当他的赞助人,有莎拉·伯恩哈特不时在他(或她)的床上伺候,巴黎有哪个年轻的医科学生比他更腾达呢?
快乐英格兰,黄金时代,美好年代:一个个如此闪亮的名字向来是后人定义撰写的。在1895年或1900年,巴黎可没人对彼此说:“我们正生活在美好年代,大家尽情享受吧。”描述1870年至1871年法国惨败和1914年至1918年法国完胜之间那段和平时期的这一用语,直到1940年至1941年在法国的另一次溃败后才出现。这原是某个电台的节目名称,后来变成一出现场音乐剧。一个令人心旷神怡的新创词语,一种令人心旷神怡的消遣,也迎合了德国人对“噢啦啦,法国”的某些成见。美好年代,和平与快乐的经典之地,不只是一抹颓废的迷人魅力,还是艺术的最后一次繁荣,一个安定的上流社会的最后一次繁荣。此后,充斥着金属且无法被愚弄的20世纪姗姗来迟,吹走了这一柔和的幻想。20世纪把那些精致诙谐的图卢兹-劳特累克海报从麻风似的墙上和臭烘烘的维斯帕先[17]小便池上撕了下来。呃,对某些人来说也许是这样的吧,对大多数巴黎人来说更是如此。不过,正如明智的法国历史学家道格拉斯·约翰逊所言:“巴黎只是法国的郊区。”
然而,在当时,美好年代乃是——而且感觉是——一个神经质的,甚至歇斯底里的全民焦虑时代,政治动荡、危机四伏、丑闻百出。在这样一个混浊激荡的时代,偏见可能会迅即转化为偏执。因此,历史上受迫害的新教徒和犹太人之间的“尽人皆知的契合性”可能会被某些人覆手翻云为活生生的威胁。1899年,一个叫埃内斯特·雷诺的人出版了《危险的新教徒》(Le Péril protestant),他解释说,出版此书的目的是“揭露敌人——新教徒——与犹太人和共济会成员结盟反对天主教”。
没人知道会发生什么,因为“应该”发生的事情鲜少发生。1871年普鲁士人提出的赔偿要求本应重创那个国家几十年,然而很快赔偿就被还清了,而且法国的损失比1863年以来肆虐法国葡萄园的根瘤蚜大流行所造成的损失还要低得多。出于种种貌似琐屑的原因,本应推动的宪法大变革在最后一刻被束之高阁。被普鲁士击败后,君主政体一心想复辟,但觊觎王位者尚博尔伯爵使之成为泡影。他拒绝将三色旗作为国旗,坚持要用白色鸢尾花或者什么都不用。结果,他一无所得。19世纪80年代末,布朗热将军——天主教徒、保皇派、民粹主义者、复仇派——有望在1889年的选举中夺权。(他的一位希望较渺茫的候选人是埃德蒙·德·波利尼亚克王子,他被选中代表南锡[18]竞选,但他发现竞选之旅太过累人而退出。)这次民主竞选失败后,政变似乎是势所必然了。只可惜布朗热在最后一刻也踌躇不前,仿佛听从了他那位芳名隽永的情人博纳曼夫人的劝告。最后也只有宪法被修改,一大变化就是政教分离。直至今日,1905年颁布的法律依然是法国世俗政体的基础。
根治国内政治纷乱——或至少分散对其的注意力——的办法往往相同:对外冒险。当时,与英国人一样,法国人也认为,他们在世界上肩负独特的使命——文明化。可想而知,他们各自都觉得自己的文明使命比对方的更文明。然而,对实实在在的被文明对象来说,感觉却不同——更像是被征服。就这样,1881年春天,法国人入侵突尼斯,同年秋天又镇压了一场叛乱。在此期间,他们与该国的前统治者签署了“保护条约”。这一用语颇能说明问题。那些提供保护的人伸手要保护费:这是强盗帝国主义的时代。与此同时,1870年至1900年间,大英帝国大肆扩张,领土达四百万平方英里。
法国的政治腐败非常普遍:据说“每位银行家都有私人议员和代理人”。新闻语言很暴力;诽谤法几乎无效;假新闻盛行;杀戮近在身边。1881年,国际无政府主义者大会批准了“行动宣传[19]”(这一用语本身就颇具法国做派),而美好年代引以为傲的上流社会——歌剧院和时尚餐厅的世界——成了靶子。当无政府主义者拉瓦绍尔在1892年受审并被送上断头台时,得到的回应是一枚被扔入众议院的长钉炸弹,五十人因此受伤。高级官员遭暗杀,包括共和国总统萨迪·卡诺(1894年)、社会党反战领袖让·饶勒斯(1914年)。
另外,纳粹排外主义的兴起促使老高卢“重新觉醒”,布朗热表达了报复普鲁士的强烈愿望,以及全国性反犹太主义的此起彼伏,这三股绳子都卷进了德雷福斯案件[20],这是那个时期压倒一切的政治事件,它超越了简单的正义问题,凝聚着过去,塑造了未来。每个人都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涉入其中。1895年德雷福斯“受辱”之际,莎拉·伯恩哈特坐在前排。1899年在雷恩[21],德雷福斯第二次被审判时,波齐身临现场(波齐无处不在)。
然而——而且与那一时期的错乱的历史逻辑相一致——德雷福斯案件造成的影响与它本身完全不相称。其受害者印证了这样一条规则,即殉道者往往无法满足自己的殉道大义。“我们准备好了为德雷福斯而死,”诗人夏尔·佩吉[22]说,“但德雷福斯却没有。”至于这项间谍活动的严重性,道格拉斯·约翰逊断言:“这里面什么也没有。”这案子本身并不重要,比起它来重要得多的是他人对它的利用。事实上,假如你要寻找一个可助长反犹情绪的腐败透顶的例子,那么1892年至1893年的巴拿马丑闻——三位犹太金融家贿赂数名内阁部长、一百五十名众议员,几乎所有大报——应该会重要得多。但历史上通常没有什么“应该”。
饶勒斯
在法国,政治记忆会留存很久。1965年,已届八旬的小说家弗朗索瓦·莫里亚克写道:“在德雷福斯案件发生时,我还是个孩子,但它已弥漫我的一生。”同年,我在法国教书,渐渐喜欢上了一些法国歌手兼歌曲作者。我最喜欢的是雅克·布雷尔,他在十二年后——也就是事件发生六十三年后——录制了他的抒情挽歌《饶勒斯》,并配了“他们为什么要杀了饶勒斯?”的副歌。
然后在几千英里之外发生了一件古怪而有趣的小事,清楚地证明了无心插柳柳成荫的历史规律。1896年,在争夺非洲期间,一支由八名法国士兵和一百二十名塞内加尔士兵组成的远征军从西向东穿越非洲大陆:他们的目标是苏丹上尼罗州一座坍毁的堡垒。法国人带着一千三百升红酒、五十瓶潘诺茴香酒和一架机械钢琴出发了。这趟旅行花了他们两年时间;他们在左拉发表《我控诉》(J’Accuse)一文两个月后于1898年7月抵达目的地。他们在被毁的法绍达[23]堡升起三色旗,倒并不是出于地缘政治目的,而是为了激怒英国人。他们确实激怒了下英国人,直到当时掌管埃及军队的基奇纳(与其声名相反,他是个操着一口流利法语的亲法人士)匆匆赶来,劝他们罢手。他还给了他们几份最新的法国报纸,他们从中读到了德雷福斯案件并流下眼泪。双方握手言和,法国人撤退时,英国乐队奏起《马赛曲》。没人受伤或遭虐待,更不必说被杀了。
基奇纳勋爵
在更广阔的帝国博弈中,这怎能不是一场微不足道的滑稽插曲呢?英国人早就忘记了法绍达(而当年是在他们的逼迫下,才有了那场小小的撤军)。然而,在法国人眼里,那是事关国耻的关键时刻,一个对某位法国的八岁儿童产生深远影响的时刻。在后来的岁月中,此孩童始终将此事铭记于心,把它视为一出“童年悲剧”。当基奇纳与八个法国人在那遥远的城堡里喝着温暖的香槟,看到这几位暂居者竟然已种上了满园的花儿——“法绍达之花!哦,这些法国人!”——他怎能预知,几十年后这些事件会以夏尔·戴高乐战时流亡伦敦期间既任性又气人(在法国人眼中“既刚毅又爱国”)的行为,后来又在他顽固、报复性地(“有原则、有政治家风度地”)三度拒绝让英国加入(“扰乱”)欧洲经济共同体而收场呢?
