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离开了两小只的地盘,诺曼开始练起了御剑术。
御剑哎,修仙界必备拉风功能!身为深受蠢弟弟各种小说故事荼毒的新时代代写大纲好哥哥,他怎能不试一试?!而且……
其实说实话,到现在,诺曼还是有些害怕刚刚那条大蛇妖再次出现。
虽然自己还不够人家塞牙缝,虽然自己连人家一个正眼都不配的……啊呸!感觉这话说得自己好不值钱!可,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啊!万一,那蛇突然改主意了;万一,那蛇突然换口味了,自己该到哪里去哭啊?!
想到这里,他觉得,他必须得加快速度学会御剑。
他觉得自己应该能行。凭借自己的智慧,凭借自己的年轻的身体,他有什么学不会的?!而一旦他学会了御剑,一个区区趴地蛇,还能奈他何?!!
不过知易行难,真正地开始了修习,诺曼才感触到,这绝非一件非常容易的事。
用魔法飞行,需要精准掌握魔力的输入量和输入方向。上下左右快慢,操作差之毫厘,谬以千里。而且,如果人站到剑上的话,需要学会隔空或者用脚去把魔力输入剑中。
话说,自己输入桃木剑的这个,到底算是魔力还是法力呢?
或者,这两种能量干脆本来就是一种?
还有,自己手里的桃木剑,到底算不算西方的魔法棒?和东方的正品桃木剑又有何区别?
这些问题,诺曼是注定得不到答案了。作为一个生活在西幻世界的一个东方灵魂,这个问题,也就只有诺曼一个人一直疑问下去了……
不过,入乡随俗么!管它法力魔力的,能用就行!既然现在是在西幻世界,那力量肯定就是魔力!桃木剑肯定是魔法棒!
诺曼先试着控制桃花剑自己去飞。光这一步,就花费了诺曼最少一刻钟的时间。
而且这么一刻钟的努力,诺曼的操作也只堪堪只算是控制自如。
不过,饶是只能控制飞剑飞,这一刻钟的诺曼也是收获满满,他碰上了一只山羊,还碰上了一条手腕粗的大蛇,就用飞剑试着去猎捕猎物。诺曼只动一动手指的功夫,那两个猎物就被桃花剑一个猛冲砸死了。
是的,砸死的,诺曼故意用剑柄去砸,结果只一下,竟然能都死了!
这第一次的杀生,让诺曼愣了一会儿。
诺曼隔了老远用桃木剑杀的山羊,虽然眼睛看并不是太近,可,魔法在诺曼手中,那种杀生的感触……着实有些难受。
诺曼闭了一会儿眼睛,然后才睁开。
有点适应不了,强迫自己再动手杀了一条蛇,心中这种难受更强烈。
算了,还是先这样吧!诺曼劝说自己,等明天,等明天忘了这件事,他再试,总有适应的一天的。
诺曼刻意地忘了这一刻,转头继续专心修炼飞剑。过了许久,这种感觉才慢慢平息。
然后,诺曼就真忘了!
诺曼太开心了!飞剑越飞越快,越飞越仿佛如臂指使,自己指哪儿打哪儿有没有!
仿佛多了一只遥控的半身有没有!
这种挥斥方遒的感觉,简直是太让人迷醉了!
诺曼越修炼飞剑越上头了。
然而,幸福的时间太短暂了。正当诺曼再一次想指使飞剑干活儿的时候,却突然发现,飞剑竟然不听使唤了!
诺曼心中一急,连忙将飞剑往回召回,却不料,飞剑竟然完全没有回应,它无头苍蝇一样乱撞了一会儿,最后竟然“哐当”一下落地了!
诺曼赶忙飞奔过去,把剑捡了起来,这时候他才忽然意识到,自己体内的风魔力竟然已经见底了!