也许,现在看来,美好年代是法国艺术腾达奏凯的时代,这是显而易见的;之所以说显而易见,是因为它就是确凿事实。1870—1871年创伤[24]结束一年后,莫奈创作了《日出·印象》(Impression, Sunrise)。1914年,美好年代结束时,布拉克[25]与毕加索已奠定了立体主义基础,创作了最纯粹的立体主义作品。在此期间,众多艺术家纷纷涌现:马奈[26]、毕沙罗[27]、塞尚[28]、雷诺阿[29]、雷东[30]、劳特累克[31]、修拉[32]、马蒂斯[33]、维亚尔[34]、勃纳尔[35],以及他们中最伟大的艺术家德加[36]。同时,各种流派风起云涌:印象派、新印象派、象征派、野兽派、立体派。面对这一切,英国有什么可抗衡的呢?持续存在的拉斐尔前派、维多利亚时代高雅艺术挥之不去的病态、沃茨优雅庄重的陌生化、法国化的西克特[37]、苏格兰印象派画家。病态的道德说教笼罩着多数英国艺术。王尔德在《道连·格雷的画像》中如此评价小说中的画家巴兹尔·霍尔沃德:“他的作品便成了良好的创作意图和拙劣的画作的奇怪结合,具有典型的英国艺术家的特点。”(王尔德似在隐约模仿福楼拜之说:“你不会出于好意而创作艺术。”)拉斐尔前派画作色彩清新,态度新颖,但它们是回溯性的、历史的、讲故事的艺术。对于这一艺术,英国人在接下来的一个半世纪里或引以为傲或疑虑重重。然而新的法国艺术无论在主题还是技巧上都不折不扣的摩登,当然,这也是许多法国人厌恶这种新艺术的原因。
因此,巴黎唯美主义者时常转向英国,不仅寻求绘画作品,寻求装饰和实用性作品,也寻求艺术理论:英国难得地走在艺术理论的前沿。在理论方面,英国有罗斯金[38],孟德斯鸠阅读他的作品,普鲁斯特译介他的作品。还有沃尔特·佩特,一位胆怯的牛津大学教授,他呼吁人们“用坚硬宝石般的火焰炽烈地燃烧”,赞美“充满奇思妙想和刻骨激情的”艺术。第一件新颖的家具艺术作品于1876年在世界博览会上展出。在他的伦敦梦境中,德塞森特列举了密莱司[39]的《圣亚尼节前夜》(The Eve of St. Agnes)。巴黎里沃利大街的加里尼涅书店出售凯特·格里纳韦和沃尔特·克兰的图画书。
奇思妙想和刻骨激情:英国人在实践中也更为危险。1868年,斯温伯恩[40]与朋友乔治·鲍威尔共处诺曼底的一座房屋内。房屋入口上端镌刻着“多曼斯的屋舍”(La Chaumière de Dolmancé),它得名于萨德《闺房哲学》(La Philosophie dans le boudoir)中的同性恋堕落分子。莫泊桑曾两度来访,并记录了在这座堕落之屋的所见所闻:面带稚气的年少男佣,遍布房屋的奇怪小摆设(譬如弑亲犯被剥了皮的手),一只不加管束的猴子,晚餐时饮用的烈酒。餐后,斯温伯恩与鲍威尔拿出印有色情照片的巨大对开书,照片是在德国拍摄的,其中人物都是男性。“我记得其中有一幅照片中的一个英国士兵对着玻璃板手淫。”莫泊桑回忆道,而他对这些东西并不感兴趣。
接下来是奥斯卡·王尔德——法国人误以为他是英国人。他在这方面同样过火,虽然有些人怀疑其行为的真实性。王尔德在二十八岁时拜访了德加在巴黎的工作室,德加说:“他表现得像正在某个地方剧场扮演拜伦勋爵。”日记作家、小说家埃德蒙·德·龚古尔称王尔德为“吹牛大王”,认为王尔德的同性取向不是原生的,虽谈不上抄袭,但一定是对魏尔伦[41]和斯温伯恩的模仿。唯美主义者喜欢装扮。王尔德在一次化装舞会上扮成鲁珀特亲王[42];1877年游历希腊时,他还身着希腊民族服。这方面,罗贝尔·德·孟德斯鸠更甚于王尔德:可以见到他像路易十四那样身着文艺复兴时期服饰,身着土耳其服饰,身着日本服饰,甚至身着英国服饰。他曾在镜头前呈现舞台静态画面,用自己的头替代了施洗者约翰的头。但这两位唯美主义者都喜欢在日常装扮成自己最喜欢的角色——也就是他们自己。
“法绍达之花!”维多利亚女王认为法国人“虽然作为个体魅力四射,但作为一个国家却无可救药”。在英国人看来,法国人之所以无可救药,部分原因是法国政治缺乏稳定性。大约每个世纪都有一拨新的法国流亡者抵达海峡港口[43]:胡格诺派[44]教徒、法国大革命的逃亡者、巴黎公社社员、无政府主义者。法国连续四任国家领导人(路易十八、查理十世、路易·菲利普、拿破仑三世)均在英国找到了庇护。伏尔泰、普雷沃、夏多布里昂[45]、基佐[46]、维克多·雨果亦是如此。当遭受(各种不同的)怀疑时,莫奈、毕沙罗、兰波、魏尔伦、左拉都前往英国寻求庇护。相对而言,从英国流亡法国的情况要少得多:斯图亚特王朝之后,前往法国的著名流亡者只有约翰·威尔克斯[47]和托马斯·潘恩。这一不平衡自然滋长了英国人对本国历史与政治自由的自满。英国人之所以流亡法国,主要是为了摆脱流言蜚语(而且能够继续不光彩的生活):法国是上层破产者、重婚者、打牌行骗者、同性恋者的流亡之地。法国给我们送来了被放逐的领导人和危险革命分子。我们则给法国送去了上流社会中的乌合之众。大陆间流亡的另一个原因在画家沃尔特·西克特1900年的一封来自迪耶普[48]的信中表露无遗:“这里很繁荣,而且该死地便宜(‘该死地’在这里用作副词,而不是用作实义动名词)。”
王尔德身着希腊服饰
孟德斯鸠扮演施洗者约翰的头颅
吉卜林在其诗作《法国》中写道,法国人“最先正视新的真理,最后摈弃旧的真理”。应对旧的幻想,法国人亦是如此。18世纪中期,当英国在地缘政治上第一次处于法国上风时,法国国务大臣舒瓦瑟尔公爵[49]声称自己对此“大为吃惊”。他接着说(那是在1767年):“也许有人说这是事实,对此我必须认同;但由于这是不可能的,我会继续希望这件令人费解的事情不会持久存在。”这种思维——一种神奇、天马行空,却又自觉自相矛盾的逻辑——绝不可能掠过一位英国政客的脑海。时间向前穿梭近两个世纪,这种现象再次发生,戴高乐宣称“正因为法国已不再是强国,所以她必须继续表现出强国的样子”。误以为自己的国家比现实更强大——以为她正在“挑战重量级”[50],是“盎格鲁圈的领导者”——也是英国政客常见的一大幻想;但这一幻想绝不会如此清晰、近乎唯美地被一举表达出来。
吉卜林
书随着时代变化,至少,我们的读书方式依时而变。初版书收藏家有时喜欢想象自己回到最初手握这本新鲜出炉的书的那一天,闻着墨水和胶水的味道,那时还没有人就这本书品头论足,也没有任何成见阻碍天真的读者对书的内容做出不受污染的回应。
《逆流》于1884年出版之际,马拉梅在5月18日给于斯曼写信,夸赞“这是一部好书(你思想的内部世界)”,称它是“一本非凡的手册……对普通小说家来说,这是多大的惊喜呀;这本书将让他们大开眼界!”,马拉梅称德塞森特为“一个尖酸、做作的人”,对于他的“不幸”,有人担心“无法给予足够的怜悯”。马拉梅推崇这部小说——小说中正好有三页文字不加掩饰地称赞马拉梅的诗歌,将马拉梅推向更广的世界——这并不令人惊讶。但对于我们这些后世读者,我们将这部小说视为法国颓废派艺术的一部《圣经》,一部奇异、黑暗的幻想作品,大致相当于古斯塔夫·莫罗或奥迪隆·雷东作品中的狂想,马拉梅作为最早的读者,给出了他的观点:
《逆流》的一大独创在于,它频频从纤弱的叙事中转向散文的笔法。里面有对当代文学、艺术及音乐的反思,还有对晚期或颓废拉丁文学的长篇探讨,这篇论述广受赞誉,直到多年后于斯曼坦承它大多“借鉴”自阿道夫·埃伯特[51]的三卷本中世纪文学史。书中还有一大章节纵论天主教辩护士,其中包括莱昂·布卢瓦[52],他和于斯曼几乎是同代人。于斯曼称布卢瓦为“一个未开化的小册子作家,风格造作而狂烈,稚拙而骇人”。布卢瓦反唇相讥,说于斯曼的文风让人觉得译那本书是多么困难:“(他的文风)仿佛一直在拖拽母亲形象的头发或脚,将其拖下由可怕语法搭成的虫蛀楼梯。”
至于对作品本身,布卢瓦与马拉梅的看法迥然不同:
人人皆知——或者说,“人人皆知”——罗贝尔·德·孟德斯鸠伯爵曾有一只宠物龟,龟壳被涂成金色,嵌着宝石。我们知晓这一故事,是因为于斯曼在《逆流》里用了四页笔墨描写德塞森特如何获得这一宠物龟——确然是“美学的购物”——以及它的蜕变。先久久深思设计方案,随后与珠宝商讨论:一颗颗宝石可勾勒出一幅日本画:一根花朵盛开的细枝。完成镀金和珠宝镶嵌后,这一移动财宝箱要被放置在一块精致的土耳其地毯上,从而精妙地与地毯的色调和纬纱相呼应。这一切都已成功达成;但几页之后,由于——这是寓意所在——“强加在宠物龟身上那耀眼的奢华”,可怜的宠物龟来了个底朝天,一命呜呼。这一哥特式文学作品中的死亡事例在英国有个相对应的故事,相对而言,它在想象力方面较为粗陋:伊恩·弗莱明[54]的《金手指》(Goldfinger)中吉尔·马斯特森的死亡,她被金手指派遣的暴徒涂上金漆杀死。
装饰华俗的乌龟的故事,或许是马拉梅传递给于斯曼有关孟德斯鸠信息包的一部分,此外还有北极熊毯上的雪橇、教堂家具以及放在玻璃展示橱里的丝袜等。《逆流》没有改写后三个物件的信息,但乌龟的故事却不一样了。罗伯特·鲍尔迪克,这部小说的英国译者、于斯曼传记的作者,说马拉梅那晚在探访“阿里巴巴洞穴”时只看到“一只不幸的乌龟的遗骸,它的外壳被涂上了金漆”。因此,没有珠宝,也没有活生生的乌龟。这就给我们留下了一大疑问:孟德斯鸠伯爵到底是从古董店里弄来这件艺术小摆件成品,还是买了个龟壳然后异想天开、花里胡哨地涂上金色颜料?
另一方面,据孟德斯鸠的传记作者菲利普·朱利安讲,这个乌龟的故事——无论乌龟是死是活,无论乌龟有没有被装饰——是(诗人)“朱迪丝·戈蒂埃[55]臆造的”。尽管如此,在某种程度上,这种做法并不令人失望。将一个小小的谣言,甚至一个讹传,变成吸引眼球的某种现实,是小说家的部分职责;通常,素材越少,小说家越容易杜撰编造。
即便邀请是出于感激以及新近建立的友谊,一名巴黎外科医生,即使是功成名就的外科医生,怎能让王子和伯爵作陪,还买得起那些东西?她叫泰蕾兹·洛特-卡扎利斯,来自里昂,“年轻、富有、美丽”(这第三个形容词总是与前两个相得益彰,多么奇怪)。她的家族信奉天主教,拥护君主制,最近从铁路热的投资中暴富。但她的家族在艺术界也有人脉。给她的婚姻牵线搭桥的一个堂兄,亨利·卡扎利斯,是马拉梅的朋友;另外一个堂兄弗雷德里克·巴齐耶是印象派的希望之一,1870年不幸死于战争。
波齐三十三岁,被泰蕾兹迷住了;泰蕾兹二十三岁,不谙世事;他迫不及待地向她求爱。波齐在信中说,他“以孩子般的狂放,小伙子似的激情和成年人的柔情蜜意”爱着她。嫁妆被正式确定:哪些是双方共有,哪些属于她的私人金库。波齐同意将他们的孩子培养成天主教徒。他们于1879年11月9日在巴黎第八区市政厅举行俗婚,于1879年11月17日在多米尼克派巴黎教堂举行教婚。波齐的一位证婚人是他的堂兄,亚历山大·拉布尔贝纳,时任巴黎医学系教授和法国荣誉军团勋章军官。身为牧师的波齐父亲拒绝参加他的婚礼。夫妻二人在西班牙度蜜月。1880年夏天,夫妻二人搬进位于旺多姆广场的一处大宅,在那儿波齐将开设私人诊室。抵达巴黎十五年后,波齐再次出发了。
孟德斯鸠有很多异性朋友,或许关系最为亲近的是伊丽莎白·卡拉曼-希迈。伊丽莎白比孟德斯鸠小五岁,但喊他“叔叔”,虽然事实上孟德斯鸠是她母亲的嫡堂兄弟。他为她挑选服饰,伴她听音乐会。伊丽莎白“没有嫁妆,仅凭一副美貌”嫁给了格雷菲勒伯爵。伯爵是比利时人,生性粗鲁,蓄红胡子,据说长相酷似扑克牌中的大王,且家资殷富。孟德斯鸠的(法国)传记作家告诉我们,格雷菲勒为妻子举办“盛大宴会,他以妻子为傲,却也公然蒙骗她”。
传记作家的那句话值得玩味。直接的反应——中产阶级、英格兰人、清教徒的反应——会是去谴责,谴责伯爵的所作所为是纯粹的伪善,法国(和比利时)做派的伪善。但在当时,在那样的社会阶层中,这并非异乎寻常。这是伊迪丝·华顿常常描绘的世界:这个社会对金钱、阶级、家庭和性爱的要求相互矛盾。而性爱往往是屈从的一方——通常迫于丈夫的强令。我记忆中有一位美国友人,20世纪50年代嫁入巴黎上流社会。按家风和传统,她须得孕育后代,丈夫这时与她同床,之后便去别处寻欢了。她说,自己了解到法国上层资产阶级婚姻规则时为时太晚,惊愕不已。她自己也找情人,不过暗示这并非理想的解决之道,甚至不能算成是一报还一报。
人们一般认为英国人讲求实际,法国人更加感性。但论及情感,顺序往往会颠倒。英国人信奉爱情与婚姻——认为爱情成就婚姻、超越婚姻,多愁善感是真情实感的表达,维多利亚女王的婚姻琴瑟和鸣,丈夫去世后,她忠贞守寡,堪称举国典范。而法国人更为实际:婚姻旨在提升社会地位、积聚财富、延续家族,唯独不是为了爱情。爱情鲜能在婚姻中存活,佯装它能是愚蠢和虚伪的。婚姻不过是冒险之心动身出发的大本营。
当然,这些规则是人制定的,婚契里可找不到白纸黑字。
埃德蒙·德·龚古尔有一位表亲费多拉。1888年8月,她唏嘘自己的一脉家族沦落得何等悲惨。“想都不敢想,”她对他说,“上下五代人竟为爱而结婚。”
亨利·格雷菲勒伯爵
伊丽莎白·格雷菲勒伯爵夫人
据说格雷菲勒伯爵在城里时,与情人们同床精确到每日轮值,行程固守不变,无须车夫提示,拉车马匹都知道每天停在哪个不同的位置。
向孟德斯鸠的传记作家(如今已作古)提个问题:如格雷菲勒伯爵“公然蒙骗(他的妻子)”,那他是怎样做到的呢?
居伊·德·莫泊桑的斯温伯恩“萨德村舍”之旅明显没有动摇他的看法,1881年12月8日他在文学期刊《吉尔·布拉斯》(Gil Blas)中写道:
道出上述夸赞的莫泊桑并未设身处地地审视过英国人,他把这些内容发表在一篇文章里,讨论决斗的荒诞不经、徒劳无益,以及决斗者充满错觉的荣誉感。“荣誉!哈,时代遗留的可悲字眼啊,它让人沦为这般的小丑!”莫泊桑接着写道,“决斗是嫌疑人的自保措施:为重获低廉的贞洁做出的尝试,不能自圆其说,并非光明正大,实则违背原则。”法国“有一种疯癫的精神状态,也可以叫作林荫大道心态(the Mentality of the Boulevards)——好口角、轻浮、神志混乱又空泛聒噪——从玛德琳蛋糕到巴士底狱,继而流传至整个法国。它之于理性和真思就像是根瘤蚜之于葡萄藤”。
莫泊桑接着揶揄道:
莫泊桑不像听起来那般冷淡超然。就在一个月前,他还担任助手,见证了记者勒内·迈泽里与维辛一家竞争报社的编辑的决斗。
五年后莫泊桑第一次游览英格兰。亨利·詹姆斯似乎每年都带着巴黎游客四处游览,莫泊桑顺理成章地身携推荐信投奔了他。1884年萨金特已经把法国小说家保罗·布尔热介绍给了他,带着盎格鲁优越感的詹姆斯和有着法国优越感的布尔热可谓旗鼓相当。1885年,萨金特引荐了“奇异三人组”。如今,1886年,布尔热又引荐了莫泊桑,自然暗示詹姆斯应该带他见见伯恩-琼斯。詹姆斯也带他参观了伯爵宫展览中心(Earl’s Court Exhibition Centre),晚宴时为他引荐了乔治·杜·莫里耶和埃德蒙·戈斯。之后莫泊桑作为费迪南·德·罗斯柴尔德的宾客逗留沃德斯登庄园,游览完牛津回到了伦敦,在伦敦期间他参观了杜莎夫人蜡像馆,还在萨沃伊剧院听了一场吉尔伯特和沙利文的轻歌剧。
居伊·德·莫泊桑
就在这时莫泊桑逃走了。前一天称自己心驰神往、不胜感激,第二天早上却溜之大吉,理由是“自己太冷;伦敦太冷;我将前往巴黎。再会!”。诚然,伦敦之前的确多雨。诚然,身为法国人,他发现“伦敦女人不如我们的——我指法国女人——娇柔妩媚。人们说,伦敦女人不过是外表严肃,但如果一个人只看外表,不看其他——比如我——那么他就有权要求她们少一些冷若冰霜”。
莫泊桑再没重返伦敦。
莫泊桑对伦敦的反应极具时代特点。这座城市让法国人心醉神迷、惊骇不已又黯然伤神。无论是小说角色还是活生生的人物都心存疑惑,思考这是否也是他们在劫难逃的命数。
车外下着英格兰常有的瓢泼大雨,德塞森特坐在巴黎的马车上,思考他会遇到什么。
德塞森特想象自己“迷失在这骇人的商业世界里……桎梏在冷血机器中”,这机器将数百万贫苦人碾成粉末。
有意制造的混乱、嘈杂、污秽和嗜财……“奇异三人组”出游伦敦的十二年前,兰波和魏尔伦来到了这里,发现伦敦乌烟瘴气,“轧轧的马车、辘辘的出租车、呜呜的脏污公交车、呼呼的电车,还有华丽的火车连绵不断,爬过一座座宏伟的铸铁桥;路人蛮横粗鄙、吵嚷聒噪”。伦敦的种族多元同样让人大吃一惊。两人沿摄政街出发时,讶异于满眼的黑人。“黑人多得像漫天大雪。”兰波说。但伦敦的天气还是颇合两人心意的:“想象透过银灰色的绸缎望落日。”不难发现,1870年至1871年间首访伦敦的莫奈同样被深深吸引了。
有如此反应的不仅是法国人。瓦格纳1877年乘船溯泰晤士河而上,对同行的妻子科西马说:“阿尔贝里西[56]的梦想成真了啊——这里就是尼福尔海姆[57],世界的主宰,忙忙碌碌,蒸汽与烟雾的压迫感如影随形。”
莫奈(克劳德)
瓦格纳
或许伦敦是地狱,但它也是一座现代地狱:兰波赞叹伍尔维奇[58]的码头,认为它与自己“日渐成熟的现代主义诗学”颇为合宜。于斯曼虽然痛恨现代性,却精准地点出了现代性的一个大关键因素:“自然大势已去。”人工创造物是人类才华的独特标志,如今,人造物正在取代自然作品(一个世纪后,情境主义者同样有此发现)。对德塞森特来说,自然创造的人类在机械的创造物面前自愧弗如:“难道在这世界上还存在着一种在交合的快乐中孕育,并在一个子宫的阵痛中诞生的生命,其模式、其类型,比起北方铁路上采用的那两种火车头模型或类型来,竟然还要更光辉、更灿烂吗?”