魔法量低微的人,好卑微……诺曼立时便想离开这个森林。
没有能用的飞剑魔法,这个森林立时便变得恐怖起来。虽然听过桃乐斯的讲解,诺曼知道森林里比较厉害的动物也就是大山羊那种等级的。可,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打不打得过大山羊啊……
诺曼迅速地走上了他回山洞的路,路上看见一些能用的东西也顺便采了下来。
比如,他在路上就遇上了一棵盐麸木,他采下许多盐麸木果,准备回去弄些盐出来。毕竟咸鱼不多了。
不过这种盐不能常吃,要是附近有盐矿就好了……
诺曼用这第一次正式探索森林的经历告诉了自己,自己现在想闯荡森林,那是绝对有危险的。生性谨慎的他不喜欢打没准备的仗,他看了看自己现在的食物储存——嗯,自己现在有一只山羊,一条蛇,还剩小半的咸鱼还有一包盐麸子,够吃不少时间;他需要先修炼,等到什么时候能够不害怕大蛇妖了,到时候再出门也不迟!诺曼给自己这冒险做了个结尾:他要在山洞里继续苟,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
然而,计划赶不上变化快,就在诺曼刚定下苟在山洞的决定后,那第一顿晚餐的时间,就让诺曼改变了自己的心意……
真的是,太难吃了!!
正式探索森林前,诺曼已经吃了半个多月的咸鱼了。
为了自身安全,诺曼忍了!
但是现在呢?!
好不容易出了一趟门,他又要开始天天吃烤肉了么?!!
山羊肉加盐巴,蛇肉加盐巴,臭咸鱼……
顿顿肉啊……真的好烦哪,好难吃啊!!
虽然有位厨神(陈熙然家的保姆)说得好,只要有盐巴,啥饭都不难吃。
但是现在,诺曼只觉得腻得慌。
包子,水饺,小白菜,红烧肉,开水白菜,叫花鸡……诺曼不禁想起了自己曾经在家里吃的那些东西。
口水要出来了……
然而什么用呢?想吃又吃不到。
诺曼干脆放下了手中的罐子,去考虑做衣服的事。
他走到山洞角落里,拿出刚刚贡献出宝贵的肉的大蛇和山羊来。
当然,如今它们只剩下皮了。
诺曼要的就是皮。皮可以做衣服的么!但是,用动物的皮去做衣服,具体应该怎么做呢?
诺曼开动自己160的智商,觉得,他应该把上面带着的肉去掉,就行?
毕竟没做过猎户,他确实是不知道怎么处理皮毛的。
他得承认,他应该无论怎么处理,都无法达到专业人士的水平。不过,他又不是要穿着去参加什么宴会,能穿就行。
所以,只要弄干净了,之后再洗一下,总归能将就吧?诺曼这样想着,也就这么做了。于是,他用金魔法做了一柄小刀,认真地把皮毛上所有处理得不干净的地方都削了一遍。
为了确保能穿,他还非常不熟练地用水魔法加滤过的草木灰将这堆皮毛洗了一个遍。然后,他把它们晾在山洞里最通风的地方。诺曼认为,他对这对皮毛的处理,已经做到了自己能做的最好。
但是,事实证明,人绝对不能用自己的一时兴起来挑战其他人的专业!
对,诺曼失败了——他处理的皮毛,硬了!
梆硬的那种!
诺曼是觉得,自己本就非专业,所以他可以接受做得皮毛不好。无论他最后得到怎样的结果,他觉得自己都可以将就的,无论这堆皮毛变成怎样的一副丑样子,掉毛的,丑的,缺一块多一块的……无论如何,他以为他都可以勉勉强强地接受,然后处理一下,将就将就穿。他以为,无论什么情况,总好过自己现在自己身上这一身。
只是,万万没想到,无论如何,这堆皮毛他都接受不了。
这堆皮毛,它们竟然硬了!!
诺曼把它们拿在手中,互相敲了敲,然后竟然发出了“笃笃”的敲击声!!
诺曼绝倒!这与其说是接受不接受,倒不如说这是接受不接受之前的问题——这玩意儿,确定真的能穿?!!
这真是令人绝望的事实!
缺衣少穿,没油没盐,这日子到底该怎么过下去哟!