但不是所有法国人都崇尚现代主义诗学,所以不是所有法国游客眼中的伦敦都是脏污不堪、灵魂空洞、唯利是图的。某些人的观点更温文柔和、更富浪漫气息:
这幅非典型伦敦肖像的作者是罗贝尔·德·孟德斯鸠伯爵。
难以想象奥斯卡·王尔德参加决斗的情状:毫无疑问他会认为决斗“粗俗”。也很难想象斯温伯恩、托马斯·哈代,甚至或是战地记者W. T.斯特德。回溯19世纪30年代,决斗在英格兰就已不再流行。但尽管莫泊桑极尽讥讽,法国却是另一番景象。无论是创作欢快故事还是颓废诗篇,作家似乎从不相信文字就已绰绰有余,也不相信文字可以,实际上应该,解决问题。倘若——如惠斯勒所言——友谊不过是走向争吵的一个阶段,那么一篇恶毒的报刊文章也许是引向出城决斗的一大舞台,台上配备四个助手,一名待命医生,桥下躲着一位牧师,以防不测。假如这一活动有任何意义,那可能就是:相较诽谤诉讼,决斗更干脆利落,花费更少。
按极其保守的估计——且仅就政界、新闻界和文学界而言——1895年到1905年间,巴黎至少有一百五十场决斗。如果有些决斗是以朝空中射枪或第一次见血为终止,那么有些决斗则要猛烈、疯狂得多。决斗名单中高频出现的有:战地记者、战争头目(也是波齐的医生兼朋友)乔治·克列孟梭,总共参与决斗二十二次;生性鲁莽的诗人卡蒂勒·孟戴斯[59];诗人让·莫雷亚斯;政治记者亨利·德·罗什福尔和爱德华·德吕蒙;小说家、政客莫里斯·巴雷斯。通常来说,右派比起左派更容易大发雷霆,如记者、小说家(保皇主义者、反犹分子)让·洛兰;保皇派、民族主义分子、深入骨髓的反犹、恐德、反民主分子莱昂·都德。都德遇事总是激愤难抑,骂人是一把好手。但人到中年时,他才发现言语已不够表达,转而诉诸流血。1902年,三十五岁的都德首次参与决斗,对手是一位社会主义记者,1910年参与两场,1911年三场,1914年四十七岁时参加最后一场。
克列孟梭
莱昂·都德
据统计,决斗数量激增与当时的政治情况直接相关。一次激增出现在布朗热主义[60]爆发期间。作家兼决斗者、著名决斗导演欧仁·鲁齐耶·多尔西埃雷斯参与决斗二十场,即将导演的决斗达一百九十二场,在德雷福斯事件爆发后,他表达了对前景光明的新业务的喜悦。维勒邦是风靡一时的决斗地点,坐落此地的餐厅女经理人很赞同:“的确如此,先生,我们又要重回布朗热主义的美好旧时光了,那时经常一个上午就有三场决斗呢!”
1901年,向来好战的诗人卡蒂勒·孟戴斯和从未战败的某个乔治·瓦纳进行了一场决斗,这场决斗充分体现了莫泊桑所称的“林荫大道心态”。孟戴斯几近花甲,瓦纳年轻得多;战况十分激烈,两人双双见血;回合止于孟戴斯腹部遭到袭击。快速检查后,在场医生向孟戴斯的助手保证伤处并无大碍后离场。但实际情况是,瓦纳的刀锋刺进孟戴斯的腹膜七厘米之深,孟戴斯在死亡的边缘徘徊了三周,最终死里逃生。为何决斗呢?——两位在剧院后台闹翻,争执莎拉·伯恩哈特饰演哈姆雷特时的胖瘦。
然而,最为心酸的是几位作家的例子,年纪不大,渴望写作成名,但偏偏在完成决斗这一过时的社会仪式时丧了命,死得微不足道,让自己的名声落得这般下场。1886年,埃德蒙·德·龚古尔麾下的小说家、记者罗贝尔·卡泽与记者夏尔·维涅进行了决斗,原因十分曲折。另一位记者费利西安·尚索尔在一篇文章中暗指某位年轻作家带着情人乘专列去卢尔德。卡泽认为文中含沙射影的对象正是自己。他和尚索尔在咖啡馆发生口角,但否定了对方的提议,拒绝决斗:他采取了更加明智、更加现代的办法——诉诸法律程序。紧接着,早就对卡泽满腹敌意的维涅加入混战,在《现代主义评论》中指责卡泽自己甘愿从尚索尔那儿讨一顿好打。
这次,一场决斗(似乎)无法规避。2月15日,卡泽和维涅在默东森林展开决斗;五周后,正当英年的卡泽断了气,留下了带着两个孩子的遗孀和他刚刚出版的第一部小说的微薄版税。但他死前说出的话却像位真正的作家。与龚古尔一道看望将死的卡泽时,于斯曼和卡泽有几秒钟的交流,后者刚好有足够的力气问他:“您可曾看过我的书?”
朱尔-依波利特·佩尔谢是一名记者,笔名是哈利·阿利,九年后,他遭遇了作家最难接受的职业风险:被自己的读者所杀。阿利当时三十七岁,与莫泊桑交好,研究非洲文化。1895年2月24日,他在《辩论杂志》(Journal des Débats)中为法国在刚果的殖民扩张辩护。法国刚果研究协会的创办人勒沙特利耶上尉写信予以指正。阿利对这封业已发表的信添了评注,私下又给他写了信。勒沙特利耶指责阿利“做比利时的走狗作家”,你来我往语气越发严厉,最终两人相互指责财务舞弊。看来,一场决斗势在必行。
阿利不想惊动妻子和孩子们,带他们去了大碗岛(修拉十年前画过的地方)野餐。他把家人安顿在露天咖啡店,说去见位朋友,借故离开,步行到附近的红磨坊餐厅。决斗地点就在大楼的舞厅。阿利家人再度见到他时,他已经咽气。
波齐呢?当这一场场由于荣誉这个小丑作祟而引发的怒火纷飞的厮打上演时,波齐身处何地呢?我们可以想象他以医者的身份出场,时刻准备止住喷涌的圣洁之血。当冷静且超然的罗贝尔·德·孟德斯鸠伯爵经人挑拨打算迎战时,波齐的确在场提供帮助。我们还可以想象他是一名有着科学思想的观察者,观察这些所谓的天马行空的子弹纷飞、刀剑往来。波齐无处不在,自然也在此地,在决斗中心。1899年末,波齐当选为多尔多涅省议院参议员,议院承担高级法院的职责,调查高呼“血与土[61]”的民族主义者和保皇党的煽动活动。根据抽签结果,波齐加入参与调查的参议员之中,他们投票支持审判共谋者。保罗·德鲁莱德是同谋之一,他曾劝说一名将领带领部队攻打总统官邸,并要求以叛国罪逮捕自己;尽管如此,德鲁莱德还是被无罪释放了。来年6月,波齐在歌剧院大道的医学俱乐部遇见了德鲁莱德的朋友,医生保罗·德维莱尔。
一阵寒暄后,德维莱尔把自己的一只手套掷在波齐的脸上。波齐叫来助理——这样做顺理成章——解释自己当时抱恙,连参议院最终投票都不曾参加。但德维莱尔根本无意收回自己的责难,鉴于“波齐医生在参议院的通常态度”,他固执己见。一场决斗不可避免。由于德维莱尔名声在外,是位神枪手,当时五十四岁的波齐选择了用剑。同为医生的两人在卢维希安附近开战,布罗卡的主治医师在场支持波齐。刚一开战,波齐的一只手就受了伤——一只做手术的手,一只情人的手,一只萨金特画中钢琴家的手。荣誉讨到了,傻事干尽了。
第二颗子弹——离我们的故事更近些——于1871年5月射出,正值政府军镇压巴黎公社。阿德里安·普鲁斯特医生年长波齐一轮,两人不久便结交、共事。普鲁斯特徒步去慈善医院上班途中,一颗流弹擦身而过。他有孕在身的妻子听到消息后惊恐万状,举家搬到城市郊区的欧特伊,等待战争平息。两个月后,马塞尔·普鲁斯特出生。
如果考虑给塞缪尔·波齐出一本引语词典的话,其中应该有这句话,出自他的妇科医学论文引言:“沙文主义是一种无知的表现。”波齐热爱祖国,曾在普法战争(其间被马拉救护车轧伤了膝盖,毫无英雄主义色彩)和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担任军医。但波齐并不极端、盲目爱国。如果医学真相出在别国,他就会出国求取知识。有种说法是“医生总是以某种方式做某件事,因为他们是法国人,而法国人的做事方式就是如此”,但这并不能服众。外科手术非常保守,通常情况下医生是极端爱国的。国家间的信息流通缓慢。早在1853—1856年克里米亚战争期间,弗洛伦丝·南丁格尔就证明了基本的卫生与清洁条件可影响存活率。但在1861—1865年美国内战和1870—1871年普法战争期间,污秽的旧习依然延续。波齐明白,比起最初的伤口,伤者死于感染和败血病的可能性要高得多:手术环境肮脏,易引发交叉感染,前线运回伤者的四轮马车曾用于装马匹,车厢里铺满了沾着粪便的稻草。即便在和平时代,外科手术中也往往忽视基本的卫生条件。美国外科手术医生查尔斯·梅格斯(1792—1869)曾收到建议,提议他和他的同事们应该洗手后再手术,梅格斯大发雷霆,轰动一时。“医生文质彬彬,”他口不饶人地说,“手怎会是脏的呢。”
首先,波齐是亲英派——这不仅体现在他在利伯提百货店里买窗帘布。他的鳏夫父亲娶了位英国人,他同父异母的兄弟保罗1876年在利物浦娶的妻子米丽娅姆·阿什克罗夫特也是英国人。1876年,波齐第一次游览英国,到苏格兰首府爱丁堡参加英国医学协会会议。在那儿,他如愿见到了约瑟夫·李斯特,按计划学习了石炭酸消毒法原理。
波齐发现,石炭酸消毒法是个很完整的过程,步骤缺一不可。石炭酸防止伤口感染,弱苯酚溶液用于洗手,细苯酚喷雾用于手术室消毒;在法国,缝合时用银丝线,经常造成剧烈疼痛,引发感染,石炭酸消毒法与之不同,使用羊肠线缝合,术后几天羊肠线便会被人体吸收。李斯特没有让伤口相对裸露,而是把苯酚浸泡过的无菌敷料敷在伤口上方,下方插橡胶引流管。波齐称其为“苏格兰仪式”,这是否有作用呢?简单的数据中便有答案:李斯特发现,如果全程遵循他的手术步骤,截肢手术的死亡率可从50%降至15%。
波齐一回到巴黎便将他的发现成果整理成文,开始使用石炭酸消毒法。法国没有羊肠线和制造苯酚喷雾的器械,波齐便自费从英国进口。和李斯特的会面开启了波齐与欧洲、美国同僚的终生交流。
波齐聪颖、果断,是一位科学理性主义者,也就是说生活对他而言是可理解的,最佳做法显而易见,这在一切领域都适用,但不包括爱情、婚姻与为人父母。不然,用现在的话来说,波齐就是“顺应历史潮流”的人。波齐这一代人与上一代人有不可避免的分歧,这种分歧不在于服装样式、头发长短、闲散与否或是性道德优劣,而是关于世界的全部历史与起源。
1874年赖因瓦尔德出版社出版了塞缪尔·波齐和勒内·伯努瓦合译的达尔文著作《人类与动物的情感表达》。几乎同一时间,阿歇特出版社出版了《地球及圣经创世故事》(The Earth and the Biblical Story of its Creation),译者是邦雅曼·波齐-姓氏波齐(Pozzy)中沿用家族拼法“y”——是一名牧师,父子两人同是“巴黎人类学协会会员”。父亲的书驳斥了达尔文生物进化论,重申《圣经》中亘古不变的真理。儿子的书共计四百零四页,父亲的五百七十八页。父亲送儿子的精装书的扉页上用铅笔写着赠言:“致亲爱的儿子塞缪尔,邦雅曼·波齐。”父亲的书遵循学术标准,引用丰富,涵盖法国、德国、瑞士和英国文献,但对查尔斯·达尔文只字未提。
父亲坚持福音书中亘古不变的真理,儿子相信动态的科学真理,两人间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无法调和的分歧。英国父子菲利普和埃德蒙·戈斯关系也是如此,埃德蒙小波齐三岁,从他的《父与子》(Father and Son, 1907)中就能看出父子争端。像邦雅曼·波齐一样,菲利普始终信奉“物种固定法则”,相信上帝“灾难性创世”,认为“行星表面瞬时即呈现一种早有生命存在的结构”。他在一本名为《脐》(Omphalos)的书中试图让《圣经》符合近期的地质现象,从而招致了诸多嘲讽。但人们并没有讥嘲邦雅曼·波齐,而是彬彬有礼地对他不理不睬。
波齐一贯衣着精致,他的“英式长礼服”[62]惹人说长道短。人们说他“几乎算是位丹第”。广义上来说,他是一位丹第,但永远达不到极致。丹第主义是英法风潮,整个19世纪跨英吉利海峡在两国交错出现。博·布鲁梅尔[63]是典型的丹第代表:服装精致,诙谐风趣,善于挥霍的上流社会人士。阶级是基本条件:英国丹第几乎没有出身中产阶级的,更不必说工人阶级。而法国丹第则被允许来自放荡不羁的艺术圈。布鲁梅尔的法语传记作者巴尔贝·德·奥勒维利是浪漫主义后期的丹第,信奉天主教的小说家,出身外省中产阶级却总是暗示自己有贵族血统。法国丹第比起英国的更具作家风范:波德莱尔是诗人丹第中的丹第。小说中的丹第德塞森特委托制作了一条仿中世纪挂毯,一幅“恢宏的三联画”,挂在壁炉架中央。文字采用精美的弥撒经书字体,花饰美轮美奂。三段圣言文本均出自波德莱尔之手:左右两侧为十四行诗,中间是一首散文诗,标题为《世界之外,无论何地》(Anywhere out of the World)。
波齐:“令人生妒的英俊外貌”(语出摩纳哥公主艾丽斯)
孟德斯鸠是贵族——诗人——丹第的典型代表,这分别赋予了他三大优越感。祖父栽的梓树上栖息着白孔雀。孙子寻找灰色花朵装点的灰色房间。他与路易十四和路易十五一样参加化装舞会,倒茶讲究“英式习惯”——自饮自斟。他是第一批晚间穿上无尾礼服的法国人,礼服是天鹅绒面料,甲虫绿或是酒红色。他的传记作家说他是“光芒四射,喧闹欢腾的剧毒甲虫”。莱昂·都德在其回忆录中说伯爵“永远像涂了清漆”。丹第是唯美主义者,对他们来说,“思想价值不及视觉价值高”。精装封面带给他们的愉悦不比书中的内容少。
孟德斯鸠和加布里埃尔·伊图里共同生活了二十年(1885—1905)。阿根廷秘书伊图里比孟德斯鸠年龄小,孟德斯鸠从男爵多阿藏的眼皮底下将他挖了过来。多阿藏堕落放荡,臭名昭著。伊图里“长相好看,在他故乡那种较热的地方颇具魅力,他在里斯本由英国牧师们抚养长大,好让他能抵制这副好皮相给自己带来的诱惑”。这一计划显然没有完全奏效。孟德斯鸠初见伊图里时,他正在马德莱娜大街上卖领带。有人认为他是投机者,有人认为他是孟德斯鸠的灵魂伴侣(两种角色并不冲突),还有人认为他给孟德斯鸠跑腿办事。他们两人喜欢穿相配的服装,曾有一次打扮成“英国人”:“普尔出产的长礼服,饰有帕尔马紫罗兰般的大纽扣,就像英国人周日做礼拜时的装束。”可惜,这稀奇古怪的时刻似乎没让照片记录下来。遇见伯爵不久后,伊图里给他写信说:“在你亲切的步伐疲惫时,我要把无刺的玫瑰铺在你的脚下。”这句话既矫揉造作又动人心弦。也许,矫揉造作就像多愁善感,恰如阿兰-傅尼耶所写:“落空时是多愁善感,奏效时则是艺术,是悲伤,是生活。”
孟德斯鸠与伊图里身着东方服饰
19世纪80年代,孟德斯鸠与惠斯勒有过一段高品位、真性情的短暂接触。惠斯勒是盎格鲁——美国——法国丹第,对小他二十岁的奥斯卡·王尔德百般慈爱,与他一起骑马比武。纵观提到的几个例子,丹第为自创而激动,为自夸而欣喜(往往是“他”,当时人们认为并不存在女丹第)。当比常人更机智、打扮更漂亮、品位更高雅时,丹第会激动不已。惠斯勒将《树敌的文雅艺术》(Gentle Art of Making Enemies)献给“极少数的人,年纪轻轻就已摆脱了庸人之交”。(“极少数的人”受法语影响,出于司汤达的献词“致少数幸福的人”。)王尔德喜欢提及“蒙选者”这个概念,认为他们的任务是指引众多未受蒙选的人提升品位,培养审美。当然,如果太多人模仿丹第,丹第就得更进一步,让自己重新自成一格。丹第是装饰者,房屋公寓的装饰者,语言表达的装饰者。丹第是品位的裁决者与典范。不是艺术,而是品位。
德加说:“品位扼杀艺术。”
波德莱尔把丹第主义称作“一种界定含混的习俗,和决斗一样怪诞不经”,极其耗财耗时。它“在历史转折时期尤为兴盛,正逢民主制度初露头角,贵族制度并未完全受动摇、遭贬损”。(丹第大多不持政治立场,但由于丹第这份职业耗资多,而他们基本上不工作,所以不可避免地会偏右而非偏左。)据巴尔贝·德·奥勒维利分析,维多利亚治下,丹第的死敌——英国清教——已穿越英吉利海峡浩荡回潮。“英国吃了自己历史的亏,曾向未来迈出一步,现如今又退了回来滞留在往昔……伪善的说教坚不可摧,亘古不消,又一次赢得胜利。”
波德莱尔认为丹第主义是“颓废时代英雄主义的最后一次爆发”;它是“沉沉落日,这颗恒星,坠落时美不胜收,但失去了热烈,只有满满的哀愁”。这一观念将昂贵的外在和冷漠的内里相结合,对阐释丹第主义至关重要。波德莱尔有言:“丹第美的本质在于冷酷的外表背后坚不可摧、毫不动摇的决心。”王尔德在《道连·格雷的画像》里提出,丹第主义是一种心理防御手段:“成为自己人生的看客……是对痛苦生活的逃避。”
丹第爱谁呢?显然,爱他自己。别人呢?问题就复杂多了。巴尔贝·德·奥勒维利断言,丹第有“双重或多重天性,从才智来看,性别十分模糊……他们是历史的两性人”。孟德斯鸠赞同丹第有双重天性。他喜欢引用的一句话是:“杂交种为想要戕害他们的人叹息”——这话不免让人想到王尔德和艾尔弗雷德·道格拉斯勋爵。
这和现今的性别流动性大相径庭,但它标示了对异性恋正统主义的顽强抵抗。遵循道德的同性恋受巴黎上流社会欢迎,女同性恋尤其如此。莎拉·伯恩哈特——身形细长,并不入时——时常被看作两性人。孟德斯鸠的传记作者称她是“世纪末不断出没的两性人”。作为医生,波齐对雌雄同体饶有兴趣。古代雕像不再是证明他们存在的主要来源。1860年左右,纳达尔在主宫医院医生朋友的怂恿下,第一次拍摄了两性人照片。底片总共九张,纳达尔很精明,立刻取得了所有底片的版权。
品位,常常就像掩盖之下的偏见。要让人讨厌一名作者并不费力,而且的的确确节约了时间。提起19世纪的法国,我总是厌恶巴尔贝·德·奥勒维利。原因十分简单:他对福楼拜很不满。所以很久之前我就发过誓,他死后也不让他知道我曾读过他的书,不让他高兴。而我偶然采集到的几个细节——保皇党、好战的天主教徒、假充出身高贵——都支撑着我的厌恶。而且从他人对他著作的描述来看,他似乎写过爱伦·坡式的后浪漫时期厌女幻想小说。我心怀厌恶的理由还有一条:他比福楼拜早出生十三年,却比他在世上多活了九年。这是多么不公平啊!
乔治·桑
我提醒自己他有哪些不当行为。1869年,福楼拜写信向乔治·桑抱怨《情感教育》(L’Education sentimentale)的一篇书评:“巴尔贝·德·奥勒维利说我在河里洗澡,弄脏了河水。”[巴尔贝的原话冒犯意味同样浓厚,但有趣得多:“福楼拜既无优雅可谈,又无忧郁一说:他像库尔贝的画《浴女》(Women Bathing)一般粗俗——女人们在河里洗澡,弄脏了河水。”]福楼拜要是看到这个比较更会皱眉蹙额:他一直对库尔贝的作品嗤之以鼻。
四年半后,巴尔贝为《圣安托尼的诱惑》(La Tentation de saint-Antoine)写了书评,提到“一个热情虔诚的伟大圣人……也是这个时代里最冷漠的人,最具享乐天赋,对人生道德最为漠然”。福楼拜自然没有公开回应,但几个月后,巴尔贝出版他最负盛名的代表作《恶魔》(Les Diaboliques)时,福楼拜告诉他的老朋友乔治·桑,他觉得这本书“令人捧腹。可能我天性变态,喜欢邪恶事物,在我看来,这本书非常有趣,在怪诞不经这个领域中登峰造极”。也好,省得我把这本书重读一遍。
话说回来,巴尔贝的确写过一篇博·布鲁梅尔的简短传记,我倒也读了读,但对其确凿性一直存疑。之后,也许由于“我天性变态”,我又索要了他的《备忘录》(Memoranda)。这本书记录了他1836—1838年间两个半年和1864年稍短一段时间的日常,篇幅长,基本未加筛滤。我注意到他是亲英派,研读华兹华斯和拜伦的原作。他断定“除了大诗人们,我觉得英国人写不出好书……作诗的微妙天赋对他们退避三舍”不过他后来推崇培根和伯克。他觉得英语中的“ethereal(空灵)”一词无比精妙,法语中找不出对应的词。他还赞赏地援引苏格兰谚语:“永远不要给傻子一根尖棍子。”
《巴尔贝·德·奥勒维利画像》,卡罗吕斯-迪朗(1860)
但之后他便给了自己一根尖棍子,刺戳——是的,我们旧话重提——英国女人。“我向来不相信散步的女人,譬如,英国女人,如果有人种是以冷淡著称,那她们就是。散步不能防止她们变得极端堕落,恰恰相反:散步又给了她们一个堕落的理由。”几页之后,巴尔贝写到自己参加一场社交晚宴,遇见了“一大堆英国女人(世上最蠢的女人非她们莫属!她们连带着这个国家其他讨厌的事物变得更讨人厌)”。
孟德斯鸠称颂反革命散文家安托万·德·里瓦罗尔(1753—1801)为“世上最明睿的人,尽管他的巧言妙语鲜有存留”。流传下来的有他曾经讲过的一句俏皮话,伯爵在他的回忆录中引用了它:“英国女人长两只左手臂——笨头笨脑。”
1893年,孟德斯鸠给普鲁斯特寄了一张自己的照片,上面写着献言:“我是掌管一切转瞬即逝之物的君王。”普鲁斯特早就给他起了昵称“美教授”。“馨香司令官”这一外号也名声在外,而伊图里则是“百花大臣”。伯爵在垂暮之年常常安慰自己,翻来覆去地说自己“为人可圈可点,灵魂高贵优雅”,仿佛这两件事都由他裁定。他喜欢引用德国诗人普拉滕伯爵的一则对句:“凝视美丽之人,已为死亡献身。”孟德斯鸠认为,美——无论是灵魂内在美,还是外在世界对美的定义与表述——是人的退隐之所,是一种与众不同的生活方式,让世界远离。美是私人的,只在信奉它的人之间共享。他们大多清楚谁是其中的佼佼者。
王尔德对美的概念更咄咄逼人。美——如巴尔贝引用的苏格兰谚语所言——是挥动的尖棍子。挥向谁呢?挥向庸人。在王尔德的世界里,庸人无处不在。皇家艺术学院庸俗;现实主义庸俗;细节琐事“永远庸俗”;瑞士庸俗;“一切犯罪都庸俗,就像一切庸俗均为犯罪”。此外,“19世纪唯二解释不清的事情就是死亡和庸俗”。
王尔德到美洲时曾向土著解释:“我此行是来散播美的。”艺术家即喷雾剂,也许吧。王尔德借亨利·沃顿勋爵告诉我们,“美是天赋的体现”,美“不像思想那样肤浅”。美绝非消极的理想,也不是精神逃遁,美是一股积极力量。是武器,也是泻药——与使德塞森特活力焕发的“蛋白胨营养灌肠剂”别无二致。于斯曼还开出了一服实用配方:“鱼肝油二十九克,牛肉汤二百克,勃艮第葡萄酒二百克,蛋黄一颗。”
亲爱的读者们,这一切很容易被视为某种神性颓废,世纪接近尾声时最后一次自我放纵的绽放。而这一时期的大部分时间似乎都是如此,也的确如此,躺卧在现代主义大山的另一边。我们很容易忘记的是,几乎每个时期的艺术,即便是那些貌似审慎的回溯性的艺术——如新古典主义或拉斐尔前派——都被当时的追随者一锤定音,义无反顾地视为时尚。身在美洲的王尔德说,他和同年代的年轻诗人们“跻身当今时代的中心”。换言之,美,不言而喻,是时尚的。王尔德在《道连·格雷的画像》里说,丹第主义“强调美的绝对现代性”。这一信条轰隆隆地一再重复,但不再起支配作用。如今看来,王尔德心目中的美光怪陆离,空泛矫饰,自大浮夸:与“时尚”截然对立。就像美洲圣歌里的歌词:“时间让古老的美好变得粗野不堪。”
卡罗吕斯-迪朗
1881年夏天,旺多姆广场及其沙龙投入运营。到访的时髦画家有卡罗吕斯-迪朗(他把原来无趣的洗礼名字夏尔·迪朗拉丁化,加了连字符)。亨利·詹姆斯1876年的一封巴黎来信中说迪朗是“出类拔萃的时尚肖像画家”,“无疑是模仿委拉斯开兹的当代画家里最为成功的”。迪朗还开设了教学工作室,最有才气的学生当推二十五岁的美国人约翰·辛格·萨金特。卡罗吕斯-迪朗把他引荐给了波齐,不久《在家中的波齐医生》就投入创作了。两年前,萨金特还亲手画过迪朗。亨利·詹姆斯后来将这两幅画视为萨金特最伟大的男性肖像画。
表面上,波齐似乎一切圆满——医术精湛,交游广达,婚姻美满;此外,泰蕾兹正身怀他们的第一个孩子。但他们的婚姻——仅仅十八个月的婚姻——却已满目疮痍。波齐给公共教育部部长写信,申请派往突尼斯,巡诊法国占领军。
出什么岔子了,而且还是在新婚期呢?我们没有泰蕾兹的证言,只有波齐的解释。1881年4月,波齐在给媒人亨利·卡扎利斯的信中写道:
第二年动笔写下的日记中,波齐细说了他眼里泰蕾兹的情感特质。他曾经像大多数爱人一样,跟她讲述他的家乡佩里戈尔;可是,她却对它毫无兴趣,根本无意去那儿。“我把自己的孩提记忆呈现给她,她却没有一丁点感触。她内心少了一份多愁善感,造成有时她更严重的情感缺失。”
波齐的说辞,不管多么明晰透彻,无可避免地是出于自私自利罢了(怎么可能不呢?)。泰蕾兹也会如此解读吗?不大可能。有哪位妻子身处那时、那处时会说“我自己情感不够炽烈,所以他不再爱我了”?多年之后,当初还在泰蕾兹肚子里的孩子凯瑟琳也结了婚。回溯自己做出的决定,她追悔莫及,写道:“我婚结得太晚了,二十五岁才结。我是‘为结婚’而结婚。很多人同我一样,但都获得了幸福。我如果一直单身,参加工作,情形就会好些。”凯瑟琳呢,她是巴黎人,热情洋溢,理智颖慧,一直工作的确可以是她的另一种活法。但泰蕾兹她是外省人,虔信宗教,智商平平,为结婚而长大,近来父亲去世后还得了大笔遗产。也许,她和波齐带着各自的误解步入了婚姻:他带着浪漫的英式幻想,认为爱与婚姻相辅相成;她心怀务实的法式错觉,认为无论与谁一道,只要跻身上流社会、立足巴黎、结婚成家就自会有幸福。不论怎样,责任都会让她渡过难关。波齐想象泰蕾兹嫁给他时心怀爱情,也许泰蕾兹也这般设想过。但爱情真的开始之前,往往会有太多的“以为会爱”。即使她事先表达了自己的疑虑,这祖祖辈辈的智慧也会让她放下顾虑,她“会渐渐爱上他”。可是,泰蕾兹只是一个二十三岁的外省贞女,她有什么能力继续下去呢?之后她辜负了波齐的期望和自己的希冀,成了世上又一个不爱丈夫的妻子。这种悲剧不是头一次发生,但却是头一次发生在她身上。
波齐与泰蕾兹、凯瑟琳在格莱勒特庄园
波齐坚信是泰蕾兹的母亲洛特夫人离间了夫妻两人。这个女人威风凛凛,占有欲极强。“她逼我妻子憎恶我,把我变成了三分暴君、七分刽子手。”洛特夫人和泰蕾兹一样,在历史记录上寻不到踪迹。但波齐自己的话说明情况比他后来声称的更为复杂。问题早就初露端倪了。1879年12月,当这对新人还在度蜜月时,波齐在马德里给卡扎利斯写信道:
波齐的话很奇怪,蜜月时既谴责妻子恋家情切,又不满妻子对他的家庭兴致缺缺。或许波齐觉得,他们一旦在巴黎立足,她对家乡莱昂的思念会像他对家乡贝尔热拉克的思念一样深情而悠远。很长一段时间他都认为,用他的话说,妻子的思乡情不过是罩在婚姻上的“一小片乌云”。但他低估了母女间的深情。第二年,洛特夫人搬到了巴黎。在波齐看来,她对泰蕾兹的控制更甚了。也许泰蕾兹爱自己的母亲胜过其他,别无他法。但是,仅这一点就会促使一位二十出头的年轻新娘“漠然地考虑”分居的可能性吗?
波齐在1882年9月19日的日记中写道:“我们在世人眼中有最好的夫妻关系,但并无亲密可言。”而一年前在丈夫于突尼斯巡诊期间,正是泰蕾兹决定抛头露面,形影相随。而且“并无亲密可言”并不意味着性生活的终结,泰蕾兹又生了两个孩子:小凯瑟琳两岁、1884年出生的让,以及十二年后,泰蕾兹四十岁和波齐五十岁时晚育的“奇迹之子”——雅克。基本上,操持家庭、举办晚宴晚会、去做礼拜的是泰蕾兹,赞助波齐的收集癖好、唯美购物、英式粗花呢和利伯提窗帘的也是泰蕾兹。近三十年来,他们维系着公开的婚姻,承受闲言八卦。
《逆流》出版后,于斯曼意外收到“一名狂热仰慕者”的来信,信中附有几张暧昧照片。照片中来信人摆出各种姿势,穿着不同的夸张服饰,还有几张卧室照片,“装修品位像妓女一样艳俗”。信件署名让·洛兰。
《让·洛兰画像》,安东尼奥·德·拉·冈达拉(1898)
洛兰是花花公子、诗人、小说家、剧作家、评论家和年代史编撰者——他被认为是19世纪90年代中期巴黎收入最高的记者——散布丑闻,传播谣言,痴迷乙醚,经常决斗,是个危险分子。他放浪形骸,比起与之厮混的大多数世故的唯美主义者和丹第无疑是更加出柜的同性恋。他是酒吧和酒馆的常客,夜总会和舞厅的熟人,经常光顾低级酒吧和游艺集市。他和圈子里很多人一样,品位上至沙龙下至大街。他蔑视中层阶级——他出身的中产阶级。他父亲在费康[64]经营一家海事保险公司和一家砖厂。年轻的保罗·杜瓦尔抛弃了名和姓,给自己取了新名字:让·洛兰。
你不大想把洛兰这个人写进书里,生怕他占据太多篇幅。他奢侈放纵、无所畏惧、可鄙恶毒、饶有天资、生性善妒,作为朋友他会随时背叛你,作为敌人他会让你永生难忘。莎拉·伯恩哈特把他引荐给了波齐,波齐成了他三十年的挚友、知己、医生,以及去到旺多姆时的东道主。所以他出现在了我的书中。正如许多传记作家所了解的,遗憾的是,你无法选择主人公的朋友。
洛兰代表了美好年代的文化与混乱。比利时诗人胡贝特·朱安说他“对这个年代爱到了厌恶”。著名红磨坊舞者拉·古留称洛兰为“瞌睡王子”,因为他的眼睛像青蛙的一样呈蓝绿色,上面搭着紧闭的厚眼皮。其他人出于道德(和恐同)厌恶略去了对他外表的描述。普鲁斯特的传记作家乔治·佩因特称他为“身形肥大、松弛蔫软的同性恋……吸毒、涂脂、搽粉……圆滚苍白又滑腻的手指上缀满了珠戒……他属于那种危险型的同性恋,会为躲避谗言而佯装阳刚,反而指责他人性变态”。最后一句话显得格外偏狭,因为洛兰曾公然自称为“所多玛[65]使者”。波齐的传记作家称他是“相貌丑陋、油腻不堪的作家兼诗人兼批评家兼记者兼同性恋兼瘾君子,把小凯瑟琳·波齐吓得不轻”。
和洛兰同样畏畏缩缩的莱昂·都德写道:
洛兰用指甲花染胡子又搽淡紫色的粉;人们偶尔窃窃私语:“这男的抹了粉!”他听了已习以为常。他纵情享受同性恋生活更富冒险的一面:粗野的男同性伴侣,以及王尔德所称的“与黑豹同宴共饮”。尽管,同王尔德一样,黑豹往往不过是街头野猫。有时洛兰会一头扎进夜色,跟孟德斯鸠的同伴伊图里去“零点时分”舞厅或其他地方碰头。洛兰经常打架,经常被一串钥匙砸了脸,回来时一只手臂吊着绷带。龚古尔认为洛兰“生性暗沉,轻率鲁莽”。他记得洛兰曾有一次眼睛被人打得乌青,“头上伤口的血六只水蛭才吸得净”。
洛兰这个人既需让人忍耐又招人喜爱。他说:“恶习是什么?不过是你不苟同的品位。”和王尔德一样,他的过火、喧闹和自我让有些人欢欣,让有些人难堪,让那些注重隐私、恐惧警车、较为平和的同性恋恐慌。莱昂·都德当然会这样想:“除了最后的丑闻,洛兰和奥斯卡·王尔德情形十分相似。王尔德,英国上流社会容忍他,甚至奉承他,称他为‘地地道道的绅士’,直至意识到身边的这位的确是个道德疯子,他们才醒悟过来。”王尔德1893年首次出征巴黎时洛兰与他会面,但他们两看相厌;也许太像看镜子中另一个自己了吧。王尔德说:“洛兰装腔作势。”洛兰说王尔德:“虚情假意。”
很多人把洛兰称作“低配版孟德斯鸠”,这自然令他大为恼火。他老是想挑衅孟德斯鸠:在报纸专栏中戏谑他是“怪诞斯鸠”“罗贝尔·马谢尔”。1901年,在小说《福卡斯先生》(Monsieur de Phocas)中他第二次塑造了孟德斯鸠的影子版。过火的是,洛兰不是把一个,而是把三个不同版本的孟德斯鸠写进了这本小说。即便这样,洛兰也未能惹孟德斯鸠生气;他从没被扇过巴掌、扔过手套,从未被争相认可,也未受争相挑衅(被挑衅也能暗示某种平等)。
自然而然地——由于,或者说纵然有,一封粉丝来信——洛兰结识了小说家于斯曼,以及另一位信奉天主教的小说家莱昂·布卢瓦。洛兰和他们一起,在一个新领域走上了极端:宗教。洛兰对撒旦崇拜和魔法巫术不止于浅尝辄止,他带着于斯曼走上了神秘学、邪恶咒语、反玫瑰十字会[66]等道路。一位记者被派来采访于斯曼,后者拿出“驱邪糨糊”,说它由没药、香火、樟脑和丁香合制而成——是“施洗约翰[67]的植物”,让这位记者惊诧不已。但在天主教徒小说家看来,洛兰的所作所为绝不仅仅是冲击社会规范,他是在玩弄不朽的灵魂。
让·洛兰扮演将死之士兵,与莎拉·伯恩哈特一起
最后,于斯曼(和他笔下的德塞森特一样)重新感受到教堂的魅力,1892年,他被教会重新接纳。1891年,他写信斥责洛兰:
1906年3月,洛兰去世的几个月前,布卢瓦在日记中写道:“有人送我一本书,《让·洛兰戏剧》(The Plays of Jean Lorrain)。书中有幅当代肖像画,是一张恶棍的脸,被诅咒的脸,荣耀与永生的臭敌的脸。简直是噩梦!可怕!”
尽管洛兰社交过火、道德逾矩、违反法律、干涉玄学,但他作为独子,曾多年和妈妈同住在欧特伊,是个孝顺儿子。他的母亲外表令人敬畏:莱昂·都德称她为“西考拉克斯[68]”——卡利班之母。好口角的洛兰有三个他格外忠心(或尽可能忠心)的人:他母亲、埃德蒙·德·龚古尔和波齐医生。
莱昂·都德曾经问同是住在欧特伊的龚古尔:“龚古尔先生,你是怎么能忍受那个骇人的家伙的呢?一瞧见他我就觉得恶心。”“我能怎么办呢,亲爱的孩子,”龚古尔回答道,“欧特伊地处郊区,隆隆冬日我只身一人。而洛兰总是跟我闲聊,逗我开心。”龚古尔有时会把这些闲聊直接写入日记。日记中,龚古尔还说洛兰“歇斯底里,表里不一,多嘴饶舌”。洛兰会向阿方斯·都德夫妇诋毁龚古尔,然后又向龚古尔中伤都德夫妇,心里(隐隐)知道他们会交换意见。但他就是情不自禁。龚古尔常常纳闷这一行为的缘由,支配洛兰冲动的到底是恶意呢还是死心眼。洛兰自己也好奇。他的一个解释是:巴黎上下恶意弥漫,使他偏移了真正诗人的道路。“一群畜生!”他愤慨激昂,“把我整成了个记者!”
《龚古尔日记》(The Goncourt Journal,以下简称为《日记》)是那个时代的一大文献。它是埃德蒙(1822—1896)和朱尔(1830—1870)两兄弟的作品。他们两人的生活密不可分(很少会分开,甚至一度共用同一个情妇),书中两人也是紧密相连,融为一体的“我”,共写一部日记。他们是唯美主义者、收藏家、剧作家、艺术批评家和小说家,他们的兴致涵盖社会低、中、高各阶层。他们都疾病缠身,肝、胃不适,神经衰弱;两人同为作家,因遭时代疏离,而偏好文雅的18世纪;两人都志存高远、情感脆弱,常常被世道所伤害、凌辱。埃德蒙承认“我们两人喜怒无常、神经兮兮、病态敏感,所以有时不免失之偏颇”。朱尔1866年10月给福楼拜写信说:“我们两人加上戈蒂埃组建了一个阵营,它旨在为艺术而艺术,崇尚道德之美,追求超然政治,怀疑那另一荒谬把戏——所谓的宗教。”
埃德蒙·德·龚古尔
第一篇日记写于1851年12月2日,正好是他们第一本书《在一八……年》(En 18...)的出版日。对他们来说,不幸的是(对《龚古尔日记》却大吉大利),这天恰逢拿破仑三世政变,全体印刷商和出版商都惶惶不安,搞得没做宣传、未经分销的《在一八……年》最终只售出寥寥六十本。两兄弟养成了习惯,在度过白天的狂喜(除写作这最后一次狂喜外)后,到深夜才撰写日记。埃德蒙站在一旁,朱尔坐着写,记载下两人共同的印象和记忆。记录的都是他们认为真实发生的事情,即使别人告知他们的未必都是真的。埃德蒙概括了他们的打算:
每一部伟大的日记即使不是背信弃义,都是对它所描绘的时代的釜底抽薪。它的颠覆性既体现在微观层面——他/她并没有他们装模作样的那般品德高尚——又体现在宏观层面:它告诫我们不能全然相信该时代的自鉴自评。《龚古尔日记》细节丰富,妙趣横生,说长道短,未经过滤,不失为两兄弟最伟大的作品。朱尔1870年死于三期梅毒后,埃德蒙曾想过搁笔;可是,他得记录弟弟的结局,巴黎围城和巴黎公社的灾祸也促使他继续写下去,直至1896年去世前的十二天。
然而,埃德蒙并不满足于记载一桩桩不合时宜的真相。他举步向前,1887年到1896年间,分九卷出版了这些日记。当时,私人信件通常在发收双方去世时便烧毁。《龚古尔日记》甫一出版,里面提及的几位人物便如坐针毡、愤慨不已,深感被人出卖了。1890年,哲学家、历史学家、《耶稣传》(The Life of Jesus)作者埃内斯特·勒南在第四卷问世时公开大发雷霆,轰动一时。二十年前,普鲁士围困巴黎之际,他曾在布雷邦咖啡馆高谈阔论,称颂日耳曼民族思想和工艺的优越性,末了还高呼:“是的,先生们,日耳曼民族是高等人种!”——他可不喜欢有人丑事重提,也不乐意让读者大众知晓。龚古尔为自己的逐字描述做了辩护。两人吵得不可开交时,一名记者被派来采访他,认为他是“一个轻率冒失的人”,他也深表同意。不过龚古尔认为唯一有价值的回忆录正是由“轻率冒失的人”所写,末了又戳了勒南一记:“既然勒南先生向来对耶稣很轻率,他也应该允许一些关于他的轻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